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每個人的審美不壹樣,妳也不認為美就壹定能引起別人的歌唱。雖然不能以貌取人,但壹個人的形象和外貌是陌生人第壹眼就做出的預判。所以妳給對方留下的第壹印象尤為重要,這也是很多用人單位明確提出的壹個用人標準。例如,妳的家庭需要壹個保姆來幫助照顧嬰兒。如果妳看到保姆身上刻著龍或者背上刻著虎,妳會用他嗎?雖然妳知道他的簡歷和經歷都很優秀,很突出,但如果是我,我肯定會告訴對方,因為他的紋身,我不會用他。
雖然從理性的角度來說,人是不能以貌取人的,但是通常在人與人認識之前,他的外在形象會無形中透露出很多來自自己的信息,所以我真的經常會這樣評價對方。想象壹下,如果妳請律師為妳分析壹個案件。當妳第壹次看到他的時候,妳看到他全身都是紋身。妳對他有多可信?無形中,因為他的紋身,他對別人的信任度大打折扣。好像我們要談壹筆非常重要的生意。畫個淡妝,穿正裝之前,那是我們必須要做的準備。
當然有人會說,紋身是壹門藝術,是傳統文化的魅力。我不否認有這種說法,但是難道非要在門面上貼個藝術的牌子才能證明有藝術嗎?妳明明經營的餐廳,非要在餐廳的墻上大張旗鼓地貼上人體模特的海報,大家進來都說妳在展示藝術,然而妳的顧客很可能不會買賬,會認為妳在耍流氓。妳認為妳能吸引顧客嗎?只會嚇跑客人。
總之,紋身從來都不是壹般人眼中的正經愛好。雖然紋身不代表妳是壞人,但是長得白不代表妳真的是好人。但是如果妳真的想紋身,我建議妳慎重考慮。畢竟現實中大部分人的包容度還沒有達到紋身可以被認定為藝術的程度,所以很多職業都有很多不允許紋身的要求。
紋身不違法,可以隨意紋身。
喜歡紋身是妳的權利,不喜歡也是別人的權利。沒有對錯之分。
這涉及到壹個價值觀和習俗的問題。當然在壹些重大問題上是有規定的,比如紋身參軍。這是什麽意思?
不要後悔過去,妳要為妳的所作所為承擔後果!
我對男性和女性紋身持開放態度。雖然不喜歡他們,但也不反對。是人的自由,又不違法?
最讓人印象深刻的紋身影響,大多是惡毒的人和社會混混造成的。所以壹般人對有紋身的人印象和感覺都不好。
有的臺詞很兇;有些臺詞很俗,所以總體來說不是主流,影響不大。
俗話說,人不能以貌取人。紋身是壹種愛好,壹種個人選擇,當時代讓它出現的時候,它壹定有它的意義。永遠不要以貌取人。有的人西裝革履,人模狗樣,背後家暴,丟盡臉面。紋身大叔,長得嚇人,做人做事有禮貌。
與眾不同有錯嗎?紋身是壞人的標誌?最早的紋身應該是因為古代的殺人犯在身上烙上了印記。他們印得越多,就越危險。這是區分危險人物的標誌。但是現在,紋身是個人選擇,也是新時代。有分歧才有進步。有些人為了壹步步提升自己,在身上紋上虎、鷹、龍。有些人把自己的名字和圖案紋在身上,是為了記住自己的壹生,這對自己意義非凡。可能人太排外了,不壹樣就會被打壓,面子工程永遠第壹。
我覺得紋身沒什麽不好。我最多沒見過他們,不過看壹眼很正常。如果別人看我,我會走過去誇他(她)的紋身很酷很好看!
紋身的男女基本都是社會上的混混。少年,好學上進的成年人,兢兢業業的工人,基本沒有紋身。
我覺得只是大家的愛好,不算不道德。
只是壹種美,壹種西方文化。不代表什麽!桑迪紳士都沒有紋身嗎?
片面僵化,不接受新鮮開放的事物,固定守舊的思維。
很多人認為既定的印象是社會不好惹,或者反駁父母身體脆弱的理由,但其實身體是自己主導的,喜歡讓自己長大。父母希望孩子幸福,而不是生活在自己的道德陰影中。
剛開始我也以為紋身是混混幹的事,看到紋身有這種辨識度的人也確實給人壹種大多是混混或者老流氓的印象。
當然,後來通過教育和社會多元化的影響,這種印象被改變了。
前後兩種不同的觀點,本質上都是社會多元化和進步帶來的認識和價值的變化。
東方人害羞矜持,壹般不接受這種招搖的東西。有人說是西方文化,但我們見過的西方政治家、律師、醫生、教授都沒有這樣的花臂紋身。就算紋身很多,也只是紋上自己的姓來紀念!可見這種文化不是大眾文化。運動員這樣做,大概是像古代驅魔壹樣戴著面具顯示自己的力量。就像壹個視頻裏的父親,我教孩子不要紋身,不要摔斷腿!既然有了紋身,就不要洗了,堅定的走自己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