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稅區是中國繼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之後,經國務院批準設立的新的經濟性區域。由於保稅區按照國際慣例運作,實行比其他開放地區更為靈活優惠的政策,它已成為中國與國際市場接軌的“橋頭堡”。因此,保稅區在發展建設伊始就成為國內外客商密切關註的焦點。
保稅區具有進出口加工、國際貿易、保稅倉儲商品展示等功能,享有“免證、免稅、保稅”政策,實行“境內關外”運作方式,是中國對外開放程度最高、運作機制最便捷、政策最優惠的經濟區域之壹。
1990年6月,經中央批準,在上海創辦了中國第壹保稅區——上海外高橋保稅區。1992年以來,國務院又陸續批準設立了14個保稅區和壹個享有保稅區優惠政策的經濟開發區,即天津港、大連、張家港、深圳沙頭角、深圳福田、福州、海口、廈門象嶼、廣州、青島、寧波、汕頭、深圳鹽田港、珠海保稅區以及海南洋浦經濟開發區。目前全國15個保稅區隔離設施已全部經海關總署驗收合格,正式投入運營。
1992年,在鄧小平同誌南巡講話發表之後,各保稅區紛紛加快了實質性啟動,基本建設進展迅速,初步形成了招商引資的軟硬環境,海內外客商投資踴躍,大多數保稅區首期開發區域的土地已批租或出讓完畢,並在進壹步開發二期工程,吸引外資工作也出現了可喜的局面。
經過多年的探索和實踐,全國各個地區的保稅區已經根據保稅區的特殊功能和依據地方的實際情況,逐步發展成為當地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集中開發形成的功能有保稅物流和出口加工。
隨著中國加入WTO,全國保稅區逐步形成區域性格局,南有以廣州、深圳為主的珠江三角洲區域,中有以上海、寧波為主的長江三角洲區域,北有以天津、大連、青島為主的渤海灣區域,三個區域的保稅區成為中國與世界進行交流的重要口岸,並形成獨特的物流運作模式。
保稅區基本運作方式
基於海關和外匯的特殊管理機制,保稅區形成特殊的圍繞四大基本功能的基本運作形式:
第1種 保稅倉儲等保稅物流運作形式
保稅區內實行“境內關外”的政策,這樣壹來在保稅區內形成相當寬松優惠的保稅政策,即貨物從海外進入保稅區不視同進口,只有從保稅區再進口國內時才視同進口,貨物從國內到保稅區視同出口,這樣就形成了以保稅倉儲為核心內容的保稅物流運作形式。
三資加工貿易企業可以利用保稅區的物流功能,從保稅區進口原材料,將半成品或成品出口保稅區,完成加工貿易手冊的核銷工作,將各種轉廠手續變成進出口手續,從而大大提高物流效率節省物流成本,此外可以將出口的產品進行內銷而沒有內銷比例等審批限制。
在中國采購的國際企業可以將采購出口貨物的配送中心設在保稅區,直接對國外市場進行貨物配送,從而解決銷售地高成本配送問題。
銷售中國市場的進口貨物可以先保稅倉儲在保稅區內,再根據實際的銷售數量和形式進行貨物清關工作,壹方面可以減少供應鏈維系的資金積壓成本(海關稅金占用流動資金),另壹方面可以適應中國企業的不同銷售形式(免稅銷售和完稅銷售)。
第2種 出口加工等加工運作形式
保稅區內的加工貿易企業不實行銀行保證金臺帳、不實行外匯核銷制度,非常有利於企業開展出口加工工作。
保稅區內加工貿易企業使用的進口設備全部實行免稅,不受項目內容限制和投資總額的限制。
第3種 國際貿易等貿易運作形式
中國國內目前還不允許外資獨資成立單純貿易性企業,但在保稅區可以成立並可以取得壹般納稅人的權利,擁有人民幣帳戶、可開增值稅發票,實際上已經擁有在國內從事純貿易活動的權利,這是保稅區的國內貿易功能。
目前國內的貿易性公司無法從事轉口貿易,但保稅區內的企業有外幣的現匯帳號,可以從事外幣結算貨物的貿易活動,實際上是擁有了國際轉口貿易的功能。
保稅區內的貿易性企業同時擁有國內貿易和轉口貿易雙重身分的權利,這就構成了保稅區的貿易功能多樣化形式。
第4種 商品保稅展示等展示運作形式
由於保稅區實行的是國際自由貿易區的模式,因此國際商品的保稅展示成為壹項重要的保稅區功能運作形式。
從國外運往中國的貨物可以在保稅區內進行商品展示,可以設立相應的展覽場館,安裝模擬使用國際的各種產品,這樣壹來非常有利於國際產品銷售到中國,壹方面大大降低展覽成本,簡化展覽產品的通關手續,另壹方面縮短考察的時間相應減低了國內企業的采購成本。
目前在全國的保稅區內主力展示的商品為保稅汽車和大型工程機械成套設備,由於這些產品國內展示成本非常高,保稅區展示優勢非常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