與西方工業化資本主義的時代相適應的近代自由、獨立、人權和民主等等,在五四及以後並沒有能夠深入分析,並加以提倡。在民族危亡的形式下,在嚴酷的軍事鬥爭年代,鐵的紀律、統帥的意誌要求對各種個人主義進行堅決的批評,個人應當服從集體服從民族危亡的大形勢,這種對於個人的抑制和集體主義的彌漫,沒有因為戰爭的結束而有所收斂,反而使得各種封建主義,小農意識借著社會主義的名義悄然復辟。目前已經基本取得了較長期的和平環境,雖然富強仍然是中國人的首要任務,然而啟蒙和救亡的關系畢竟不同於嚴酷的戰爭年月。應該從制度上著手建立民主、創造對個人權益和需求尊重的環境,重視個性的自由、獨立、平等。
民主、自由的本質在於人、己權利的壹種明確的界定和法律規範,並且人人尊重、切實執行這種法律規範。中國目前並非沒有法律,問題在於國人對於自由的理解往往是壹種寬泛的,無限制的自由,在滿足自己的自由的同時全然不去理會應該遵守的規則;再則,國家從制度上沒有建立嚴格的法律,明確分散各種權力,使之相互牽制,相互監督,也從來沒有明確界定過黨內的民主集中制——到底什麽問題集中什麽問題民主,導致個別領導權力過大,且缺乏監督,致使在公***領域自由缺失。
因此,不能再依靠什麽思想教育,正心修身,應該穩步的推動例如三權分立、司法獨立、議會制度等等的改革,用法律詳細界定權力。試圖以道德說教解決思想問題來代替政法體制上的進步和改革,不符合唯物史觀。
第二個層面是文化心理結構的層面。正如前面所講,文化心理結構深植國人心中,成為其自身的壹種屬性,因而對於文化心理結構方面的轉換是根本。五四新文化運動的確深深的震撼了國人的心靈,今天我們應該繼續這種震撼。例如,中國的內聖之學,要求個人修身養性做聖人,這是壹種最高的道德要求,而西方則要求個人做自覺守法的合格公民,這是壹種最低的社會要求。曲高和寡的道德要求造成的虛偽,已經成為歷史的阻力,現代社會應該依靠法律來要求規範個體,道德要求只能做為個體的壹種自由選擇而存在。事實已經證明,對於規範的遵循實踐著壹種彼此之間的責任,而基於自由意誌的道德選擇往往比虛偽的道德承諾更能使社會真心誠意的信奉壹些普世的價值。
再比如對於傳統的“孝”,應該賦予它新的含義。今天的親子關系應該是建立在人格獨立,彼此平等的基礎上稠密的情感態度。它不是三綱式的絕對順從,也不是五四時期的“我不再認妳做父親,我們都是朋友,互相平等”,而是“我仍然認妳做父親,但我們人格平等”。“孝”不再是建立在血緣上的天經地義的順從,而應該是壹種純情感的自願尊重和親密。
最後對於馬克思主義,我主張應該回到唯物史觀,這是馬克思主義的核心,我們現在強調的辨證唯物主義只是其推演的結果。毛澤東思想高度重視辨證唯物主義,強調壹種動態的,不斷的否定、鬥爭。在戰爭年月,毛澤東運用這種辨證法,從實際情況和經驗出發,發揮主觀能動性,分析敵我形勢,分析社會矛盾,進而指導中國革命,取得了決定性的勝利。然而正是由於對於人的意誌、能動性、以及“動”的過分強調,使得解放後毛不再從實際經驗出發,而直接進行這種辨證法式的推理,導致主觀的認為封建主義已經消滅,資本主義成為主要的鬥爭對象,並且對於資本主義采取壹種全盤否定的形式,包括資本主義的優秀文化,最終導致了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
區區千言無法解決關於創造性轉換這樣的宏大問題,我只是深刻的感到文化的危機,並為此感到焦慮,唯盼我輩學人都能感受到這切實存在的文化危機,群策群力,令文化在古老民族重放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