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詩學》中,亞裏士多德強調了悲劇英雄的重要性,指出悲劇英雄必須是男性,有名氣,心地善良,最後陷入了厄運——不是因為他做了惡,而是因為他犯了錯誤。作為壹個現實主義作家,喬治·艾略特在書中講述了普通人的平凡經歷,主角是壹個女人。然而,從人物塑造的角度來看,她保留了傳統悲劇人物的原則。她在為對這部小說的批評進行辯護時說,如果藝術的道德標準不允許壹個人真實地反映他的高貴本質卻不能犯錯誤——這種錯誤折磨著他(她)高貴的靈魂——那麽我認為這種道德標準過於淺薄,有必要對其進行補充,以達到與人的復雜性的心理壹致。她的話幾乎是對亞裏士多德對悲劇英雄定義的詮釋。在書中,瑪吉純潔善良,熱情堅強,與周圍人的冷漠狹隘形成了鮮明的對比。但她生性沖動,不理智,最終做出了社會、家庭、自己都無法原諒的事情,導致內心產生巨大的痛苦。瑪吉體現了傳統悲劇人物性格品質的矛盾統壹。受費爾巴哈等進步人士的影響,喬治·艾略特從青年時代就與宗教決裂,拒絕去教堂。然而,在艾略特的壹生中,她試圖在頭腦中建立壹種對上帝的態度。她不僅受到基督教思想的影響,而且對基督教充滿了懷疑和反叛。她既不信仰上帝,也對壹切虔誠的宗教情懷有著深深的同情和理解。她既不能完全接受基督教,也不能完全拋棄上帝和宗教。所以在她的作品中,她對上帝的質疑和依賴是交織在壹起的。最後,喬治·艾略特在批判宗教神學和形式的過程中,逐漸形成了自己以人為本、以愛為核心的基本宗教思想——上帝就是愛。在她心中,上帝依然是不可或缺的存在,只是上帝的概念和宗教信仰的本質發生了變化。她心中所創造的理想的上帝是壹個不同於基督教的上帝,壹個從她自己的知識中感知的上帝。在她的宗教中,愛有起源的意義。在實踐中,人性的最高和第壹原則必須是人對人的愛和人對自然的愛。
在宗教倫理中,愛往往被視為善的集中表現。愛在這裏有雙重含義:壹是對上帝的愛,二是對他人的愛。在基督教傳統中,人們應該愛上帝,也應該彼此相愛。從某種意義上說,艾略特贊同這種宗教思想。不同的是,她認為愛神的表現不是對神獻祭、歌頌、加香,而是以誠實、慷慨、仁慈的心對待壹切眾生。也就是說,愛上帝只是表面現象,愛別人才是愛的本質,才是對上帝真正的愛。
艾略特在早期小說中突出了和解、寬恕和利他主義的道德原則,理想化了普通村民的日常生活,用村民豐富的生活內容表達了鄉村生活的豐富、和諧與美好,以追求人與人之間的理想關系。《亞當·比德》、《弗洛斯河上的磨坊》和《織工瑪拿西傳》中兄弟姐妹、兄弟、朋友和親戚之間的愛與和諧充分說明了她理想的人際關系。艾略特堅信人性本善,人際關系的和諧從根本上需要理解。只有在理解的基礎上,才能談得上真愛和同情。用《亞當·比德》中亞當的話來說,除了概念之外,宗教還有其他東西:不是概念使人們做正確的事情——而是感覺。人與人之間最完美最理想的關系就是人與人之間充滿了愛,只有愛才能消除人與人之間的隔閡和隔閡。艾略特和其他浪漫主義作家壹樣,強調感情作為人的本能,不應該受到理性和社會文明的壓制,希望通過揭示人的內心情感生活來展現人性善良的本質。
除了重拾舊的記憶來構建她的小說世界,艾略特還利用她所學到的各種新知識和想法來構建小說的主題和哲學意義。施特勞斯的《耶穌傳》和費爾巴哈的《基督教的本質》的翻譯確立了她的人本主義宗教觀,拋棄了神學意義上的上帝。從施特勞斯的理論和斯賓諾莎的倫理學中,她推導出自己的同情學說:她主張尊重平凡的事物,同情人類的弱點,珍惜人們面對生活挫折時的勇氣和耐心。此外,艾略特還受益於費爾巴哈的人本主義和喬治·科姆的顱相學決定論,構建了她的因果報應觀。費爾巴哈認為,相信上帝的意誌,就是相信人本身,相信他應該得到(失去)。康布的顱相學原理認為,人的行為取決於他的觀點,而觀點又取決於他的顱骨結構。他在《人的結構》壹書中,既強調了顱相學的決定論,又突出了人類思維的靈活性,堅信人類的進步。這就是為什麽艾略特的小說不僅體現了因果規律,而且對人類和社會的進步有著不可動搖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