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嶺南建築的由來與界定
1949年建國以前,直至建國後的頭10年,建築界雖偶有廣東建築的稱呼,但尚無嶺南建築的提法。嶺南建築的稱呼是伴隨著新中國建築的發展與廣東建築突出成就的取得而逐漸為人們所接受的。建國之初,百業待興,中國建築迎來了大發展的良好機遇。50年代中期,當時的建築界盛行復古主義,刮起壹股“大屋頂”之風,產生了“凡建築須蓋大屋頂”的無形規定。面對滾滾而來的復古主義潮流,深受嶺南文化熏陶、“敢為天下先”的廣東建築師們並未隨波逐流、人雲亦雲。他們在行動上表現出靈活的變通性(如由林克明先生設計1956年落成的廣東科學館、由夏昌世先生設計於1954年落成的現華南理工大學二號樓在屋頂形式和鬥拱運用上就作了變通處理),在思想上開始有意識地探索廣東建築的地方特色和藝術特征。1959年,時任我國建築工程部部長的劉秀峰同誌在全國建築藝術座談會上提出“要創造中國的社會主義的建築新風格”的要求和倡議。自1960年開始,廣東建築界圍繞“新建築”、“新風格”展開了熱烈、認真的討論。討論的中心話題是:廣東建築是否應有自己的特色?大家在討論中壹致認為,廣東有自己的特點,廣東建築也應該有自己的特色,即應有嶺南建築的特點。與此同時,廣東建築界也開始嘗試著對以往建築實踐進行總結和歸納。
從學理層面上說,正式提出“嶺南建築”的時間是在1957年。其標誌是時任華南工學院(1988年更名為華南理工大學)建築系教授的夏昌世先生1957年在《建築學報》上發表了題為《通風、隔熱、遮陽》的論文。夏昌世教授指出:嶺南建築應有自己的特點,滿足通風、隔熱、遮陽的要求。首次論述了嶺南建築(廣東新建築)的特點。這是嶺南建築的學理淵源。此後,嶺南建築漸漸地為人們所知曉、接受和承認,知名於全國建築界,並成為廣東新建築的代名詞。“嶺南”本意指地理上的五嶺(越城嶺、都龐嶺、明渚嶺、騎田嶺、大庾嶺)之南的廣大地區,但“嶺南建築”,從其被提出的學理初衷和被認可的時代背景來看,即指建國以後的廣東建築,或稱廣東新建築。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廣東古建築被稱為嶺南古建築,1840~1949年的廣東近代建築被稱為嶺南近代建築。就廣東建築而言,其重點是廣府語系的珠江三角洲地區。故此,以廣州為中心的珠江三角洲建築成為嶺南建築的最主要內容。
由於廣東在地理條件、歷史條件、經濟條件、人文條件等方面的獨特性和優越性,廣東建築在新中國的各個建設時期往往開全國風氣之先,如50~60年代的“礦泉別墅”、“廣州友誼劇院”,70年代的“廣交會”、“白雲賓館”,80年代的“白天鵝賓館”、“國貿大廈”,幾度出現引領全國建築界的建築創作的繁榮局面。
隨著廣東新建築的創作繁榮和成功實踐,國內建築界壹方面對這種實踐的成功經驗進行學習和總結,另壹方面也開始了關於以上述建築為代表的廣東新建築的地域性、時代性和文化性的理論爭鳴和學術探討。在這場方興未艾的探討爭鳴中,其中壹個最具根本性的問題就是關於嶺南建築的學術界定。對此,目前學術界主要有三種觀點。壹是“地域論”。這種觀點從“嶺南”的地理概念出發,認為嶺南建築即建在嶺南地區的建築,包括廣東、海南、港澳以及福建南部、廣西南部、臺灣南部等區域的建築。二是“風格論”。持此論者認為,嶺南建築即具有獨特的嶺南文化藝術風格的建築,這種風格特征主要表現在適合嶺南氣候地理條件的平立面設計、建築部件結構與造型以及富於嶺南地域文化內涵的建築裝飾。三是“過程論”。與前面兩種觀點不同,過程論者著眼於建築藝術的創作主體及其創作實踐活動,認為嶺南建築是指在嶺南地區這塊特定的土地上所開展和進行的求新、求變、不斷探索的建築創作實踐活動。換言之,嶺南建築即嶺南建築創作實踐活動的簡稱。
我們認為,上述三種觀點都有其相對的合理性和借鑒意義,但也都存在著壹定的局限性,難以說明嶺南建築豐富的本質內涵。“地域論”強調建築的地域性,有助於揭示嶺南建築的地域特征和某些方面的技術個性。但是,“嶺南建築,是壹個有自己追求和風格的建築創作流派。正如並不是所有嶺南的繪畫都可歸於‘嶺南畫派’壹樣,並不是所有建在嶺南地區的建築都可以稱之為‘嶺南建築’”。“風格論”更接近於對嶺南建築的藝術特征的揭示,強調建築的文化性,有助於把握嶺南建築的文化和藝術本質。然而,為了強調建築的藝術性而否定建築的技術個性,不但有悖於建築是技術與藝術的結合這樣壹個客觀事實,而且也難以真正闡釋建築的風格問題。因為建築的藝術風格有賴於對建築材料的技術處理,甚至,建築的技術水平與發展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建築風格的形成與演變。“過程論”強調建築是壹種純粹的創作實踐活動,無視建築的地域性和文化性的理論探索和經驗總結,流露出壹種“建築創作無需理論指導”的非理性傾向,無益於嶺南建築創作及發展,不利於嶺南建築的理論研究。鑒此,我們提出“文化地域性格”的新觀點來界定嶺南建築,以表示對目前關於嶺南建築“地域論”、“風格論”、“過程論”的學術借鑒和理性鑒別。建築審美屬性的最高標準在於建築的地域性、文化性、時代性的三者統壹。“文化地域性格”論的意義在於對嶺南建築的地域性、文化性、時代性這三者的綜合揭示。“文化地域性格”論詮釋了嶺南建築的三大層面的內涵,即嶺南建築的地域技術特征、文化時代精神、人文藝術品格。嶺南建築,作為審美對象而激起人們的審美情思、賦予人們審美享受,往往是以其地域技術特征為表、文化時代精神為裏、人文藝術品格為核的。夏昌世和莫伯治二位前輩,作為嶺南建築的先驅者,在論述嶺南庭園時指出,嶺南地區包括了“廣東、閩南和廣西南部? 這些地區不但地理環境相近,人民生活習慣也有很多***同之處”。正是嶺南地區的自然、社會和人文環境,影響著嶺南建築的形成和發展?鑄塑了嶺南建築的技術個性與人文品格。
二 嶺南建築的人文品格
建築的人文品格主要是指通過建築布局、風格造型、空間組合和細部處理等建築形象要素所表現出來的藝術哲理、設計思維、文化精神和審美情趣。建築的人文品格是以建築的技術個性為基礎的。建築的技術個性指建築的平面布局、立面造型、空間組織、細部處理等方面的技藝表現手法和特征。而建築的技藝表現,從建築的平面布局到立面造型,抑或空間組織和細部處理,都必須遵循建築的客觀適應性原理①。建築是人為且為人的居住環境,所以,在“人為”即進行建築的設計建造時,壹方面要認真思考當地的氣候特點、地形地勢來考慮建築的布局和造型,另壹方面又要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始終不忘建築為人所用,滿足人們的實用和審美需要的雙重目的,從而實現“回歸自然、回歸環境、回歸人性”的建築設計理想,以便顯露建築的技術個性和人文品格。嶺南建築於此有其獨到之長,湧現出無數建築佳作,贏得人們的普遍贊譽。建築的人文品格是隱性的、間接的、抽象的,而建築的技術個性是顯性的、直觀的、形象的。建築的人文品格和技術個性的有機結合,***同構成建築美生成的客觀條件。
建築的人文品格是壹個民族、壹個地區、壹個時代的文化精神的具體體現,嶺南建築的人文品格也反映了嶺南文化的本質特征和基本精神。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壹是兼容並蓄的開放品格。嶺南建築兼容並蓄的開放品格是嶺南文化融通性和開放性的壹種外在表現。嶺南文化本身就是許多不同特質的文化融匯而成的,開放、融通性是其重要的文化機制。嶺南文化的形成過程本身就是壹種交融、壹種綜合、壹種凝煉。尤其是嶺南近代文化,“經過對愛國的情感和追求進步的理性之間的沖突進行合理的調適之後,嶺南地區的文化精英以開放而健全的心態,在融匯中西優秀文化傳統的基礎上,不僅實現了創造性的文化轉換和文化重構,而且也完成了由‘得風氣之先’向‘開風氣之先’的飛躍,孕育了推動中國文化向近代形態轉變的嶺南近代文化精神。”嶺南建築的兼容並蓄的開放品格在嶺南近代的園林、民居等多種建築類型中得到鮮明的表現。如建於1926年的開平立園,“是旅美華僑謝維立以西洋建築的特點,結合中國園林優美雅致的風格,按照《紅樓夢》中的大觀園的布局興建的。”又如1934年建成的廣東梅縣白宮鎮的聯芳樓,是壹座中西合璧、富麗堂皇的客家民居建築。該建築的平面布局基本維系客家民居“三堂四橫”的傳統模式,但立面造型則洋氣十足,正立面在柱頭、柱頂處采用西方的巴洛克、洛可可等風格的浮雕。在裝飾內容題材中,既有中國式大鵬展翅、獅子滾繡球之類的題材,又有透露出西方文化氣息的內容。現當代嶺南建築以更強的自覺意識融貫中西,以求繼承創新,綜合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