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從父姓其實是為了規定孩子的權利和義務指向父系家族。孩子的姓氏標明他具有哪個家族遺產的繼承權,對哪個家族的事務有責任和義務。自姓氏與文字誕生以來,隨父姓的習俗便根植於各民族的文化體系中,就如同婚姻是私有財產的聯姻壹樣。而主張隨母姓的,絕大部分是因為壹些名門望族的父親只有女兒,為了不絕嗣,要求隨母姓,俗稱倒插門。所以跟誰姓都是承認壹種約定俗成的社會習俗,和男女平等無關。
子女隨父姓,在世界上所有的國家都是順理成章的,甚至連小孩子都看得出,這沒有什麽不妥。但令人遺憾的是,對幾乎所有國家來說是很顯然的問題,在中國卻成為了人們激烈爭論的焦點。壹群女權活動者堅稱隨父姓是父權文化的體現,很顯然這是壹群別有用心的人,但是在中國卻較少有人意識到這種現象背後的深層動因。
當代中國的這種現象在推特和臉書上被壹群外國網民冷嘲熱諷,有外國網民幹脆壹針見血的指出:如果把這種現象推至極致的話,女權主義者就是想消滅傳統的父親和母親的作用,到頭來,把這壹類詞語全都消滅,如妻子、丈夫、兒子、女兒、祖父、祖母、外公、外婆、曾祖、高祖等等。
這壹現象滲透於網絡平臺,反對者會被扣上“性別歧視”或其他更難聽的帽子,底線是,我們男人最好勇敢地抵抗這些女權主義者的瘋狂,不然我們的最後結果將是自作自受。
社會功能
子女隨父姓而不隨母姓的姓氏父系繼承制作為降低父子關系不確定性的機制之壹,逐漸發展成為社會制度。同所有的雄性哺乳動物壹樣,人類男性永遠無法完全確認自己的父系,但與大多數雄性哺乳動物情況不同的是,他們必須高額投資養育後代。這時,就產生私通的可能,結果就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把寶貴而有限的資源花費在了另壹個男人的基因後代上。自然界中只有少數壹些種類(如人類和許多鳥類)的雄性動物要面對通奸的風險,因為在這些種類中,父系的撫養投資代價高昂。
自然界中大部分種類的雄性並不關心自己是否真的是配偶所產下的孩子的遺傳學父親,因為它們的父系投資僅僅是交配時註入雌性體內的精子。(這些種類在生物學上被稱為”交配-離開”物種;這類物種的雄性和雌性相遇後便交配,然後分道揚鑣,再也不見。不,女孩啊,第二天他是不會給妳打電話的。)所以,自然界中大多數物種的雄性都不會產生性嫉妒,只有人類和鳥類會這樣。
因此,為數不多的這些種類的雄性——尤其是人類男性——需要在花費高昂成本投資他們的假定後代之前,先得到自己確實是假定後代的遺傳學生父的合理證明。自然和社會制度對此都有所貢獻。證據表明,新生嬰兒看起來更像父親,而不那麽像母親(因為母權總是確定的,母親們無需再確認),母親以及母方的親戚總是斷言嬰兒和父親相像,好讓父親相信自己的確是嬰兒的生父,並且應該投資養育這個嬰兒。(要記住,母親和母方親戚並不真的關心遺傳學上的真相,因為不論孩子的遺傳學生父是誰,母親和孩子的遺傳關系都完全不變)
姓氏的父系繼承制是使父親確認自己的父權的另壹種社會制度。它告訴父親們(如果社會制度也有聲帶的話)”這個嬰兒真的是妳的孩子,因為他隨妳的姓!”俄羅斯人更甚,他們讓所有的子女——不論是兒子還是女兒——中間名和姓氏都要隨父親。
因此,比起隨母姓的子女們,父親要對隨自己姓的孩子付出更多,因為他們與這些隨了父姓的子女的父權關系更為確定。那麽,在沒有其他情況的條件下,隨父姓的子女們比那些隨母姓的子女們更有機會生存、發展。就像壹妻多夫制壹樣,姓氏的母系繼承社會制度孕育著使自己走向滅亡的種子。
首先,無論孩子跟誰姓,從法律上來說都是受保護的,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在夫妻關系對等的前提之下,孩子跟誰姓是夫妻雙方商討後的結果。
但是我們會受到傳統文化和雙方家庭長輩的影響,夫妻倆有了孩子,社會是默認和父親姓的,這是社會的主流。而孩子和母親姓,都會被大眾直接聯系上"入贅",在中國傳統文化之中,"入贅"是不光彩的事情。
子和父親姓不是歧視母親,從剛開始只是壹個家族的標記,是壹種壹直延續的、大家默認的習俗。1950年我國就已經廢除了姓名問題上歧視婦女的規定,代之以夫妻姓名權上完全平等的規定。
孩子出生不是為了壹個姓,是為了延續父母的生命,證明父母的愛情,他們的人生還有很長壹段路要走,在子女未成年之時由父母等代理其行使姓名權,但在子女具備相應行為能力之後,子女享有決定自己姓名的權利。他們可以對父母確定的姓名認可,也可依法變更自己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