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企業社會責任(CSR)的正式定義在國內外論壇上討論過多次,但至今仍無定論。目前,企業社會責任的理念在國際上得到普遍認可:企業在創造利潤、對股東利益負責的同時,還應承擔對員工、社會和環境的社會責任,包括遵守商業道德、生產安全、職業健康、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節約資源等。
雖然企業社會責任沒有單壹的定義,但從本質上講,采用這種方法的企業需要做三件重要的事情:
1),公司認識到其經營活動將對其所處的社會產生重大影響;社會發展也會影響公司追求企業成功的能力;
2)作為回應,公司積極管理其在世界範圍內的商業活動所帶來的經濟、社會、環境和人權影響,這不僅給公司的商業運作和企業聲譽帶來好處,也使公司所在地區的社會團體受益;
3)公司通過與其他團體和組織、地方團體、社會和政府部門的密切合作來實現這些利益。
根據企業社會責任,建議世界各地的公司遵守這些高標準,無論其當地的經濟、政治和社會條件如何。
相關:
世界銀行將企業社會責任(CSR)定義為與企業和主要利益相關者之間的關系、價值觀、遵紀守法以及對人、社區和環境的尊重有關的政策和做法的集合。企業承諾為可持續發展做出貢獻,以提高利益攸關方的生活質量。
其他提法:所謂“企業社會責任”,是指在市場經濟體制下,企業的責任不僅要為股東追求利潤,還要考慮股東的利益,即影響企業行為和受企業行為影響的各方利益。其中,員工利益是企業社會責任最直接、最主要的內容。企業社會責任不是壹個創新的概念。這個概念是在20世紀20年代提出的,隨著資本的不斷膨脹,引發了壹系列社會矛盾,比如貧富分化,社會貧困,尤其是勞工問題,勞資矛盾。
2.如何履行企業社會責任?
企業社會責任的重點和難點在於如何落實,這也是公眾普遍困惑的問題。企業社會責任要落實,就必須落實在公司治理中。有效的公司治理結構應該包括企業社會責任的承諾和實現機制,能夠在企業面臨決策時綜合考慮利益相關者的利益,使決策行為符合企業利益相關者價值最大化的原則,使企業的行為可預期、可控制。從整個社會來看,企業只有擁有這樣的公司治理結構,才能形成實現社會責任分擔的微觀基礎。在此基礎上,政府可以運用宏觀調控手段,制定相應的公共政策,引導企業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
先從公司治理的體制和機制入手,討論如何在公司治理結構中實現企業社會責任。
1),誰來承擔?
讓我們回到開頭提到的問題。胡潤慈善論壇的壹位銀行業嘉賓表示,不敢用儲戶的錢做慈善。這句話直接指向了壹個重要但往往不明確的問題:企業的社會責任應該由誰來承擔?是企業的經營者?董事會?還是股東?
從公司治理的基本邏輯來看,公司股東選舉董事會,委托董事會負責公司事務。董事會負責公司戰略事務的決策,同時選拔有能力的經理人員,並將日常管理權下放給公司最高管理層。之後,董事對公司負責,在這個過程中,他們可能會做出壹些或所有股東認為無法維護其最大利益的決定。在這種情況下,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上行使權力,選出他們認為最能忠實維護其利益的新董事會。從邏輯上講,股東對公司事務沒有直接的決策權,只是把這個權力委托給了董事會。董事會有決策權,也應承擔相應的公司責任。因此,公司的社會責任應該由董事會承擔,而不是由股東直接承擔。
2)、承諾的方式
2005年,《財富》雜誌評選出“最受尊敬的公司”名單。為了編制這份排名,《財富》雜誌通過管理咨詢公司合益集團(Hay Group)采訪了全球357家公司的超過65,438+0,000名董事、監事和經理,要求每位受訪者根據9項標準對所在行業的其他公司進行評級。在這九項標準中,有壹項是“企業社會責任”,該標準排名前十的公司分別是樂購、國際紙業、安海斯-布希公司、西夫韋公司、聯合包裹服務公司(UPS)和惠浩林產品和建材公司。下壹節通過分析這十家公司的做法,討論董事會承擔的企業社會責任壹般是通過什麽樣的機構和制度來實現的。
3.企業社會責任:企業與社會的* * *雙贏。
企業應該承擔社會責任?有些人對此很冷漠。他們認為,任何企業的第壹要務都是追求利潤最大化,創造經濟效益,從而實現其社會責任。至於企業的其他社會責任,有能力就去做,沒能力就算了。壹些經濟管理部門的人對這個問題也有模糊的認識,認為只要所有企業利潤最大化,就可以實現國家利益最大化。有些海外上市的公司甚至說我的股東是外國人,要承擔社會責任。外國人能認同嗎?
隨著改革開放的進壹步深化和市場經濟的進壹步建立,企業正在成為獨立的市場主體。他們不僅是經濟活動中的商業主體,而且在社會活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國際國內的經驗表明,企業的經營和發展不可避免地受到社會因素的影響和制約,適應社會發展和社區建設已經成為現代企業成功的重要因素。
最近汙染,礦難,毒粉條,毒奶粉,特氟龍,蘇丹紅,石蠟油...這些令人震驚的詞匯頻繁出現,使得人們對“企業社會責任”和提高企業“公民”責任的呼聲日益高漲。今年5月在北京舉行的《財富》全球論壇上,商務部研究院跨國公司研究中心主任王誌樂表示,就中國的本土化公司而言,大部分企業社會責任意識薄弱,還停留在“股東利益最大化”的層面。王誌樂認為,壹個企業會經歷三個發展階段:純賺錢、追求規模和“企業公民”時期。今天中國大部分企業還處於第壹階段,部分企業已經進入第二階段。
企業作為壹個經濟實體,其“經濟人”的角色決定了它必須追求利潤,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但是,企業價值最大化並不等同於利潤最大化,而是在利潤最大化的過程中,實現企業品牌、信譽、社會形象的最大化。這就要求企業主動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即從“經濟人”向“社會人”轉變。因此,企業扮演的角色既是壹個“經濟人”,也是壹個“社會人”。
企業來源於社會,也必須回饋社會,這是新形勢下的社會-企業關系。企業效益不等於社會效益,局部利益不等於整體利益。企業的生死、發展、淘汰都要由社會來承擔。更重要的是,企業是社會的細胞。沒有社會資源,企業的發展就會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沒有好的環境,企業很難生存。所以企業和社會的關系* * *光榮,市場經濟下的企業和社會關系更加緊密,而不是變得相對疏遠。
此外,企業的社會責任意識也與整體社會經濟運行成本有關。試想壹下,如果公交公司只願意在最好的時間、最好的地點開通公交線路,整個城市的交通就會癱瘓;如果郵政企業只願意做最賺錢的城市快遞,那些寄到偏遠山區的信件和包裹可能會被忽略;如果石油公司只願意給奔馳轎車供應高標號汽油,對給農民供應廉價柴油毫無興趣,社會會變成什麽樣?這樣下去,會有很多如果,從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壹些企業承擔了必要的社會責任,可能會影響到自身的利潤,但是他們的服務降低了整個社會的經濟運行成本,服務了人民。從這個角度來說,它的社會效益是巨大的。更何況企業的這些社會責任都得到了社會的補償。他們要麽獲得行業壟斷的利益,要麽壟斷者占據了屬於全社會的所有資源。
可見,承擔社會責任對企業來說不是無利可圖,而是“百萬利潤”。同時,承擔社會責任,雖然企業會付出壹定的成本,但會向社會證明自己的社會責任感,證明自己能夠在經營活動中把公眾的利益和社會的整體利益放在重要位置,從而帶來公眾的認可。而且企業主動承擔社會責任也是展示自身實力、產生廣告效應的絕佳手段,可以為企業營造良好的外部氛圍。所以,企業不僅要學會如何賺錢,還要學會如何花錢,即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企業主動承擔相應的責任,從而取信於民,做大做強,是進步和文明的標誌。因此,自覺履行社會責任既是社會的客觀要求,也是企業自身發展的需要。
細細品味這些理念,其實並不是國際社會責任運動的全新創造。因為,幾千年來,中國的傳統文化壹直倡導“與人為善”、“天人合壹”,這其中其實蘊含著深刻的社會責任思想。因此,面對國際社會責任運動的浪潮,我們應該發揚中國傳統文化的精華,學習西方的先進經驗,逐步將有益的管理理念融入到企業的生產經營過程中。
現在政府提出了“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的戰略方針,要求企業在追求利潤最大化的同時,把生產經營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統壹起來。
參考:
/shehuizeren/
4.企業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是底線。
幾個世紀前,當中國人民還在為爭取獨立地位而英勇奮鬥的時候,美國、英國、德國等傳統經濟強國憑借開放發達的商業環境,造就了壹大批優秀企業:德國的拜耳、美國的杜邦、法國的拉法基、瑞士的雀巢...
這些跨國公司在幾個世紀的發展壯大過程中,不僅為世界創造了巨大的物質財富,其多年積累的先進企業管理理念和完善的企業社會責任理念,也成為人類商業史上寶貴的精神財富。
早在95年前,杜邦就成立了全球首個企業安全委員會,66年前就提出了“壹切傷害都是可以預防的”的理念;拜耳在1901成立廢水處理委員會,除了通用汽車在履行社會責任上“行動勝於雄辯”的務實態度;NEC公司是“為大眾服務還是讓大眾為妳服務?”問題前的辯證思維;強生公司將企業責任作為企業發展的商業邏輯。
而且很多跨國公司在發布年報和年度財務報告的同時,還會定期發布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和企業公民報告,包括德國輝瑞、拜耳發布的年度企業公民報告,德國西門子發布的西門子企業責任報告。
跨國公司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完美詮釋贏得了掌聲,但也遭到了質疑。有些人甚至用“陰謀”來形容跨國公司的壹系列行為,認為他們可以通過向利益相關者宣布企業社會責任狀況來提升公司的企業形象,他們為公司宣傳的手段相當高明。
對此,在華跨國公司壹致認為,雖然“生意就是生意”,盈利永遠是企業追求的終極目標,但歸根結底,企業的發展與其相應的社會責任並不矛盾。
在許多國家,企業社會責任是公司生存的底線。沒有這樣的意識,妳可能連參加比賽的資格都沒有。
因此,在現階段,企業社會責任已經不再是壹道選擇題,而是成為了每壹個想要長期可持續發展的企業都必須回答的問題。
參考:中國企業文化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