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這是中國憲法明確規定的社會主義法治的基本原則。法律面前平等的原則有三層含義:
首先,所有公民法律地位平等。中國憲法第三十三條明確規定:“中國人民和中國公民在法律面前壹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現實生活中,有些人習慣把人分成三六九等,對不同身份的人給予不同的對待。這種思想和做法實際上是封建等級制度的殘余。
其次,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沒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憲法和法律是人民利益的體現,反映了人民的意誌。任何個人和組織都不得享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將自己淩駕於黨、國家和人民之上。那種自以為高人壹等,法律只關心百姓,不管官的;把自己當成法律之外的“特殊公民”而不管他人的想法,從根本上背離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
第三,任何組織和個人的違法行為都必須依法追究。中國憲法第五條明確規定:“壹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壹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受到追究。”違法必究是法律尊嚴的重要體現,是法律權威的重要保證。在壹個社會中,如果有人觸犯了法律卻能逍遙法外,那麽法律就無法在公眾心目中樹立崇高的地位和威望。
(B)建立和維護法律權威
法律權威是法律的尊嚴、力量和威望。樹立和維護法律權威是落實依法治國方略的迫切需要。
維護法律權威,必須樹立法律是人們生活中基本行為準則的觀念。壹個社會有很多不同的社會規範,包括法律、政策、倫理、習慣、宗教規範等。,這些都對人們的日常行為起到壹定的規範和約束作用。但必須明確,在法治社會,法律是對人們社會生活最基本、最有力的規範和約束。全社會和全體公民都必須樹立法律意識,自覺以法律為基本行為準則來指導和規範自己的社會活動。
維護法律權威,首先要維護憲法權威。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我國* * *生產黨執政興國、團結帶領各族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律保障。它具有最大的權威和最高的法律效力。它也是所有其他法律權威的來源和保證。因此,維護法律權威,首先要維護憲法權威。
維護法律權威,必須努力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壹和尊嚴。我國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壹個有機整體,任何法律、法規和規章不得同憲法相抵觸,下級法律不得同上位法相抵觸,地方性法規不得同全國性法律相抵觸。社會主義法制統壹是法律權威的重要標誌。當前,壹些地方和部門制定實施壹些違背國家法律規定和法治原則的“土政策”“土辦法”,搞“妳有法,我有對策”,不僅破壞社會主義法制統壹,也嚴重損害法律的權威和尊嚴,必須堅決反對和切實制止。
要維護法律權威,必須樹立執法部門的公信力。法律的目的和宗旨要通過執法和司法來實現,法律的權威也要通過執法者的權威來體現。因為在社會普通人眼裏,執法者在壹定程度上是法律的化身,代表著法律的權威和尊嚴。樹立執法部門的公信力,需要從兩個方面努力:壹方面,要切實克服“法不責眾”、“有理有據”的傳統觀念,嚴格執法,嚴肅處理壹切違法行為,以維護法律的嚴肅性,樹立執法者的權威;另壹方面,執法者要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切實解決執法不公、司法不公的問題,提高執法部門的公信力,使執法的司法行為令人信服,以正義贏得權威。
(3)嚴格依法辦事
這是依法治國的基本要求,也是法治不同於人治的重要標誌。對於所有國家機關,特別是專門履行執法和司法職責的政法機關來說,嚴格依法辦事意味著以下四層含義:
這些職能和權力是法定的。法定權威是法治的重要原則,也是嚴格執法的法律基礎。職權法定原則要求執法機關的權力必須是法律具體明確授予的,執法機關必須嚴格依法在職權範圍內履行職責。
權力伴隨著責任。即權利義務壹致原則。權力必須對兩個方面負責:壹是權力的行使要對造成的法律後果負責,法律賦予權力,也意味著賦予責任;第二,被法律賦予權力而不行使或者行使不到位,不是盡職或者不作為,就是失職瀆職,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政法幹警都要堅決克服權力在自己手裏,想用就用,想用就用,想怎麽用就怎麽用的錯誤思想和做法。他們應該小心地使用他們的權力,好好利用它。
使用權受到監督。在所有法治社會中,權力必須受到監督,這是壹個重要的原則。中國憲法第27條明確規定了壹切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都要受到監督的原則。政法機關掌握著與公民人身、財產等權利密切相關的執法權。這壹重要權力壹旦被腐蝕和濫用,將直接損害公民的合法權益。因此,政法機關的權力必須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整個行使過程必須受到嚴格的監督和制約。
因違法被追究。違法必究是社會主義法制的基本要求,也是法律權威和尊嚴的重要體現。在現實生活中,依法追究執法者的違法行為意義重大。要建立嚴格的執法違法者追究機制。只有執法者的違法行為無壹例外地被依法查處,才能為全社會樹立依法辦事的好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