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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詩經》的信息

《詩經》是中國第壹部詩歌總集,收錄了西周早期至春秋中期的305首詩歌。最初叫《詩經》,漢代儒生視之為經典,其實叫《詩經》。《詩經》分為風、雅、頌三部分。《風》包括十五首《國風》,壹百六十首詩;《風雅》包括《風雅》31篇和《瀟雅》74篇。《頌》包括《周松》三十壹首,《商頌》五首,《松露》四首。這些詩,就其原始性質而言,是歌曲的歌詞。風、雅、賦的劃分是基於音樂的不同。“風”是相對於周朝直接統治的地區“王績”而言的帶有地方色彩的音樂。十五《國風》是十五地民歌。雅是“王姬”之樂,這壹帶的周人稱之為“夏”。古代常用“雅”、“俠”。優雅也有“正”的意思。當時王姬的音樂被認為是正音——典範音樂。關於“大雅”與“瀟雅”的區別,眾說紛紜,其音樂特點和適用場合也有所不同。頌歌是壹種專門用於祭祀祠堂的音樂。《詩經》中的音樂歌曲最初是作為各種儀式的壹部分,用於娛樂,以及表達對社會和政治問題的看法。後來《詩經》成為貴族教育中廣泛使用的文化教材。這種教育壹方面具有美化語言的作用,特別是在外交場合,往往需要引用《詩經》中的詩句,曲折地表達其意思,稱為“詩經言誌”。另壹方面,《詩經》的教育也具有政治和道德意義。《禮記》引用孔子的話說,經過“詩教”,人可以“溫柔敦厚”。包括《詩經》在內的所有儒家經典在秦朝都被焚毀。但到了漢初,教《詩經》的有四家,分別是齊致遠鼓聲、陸裴、郢、毛亨、毛集,簡稱齊詩、陸詩、和。齊、魯、韓三家的經學是官方認可的學派,毛的詩詞屬於古文經學,是民間的學派。但東漢以後,毛詩歌日益繁榮,得到了官方的認可。前三派逐漸衰落,到了南宋,徹底失傳。我們今天看到的《詩經》是毛詩派的傳記。

《詩經》概述《詩經》是我國第壹部詩歌總集,從西周初期(公元前11世紀)到春秋中期(公元前6世紀)共305首(另有《聲詩》6首,未統計)。它最初被稱為《詩經》,在漢代被儒家視為經典。《詩經》分為風、雅、頌三部分。馮包括、、李峰、李峰、、、鄭峰、、、唐風、秦峰、馬丁、李峰。《風雅》包括《風雅》31篇和《瀟雅》74篇。《頌》包括《周松》三十壹首,《商頌》五首,《松露》四首。這些詩,就其原始性質而言,是歌曲的歌詞。《墨子·孟珙》說:“頌詩三百首,弦詩三百首,歌詩三百首,舞詩三百首。”意思是有300多首詩,都可以朗誦,可以用樂器演奏,可以演唱,可以用舞蹈伴奏。《史記·孔子世家》也說:“三百五十首,皆孔子所作,以合邵、吳、雅、頌之音。”雖然這些說法仍有探討的可能,但《詩經》在古代與音樂、舞蹈有著密切的關系是毋庸置疑的。風、雅、賦的劃分是基於音樂的不同。“風”是相對於周朝直接統治的地區“王績”而言的帶有地方色彩的音樂。十五《國風》是十五地民歌。其地域,除、發源於江、漢、汝水壹帶外,均發源於陜西至山東的黃河流域。雅是“王姬”之樂,這壹帶的周人稱之為“夏”。古代常用“雅”、“俠”。優雅也有“正”的意思。當時王姬的音樂被認為是正音——典範音樂。關於“大雅”與“瀟雅”的區別,眾說紛紜,其音樂特點和適用場合也有所不同。頌歌是壹種專門用於祭祀祠堂的音樂。《毛詩序》說:“謳歌者的美與德的描寫,告之神明其功。“這就是頌歌的意義和用途。王國維說:“贊聲慢於風雅。“這是他音樂的特點。《詩經》作者的構成非常復雜,其地域來源也非常廣泛。除了周朝音樂官員制作的音樂歌曲,以及官員和學者贈送的音樂歌曲之外,還有許多最初在民間流傳的民歌。關於這些民謠是如何來到宮廷的,眾說紛紜。漢代有學者認為,周朝派專門的詩人收集民歌,了解政治、風俗的利弊。還有壹種說法:這些民謠是世界各地的音樂人收集的。音樂家是主管音樂的官員和專家。他們以吟詩作曲為職業,並收集民謠來豐富歌詞和曲調。諸侯之樂,獻於皇帝,這些民歌匯集於朝廷。這些說法都有壹定的道理。從各個時期各個地區收集的音樂歌曲,壹般認為保存在周王室的音樂官——太師。他們顯然對那些面目各異的作品進行了加工、剔除和修改。所以現存《詩經》的語言形式基本都是四字格,用韻系統和用韻規律基本壹致,不同時代、不同地方的作品中都出現了壹些套句(如《別家之子》、《王石秘》)。古代交通不便,語言不同,各種時代各地區的歌謠如果沒有經過加工整理,是不可能發生的。可以認為,官方制作音樂歌曲,收集整理民間音樂歌曲,是周朝的文化事業之壹,在《詩經》時代是不斷進行的。《史記·孔子世家》說有三千多首詩,經孔子刪選,成為後世所見的三百多首詩的定稿。這壹記錄受到廣泛質疑。先秦文獻中引用的壹首詩,壹般都在現存《詩經》的範圍之內,在此之外的所謂“逸詩”很少。如果孔子之前有三千多首詩,就不會發生這種事了。而且,在《論語》中,孔子多次提到“詩三百”(鄭偉、魯茲等。),證明孔子看過的詩已經是三百多本了,和現在看到的差不多。最重要的是,《詩經》是在孔子出生之前編纂的,大約在公元前六世紀。只是孔子確實在《詩經》上下了不少功夫。孔子在《論語》中說:“我自回山東,而後樂而雅。“前面引述的史記中的話也是這麽說的。這說明,在孔子時代,《詩經》的音樂已經失傳、紊亂,孔子對其進行了修正,使之符合古代音樂的原始狀態。他還用《詩經》教育學生,經常和他們討論《詩經》,玩歌舞(見《論語》《墨子·非儒》)。這些都對《詩經》的傳播起到了重要作用。《詩經》中的音樂歌曲最初是作為各種儀式的壹部分,用於娛樂,以及表達對社會和政治問題的看法。但最終《詩經》成為了貴族教育中廣泛使用的文化教材,學習《詩經》成為了貴族民眾必備的文化素養。這種教育壹方面具有美化語言的作用,尤其是在外交場合,往往需要引用《詩經》中的詩句,曲折表達意思。這叫“伏閻石之”,其具體情況在《左傳》中有記載。《論語》記載了孔子的話:“不學詩,無話可說。”“背《詩》三百首,教之為政,不可達;讓它無處不在,但不能獨享。即使有很多,妳還覺得?”可見學習《詩經》對於上流社會和準備進入上流社會的人是多麽重要。另壹方面,《詩經》的教育也具有政治和道德意義。《禮記》引用孔子的話說,經過“詩教”,人可以“溫柔敦厚”。《論語》記載了孔子的話,說學詩可以“從君遠事君,從君事父”,也就是學習侍奉君和長輩的道理。按照孔子的意見(應該也是當時上流社會普通人的意見)“詩三百首。壹句話,說的是:思想無罪”。這意味著《詩經》中的所有作品(或者至少在整體上)都是符合當時社會公認的道德原則的。否則不能用來“教育”。這裏有兩點值得註意:第壹,從孔子所說的來看,當時人們對《詩經》的看法是相當寬泛的。很多譴責黑暗統治,表達男女之愛的詩歌,只要不超過壹定限度,還是可以認為是“無邪”的,也就是正當的感情表達。第二,盡管如此,《詩經》畢竟不是簡單的詩集,它不僅是周代的文化積澱,也是貴族們日常吟誦的對象。所以裏面雖然有很多民謠,但恐怕也不能包含與社會公認的政治道德原則直接正面沖突的內容。包括《詩經》在內的所有儒家經典在秦朝都被焚毀。但由於《詩經》易記,為士人所熟悉,故流傳於漢代。漢初教《詩經》的* * *有四派,即齊致遠鼓聲、陸裴、顏之儀韓嬰、趙之懋衡、,簡稱齊氏、陸氏、四家(前兩家以國名,後兩家以姓氏)。齊、魯、韓三家的經學是官方認可的學派,毛的詩詞屬於古文經學,是民間的學派。但東漢以後,毛詩歌日益繁榮,得到了官方的認可。前三派逐漸衰落,到了南宋,徹底失傳。我們今天看到的《詩經》是毛詩派的傳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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