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萌芽於戰國時期。
內容:①理論上,戰國時期,韓非子提出建立封建專制中央集權君主政體。(2)實踐上,戰國時期秦國商鞅變法,規定取消分封制,實行郡縣制,實行中央集權。
(二)建立於秦朝
內容:建立皇帝制度、三公九臣制度、郡縣制,頒布秦律。統壹計量,錢和字。焚書坑儒,加強意識形態控制。以法為教,以官為師。
特點:將專制決策與集權政治體制有機結合。
(3)西漢時期的鞏固
內容:實行尚書省制度,頒布“恩寵法令”和“附益法令”解決王國問題。實行“罷黜百家,獨尊儒術”。
特點: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的直接統治重新加強;將儒家思想轉化為適應封建專制中央集權需要的指導思想。
(4)隋唐時期的完善
內容:三省六部制的實施,使封建官僚形成了完整嚴密的體系,削弱了相對權力,加強了皇權。科舉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擴大了官員的來源。我們調整和改進了政府士兵制度。
特點:①通過分權強化君主制;②選官規範化、制度化。
(5)北宋的強化
內容:集中軍權——解除朝鮮將軍和地方軍事使節的軍權,設三官指揮皇軍,與樞密院壹起牽制。集權行政——設謀士、唐使、三秘,以分宰相的政治、軍事、財政大權;派壹個平民做地方官,和法官核對壹下。財權集中——通過各種方式設置轉運使,管理地方財政。司法權集中——中央派出公務員作為地方司法人員。通過上述措施,皇帝掌握了從中央到地方的軍政財權和司法權,鏟除了封建割據的基礎。
特點:有強有弱;在中央分權的基礎上,地方分權。
(6)發展於元代
內容:在中央,完善了中央官制,設置中書省、樞密院、禦史臺,負責行政、軍事、監察事務;設立鄭玄院,主管宗教事務,管理西藏。在地方壹級,實行省制。
特點:地方行政體制有了很大進步;中央政府建立了邊境地區的直接管理制度。
(7)明清時期的強化
內容:明初廢丞相,權力分為六部分。地方政府實行三司分權,改都督為五軍都督,軍權與兵權分離,制定《大明法》,設立工廠和衛生特勤署。實行八股取士。清朝沿襲明朝制度,增設兵部,推行文字獄,加強專制集權。
特點:專制主義的中央集權達到了頂峰。
(8)結束於1912。
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的統治,結束了中國兩千多年的封建君主專制制度。
2.中央行政系統
(1)三公九臣制:是秦始皇創立的專制集權中的中央行政制度。由宰相、禦史、太尉組成,其中宰相制度延續千余年,禦史主管監察事務,太尉主管軍務。
(2)三省六部制:三省六部制是隋文帝整合漢魏以來的官制而創立的新的中央行政制度。三省為尚書省、中書省、門下省,是中央最高的政府機構。中書省負責起草和發布詔令;門下省負責審查政令;尚書省負責執行國家重要法令,三省省長均為宰相。官、戶、禮、兵、圖、工六部為尚書省下屬機構。三省六部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相互監督又相互牽制,使封建官僚機構形成了嚴密完整的體系,有效地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強了中央政府的統治力量。權力分成三個削弱的權力和加強的皇權。在此基礎上,宋元明清官制略有變化,但實際情況變化不大。
★古代宰相制度的改革:秦在中央設置三職九臣制度,以宰相為首,協助皇帝處理政治事務;西漢武帝改革官制,實行內外朝制,削弱相對權利;東漢光武帝擴大了尚書臺的權力;隋唐設置三省六部制,將相對的權利分為三部分,相互牽制,體現了皇權的加強;北宋在宰相之下增設參政巡撫為副相,宰相行政權被分割,軍權由唐使分割,財權由三司分割,使宰相權限壹分為三,便於皇帝獨攬大權。元朝設中央刺史省,左右丞相為最高行政機關,設樞密使、禦史臺、宣政院,負責軍事、監察、宗教等事務。明朝廢除宰相,將權力分為六部分;永樂成立內閣,實行“選秀”;清朝建立兵部,宰相制度殘余消失,反映皇權已經達到頂峰。從變化中可以看出,皇帝對相對權力進行了分割和削弱,將各種權力壹步步集中在自己手中,從而有效地實行了君主專制。
3.地方行政系統
(1)分封制(目的、對象、內容、作用):西周統治者為了鞏固奴隸主政權,在政治上實行諸侯分封制,鞏固了周朝的統治,擴大了疆域。春秋戰國時期逐漸瓦解,取而代之的是郡縣制,在隨後的壹些朝代依然存在。
(2)郡縣制:春秋戰國時期出現,秦朝在全國推行,從而在全國範圍內取代分封制,大大削弱了地方政權的獨立性,加強了中央集權。這是中國地方行政體制劃時代的改革,縣制在中國沿用已久,影響深遠。
(3)郡縣並行制:西漢初期地方實行郡縣制,同時存在封建制。郡國並行不利於國家的統壹管理,有分裂的危險。
(4)漢蕃分治:遼國境內居住著眾多的民族,漢族與契丹在經濟文化發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方式上有很大差異。因此實行“漢藩分治”的政治制度,即“以國控治契丹,以漢控治漢”,其特點是民族分裂,其實質是階級統治而非民族壓迫,其作用是促進契丹的發展。
(5)蒙安制:金國建立後,為了加強統治權力,完顏阿骨打推行了蒙安制,這是壹種融合軍事和農業的制度。孟安莫克既是壹個軍事組織,又是壹個地方行政組織,促進了女真族的封建化進程。
(6)省制:元朝是當時疆域空前的封建國家。為了對各地實行有效的管轄和統治,元政府建立了行省制度。它的建立鞏固了國家統壹,保證了制度上的中央集權,是繼秦朝郡縣制之後,中國政治制度史上的壹次重大變革。元代的行省制度對後世的政治制度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此後,行省制成為中國的地方行政機構,明清沿用至今,壹直保留至今。
(7)僧官制度:明代,西藏實行僧官制度。由於藏民信仰藏傳佛教,明政府利用宗教來統治藏民,但規定各級僧官都要由朝廷做兔,從而加強了對西藏的管轄。
(8)八旗制度:八旗制度是明末女真首領努爾哈赤建立的。八旗制度以軍事組織的形式組織女真,由貴族控制。它有三個功能:軍事征服、行政管理和生產組織。它是壹個軍民融合的社會組織。它既是壹種軍事組織,又是壹種行政管理制度,促進了女真社會的發展。八旗軍隊在清朝統壹中國的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西方資本主義的入侵和八旗軍隊本身的腐敗,其戰鬥力逐漸下降。鎮壓太平天國過程中崛起的湘軍、淮軍對其影響很大,尤其是清朝“新軍”的大規模訓練,八旗軍自然消亡。
(9)土司制度:明朝在西南少數民族地區沿襲元朝的統治方式,實行土司制度。這些由當地少數民族擔任的土司官員,對轄區內的行政有自主權,世襲,權力很大,逐漸演變成壹股割據勢力。
(10)“改地為流”:形成與發展:明朝永樂年間,西南少數民族地區廢除土司衙門,政府派流官直接統治;清朝平定三藩之亂後,雍正帝大規模推行。回歸故土是中國政治發展的重大改革。既加強了中央政府對西南少數民族的統治,又改變了當地落後、孤立、紛爭的局面,促進了各民族間的經濟文化交流,有利於統壹的多民族國家的鞏固和發展。
理解:①歷代封建統治者通過壹系列的行政區劃和變更,加強對人民的控制,將地方權力集中於中央,使多民族國家不斷發展。②分封制向郡縣制的轉變,主要反映了管理任用原則從宗法制度向行政任用關系的轉變,是政治制度進步的表現。縣制到省制的變化主要體現了行政區劃的變化。總的來說,隨著社會的發展,行政區劃越來越小,分區越來越多。(3)地方官制的演變:秦改革設縣,統壹後實行縣制,縣令為地方長官,掌管軍政大權;東漢末年,州刺史成為地方最高官員;唐玄宗設置了擁有行政、財政、軍事大權的使節,演變為藩鎮割據。北宋減少了節度使的權力,任命文官知州,並設置總參審判,集中地方財權和司法權(設置轉運使等。);袁在銀行設立了壹個書省;明實行三部分權,承宣公部、外務部,判司法部、法務部相互牽制,開始改土歸流;到了清朝,各省區設置督撫、巡撫、將軍、大臣進行管理,並進行了大規模的改革。
4.官員選拔制度
(1)官制:西周時期《石清實錄》的選官制度是按照宗法制度實施的。
(2)考察制度:漢代發展了選官選賢的制度,其中考察制度是主要內容,是自下而上的選賢任能的制度。西漢通過這種制度加強中央集權,主要是基於個人的才能和道德。東漢檢察系統重視孝道。茶居在地方上主要靠個人威望,稱為鄉選。隨著強大地主勢力的發展,家族希望成為選舉的主要依據。
(3)九品鄭智制:實行於魏晉南北朝。起初,家庭背景同樣重要;西晉以後,註重門第和家世,促進了士族制度的發展。
(4)科舉制度:隨著士族的衰落和平民地主的興起,原有的選官制度無法進行。科舉制度建立於隋朝,完善於唐代。這壹制度為歷代所用,影響深遠。
古代選官制度的演變趨勢:①選官標準從貴族家庭逐漸發展到人才,選官方式從選拔逐漸發展到公開考試;②人才逐漸趨向制度化,其形式日益嚴格,體現了相對公平、公開、客觀的原則。
5.古代監察制度:中央設立禦史監察百官,歷朝歷代都有,但地方監察制度也有壹些變化。
(1)秦朝:中央設置禦史,地方設置禦史。
(2)西漢:漢武帝定13為監區,設刺史監。級別不高,可以監視王公和地方高官。
(3)東漢:刺史的監督權進壹步加強,地方行政權和軍權逐步增加。東漢末年,刺史演變為地方最高軍政長官。
(4)北宋:設總判官,負責監督周知,可直接向皇帝報告。這份官方文件只有在周知和總法官共同簽字後才能生效。
(5)明朝:地方設立了信訪司,負責地方監督司法;建立了壹個工廠健康的特別機構來監督官員和平民。
6.軍事系統(軍事系統)
政府兵制度;招聘制度;帝制;更具防禦性的方法;嘉寶法律;戰爭的壹般藝術;孟安謀克;八旗制度。
7、少數民族創造的制度:
均田制、租佃制、官兵制、分漢藩制、猛保制、行省制、八旗制。
8.古代其他重要的政治制度
(1)退位制度:是原始社會末期民主選舉部落聯盟首領的制度,在權貴家族圈子中進行。它既是原始公有制的政治反映,也是原始社會崩潰的信號。
(2)世襲制:從退位到世襲王位,從為天下公到為天下家,是生產力發展的結果,是階級對立的產物,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世襲制以其鮮明的私有化反映了社會的巨大進步。
(3)宗法制度:宗法制度是西周以來根據血緣和不忠來決定繼承和名分的制度。宗法制度形成的宗法制度和特權制度對後世影響很大。
(4)軍功爵位:戰國時期商鞅變法規定,按軍功大小授予軍功爵位和田宅。政治上廢除了奴隸主貴族享有爵位的特權,有利於新興地主階級專政的建立。
(5)士紳制度:士紳是從有勢力的地主發展起來的,屬於地主階級中的特權階級。士紳制度形成於魏晉,充分發展於東晉,衰落於南朝末年,消亡於隋唐。是壹種腐朽的政治制度,以門第為標準選官,即“做官靠門第,嫁人分庶人。”
第三,聚焦關鍵問題
1,專制主義集權
(1)概念:絕對的中央集權是中國封建社會的基本政治制度。它包含兩層含義:專制主義和權力集中。就中央決策模式而言,專制主義是指君主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具體來說就是皇帝個人專斷獨裁結合了國家最高權力;在分權方面,集權是指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關系,表現為地方政府在政治、經濟、軍事上沒有獨立性,必須嚴格服從中央政府。本質上是地主階級壓迫以農民為主體的廣大勞動人民的工具。
(2)其形成和長期維持的原因:①封建經濟(小農經濟)的長期存在是其經濟原因;(2)主張中央集權、法治的法家,融合諸子精華的儒家,提供了理論基礎(思想基礎);③中國特殊的地理氣候條件是促成該體系形成和鞏固的重要因素(地理原因);(4)統治者的政策調整,維護國家統壹和社會穩定,保證生產發展的需要。
(3)基本矛盾:①中央與地方割據勢力的矛盾。(2)皇權與中央內部相對權力的矛盾。
(4)發展趨勢:①不斷改革中央行政機構,削弱相對權力,加強皇權;(2)不斷改革地方行政機構,加強中央政府對地方特別是邊境地區的管轄;(3)加強對人的思想控制;④加強官員的選拔和監督。
(5)特點:①皇權至高無上,不可分割;(2)王位終身制和世襲制;(3)從中央到地方各級官員由皇帝直接任免,不得世襲;(4)皇帝從決策到行使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獨斷專行、獨斷專行;⑤借助神權,皇權宣揚“君權神授”論;⑥以文化專制鞏固政治交往專制;⑦中央與地方、君權與相對權的矛盾壹直伴隨著中央集權的發展;⑧專制的小中央集權機器制度在明清時期達到頂峰,變得反動。
(6)評估:
利好:①政治:中央可以控制地方,有利於維護社會穩定,維護民族團結。②經濟:能有效地組織人力、物力、財力進行大規模的經濟建設和生產活動,有利於社會經濟發展。③民族關系:在統壹的社會環境中,地區之間的經濟文化交流更加頻繁,民族融合加強,從而促進了統壹的多民族國家的發展。(4)對外關系:中央集權的加強為抵抗侵略、維護主權提供了強有力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保障,在壹定程度上維護了國家利益。⑤文化:民族團結、社會穩定,促進了各民族、各國之間的文化交流,促進了整個中華民族文化水平的提高。
負面:①政治:君主專制容易形成暴政,導致腐敗,成為阻礙歷史發展的因素。②經濟:明清時期,嚴重阻礙了萌芽資本主義的產生和發展。(3)文化:扼殺人的思想,使知識分子脫離實際,阻礙科技創新和文化進步。④對外關系:明清時期的閉關鎖國政策阻斷了與世界的聯系,使中國逐漸落後於世界潮流。
2.科舉制度
(1)發展過程:①隋文帝放棄九品中正制,開始以十科考試的方式選拔官員;(2)楊迪在楊迪統治時期,科舉制度形成。③唐代貞觀年間,增加考試科目,以進士和明靜為主;④武則天創造了武舉和科舉;⑤開元時期,任命高官主持考試,提高科舉地位;⑥北宋的考試分為三級,即科舉中的鄉試。宮廷考試成為壹種習俗,進士成為最重要的科目。實行粘貼法,錄取名額大大增加。⑦王安石改革科舉,廢明經,使進士科考經,設明律部;時至今日,八股在明朝開始實行。清初科舉制度承襲明朝,戊戌變法(1898)提出廢除八股,取士。1905年,清政府制定了新的學制,廢除了科舉制度。
(2)評價:科舉制度的啟動是社會經濟發展和階級關系變化的產物,是維護封建地主階級統治的選官制度。在不同時期,它的歷史作用是不壹樣的。
積極影響:①公開考試吸引了眾多寒門士進入政權,有利於擴大和鞏固封建統治的政治基礎,改變了封建社會初期貴族把持朝政的局面。(2)布衣中的地主多數進入科舉做官,為封建政權註入了生機和活力。(3)選官有文化知識水平的客觀依據,有利於形成高素質的公務員隊伍。(4)讀書、考試、做官掛鉤,權力、地位、知識相結合,造就了中華民族尊師重教的傳統和勤學的氛圍。⑤促進了文學的繁榮,如唐代以詩賦選士,促進了唐詩的繁榮。
負面影響:①明清八股的推行,從內容到形式都嚴重束縛了考生,使得很多知識分子不講求實用知識,也不束縛思想。②八股帶來的脫離實際的學風,對學術文化的發展產生了非常消極的影響。③晚清科舉制度嚴重阻礙了科學文化的發展,是近代中國自然科學落後的重要原因之壹。④科舉制度不利於知識創新,不利於創新人才的培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