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資金貸款 | 固定資產貸款 | 定期存單質押貸款 | 不動產抵押貸款 | 動產質押貸款 | 銀行承兌匯票 |貼現業務 | 委托貸款
流動資金貸款
系為滿足客戶在生產經營過程中臨時性、季節性的資金需求,保證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而發放的貸款。根據期限分為短期流動資金貸款(期限1年以內(含1年)和中期流動資金貸款(期限1至3年(不含1年,含3年))。按有無擔保可分為擔保貸款和信用貸款,其中擔保貸款又分保證、抵押和質押等形式。
流動資金貸款條件
①借款人為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主管機關)核準登記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並在工商或相關部門辦理年檢手續;
②企業經營項目和資金投向符合國家政策要求;
③有健全的財務制度,能提供真實可信的財務資料;
④在銀行開立結算賬戶;
⑤有到期還本付息的經濟實力;
⑥有合法財產抵質押或第三人保證;
⑦除國務院規定外,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股本權益投資累計未超過其凈資產的50%;
⑧具有有效《貸款證》;
⑨銀行要求滿足的其他條件。
申請流動資金貸款須提供的材料
①書面的貸款申請及董事會同意申請貸款的決議(如需);
②《公司章程》、《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證明;
③企業財務報表;
④貸款用途證明資料(如購銷合同);
⑤有關擔保和抵、質押物資料;
⑥《貸款證》;
⑦銀行認為需要提供的其它資料。
固定資產貸款
系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新建、擴建、改造、購置等用途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貸款。
定期存單質押貸款
系借款企業以為辦理質押貸款而開立和使用的單位定期存單作質押,向銀行獲得資金的壹種貸款方式。
不動產抵押貸款
系以借款人或他人的不動產作為抵押所獲得資金的壹種貸款方式。
動產質押貸款
系企業將動產(商品、產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等)存放在我行指定的倉庫內由我行監管,以該動產作為質押物向我行申請貸款或開具銀行承兌匯票,質押物可以替換,辦理過程簡便、快捷、費用低廉。
銀行承兌匯票
系指由出票人簽發,銀行承兌,承諾在匯票到期日對收款人或持票人無條件支付匯票票面金額的票據。
貸款條件
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準登記的,符合《貸款通則》規定要求和銀行規定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個體工商戶。
借款人需提供資料
① 銀行承兌匯票申請書;
② 註明以銀行承兌匯票作為結算方式的真實商品交易或服務合同;
③ 出票人到期支付票款的資金來源證明;
④ 保證、抵(質)押資料;
⑤ 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資料。
貸款流程
業務申請→業務受理→業務調查和審查→業務審批
貼現業務
系指持票人將其合法持有的未到期銀行承兌匯票或商業承兌匯票轉讓給銀行,銀行按票面金額扣除貼現利息後,將余額付給持票人的行為。
貸款條件
貼現申請人為符合《貸款通則》和銀行信貸管理制度對借款人規定條件的法人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
借款人需提供資料
① 未到期的承兌匯票,貼現申請人的企業法人資格證明文件及其有關法律文件;
② 貼現申請人的近期財務報表;
③ 貼現申請書;
④ 貼現申請人與出票人之間的商品交易合同復印件及合同項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復印件;
⑤ 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資料。
貸款流程
業務申請→業務受理→業務調查和審查→業務審批
委托貸款
系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托人提供資金,由銀行(即受托人)根據委托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