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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傳統文藝批評的基本特點

1949年以後,茅盾作為政府文化部門和文藝界主要領導人撰寫了大量的文藝批評文章。這壹時期,他的文藝批評具有某種特殊性。他壹方面繼續堅持“文學是時代的反映”的現實主義文學批評觀點,重視文學的思想性、時代性;壹方面作為有著豐富創作經驗的老藝術家,他的批評並未走向簡單化的極端,尊重文學自身的規律。總之,五十年代以後,茅盾的文藝批評總體上呈現出嚴謹、理性的特點。

關鍵詞:茅盾;文藝批評;特點;五十年代後

中圖分類號:I206.7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3—0751(2006)06—0201—04

1949年以後,茅盾擔負了新中國的文化行政領導工作,仍然撰寫大量的文藝批評文章。這壹時期,他的文藝批評具有某種特殊性。壹方面,他是政府文化部門和文藝界主要領導人之壹,其文學批評具有權威性。另壹方面,當代文學發展歷經了許多坎坷曲折,他的文學批評活動不能不受到某種影響。但是,茅盾仍然壹如既往地懷著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從事文學批評。在開展文藝批評活動時,他壹方面繼續堅持“文學是時代的反映”的現實主義文學批評觀點,重視文學的思想性、時代性;壹方面作為有著豐富創作經驗的老藝術家,他的批評並未走向簡單化的極端,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維護文學的規律,註重文藝批評的審美特性。1949年以後,茅盾的文藝批評總體上呈現出嚴謹、理性的特點。

壹、獨立思考文藝表現內容上的爭議性問題

建國後,作為文化部門的領導人,茅盾必須去直接面對各種爭議性的問題,但是他都盡量以自己的理性去獨立思考,盡可能作出客觀、全面的評價,較少絕對化的論斷。可以說,在茅盾漫長的批評生涯中,他始終堅持著難能可貴的審慎態度與科學風範。在沒有將對象研究透徹前,決不肯貿然說壹個“是”或“否”。對那種非捧殺即罵殺的批評,茅盾向來不屑為之。尤其是他對作品內容能否表現生活中的陰暗面及所謂“尖端題材”、形式與內容等爭議較大的問題的觀點基本上還是比較嚴謹、公允的。

1.文藝作品可以反映現實生活中的沖突和矛盾

1949年以後,茅盾仍然是“無沖突論”的反對者。他在文章中曾批評作家們回避矛盾的做法,指出這是造成作品公式化、概念化、臉譜化的原因之壹,提出作品不但要表現重大社會矛盾,更要開掘人物性格,關註性格間的矛盾沖突。

他指出:“我們必須反對在創作上那種‘無沖突論’或類似‘無沖突論’的傾向,反對那種脫離生活去描寫生活的傾向;必須把從表現生活矛盾中去創造人物,作為現實主義的重要課題。”①茅盾還引用馬林科夫的話,對中國作家提出了嚴肅的批評:“和人物創造不能分開的另壹個重要問題,是如何表現生活中的矛盾和沖突。社會主義現實主義要求作家從革命的發展中真實地和歷史具體地去描寫現實,所以‘文學和藝術必須大膽地表現生活的矛盾和沖突,必須善於使用批評的武器,把它當作壹個有效的教育工具’(馬林科夫)。而我們許多作家常常缺少這樣壹種大膽,缺少這樣壹種戰鬥性。我們常常在生活矛盾前面輕易地避開了,或者是把復雜的矛盾簡單化了。或者是用壹種公式方法解決了。”②

茅盾寫於1956年的壹篇文章,讓人進壹步窺見了解放後他對於作品反映生活中沖突和矛盾的態度:“作家或編輯部要對之負責的,應當是作品所反映的生活矛盾是不是真實的社會現象,而不應當是任何個人,而任何個人碰到那樣‘不愉快’的事,也應當抱著‘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態度,不要神經過敏,甚至於弄到‘怒發沖冠’的地步。”③這篇題為《揭露矛盾時的“矛盾”》,表面上是談讀者責備作家和編輯不敢揭露社會生活沖突,而領導幹部的幹預使作家萎縮不前的創作“矛盾”,實際反映了茅盾肯定文藝作品應表現生活中真實存在的矛盾的觀點。

在1958年的《關於所謂寫真實》中,茅盾寫道:“把暴露社會生活的陰暗面作為寫真實的要求,在舊社會裏,也還說得過去,可是在我們這新社會裏,卻是荒唐透頂的。”這常常引起壹些人的“誤會”。其實這只是壹種片面地理解。茅盾在這篇文章中明確指出:“我們的社會的真實性就是進步和光明。當然也有陰暗的壹面。”“如果我們的文藝作品寫我們的壹切都非常順利,沒有困難,沒有鬥爭,那就是粉飾現實,就是無沖突論。”④他明確反對“無沖突論”,認為生活中的陰暗面可以而且應當去寫,他所反對的只是那種“專找陰暗面來寫”的創作傾向。

2.文藝創作題材應當多樣化

在某個時期,題材範圍的狹隘化、單壹化成為妨礙文藝創作發展的嚴重障礙。茅盾是題材有差別論者,他認為題材確有社會意義大少不同的差別,文藝創作應該更多、更廣泛地反映我們時代的重大事件,描寫重大題材;但是文藝的價值不是由題材所決定,題材決定論同樣不正確,不符合文藝創作規律。他壹針見血地指出:“題材範圍的狹窄和單調,是今天的文藝作品的通病。”⑤他贊成題材有差別,號召寫重大題材、現實鬥爭題材,但也不排斥其他題材。

與當時強調表現“時代最強音”的主題決定論不同的是,茅盾還發表過主張創作題材多樣性的意見,他說:“是否存在著本身社會意義不大的題材?我想是有的。如魯迅的《社戲》、《鴨的喜劇》比起《祝福》、《風波》來,社會意義就小些。我們對短篇題材的要求也不能太高,不壹定每壹篇都要求有非常巨大的社會意義。”⑥而且他不認為文藝作品只能寫“重大題材”,“只要不是有毒的,對人民事業發生危害作用的,重大社會事件以外的生活現實,都可以作為文藝的題材┄┄如果朝朝暮暮只給清壹色的表現重大社會事件的作品,而且從形式到內容上又不免千篇壹律,那麽,群眾也會有意見,而且事實上已經有意見。自古以來,人民所創造所創造的文藝就不是單調、生硬,而是包羅萬象,多姿多彩的。我們只有發揚這個優秀傳統的責任,而沒有破壞它的權利”。⑦在強調作家與工農兵相結合、表現時代的“最強音”的社會大環境下,茅盾甚至贊成作家與時代保持壹段時間和心理的“距離”。他所表現出來的理性令人感到驚訝、佩服。例如,《詩刊》編輯部提出了“詩的時代感”的問題,對此他卻不以為然:“詩可以有時代感,也可以沒有時代感,如果強求時代感,又可能陷到公式化、概念化中去”,他甚至諷刺道:“古時候有壹種‘應制詩’,這種詩的時代感強得很,但這種詩又實在不好。”⑧

除此之外,茅盾關於文藝作品內容的壹些具體問題的看法也顯示出其特有的理性和嚴謹。例如,塑造英雄人物的問題。茅盾反對將英雄看成“超人”,主張文學可以寫英雄的“缺點”,可以寫英雄的成長過程,認為寫得好,英雄會更“真實”。

二、強調文藝作品的藝術性

1949年以後,雖然強調文藝反映社會重大事件仍然是貫穿茅盾文學評論中的主調,但重心明顯向著強調文學作品的藝術規律和藝術性方面傾斜,這和茅盾二三十年代重思想、重創作傾向的文藝批評形成了對照。1949年以後,對文學思想性的重視已經有走向極端的趨勢,五六十年代更是壹個提倡文藝為政治服務的年代,但是茅盾仍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在對作家作品的評論中,加強對於藝術技巧和藝術表現問題的分析和探討,這更加凸顯其文藝批評的理性和嚴謹的特點。他明確指出,作為壹個批評家,“不單單分析作品的思想性,也要分析他的藝術性”。並強調:“不要小看技巧,沒有技巧的作品,本身就不能行遠垂久(請不要誤會,這裏絲毫沒有不重視思想的意思)。”⑨雖然在中國現代文學批評中,茅盾較少談到藝術性自身獨特的審美品格,僅把藝術當作壹種技巧來肯定。但是,建國後他卻更多地關註文藝作品的技巧,從藝術上和技巧上,對作品進行具體的、細致地品評和分析,如《關於藝術的技巧》,《談“水滸”的人物和結構》,《談描寫的技巧》等文章。

茅盾從宏觀的角度,從文藝規律的高度對創作技巧問題作出了精辟的闡釋與論述。他指出,把寫作技巧看作類似於工業制造過程中的技術,以為可以歸納為若幹條“規則”,熟悉了這些“規則”就掌握了技巧的看法,是對於技巧的誤解。技巧不是孤立的、程式化的、技藝化的技術,而是和文藝創作的特殊規律聯結在壹起,和作家、藝術家的思想水平、生活經驗聯系在壹起的壹種藝術修養,是藝術的形象思維的構成部分。他十分欣賞和同意法捷耶夫的壹個著名說法:“重要的藝術技巧問題是要依賴作者人生觀的深度和他包羅生活現象的廣度,來解決的。”⑩茅盾關於藝術技巧的論述是深刻的,富於理論的深度和力度。他不是就技巧而談技巧,而是將技巧問題納入了文藝反映社會主義時代生活的內容之中,堅持形式和內容統壹的原則。

1.提倡塑造多樣化的人物

社會主義的文藝應該描寫什麽樣的人物形象,應該怎樣去描寫人物形象,如何寫正面人物,如何寫反面人物,能不能寫落後人物和中間人物,都曾經引發過公開的討論和爭論,而且被提高到創作原則的高度去認識,某個時期還被拔高為壹個政治問題。在這種背景復雜的論爭中,茅盾始終表現了冷靜而清醒的態度,堅持了自己壹貫的現實主義藝術主張。茅盾認為,人物描寫、藝術典型創造是現實主義最重要問題;同時又認為,社會主義文藝應該著重表現重大的社會生活鬥爭,應該大力歌頌社會的新人新事,更多地描寫正面人物、英雄人物。因為正是這些新人、正面人物、英雄人物是“生活的主人翁,新中國的創造者”,“從他們身上反映出中國人民的高貴革命品質和崇高的道德觀念,也反映出社會生活的變化,對於人民精神生活所產生的巨大影響和力量”。但是茅盾明確反對人物描寫上的單壹化和性格塑造上的雷同化。他認為“正面人物要著力描寫,反面人物也要著力描寫”。

茅盾不僅提倡描寫多樣化的人物類型,而且強調必須努力塑造典型人物。他在《文藝報》1961年4—6期3萬余字的長篇評論《壹九六?年短篇小說漫評》中明確指出:“文學作品的主要任務是塑造典型人物。時代的風貌、階級鬥爭之時代的特征、人物的思想變化,等等,都必須通過人物的活動,然後才能獲得藝術的形象”,“作家的責任就在於創造藝術的形象。所謂創造不是‘無中生有’,而是通過作家的獨有壹套的取材、布局、煉字煉句等等方法,使其藝術形象不落舊套,不拘壹格。”他還指出,典型人物和英雄人物是兩個不應該混為壹談的概念,“我們日常生活中的典型,有正面的典型,也有反面的典型,還可能有壹種中間狀態的典型。……典型人物卻不壹定是英雄人物。”而英雄人物並非“超人”,其“思想品質”也會“有發展”,也可以“有缺點”。文藝作品應該描寫各種各樣的人物,應該描寫“有缺點、”也能犯錯誤,“但在鬥爭中,在自覺的努力下,終於把自己鍛煉成為更完善的英雄人物”。在1979年的壹次講話中,茅盾更就文藝創作的題材和人物描寫問題宣布:“什麽都可以寫”,所有的“禁區”都“應該打破”。可以寫生活中的光明面,也可以寫黑暗面;可以寫正面人物,可以寫反面人物,還可以寫中間人物,只要寫得深刻,就有積極的社會作用和教育意義。

2.提倡多樣化的創作方法

茅盾的文學批評確實把現實主義擡高到君臨壹切的高度,而忽視其它文學思潮、流派。他在對於現實主義、非現實主義、反現實主義的論述中,在壹定程度上混淆了政治與藝術,創作方法與世界觀,藝術表現方法與政治思想內容的界限。但是豐富的創作經驗和文學史知識又使他超越簡單化,使他的現實主義文藝觀點具有開放的特質,呈現出理性的特點。他承認積極的浪漫主義和現實主義壹起參與對反現實主義的鬥爭,從而肯定積極浪漫主義的歷史地位。他贊同高爾基提出的社會主義現實主義亦即革命現實主義,包含了革命浪漫主義的理論,並進而提出了現實主義和浪漫主義應當結合的主張。對於現代主義,在五、六十年代的歷史條件下,茅盾雖然嚴厲批判,但仍然承認其在藝術上、技巧上的成就可以為現實主義作家或藝術家所吸收,從而豐富現實主義作品的技巧,並未采取徹底否定的態度。在此基礎之上,茅盾雖推崇現實主義,認定社會主義現實主義是最進步的創作方法,卻壹直“堅決主張作家們在選擇他的創作方法這壹個問題上,應當有完全的自由,即應當根據自願的原則。社會主義現實主義文藝的勝利,應當依靠更多更好的作品來取得,而不應該依靠其他的人為的方法。”在文化革命結束之後的歷史新時期,他更是率先提出了創作方法多樣化的主張:“創作方法也該多樣化,作家有采用任何創作方法的自由。”“因為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壹標準,哪壹種創作方法更接近真理,將由實踐來回答。規定死了,只能有害於文藝園地的百花齊放。”

三、熱心、理性地對待文壇的新人新作

茅盾看待文學往往比別人冷峻,但是對於文壇的新人新作卻顯示出壹代文學大師的寬容與熱誠。建國後,許多青年積極進行文學創作,壹些批評家往往用政治標準去觀照作品,導致批評與文學現實之間出現了較大的偏差。茅盾作為壹個有見識的批評家,卻把培育、扶持文學新人作為自己的任務,對他們作品中的藝術內涵盡可能地去完整把握,顯示出其文藝批評的嚴謹和公允。他從思想上和藝術上對新人新作進行具體細致地品評和分析,語言生動活潑,形式不拘,深入淺出,親切樸實。這裏凝聚著批評家豐富的創作經驗和深厚的藝術素養,也表現出批評家嚴謹的學風和文風。茅盾對杜鵬程的《飛躍》、李準的《李雙雙小傳》和《耕雲記》、張勤的《民兵營長》、王汶石的《新任隊長彥三》、歐陽山的《鄉下奇人》、茹誌鵑的《靜靜的產院》等反映了“六O年短篇小說創作的壹些新面目”的壹批短篇小說的分析就是這方面的代表作。

1949年以後,茅盾對待青年作家不遺余力地培養和扶持,特別是那些對當時某些遭到“非議”的青年作家作品更是做到了客觀公允地評價。茹誌鵑的《百合花》發表後責難四起,茅盾卻以嫻熟的藝術分析,稱贊其別具“清新、俊逸”的風格,稱贊“這是我最近讀過的幾十個短篇中間最使我滿意,也最使我感動的壹篇”。茅盾壹席話,在茹誌鵑的“創作上,人生道路上所起的巨大作用”非常巨大,使“壹個失去信心的,疲憊的靈魂,又重新獲得了勇氣、希望”。楊沫的《青春之歌》發表後,當時許多人否定它,否定作者,但是茅盾以其敏銳的藝術眼光審視作品的思想和內容,堅持從形式和內容高度統壹的準則實事求是、客觀公允地評價《青春之歌》。首先肯定了《青春之歌》“是壹部有壹定教育意義的優秀作品”,肯定了林道靜這個人物形象是“真實的”“有典型性的”,她那種“自覺自願,堅決進行自我改造的精神是壹貫的”,是“值得青年知識分子學習的”。他認為作者描寫林道靜身上的小資產階級意識是“有意為之”,而不同意有些人認為那是作者本人的小資產階級意識無意流露的觀點。在肯定之余,他又指出這部作品在人物描寫、結構和文學語言等三方面存在的缺點。總之,在茅盾對青年作家的批評中,主張批評家與作家以各自獨立的自主意識,進行平等的對話,強調批評的民主與理性。

建國後,茅盾作為壹個卓越的文藝批評家,在面對活躍的文學現象時,不固守自己的批評模式,盡量以自己的理性獨立地思考各種文學現象,及時調整自己的美學觀念,對不斷發展的文學現象進行壹系列的探索研究,使自己的文學批評觀念和實踐盡可能地逼近文學的現實,呈現出嚴謹、理性的特點。

①②茅盾:《新的現實和新的任務—1953年9月25日在中國文學工作者第壹次代表大會上的報告》,《茅盾全集》》24卷,人民文學出版社,1996年,第268—269頁。③茅盾:《揭露矛盾時的“矛盾”》,《茅盾文藝評論文集》(上),文化藝術出版社,1981年,第217頁。④茅盾:《關於所謂寫真實》,《鼓吹集》,作家出版社,1996年,第222頁。⑤茅盾:《文學藝術工作中的關鍵性問題———在第壹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的發言》《茅盾評論文集》(上)人民出版社,1978年,第79頁。⑥茅盾:《關於短篇小說的談話》,《人民文學》,1963,(10).說明:該文原為《短篇創作三題》,後經作者增刪,改為現在的題目。⑦茅盾:《文學藝術工作中的關鍵性問題———在第壹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的發言》,《茅盾評論文集》(上)人民出版社,1978年,第80頁。⑧茅盾:《在編輯工作座談會上的發言》,《作家通訊》1957年第1期。⑨茅盾:《從“眼高手低”說起》,《茅盾評論文集》(上)人民出版社,1978年,第125頁。⑩《關於藝術的技巧——在全國青年文學創作者會議上的講演》,《鼓吹集》1959年1月北京第壹版,作家出版社,第98頁。茅盾:《讀〈老堅決外傳〉等三篇作品的筆記》,《茅盾文藝評論集》(下),文化藝術出版社,1981年,第584頁。茅盾:《壹九六0年短篇小說漫評》,《茅盾評論文集》(上)人民出版社,1978年,第331頁。茅盾:《創作問題漫談》,《茅盾評論文集》(上)人民出版社,1978年,第303頁。茅盾:《在中、長篇小說座談會上的講話》,《茅盾文藝評論集》(下),文化藝術出版社,1981年,第751頁。茅盾:《文學藝術工作中的關鍵性問題———在第壹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的發言》《鼓吹集》,作家出版社,1960年,第123頁。茅盾:《解放思想,發揚文藝民主》,《茅盾文藝評論集》(下),文化藝術出版社,1981年,第772頁。茅盾:《漫談文藝創作》,《紅旗》1978年第5期。茅盾:《談最近的短篇小說》,《茅盾評論文集》(上)人民出版社,1978年,第173頁。茹誌鵑:《說遲了的話》,收入《情花人已去》,上海文藝出版社,1982年,第11頁。茅盾:《怎樣評價<青春之歌>?》,《茅盾評論文集》(上),人民文學出版社,1978年,第273,27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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