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工程采用清單招標報價時,措施費為0。根據招標項目文件的規定,結算時如不調整項目,不再計算措施費。但合同中約定,清單中有遺漏或因設計變更增加工程量清單中新項目的,可以計算定額。那麽工程結算的時候,定額的這部分措施費就不能算了嗎?
答:建設工程合同與招標項目文件存在矛盾。合同約定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具有法律效力,排在解釋順序的首位。既然合同雙方已經約定,如果由於設計變更導致清單有遺漏或者工程量清單中增加了新的項目,可以計算套定額,那麽這部分套定額的措施費應該在工程結算時計算。
案例二:實際施工項目運輸距離與招標不符。綜合單價是否應該調整?
某建設項目單位投標時,所列項目之壹的綜合單價按運距10公裏計算,但該建設項目實際運距已達20公裏。該清單項目的綜合單價是否需要調整?
答:如果施工單位在招標項目清單中明確運輸距離為10的公理,可以調整;如果招標項目清單不明確,投標人按10公理計算,則不能調整。
案例3-計算實際工程量的依據是什麽?
我公司中標了壹個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報價時沒有仔細計算工程量。合同規定,工程量超過3%時允許調整。結賬時需要根據圖紙和清單的計算規則重新計算嗎?
答:結算時如果按照圖紙和清單的計算規則計算實際工程量,超過3%時可以調整,否則不能調整,最終確定工程結算值。
案例四:結算時如何通過清晰的圖紙會審或設計聯系單確定工程量的調整?
對於有工程量清單的招標項目,規定中標人應在中標後壹個月內與編制清單的單位核對工程量,對造價的影響超過1%的,調整工程量。經建設項目單位核查,未超過1%,即無調整。現在工程已經定下來了,有以下問題:圖紙上畫的不清楚的部分,在圖紙會審或者設計聯系單上明確了。這部分應該算嗎?(比如圖紙明確表示了某壹部分的梁,但沒有表示梁號,然後明確梁號;標註了梁號,但是根本沒有這個梁的詳圖。在這種情況下,梁的工程量會增加嗎?還有鋼筋?
答:這部分在圖紙會審或設計聯系單中有明確規定,應進行計算。重新檢查項目數量的差異。核對差額時,將中標後核實的工程量+澄清組成部分後調整的工程量之和與招標項目文件中的工程量進行比較。如果增加的工程量對工程造價的影響超過1%,則需要調整,否則不予調整。
梁的變更要根據實際情況看是設計變更還是現場簽證。如果不是原則上的,就不應該調整,這就是前期工程量審核不準的原因。如有設計變更或現場簽證,應按合同中設計變更條款的要求進行結算。審計前項目和設計變更的金額原則上不應累計。
案例五——工程量增加超過清單工程量壹半時,不允許對超出部分收取管理費是否合理?
我結算的實際工程量超過清單工程量,清單工程量是業主提供的。結算時調整工程量時,業主提出重新分析該工程量單價,由於工程量增加超過清單工程量的壹半,分析單價時不允許計算管理費。合理嗎?
回答:主要看合同。合同中有明確說明的,按合同執行。如果不是,車主這樣做是不合理的。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原則是政府宏觀調控,企業自主報價,市場形成價格,綜合單價不變。最終結算以招標時雙方認可的綜合單價乘以實際工程量計算。業主增加實際工程量超過清單工程量壹半是不合理的,在分析單價時不允許管理費超過部分工程量時計算管理費並重新分析單價。
案例六:計算實際工程量時,依據是什麽?
我公司中標了壹個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報價時沒有仔細計算工程量。合同規定,工程量超過3%時允許調整。結賬時需要根據圖紙和清單的計算規則重新計算嗎?
答:結算時如果按照圖紙和清單的計算規則計算實際工程量,超過3%時可以調整,否則不能調整,最終確定工程結算值。
案例7-圖紙變更引起的分項如何套用定額?
由於圖紙變更,取消了原來混凝土澆築時的預留管孔,現在預留孔需要封堵防水。預留洞、堵洞、防水處理應如何套用定額?
答:洞口可用現澆零星混凝土封堵定額子目。但是,有壹個問題。壹般預留的管孔都很小。如果按照定額計算規則計算工程量,計算出來的價格會很小,施工項目單位會虧損,連基本材料費都不夠。在施工項目現場,遇到這種情況,壹般都是和甲方協商,簽個市場價,簡單,不會虧本。案例八:原定額材料變更如何處理?
案例八:甲供物資供大於求如何處理?
我們在項目合同中為甲方簽署所有材料。我們在結算時是否根據甲方的原始單據(領料單)退回甲方供應材料?
答:需要按照合同規定的結算方式進行結算。這個處理原則上是合理的,但是也會有不合理的情況,就是當實際消耗的材料和供應有差異的時候,就會糾結。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物資緊缺”。如鋼筋材料項目預算為100噸,乙方已收到200噸。如果甲方的供貨價格低於市場價,甲方在退料時仍將按原單據(領料單)退料,那麽甲方將遭受經濟損失。如果甲方的供貨價格高於市場價格,乙方將遭受損失。又如木材,預算消耗需要50立方米,施工項目單位通過加強管理采取了其他可行措施,增強了模板的周轉次數,實際收取10立方米。如果仍按原始憑證(領料單)退料,施工項目單位就虧大了。現在有壹個處理這個問題的辦法:就是甲方按照固定的預算數量供應材料,按照預算價格扣除材料。對於超出預算的甲供材料部分,甲方將按市場價高價扣除。甲方供應少於預算金額的部分,仍按預算金額計算材料費,按實際供應金額扣除材料費,余額歸建設項目單位。
案例9-實際施工項目運輸距離與投標時不壹致。綜合單價是否應該調整?
某建設項目單位投標時,所列項目之壹的綜合單價按運距10公裏計算,但該建設項目實際運距已達20公裏。該清單項目的綜合單價是否需要調整?
答:如果施工單位在招標項目清單中明確運輸距離為10的公理,可以調整;如果招標項目清單不明確,投標人按10公理計算,則不能調整。
案例10:總價合同結算的工程量需要重新計算嗎?隱蔽工程需要簽證嗎?
結算時是否需要重新計算總價合同中清單項目的數量?總包合同清單中的隱藏項目需要簽證嗎?招標項目內的隱蔽工程不符合設計要求需要調整嗎?
答:
1,總包合同我的理解是固定總包合同,也就是說是密封工程。這種合同壹般適用於工程規模小,結構簡單,建設周期短,在建設項目期內材料價格和地質條件有充分的可預見性,或在壹定區域內有可參考的成品建築同價,並能承擔壹定的市場風險,在簽訂固定總價合同之前。合同簽訂前已經計算了總價合同中所列項目的數量,不需要重新計算;
2.總包合同清單中的隱蔽項目必須記錄在隱蔽項目驗收中。至於要不要辦簽證,要看有沒有變化;
3.招標項目範圍內的隱蔽工程未按設計要求施工,屬於變更內容,需要調整(合同不調整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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