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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古典奏鳴曲(快板)

簡單來說,奏鳴曲就是由幾首樂曲組合而成的壹首樂曲。壹般由壹種(或幾種)樂器演奏,僅由鋼琴伴奏。最常見的是小提琴奏鳴曲和鋼琴奏鳴曲。

“奏鳴曲”壹詞來源於意大利語,意為演奏樂器,沒有流派意義。

今天的奏鳴曲是指18世紀形成的壹種形式,有嚴格的組織規則。壹般由四段組成:第壹段是奏鳴曲式,快板;第二段三段,慢板;第三段是小步舞曲或諧謔曲;第四段是奏鳴曲或者回旋曲,快板。每壹段又稱為壹個樂章,在速度、情緒、主題、調性等方面形成對比,以不同的方式展開音樂素材,使作品的整體結構豐滿而富於變化。這種形式形成於維也納古典樂派時期,故稱“古典奏鳴曲”;海頓、莫紮特和貝多芬的作品是古典奏鳴曲的典範,但他們的作品通常分為三個樂章。

在古典奏鳴曲形成之前,有壹種不同的奏鳴曲,叫做“巴洛克奏鳴曲”。它與古典奏鳴曲的區別是:(1)結構松散,對比因素少;(2)可分為莊重嚴肅的“教堂奏鳴曲”和舞曲組成的“室內奏鳴曲”兩大類。前者每個動作的速度是慢-快-慢-快,後者更自由,取決於具體的舞曲。巴洛克奏鳴曲是古典奏鳴曲的前身,維瓦爾第、亨德爾、巴赫的作品都屬於這壹類。

奏鳴曲的特點:(1)由幾個樂章組成;(2)盡可能使用各種動作間對比的手段;(3)壹般是壹種樂器的獨奏,但有時是室內小樂隊,有四五種樂器;(4)通常是沒有標題的“純音樂”;(5)每個樂章都有特定的曲式。這些特點被稱為“奏鳴曲原則”,對後來的作曲家影響很大,在很多大型作品的結構中都可以看到。

還有壹首《奏鳴曲》。這種形式比奏鳴曲更輕巧,更靈活。壹般有兩三個樂章,有時甚至把奏鳴曲的原理壓縮成壹個樂章(比如貝多芬的鋼琴奏鳴曲,Op. 111)。

奏鳴曲式:

奏鳴曲式:音樂的結構形式之壹。是歐洲18世紀下半葉以來各種大型器樂體裁中最常見、最重要的形式之壹。大部分交響樂的第壹樂章采用“奏鳴曲式”。通常用在奏鳴曲的1樂章中,經常使用快板速度,所以又稱為奏鳴曲的第壹樂章形式或奏鳴曲的快板形式。這種形式不僅在奏鳴曲中使用,在室內樂、協奏曲、交響樂等大型音樂作品中也有相應的樂章。此外,在序曲、交響詩等作品中也很常見。

奏鳴曲式由三部分組成:呈現、展開和再現。有人打了個比方:它的呈現似乎提出了矛盾的、值得商榷的問題;擴大部是討論甚至矛盾鬥爭,再生產部是急於統壹認識,做出初步結論;“結尾”(epilogue)是壹個總結。“對比-發展-統壹”的奏鳴曲式結構布局,非常適合表達復雜甚至戲劇性的內容。

奏鳴曲式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改變:①采用復合呈現聲部(如協奏曲)。(2)再現部分顛倒主要部分和輔助部分的順序或省略其中之壹。(3)省略展開部分或者只有簡單的過渡。④用插頁(壹種新的主題素材)代替展開部分或者展開部分和插頁部分都用。⑤與回旋曲混合形成回旋曲(見回旋曲)。⑥與套曲結構的結合以及某些特征與其他形式的應用(見套曲形式和混合形式)。

奏鳴曲式的名稱最早是由A.B .馬克思在《作曲法教程》中提出的。古奏鳴曲式是奏鳴曲式的前身,形成於17世紀末18世紀上半葉。這種音樂形式是兩階段形式。1部分在主要部分後面有壹個連接部分,起調的作用,輔助部分出現在從屬音中。在第二部分中,主要部分被改變以出現在主調中,或者主要部分的壹部分被展開在幾個不同的調中,然後改變連接部分以使輔助部分重新出現在主調中。部分1和2分別重復。如塔爾蒂尼的小提琴和通奏低音奏鳴曲的最後壹個樂章和D .斯卡拉蒂的A小調鋼琴奏鳴曲。

這種古老的奏鳴曲式經過普拉蒂、斯卡拉蒂、巴赫和J. C .巴赫的實踐,在j .海頓時期發展成為三聲部奏鳴曲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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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方音樂發展的歷史長河中,自偉大的巴洛克時代到來以來,音樂藝術尤其是鍵盤音樂藝術進入了輝煌的發展全盛時期。此後,無論是鍵盤音樂創作的理論、演奏技巧,還是作品的規模和思想深度都在不斷擴大和前進。壹代又壹代的音樂大師在追求自己音樂理想的過程中,也為後人留下了浩如煙海、永不枯竭的鍵盤音樂文獻。其中,奏鳴曲(包括以奏鳴曲形式創作的音樂)壹直被認為是鍵盤音樂中較為嚴肅和正統的作品,規模龐大,結構復雜,能夠更加深刻和全面地反映作曲家的思想,被後世的鋼琴家和音樂家深入研究,成為鍵盤音樂尤其是鋼琴音樂文獻中最有價值的部分之壹。

1.前奏曲:貝多芬之前巴洛克和維也納古典樂派的鋼琴奏鳴曲創作及其局限性

1.1巴洛克和早期古典時期的鍵盤奏鳴曲。

在音樂史上,最早被稱為“奏鳴曲”的鋼琴作品應該是巴洛克時期偉大的古代鋼琴家德梅尼科·斯卡拉蒂創作的數百首古代鋼琴奏鳴曲。這些作品大多是作曲家為古典鋼琴教學而作,但其在鋼琴藝術史上的重要作用已經遠遠超出了鋼琴教材的範疇,對日後古典奏鳴曲形式的形成,尤其是日後鋼琴演奏技巧的發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其實斯卡拉蒂的奏鳴曲原本並不叫奏鳴曲,而是因為具有早期古典奏鳴曲的壹些特征(準確的說應該叫“奏鳴曲”)。大部分是兩種形式的單樂章作品。

1750是音樂史上重要的壹年。隨著壹代宗師的隕落,音樂史上偉大的巴洛克時代宣告結束,音樂創作風格開始由嚴肅復雜的復調音樂向清新精致、優雅悅耳的旋律音樂轉變,鋼琴音樂也開始由嚴格的多聲部復調對位向旋律和聲轉變。這壹時期是輝煌的維也納古典時期的前奏。許多才華橫溢的音樂家為鋼琴音樂中古典奏鳴曲的發展和完善做出了傑出的貢獻,其中最重要的壹群是偉大的J.S .巴赫的後代,其中次子C.P.E .巴赫在鋼琴奏鳴曲方面的成就最高。

C.巴赫在古典奏鳴曲式的形成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在他早期的奏鳴曲中,有壹些嚴格的復調對位寫法,但後來他很快完成了從復調到旋律的轉變,成為旋律音樂新風格的代表。他第壹次確認了用奏鳴曲式表達人格發展和情感變化的可能性。它豐富了斯卡拉蒂的古奏鳴曲式,強調了主題變形在展開部的重要作用,用主題變形表現了更加豐富的效果和多變的音樂思想,表現了音樂的矛盾、對比和沖突以及多方面、全方位的情感因素,使音樂形式更加多樣和統壹。他的奏鳴曲壹般有快-慢-快的樂章排列,樂章在調性和形象上有對比。在作品的結構布局上,他確定了統壹、變化、平衡的原則。在18世紀中期的作曲家中,C.P.E .巴赫被公認為是古典奏鳴曲的真正奠基人。

這壹時期還值得壹提的是作曲家德梅尼科·阿爾貝提,他首創了破和弦的伴奏音形式,既保持了原有的和聲效果,又有流動感和細膩感。這種被稱為“阿爾貝蒂低音”的聲音類型已經成為壹個新的鋼琴詞匯,在浪漫主義之前的鋼琴作品中被廣泛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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