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消費扶貧是社會各界通過消費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的產品和服務,幫助貧困人口增加收入、擺脫貧困的壹種方式,是社會力量參與扶貧的重要途徑。大力實施消費扶貧,有利於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擴大貧困地區產品和服務消費,調動貧困人口自力更生實現脫貧的積極性,促進貧困人口穩定脫貧和貧困地區產業可持續發展。近年來,有關地區和部門積極探索和實踐消費扶貧,積累了壹些有益的經驗和做法,需要進壹步加強引導,完善政策。為貫徹落實* * * * *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指導意見》,深入開展消費扶貧,助力打贏脫貧攻堅戰,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壹.壹般要求
因此,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推進“五位壹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深入貫徹扶貧攻堅重要論述,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新發展理念, 堅持精準扶貧基本方略,著力推進貧困人口穩定脫貧和貧困地區長遠發展。 堅持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市場運作、創新機制,努力激發全社會參與消費扶貧的積極性,努力拓寬貧困地區農產品銷售渠道,努力提高貧困地區農產品供給水平和質量,努力加快貧困地區休閑農業和鄉村旅遊發展,突破痛點, 生產、流通、消費領域制約消費扶貧的難點和堵點,促進貧困地區產品和服務融入全國市場,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推動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做出積極貢獻。
第二,動員社會各界擴大貧困地區的產品和服務消費
(壹)推動各級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帶頭參與消費扶貧。將消費扶貧納入中央單位定點扶貧工作和地方層面結對幫扶。鼓勵各級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金融機構、高等院校、城市醫療和養老機構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采購貧困地區產品,優先聘用貧困地區職工,引導幹部職工自發采購貧困地區產品,到貧困地區旅遊。鼓勵各級工會按照有關規定組織職工到貧困地區開展工會活動,同等條件下優先采購貧困地區的產品。組織農產品直供貧困地區機關、學校、醫院、企事業單位食堂。結合部隊幫扶工作,鼓勵相關部隊特別是駐貧困地區部隊積極參與消費扶貧。(扶貧辦、中央統戰部、中央和國家機關工委、教育部、衛生健康委員會、人民銀行、國資委、稅務總局、軍委政治工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等省級人民政府負責)
(2)推動建立東西部消費扶貧協作機制。將消費扶貧納入東西部扶貧協作和對口支援的政策框架。幫助省市組織和引導當地農產品批發市場、商貿流通企事業單位、學校、醫院、企事業單位與貧困地區建立長期穩定的供銷關系。受援省市要主動滿足本省市農產品需求,調整優化農業產業結構,提高農產品質量,擴大供應規模,積極吸引企業投資農產品深加工企業,促進貧困地區農產品就地加工,帶動貧困人口增收脫貧。建立健全東西部勞務精準對接機制,積極購買貧困地區勞務,幫助貧困勞動力就業。(扶貧辦、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商務部等有關省級人民政府負責)
(3)動員民營企業等社會力量參與消費扶貧。將消費扶貧納入“全企幫全村”精準扶貧行動,鼓勵民營企業以“買而不捐”、“買而不幫”等方式購買貧困地區產品和服務,幫助貧困人口增收脫貧。發揮行業協會、商會、慈善機構等社會組織的作用,組織動員愛心企業、愛心人士等社會力量參與消費扶貧。依托“中國農民豐收節”、中國社會扶貧網等平臺,為貧困地區策劃相關活動,促進消費扶貧涉及的各類主體需求與貧困地區特色產品供給信息的精準對接,推廣農村特色美食和美麗風光。圍繞國家扶貧日積極開展消費扶貧活動,發布倡議,引導全社會參與。(全國工商聯、發展改革委、民政部、農業農村部、扶貧辦、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等省級人民政府負責)
第三,大力拓展貧困地區農產品的流通和銷售渠道
(4)打通供應鏈。支持大中城市和貧困地區引導和扶持壹批消費扶貧示範企業,重點建設流通基礎設施、供應鏈服務和生產基地。發揮示範企業的引領作用,帶動產地和消費地以骨幹企業為平臺,以縣村三級物流配送體系為載體,形成農產品從田間到餐桌的全鏈條聯動。(商務部、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部等負責)。和相關省級人民政府負責)
(5)拓展銷售渠道。支持貧困地區完善網絡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平臺,為農村電子商務經營者提供產品研發、包裝設計、網店運營、產品溯源、人才培訓等專業服務,不斷提高貧困群眾使用網絡和用戶終端的能力。擴大農村地區電子商務綜合示範覆蓋面。在有條件的貧困地區建立電子商務產業孵化器,培育大型電子商務企業。鼓勵大型電商企業面向貧困地區開設扶貧店、電商扶貧館、扶貧頻道,並給予流量等支持。依托糧食、肉類等儲備體系,探索優先收儲貧困地區合格農產品,建設貧困地區農產品收儲基地。鼓勵大中城市和貧困地區聯合舉辦多種形式的農產品產銷對接活動,建立長期穩定的產銷關系。支持貧困地區參加農博會、農博會、展銷會,設立扶貧專題展區,集中推介、展示、銷售特色農產品。引導貧困地區供銷合作組織與農產品加工流通企業建立長期穩定的產銷聯系,積極開展購銷活動。鼓勵貧困地區在景區、賓館飯店、遊客集散地、高速公路服務區設立農產品銷售區,集中銷售特色優勢農產品。建立貧困地區農產品滯銷預警機制,制定應急預案,組織大型電子商務企業、商貿流通企業、農產品批發市場采購貧困地區滯銷農產品。(商務部、扶貧辦、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文化和旅遊部、糧食和儲備局、供銷社等負責)。和相關省級人民政府負責)
(六)加快流通服務網點建設。鼓勵貧困地區因地制宜新建或改建壹批生產倉庫、氣調倉庫、冷藏保鮮倉庫等設施,通過租賃、共享等方式降低參與消費扶貧的企業運營成本。鼓勵供銷社、郵政、大型電子商務企業、商貿流通企業、農產品批發市場等。,整合原產地物流設施資源,推進原產地倉庫升級改造,提升倉儲、分揀、包裝、初加工、運輸等綜合服務能力,探索建立從原產地到餐桌的冷鏈物流服務體系。深入實施快遞下鄉工程,完善貧困地區快遞服務網絡,支持快遞企業加強與農業、供銷、商業企業合作。(商務部、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郵政局、供銷合作總社等負責)。和相關省級人民政府負責)
第四,全面提高貧困地區農產品供給水平和質量
(七)加快農產品標準化體系建設。以優質、安全、綠色為導向,加強貧困地區農產品原產地保護,支持標準化生產示範發展。鼓勵和引導農業院校、科研院所和龍頭企業培育和開發適合不同貧困地區的農產品品種,因地制宜推廣先進適用的育種技術。開辟貧困地區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地理標誌農產品認證或註冊綠色通道,鼓勵貧困地區制定特色農產品地方標準,開展標準化生產。普及貧困地區食用農產品安全控制規範和技術規程,推廣應用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平臺,擴大貧困地區特色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覆蓋面。加強貧困地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加強產地和消費地監管信息共享和協調。(農業農村部、科技部、市場監管總局等有關省級人民政府負責)
(八)提高農產品規模供給水平。支持貧困地區深入挖掘特色農產品品種資源,優化農產品品種和區域布局,做大做強產業規模。鼓勵龍頭企業、農產品批發市場、電子商務企業、大型超市采取“農戶+合作社+企業”模式,在貧困地區建立生產基地,大力發展訂單農業,提高農產品供給規模化組織化水平,增強農產品可持續供給能力。落實產地農產品初加工補貼政策,支持貧困地區提高儲存、保鮮、分揀和分級能力,提高貧困地區農產品初加工率。引導農產品加工企業向貧困縣、重點鎮、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和工業園區集聚。(農業農村部、財政部、商務部等有關省級人民政府負責)
(九)打造具有區域特色的農產品品牌。引導貧困地區以省、地級市或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為單位制定區域扶貧產品標識,采取* * *享* * *和* * *同推等方式,共同打造區域特色農產品品牌,提高貧困地區特色農產品認知度。組織各類媒體通過新聞報道、公益廣告等方式,利用新媒體平臺資源,廣泛宣傳貧困地區發展特色農產品的經驗和做法,推廣農產品品牌。依托全國“質量月”、“中國品牌日”等專項活動,鼓勵貧困地區展示推介特色農產品、民族手工藝品等品牌。加強對貧困地區農產品生產、加工、流通企業及相關合作社的信用監管,對市場主體實施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中宣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等有關省級人民政府負責)
五、大力推進貧困地區休閑農業和鄉村旅遊升級。
(十)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力度。改造提升貧困地區休閑農業和鄉村旅遊道路、村村通道路、景區通行能力,提高交通通達性和旅遊便利性。結合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改善,提升休閑農業、鄉村旅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水平,對從事休閑農業和鄉村旅遊的貧困戶實施“三變壹整”工程,改善消費環境。加大休閑農業和鄉村旅遊基礎設施建設用地傾斜力度。依托貧困地區自然生態、民俗文化、農耕文化等資源稟賦,支持建設壹批設施完善、特色突出的美麗休閑村(鎮)、鄉村旅遊精品景區,滿足消費者多樣化需求。(農業農村部、文化和旅遊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交通運輸部等有關省級人民政府負責)
(11)提升服務能力。依托東西部扶貧協作和對口支援、中央單位定點扶貧機制,動員相關科研機構和高等院校,通過“請進來”和“走出去”,幫助貧困地區培養休閑農業和鄉村旅遊人才,提供營銷、服務和管理指導。支持貧困人口參加相關專業技能和業務培訓,提高服務的標準化和規範化水平。鼓勵貧困地區組建休閑農業和鄉村旅遊協會、產業和區域品牌聯盟等組織,形成自我管理、自我監督、自我服務的管理服務體系。(農業農村部、文化和旅遊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市場監管總局、扶貧辦、發展改革委等有關省級人民政府負責)
(十二)做好規劃設計。加強貧困地區休閑農業和鄉村旅遊資源調查,深入挖掘貧困地區自然生態、歷史文化、地域特色文化、民族民俗文化、傳統農耕文化等資源,因地制宜明確重點發展方向和區域。動員旅遊規劃設計單位開展扶貧公益行動,編制貧困地區休閑農業和鄉村旅遊規劃,鼓勵旅遊院校和旅遊企業為貧困地區提供旅遊線路設計、產品開發和品牌推廣等方面的指導。(農業農村部、文化和旅遊部、有關省級人民政府負責)
(十三)加強宣傳推廣。支持貧困地區組織休閑農業和鄉村旅遊相關活動。組織各類媒體安排版面時間,利用新媒體平臺,分時分類向社會免費介紹貧困地區精品景區。大力發展“鄉村旅遊+互聯網”模式,依托電商企業等載體,開展多種形式的旅遊扶貧宣傳,重點推介壹批貧困地區休閑農業和鄉村旅遊精品目的地。(農業農村部、文化和旅遊部、中宣部、廣電總局、商務部等有關省級人民政府負責)
不及物動詞保障措施
(十四)加強組織領導。發展改革委、扶貧辦、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供銷合作總社、財政部等部門要加強消費扶貧工作的統籌協調,制定實施方案,細化相關政策措施。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本地區消費扶貧工作,根據產地和消費地的不同定位,明確目標任務,制定配套政策,建立工作機制,積極推動消費扶貧深入開展。及時總結宣傳消費扶貧工作中湧現出的經驗、做法和先進典型,營造全社會參與消費扶貧的良好氛圍。(發展改革委、扶貧辦、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供銷合作總社、財政部等省級人民政府負責)
(十五)完善利益機制。完善公司、合作社、致富帶頭人與貧困人口的利益聯結機制,提高貧困人口對農產品銷售、休閑農業、鄉村旅遊的參與度,切實保障貧困人口共享收益。發揮消費扶貧對促進集體經濟和貧困人口增收的作用,支持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壯大,增強貧困人口與市場的對接能力。(農業農村部、文化和旅遊部、扶貧辦、財政部等有關省級人民政府負責)
(十六)加大政策激勵力度。統籌相關政策資源和資金項目,聚焦供應鏈建設,支持消費扶貧示範。對貧困地區從事農產品加工、倉儲物流、休閑農業、鄉村旅遊的企業給予金融、土地等方面的優惠政策。對在消費扶貧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以適當方式給予獎勵。探索建立消費扶貧賬戶,重點對貧困村、貧困戶和脫貧效果突出的企業、合作社購買的相關產品進行統計,並作為政策扶持和評估的重要依據。(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人民銀行、扶貧辦等省級人民政府負責)
(十七)強化監督落實。加強消費扶貧工作的監督指導,及時跟蹤進展情況,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困難和問題。將消費扶貧發展情況作為考核中央單位定點扶貧工作、東西部扶貧協作和對口支援工作的重要內容。將消費扶貧納入年度扶貧工作計劃,積極探索創新方式方法,加大工作力度,推動消費扶貧各項任務和政策落實。(發展改革委、扶貧辦、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供銷合作總社、財政部等有關省級人民政府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