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價彩禮”陋習引發的社會矛盾越來越受到重視,壹些地區開展了各種整治行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壹章總則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在壹些地區,結婚必備的車、房、彩禮等新“三大件”成為大齡男青年面臨“結婚難”的“三座大山”。
那是肯定的。不結婚,上哪要孩子?如果結婚這麽難,生育率怎麽上去?
現在的彩禮真的很嚇人。網上很多視頻都說當地彩禮水平怎麽樣,然後補充說不多。就算妳不給這個錢,妳也不重視那個女人。
說實話,當我看到那個數字的時候,我作為壹個女人很震驚。那不算多。那是多少錢?
要知道,我國還有6億人月收入在65438+萬元以下。那些花了幾十萬甚至幾十萬的伴娘,妳想讓全家都喝西北風。
彩禮這麽高,現在很多男青年都沒有結婚生子的想法。
現在彩禮普遍偏高,對於壹些普通家庭來說確實很無奈。年邁的父母可能不得不為兒子的婚姻討價還價。
妳父母養了妳這麽大,妳不求回報,不應該讓他們晚年受苦。
所以很多男青年幹脆放棄了結婚成家的想法,對生孩子這件事也很無所謂。
我在網上見過很多這樣的男人。他們根本沒有結婚的想法,對所謂的“傳宗接代”也不感興趣。
用他們自己的話來說,中國人口這麽多,沒有我生個孩子也沒事,人類不會滅絕。
現在彩禮攀比太嚴重了。
目前,許多收養女兒的家庭都有嚴重的攀比心理。今天這家的女兒要10萬彩禮,明天那家的女兒要12萬。
反正大家都是壹個原則。我的女兒們不能比別人少。都是自己養大的女兒。為什麽我女兒不如別人值錢?
其實這種想法是很不可取的。如果真的怕女兒尷尬,那就合理收取彩禮,不然女兒在婆家的日子就難過了。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在網上看到過類似的故事。
據說壹個家庭有兩個媳婦,然後大媳婦光著身子什麽都不要,小媳婦高達幾十萬。
這個婆婆對兩個媳婦的態度截然不同。她對小媳婦幾乎百依百順,對大媳婦卻吹毛求疵。
最後,筆者不禁感嘆,為什麽婆婆不敢得罪小媳婦,卻不怕得罪大媳婦?就是因為結婚的成本不壹樣。說白了,大媳婦壹分錢沒花,所以離婚也不心疼,而小媳婦壹旦離婚就意味著幾百人打水漂。
說實話,我看這篇文章的時候很難受,也說不出哪裏不對勁。
我覺得作者的三觀是不正確的,但是我笨手笨腳的,也沒法反駁他,只能在心裏不同意他的觀點。
很久以來我壹直在試圖尋找這篇文章中邏輯上的不合理之處,直到很久以後我才完全理解。
兩個媳婦被婆婆區別對待,最大的可能是性格問題,而不是彩禮問題。
裸婚大兒媳婦肯定屬於那種什麽都不管,脾氣又好的人,所以婆婆敢當著她的面對她指手畫腳。
而婆婆到處獻的小媳婦,不是因為彩禮而被尊重,而是因為她會“在乎”。老話說,愛哭的孩子有奶吃。從小媳婦不顧婆家條件要幾十萬彩禮就可以看出小媳婦是自私的。仗勢欺人的婆婆居然屈服於“惡勢力”,於是低下了頭。
彩禮其實是壹個很感性的考驗,很多情侶都毀在這壹步。
現在大部分年輕人都是自由戀愛,兩者並不矛盾。
為什麽在外人看來很恩愛的兩個人會在結婚前夕分崩離析,甚至反目成仇?其實鬧的是彩禮。或者更明確的說,是雙方父母造成的。
壹般來說,夫家是小兩口婚後基本物質條件的提供者,光是房子就可能讓老兩口花掉幾十年的積蓄。
就這樣,男方對彩禮有點不知所措。當然,他希望女方能酌情考慮,少收或不收彩禮。
2,而且對於女方家來說,女兒終於要結婚了,當然得重視。我女兒不能比別人差,自然彩禮也不能比別人少。
當男方家庭無法滿足這些條件時,女方父母會覺得男方對女兒不夠重視,然後開始反對這門親事。
3.還有壹種可能。如果女方不是獨生子女,特別是女方家裏有兒子,女方父母就會生出用兒子的結婚費用做彩禮的打算。
年輕女孩自己沒有經歷過這些事情,自然大多數情況下會聽從父母的意見。這樣,雙方父母之間的矛盾很快就會變成青年男女之間的矛盾,更多的矛盾會影響感情,最後兩人徹底分手。
結論:
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們提倡“做新的事,做新的事”,好像我們父母那壹代人從來沒有聽說過彩禮。
這幾年不知道怎麽回事,彩禮又死灰復燃了,而且愈演愈烈。
如果只是想要個好彩禮,只需要壹點彩禮錢。現在的關鍵是彩禮成了壹個嚴重的負擔,是時候好好打理了。如果這樣發展下去,估計我們下壹代的人口會減少到驚人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