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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歷代文人的“美”嗜好看人文美學的變遷

平時看壹些“閑書”,自然更註重“多管閑事”。說來也怪,如果“生意”太多,生活就沒意思了。生活不僅僅是由各種所謂的事務組成,還有壹些“閑情逸致”經常來到我們的生活中打醬油賣萌。我翻閱了壹些古人的小說筆記,在《正史野史》的記述中,偶然發現了歷史上文人對美女審美的片段。我覺得整理壹下會很有意思,因為如果妳想順著這個思路,去看看歷史上各個朝代,肯定對美女有特別的偏愛。既然有了這個想法,就開始利用壹些閑暇時間去做——除了孔修訂的《詩經》中對美人的描寫,我看到了“楚王腰細,餓死在宮中”的記述。其實,楚文化在當時雖然不是正宗的古代中原文化,但作為中華文化的壹部分,在壹些文化淵源和人文趣味上,還是有很多相似或相通之處的。以屈原為代表的楚文化,是壹個所謂的詩的國度,楚王的審美習慣大多是怪異的,似乎帶了很多詩人偏執的味道——像瘦腰。看來,這個時候出生的漂亮人,壹定要瘦得像壹只細腰蜂,才能更容易得到男人的仰慕。換句話說,誰的腰細,誰就能成為國民女神。

當然,腰的粗細不全是由胖瘦決定的,家族基因遺傳也可能占壹定份額。可見,成為美女除了現在的社會人文氛圍外,還需要先天的遺傳條件決定。後來到了漢代,又提出了新的審美標準,以趙的“輕如燕”為代表。當然,要達到這樣的要求幾乎是不可能的。然而,這樣的欲望恰恰是當下文人的審美趣味。這種審美趣味表達了當下文人對美“瘦”的嚴格要求,也顯示了他們對“瘦、柔”等的文化心理需求。雖然,他們能唱出曾祖父劉邦的那句話:“雲飛風起”,但在人文審美,尤其是愛美方面,他們缺乏英雄氣節,打破英雄氣度。“燕瘦肥”,漢代瘦為美,唐代肥為美。楊玉環是唐代美女的代表人物。作為壹個唐朝的女人,偏偏生了壹個“水桶”壹樣的肥腰胖身材。簡直是奇跡,如果老天幫忙,她能直接晉級美女榜,不僅能追求很多人,還能輕松嫁入紂王家族——全民愛胖,也是奇跡。想想也有意思。

唐朝死後,南唐皇後李煜推出了他獨有的暗戀“三寸金蓮”。說白了,我是真的喜歡小腳的女人。用女人的腳來討論美醜,真是中國人的壹個創舉。雖然不是李漁創造的,但也是他向文人推崇的“民族審美文化”之壹。這種審美文化的形成和發展,也種下了幾千年的苦果——在男女不平等的背後,加上了壹些看似冠冕堂皇的理由——女人的腳被摧殘變形,只為了女人長大後容易獲得男人的關註。這種大男子主義的審美可以用“變態”來形容,這種“狀態”已經改變了壹千多年。

從古書來看,“韓瘦而嫵媚,唐白而肥胖,袁高而風騷”,突破了歷代文人在審視“美”方面的文化變遷。漢代以瘦、小、媚為美;到了唐朝,皮膚白,身材胖,妖態為美;元代以高挑、強壯、風騷為美;當我們深思的時候,也可以看到我們文化基因的變異歷程。漢代以前,中原文化被稱為文化正統,基本符合儒家文化的理論。審美上也基本延伸了“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法則。而中國文化的走向,也在放牧民族文化的血液不斷入侵後發生了變化。具有遊牧血統的唐力入主中原後,無形中帶來了草原的文化壓力,中華文化在接受時深受其文化特質的洗禮,審美方式和審美趣味也有意無意地發生了變化。

如果我們回頭看,在先秦時期,我們的文化更註重自然之美和質樸之美。所謂“清水出芙蓉,天然雕”,是當時審美文化的追求。即使在春秋戰國時期,連年不斷的戰爭也沒有從“軍事”和“軍事”的角度來考慮“美”的審美。當時的審美元素還不是物化了美的某些身體特征的隱喻——“杏面桃腮,蛾眉鳳眼,身似春柳,步出荷花”等等。於是,我們傳統文化中的先人對負面文化的偏執,壹些純詩意的審美追求高不可攀,甚至病態,這也反映了中國傳統文化的特點,即以藏為顯,以藏為守。有學者指出,先秦時期的文化受《易經》影響很大,但現在的《易經》已經不是最初的《易經》了。當時的《易經》是陰柔壓倒陽剛,坤為頭,乾為尾。後來“幹”“坤”的倒掛也是社會發展導致文化基因變異。

秦漢時期,女性的審美雖然沒有以前那麽病態,但作為文人的審美傳統,依然保持著對“端莊婉約”之美的追求。到了魏晉時期,對“美”的需求結合當下文人的精神訴求變成了“雅”,但真的很難描述什麽是“雅”美。雖然曹子建有壹篇《洛神》,但仍然撲朔迷離,虛無縹緲。沒有物理證明,只能作為某種精神的追求,而不能作為審美的常態,所以這樣的審美要求不會走遠,很快就會消失。難怪在玄學盛行的魏晉時期,文人醉生夢死,對美的追求也變得“玄妙”和“神秘”。老子說:“物極必反”,空了之後,必須務實。但看到後來的隋唐,玄學之風和虛的精神被擊潰,產生了復雜而豐富的審美趣味。美女們的豐滿之美,跑到文人面前擺造型,也表現了壹種積極務實的民族文化追求。而這壹時期的詩歌也更註重對現實生活的體驗和享受。

五代十國時期,文人的審美追求有所前移,比如南唐皇後李煜愛女人小腳的臭習慣,就是在這個時期產生的,成為後來文人的審美樣本,臭了壹千多年。總的來說,這壹時期的文人在虛浮與務實之間徘徊,審美開始呈現多元化、階層化,文化氛圍相對活躍。當“高、大、騷”到了元代,這些新的審美方式和特征進壹步割裂了剛剛恢復的民族傳統文化的女性追求,對美的追求在美人身上自然植入了積極、刻板的壹面。到了明代,元代遺留下來的文人審美得到了糾正,得到了合理的整合重組,成為了“德才兼備”的務實追求,而不是單純以美、姿、胖取勝。

歷史的美學和歷史本身壹樣,被反復洗牌重組。不管是進步還是退步。符合某個時代是合理的。比如清朝所謂的“滿漢不婚”,就是典型的種族保護主義和極端利己主義。但歷史永遠是打扮的小姑娘,公婆都沒問題。這個時候說這樣的話是沒有意義的。但從歷史文人對女性的審美層面來看,《紅樓夢》中的薛寶釵和林黛玉恰恰是當時人們心目中的兩個完美情人。從家庭的社會角度看,薛寶釵德才兼備,能與丈夫以梅綺為榜樣,是賢妻良母;就文人的精神訴求而言,林黛玉就像壹棵柔弱的柳樹,病得像個西方孩子,常常生氣,她就是他們的精神女神。可見,清代文人對美的審視呈現出二元格局。

突然想到我看的清初傳奇小說集《女才子書》,開頭就有十種對女才子的標準,我抄在下面,為妳提供晚餐:

可以看出,清初的美人標準基本延續了明代文物的特征,有非常細致的分類描述,但在社會發展的務實層面上,又增加了很多重男輕女的精神訴求。這些可以說是卑鄙的要求,但也代表了文化利益的轉移。承擔這些利益轉移的不僅僅是對美的追求或需求,還有其他文化藝術的變化。每個人都有對老公和美女的愛,只是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有著完全不同的標準或者截然相反的偏好。在今天看來,這個看似簡單的“男人追美女”事件,卻是壹個驚心動魄的文化過程。題外話:現在看那些古裝劇,有些美女演員太符合我們現在的審美了——胸大童心未泯,壞了古人的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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