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新華網上看到壹篇文章:《中國人的家國觀念要改壹改》(作者:許博淵),主要論點如下:我們的起點太低。從前,中國人的字典裏沒有“社會”二字。這兩個字是近代才出現的,而且還是日本人發明的。中國人腦子裏歷來只有國和家,家國,或者國家。我們受到的道德教育是要對家庭和家族負責,對國家負責。壹般人把家庭放在首位,他們說:“我為國家,誰為我呀?”只有優秀人物把國家放在前面,“匈奴未滅,何以為家”,“茍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趨避之”即是。中國人沒有對他人負責、對社會負責的文化傳統,非親非故,我為什麽要對他負責?妳要我對妳負責?好,拿錢來。仔細觀察當今中國社會的種種不良行為和醜惡現象,都與此有關,都從這個源頭流出。
許公差矣!中國社會的種種不良行為和醜惡現象,絕非從中國人的家國觀念這個源頭流出。何以見得?理由如下:
壹、人生而自私,不分中外
“卑劣的貪欲是文明時代從它存在的第壹日起直至今日的動力;財富,財富、第三還是財富,——不是社會的財富,而是微不足道的單個人的財富,這就是文明時代唯壹的、具有決定意義的目的”。(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74頁)。
縱觀世界歷史,每壹次戰爭,每壹次革命或復辟,無不是壹個利益集團與另壹個利益集團之間妳死我活的鬥爭。而集團利益的實質,是集團中的個體利益。請不要忘記英國人對華鴉片貿易的骯臟,英法聯軍圓明園掠奪的無恥,列強將中國恣意瓜分的狂熱;也請不要忘記,當年西方資本家“圈地運動”的殘酷,販賣黑奴的血腥,射殺印底安人的兇狠!請更不要忘記日本侵略者的野蠻鐵蹄!令人遺憾的是,許公卻恰恰要竭力地去忘記。他無非是想說:西方人是有社會觀念的,中國人的大多數是沒有社會觀念的,是只有家沒有國的。
二、家是社會的細胞,國是社會的整體
誠然,社會這個詞不是中國的發明,但“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則歷來是中國無數仁人誌士為之奮鬥終身的崇高目標。請不要否認:家是社會的細胞,國是社會的整體,社會是客觀存在。因此,社會這個詞的發明權,是可以忽略不計的。許公說:“我們的起點太低。從前,中國人的字典裏沒有社會二字。這兩個字是近代才出現的,而且還是日本人發明的”......民族虛無主義的心態躍然紙上。那麽請問:日本的文字起源於何時何地?
說中國人大多數只有家沒有國,也是極端錯誤的。請問許公:如何解釋我國的八年抗戰?如何解釋1998年的抗洪搶險?退壹步說,即使真如許公所言,大多數中國人只有家沒有國,也只能強化家國觀念,而不能讓“中國人的家國觀念要改壹改”。許公想方設法把家庭、社會和國家對立起來,把國家現存的種種弊端歸咎於國人的自私,無非是想口出驚人之語,嘩眾取寵罷了。
三、源頭:權力缺制衡,法制待完備
勿庸置疑,在我國尚處於社會轉軌時期的現階段,社會上的種種不良行為和醜惡現象的源頭,不是所謂“需要改壹改”的家國觀念,而是權力缺少制衡,法律亟待完備。
西方國家的民主法律制度和權力制衡制度,已有兩百多年的歷史,日臻完善,而我國的民主法制建設,於近二十多年才開始起步,無論是對公權力的制衡,還是對私權力的約束,都有不容忽視的制度缺陷,民主法制建設任重而道遠。君不見,貪官們前赴後繼;君不見,假冒偽劣、坑蒙拐騙風起雲湧;君不見,惟利是圖、見利忘義俯仰皆是?何者?制度缺失,制衡不力,風險小,利潤大是也。與家國觀念何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