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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招聘制度?

中國古代軍事制度之壹。唐五代以來,征兵制取代了兵役制,這是封建制度的重大變革。到了宋代,無論是禁兵、廂兵還是南宋駐兵,壹般都采用募兵的方式。災荒年征流民、饑民為兵,是宋朝的傳統國策。統治者認為,壯丁招兵後老弱不可能造反,這是防止災年爆發農民起義的對策。招募軍子弟也成為宋代兵源的重要來源。此外,身體健全的罪犯也當兵,特別是當兵。當士兵疲憊不堪時,統治者往往會強行奪取他們的丈夫,給人民造成極大的騷擾和痛苦。春秋時期,吳起幹脆廣納賢才,以招賢納士而非傳統招賢納士的方式,組建了各國第壹支特種精銳部隊——吳祖。曾幾何時,春秋時期,征兵工作主要面向城市戶口。隨著戰爭規模的擴大,農村的征兵工作也有聲有色,但被征召的人要自己解決武器和食物,沒有工資。有時候戰爭中期,天轉冷了,我還得自己給老家寫信,讓媽媽給我做冬衣,讓爸爸給我送來。真的是又虧又虧。戰後,入伍的戰士摸摸腦袋,如果還在,就回家繼續農村工作。戰場上的事情,就像壹場夢,只把黃沙大戰中沾了血的武器藏在地窖裏,希望永遠不要拿出來再用。吳起改革了傳統的征兵制度。他以苛刻的篩選標準招募士兵,壹旦加入吳起,他就給他們發薪水,成為職業士兵,而不是在臨時征兵後回家。這些人放下農活去扛戟,相當於找了個長工。不僅領俸祿,還“壹人參軍,全家光榮”:全家免徭役稅,土地房屋也給。但唐玄宗後期,府兵制度遭到嚴重破壞。唐初規定,每三年要派政府兵。但隨著邊境事端的增多,中唐以後士兵的不斷使用和駐軍期的延長,以及日益嚴重的腐敗,邊疆侵吞士兵財物,強迫士兵在勞役中為自己服務,所以沒有人願意當政府的士兵。天寶八年(749年),掌管府兵的哲沖府兵無壹剩。唐政府不得不停止招募官兵,改用募兵制。唐初在壹些邊境地區招募少量士兵,自玄宗開始流行。開元年間,首都守備部隊、邊城守備部隊和地方部隊基本都是征召的。【1】這次“募兵制”的選兵標準很高,要求三層鎧甲,分別是“上身鎧甲”、“大腿鎧甲”、“小腿鎧甲”。那時候還沒有褲子,人的下半身就是裙子——對於軍人來說,就是裙子壹樣的皮“股”。裙子裏有裸露的大腿,壹件半褲筒狀的脛衣從古代由綁腿演變而來的過膝脛衣下面套在小腿上,以後還會繼續向上擴展成褲子(不過現在還沒有褲子,只有小腿上的脛衣)。對於士兵來說,小腿上的脛衣就是皮革的“脛甲”。穿上這種上身護甲、大腿護甲、小腿護甲的三層鎧甲,頭戴青銅頭盔,手持十二石弩,攜帶五十支箭,帶上寶劍,包好三天的糧食,負重奔跑。只有那些從黎明到中午能跑100英裏的人才能申請這個職位。當時的百裏相當於現在的41.5公裏,等於全程馬拉松,需要半天才能跑完。而且這些士兵攜帶了那麽多武器,不是背心短褲。由此也可以判斷出,先秦人在身高、體能、耐力等方面都優於現代人!編輯這壹段“征兵制度”來挑選士兵。那些被選中的人被稱為“軍人”。入隊後會根據特長組建,職務和武器都有自己的序列。吳起采取了從單兵到多兵、從分隊到合成的循序漸進的訓練方式,使士兵完全脫離生產,專心表演,成為“常備兵”,與過於業余、兼職的“新兵”明顯不同。這是壹項史無前例的創舉,為後世的征兵制度開了先河。這些職業軍人,驍勇善戰,屢建奇功,被封封爵封田。歷史發展自東漢光武帝劉秀實行軍事打擊政策以來,東漢的兵役制度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秦漢時期的普遍征兵制逐漸被廢除,取而代之的是征兵制的盛行。東漢時期,無論中央軍,還是地方臨時部隊或長期駐軍,大多都是征兵,如臨潁、長安、應永、漁陽等地,他們的兵都是征來的。東漢的征兵制度與西漢有很大不同。西漢的征兵制是征兵制的輔助和補充。招募的士兵只有幾個,但都是經過精挑細選的勇者。戰鬥中常以壹當十,戰鬥力極強。而東漢的兵役制度以征兵制為主要形式,對新兵沒有要求。因此,士兵的組成是復雜的,主要是社會閑散人員和失業人員,還有農民、商人、少數民族男子甚至死刑犯。例如,廖瑩集中營是由被招募的死刑犯組成的,還有許多囚犯被安置在其他地方。這些人組成的軍隊素質低,戰鬥力差,軍紀腐敗。東漢招募士兵的主要手段是以財物引誘。光武帝劉秀是第壹個采用這種方法的人。當劉秀初出發去打仗時,因為小夜曲問到任光,任光建議:妳可以籌錢逃命,攻打鄰近的郡。不投降就被隨意掠奪。人貪財物,兵可招而致之。這種思想影響了東漢的統治者。為了吸引更多的人入伍當兵,他們往往支持和縱容士兵搶劫財物。而且很多參軍的義務兵往往是打算掠奪別人的財物,而無意打仗。這樣雖然新兵多,但戰鬥力可想而知。東漢招募士兵的其他手段還包括以免稅為條件招募士卒。比如東漢末年軍閥混戰時,孫策先入江東,即以歡天喜地參軍為條件,征調兩萬余兵,壹千余馬,形勢轉盛。東漢時期,由於豪強地主兼並土地極其嚴重,大量農民破產,社會上出現了大量無家可歸者。為了生存,他們往往以營為依托,走上了當兵的道路,這也為募兵制的盛行提供了保障。東漢征兵戰鬥力差,除了成分復雜,素質低下,軍紀腐敗之外。此外,招聘制度往往是緊急臨時招聘。士兵平日沒有受過軍訓,不習慣騎射。雖然很久以前是職業軍人,但是參軍很久了,從十五到八十年代都是應征入伍。於是軍隊中出現了大量的病弱士兵,戰鬥力自然越來越低。由於以上原因,東漢軍隊無論是對外作戰還是對內鎮壓抵抗,往往都是勝算少,敗局多,而且往往每戰必輸,王旅萎靡不振。東漢時期募兵制盛行的最大弊端就是為地方軍閥的武裝割據提供了便利。東漢初年,中央集權加強,地方官擁兵不多,征兵只好由中央下令。中期以後,隨著皇權的衰落和募兵制的發展,全國各地的軍政長官都自行招募士兵組建軍隊。到東漢末年,這些軍隊已經成為自己的私人武裝,使之獨立。與此同時,全國各地有實力的地主也趁機發展自己的私人武裝。強大的地主組織私人武裝,早在新莽就出現了。當時,全國各地有勢力的地主為了抵抗農民起義軍,紛紛組織自己的宗族、客人、子女和依附的農民,組成私家兵——蔔曲,或築起屏障自保,或襲擾鄉村,或支援漢人抗新。劉秀事業的基本骨幹大多是在宛、冀有私兵的豪強地主,如劉智、耿純等。在他們加入劉秀的軍隊後,他們仍然保留著原來的三部曲,在他們死後,他們的兒子接管了營地。東漢建立後,劉秀用優厚的政治經濟待遇換取這些英雄放棄軍權,解散舊軍。對於其他地方的民間武裝,劉秀采用武力鎮壓和綏靖的手段,迫使他們逐漸轉化為隱蔽的、非常規的形式。比如他自己的田莊,每年春秋兩季,青黃不接或者寒流將至的時候,他就會召集依附的農民,建立守備,修五兵,學射。這種在非常時期召集的私兵,因其對維護封建統治秩序、實現國家鎮壓的補充作用,被東漢政府默許。有時,地主和官僚甚至被允許將自己的士兵組成正式軍隊外出作戰。比如靈帝在位的時候,交接部盜賊聯手,弱牧不能禁。廣和元年(公元178年),朱仁交址為刺史,即簡單從郡中招兵,配合其他部隊,定旬月。東漢末年黃巾起義爆發時,官軍兵力和軍費匱乏,戰鬥力較差,無力鎮壓這場大規模的農民起義。於是東漢政府允許地方豪強組織私人武裝,投入鎮壓。從此豪強地主的家軍成為公開的、永久的、有組織的私人部隊,在鎮壓黃巾起義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黃巾起義被鎮壓後,很快轉為中央集權的對立面,成為軍閥混戰的重要武裝力量。唐五代以來,征兵制取代了兵役制,這是封建制度的壹大變革。唐玄宗為了加強軍事實力,實行募兵制。募兵制是國家征召丁男當兵,提供衣食,免除勞役。這減輕了農民服兵役的負擔,節省了官兵往來和旅途的消耗,有利於發展生產,封建國家得以建立強大的軍隊。但是募兵制中的士兵是士兵,將軍長期指揮壹支軍隊,所以士兵和將軍之間存在隸屬關系,這就導致了軍閥的形成。宋朝時期,無論禁兵、廂兵,還是南宋安祿山,都普遍采用募兵方式。災荒年征流民、饑民為兵,是宋朝的傳統國策。統治者認為,壯丁招兵後老弱不可能造反,這是防止災年爆發農民起義的對策。招募軍子弟也成為宋代兵源的重要來源。此外,身體健全的罪犯也當兵,特別是當兵。當士兵疲憊不堪時,統治者往往會強行奪取他們的丈夫,給人民造成極大的騷擾和痛苦。新兵的主要身體標準是體長,還需要檢查跑跳動作和視力。趙匡胤,宋太祖,是第壹個選擇強有力的士官作為“士兵”,並分發到全國各地,這是作為壹個模式的招募。後來改“等長杖”,按身長招兵。各種禁兵和箱兵的體長標準也不同。被征為士兵的人必須在臉上、胳膊上或手上有紋身,以防止他們逃跑。這是當兵丟人的表現。當壹名中士從壹個部隊調到另壹個部隊時,他也必須改名。紋身後衣服鞋子硬幣等。會被分發,這叫“邀物刺”。宋代雖然設置了等長杖,但在實際招聘中,也可以明確降低長度標準。至於官員,在招兵買馬時,虐待老弱病殘來壯膽的情況屢見不鮮。宋代軍餉發放給各級禁兵、廂兵、駐兵。軍隊工資水平極其復雜,有官兵之間的差異,也有官兵之間的差異,還有因貨幣制度和物價不同而產生的地區差異。士官長的工資壹般包括物質錢、每月夥食和春夏衣服。此外還有郊祀、特種錢、雪寒錢、柴火錢、銀鞋錢、俸祿錢、因戰功等原因授予的軍功獎勵,以及外出邊境或其他地方領取錢糧的券。此類固定或臨時補貼數量眾多,難以完成。宋軍士大多帶著家眷,住在軍營裏。總的來說,壹等禁兵的收入可以維持全家的溫飽,而私兵的收入微薄,不足以維持生計。此外,軍官經常壓迫和奴役軍士,克扣他們的工資和薪水,這使得許多軍士生活艱難,不得不經營其他業務,從而嚴重影響了宋軍的戰鬥力。軍士逃跑和抵抗的事件也層出不窮。宋代每年或不定期選拔各級官吏。驍勇善戰的士卒可以從湘軍晉升為禁軍,禁軍中的下、中、上等兵也可以依次晉升,直到皇帝鎮守班。不合格的士官,必須降低服役年限和軍銜。老弱殘士官可以當“士官”或“富余人員”,領壹半軍餉,在部隊做各種雜工。也可以被開除軍籍,回鄉務農,或者隨意停薪留職。但選拔制度往往流於形式,沒有認真執行。由於濫征濫選,訓練不善,宋軍維持了壹支素質低劣的龐大隊伍,巨額軍費開支往往占到宋朝財政支出的78/10,造成了嚴重的財政危機,大大增加了百姓的稅收負擔。大量士官脫離農業,造成農業勞動力短缺,影響農業生產的正常發展,甚至出現大量良田拋荒的嚴重後果。(王增玉)遼金時期,三月(1058),招募天德、東勝等地的武術家參軍。天慶八年(1118),八營兩萬八千多人,全部征召。晉朝也招收士官。元明時期,軍戶是軍隊的主要組成部分,但招兵買馬依然存在。元初平定江南,招募勇士組建安薩漢軍。回答“亞伯拉罕”,意思是“在家”。許奕君被掠奪的人口和財產都是他的。軍隊解散後,士兵們出去搶劫。元十七年(1280)招蔣、淮兩路,以答拉漢軍。直到元朝末年,他還在各地招募了許多士官。明朝文健年間,朱迪起兵“京南”,曾招募北平、寶鼎、永平等地民眾為軍隊。文健四年十二月(1402)。明靜即位後,因土木之變,明軍主力盡失,於是外出招募各地義勇軍。以後任何缺兵的地方,往往會通過征兵來補充。這雖然增加了軍隊負擔,但征來的兵戰鬥力遠高於軍戶。比如戚繼光打造的戚家軍,於打造的,都是很強的隊伍。清末新軍成立時(見新軍),實行募兵制,要求應征者年齡在20至25歲之間,身高4' 8 "以上,五官端正,體格健壯,無犯罪記錄,三代以內申報家庭成員。後來到了民國時期,軍隊也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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