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傳統法制建設發展的歷史進程中,道德思想壹直扮演著社會調控的重要手段。中國傳統儒家文化壹直伴隨著中國法制體系的改革與發展,構成了中華法系的根本思想。在當今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社會背景下,無論從中華法制文化的傳承來講,還是從現代法制建設的迫切要求來講,構建社會主義道德建設體系都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
壹、法制與道德的關系
法制與道德的關系是現代法治國家建設過程中必然要討論的社會關系之壹。眾所周知,我國法制建設與道德建設協調發展的歷史淵源可以追溯到法制與道德的關系上。德治和法治之爭從我國古代國家的誕生開始就持續不斷,中國古代的思想家中,儒家的創始人孔子主張法律必須建立在道德的基礎上,法律被看成是調節人類社會關系的最低道德標準,道德則是超越法律之上的社會調節手段。"仁"是我國古代儒家學說的核心思想。儒家思想對我國社會發展的影響是源遠流長的,所以我國的古代法具有非常濃厚的道德和倫理特征,法律與道德沒有壹條明確的界限,甚至壹些純粹屬於道德範疇內的要求都被規定到法律當中,要求人們遵守。[1]所以由於幾千年來豐厚的儒家文化積澱,我國現代特色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過程當中必不可少的有道德思想的註入,這是社會發展所不可避免的因素。在現代,法制與道德的是密不可分的,二者是互相影響,互相協調的關系。壹方面,社會道德因素被法律以原則性或規範性的標準加以規定,使法律更加貼近人們的道德思想,從而是法律更貼近人們的生活實際,更加容易被社會所接受,加速提高人們的法治思想。另壹方面現代社會人們法治思想的強化促使傳統道德思想中壹些觀點和標準發生變化,使人們樹立了現代社會主義道德觀,從而加速了現代社會主義道德思想的發展。當然在實際社會生活當中,法制與道德的沖突也是必不可免的,但是在建設現代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背景下,法治思想的廣泛宣傳,法律往往成為目前社會調節的最終決定手段,法律的社會功能性要強於道德。這種思想很容易導致人們強調法制調節功能而忽視道德調節功能。
法制與道德二者無論在人類社會發展的哪個階段都是密不可分,缺壹不可的。在現代法治社會建設過程當中,加強社會道德建設是社會發展的必然需要,脫離了社會道德標準的約束,法治社會也是不可能實現的。
二、道德建設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
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當前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必經階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包含兩方面的內容:第壹,市場經濟的成分。第二,社會主義的成分。[2]首先,作為市場經濟,它首先是人的壹種行為,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壯大離不開人的決定性因素。市場經濟不僅僅是法制經濟,它同樣也是道德經濟。人的行為本身是不可能完全有法律來調整的,人的行為當中有相當壹部分是法律所調整不了的,例如:人的思想行為、認知行為。所以以人作為主體的市場經濟完全由法律規範來調整是無法完全有效的發揮市場經濟功能性的。其次,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是在社會主義制度下所產生的市場經濟,這種市場經濟本身具有社會主義的屬性,其最終目的也是為了社會主義的發展服務的。道德建設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不可分割的壹部分,已經是被社會所廣泛接受的。在此條件下,市場經濟的發展離不開道德體系建設。最後,市場經濟是經濟基礎,社會道德屬於上層建築。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上層建築反作用於經濟基礎。市場經濟的本身特征也決定了其發展離不開社會道德本身的建設。市場經濟是壹種人與人之間的社會經濟,市場經濟的人的屬性以及社會屬性都決定了其本身含有不可缺少的道德因素,這種因素是法律調整不了的。市場經濟的發展決定了道德建設的必然存在。反過來講,道德建設是上層建築必不可少的壹部分,其必然反作用於市場經濟,直接或間接決定市場經濟的發展環境和速度。良好的社會道德環境必然積極推動市場經濟的發展。
三、道德建設的發展
道德建設是社會發展的基礎,同時也是最終社會調節的手段。社會主義社會發展的最終目標是實現***產主義,***產主義是壹個消滅階級、消滅剝削,沒有國家和政府,社會物質極大豐富,生產生活資料按需分配的理想生活狀態。[3]根據我們對***產主義的科學定義,我們可以得出***產主義社會的發展狀態是高於法治社會的,在***產主義社會中,國家和政府的消失直接導致法律這壹社會調節工具的失效,最終完成社會調節功能的只能是社會道德因素。社會主義的高級階段和***產主義社會應該都是壹個社會道德思想極大發展的狀態,人們個人和社會整體道德素質的提高是推動社會發展的壹個重要決定因素。所以從人類社會的歷史發展的方向來看,道德建設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也是現代社會發展的重要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