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新貿易壁壘概述(壹)新貿易壁壘的概念。所謂新貿易壁壘,是指壹切阻礙國際商品自由流動的新型非關稅壁壘,包括綠色壁壘和社會壁壘,其核心是技術壁壘。傳統貿易壁壘是指關稅壁壘和傳統的非關稅壁壘,如高關稅、配額、許可證、反傾銷、反補貼等。傳統貿易壁壘區別於新型貿易壁壘的根本特征是:前者主要限制商品的數量和價格,更多體現在商品和商家的利益上,采取的措施多為邊境措施;後者往往關註商品的數量、價格等商業利益以外的東西,更關註商品對人類健康、安全和環境的影響,體現社會利益和環境利益。采取的措施不僅是邊境措施,還有國內政策法規。
(二)新貿易壁壘的成因。新的貿易壁壘出現並不斷加強並非偶然。它是國際經濟、社會和科學技術不斷發展的產物。新貿易壁壘出現的主要原因如下:1。發達國家的社會進步和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們的安全健康意識空前加強,人們越來越關註產品對自身健康和安全的影響,以至於國際貿易中以健康、安全和衛生為主要內容的新型貿易壁壘日益增多。
2.隨著環境意識的增強,可持續發展的理念深入人心,人們越來越關心自己賴以生存的地球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因此要求國際貿易中的產品本身及其生產加工過程不能以破壞環境或犧牲環境為代價;同時,要求這些產品的生產不能以犧牲工人的健康為代價。因此,綠色壁壘、社會壁壘等新的貿易壁壘將在國際貿易中不斷出現。
3.新型貿易壁壘的日益增多與傳統貿易壁壘的抑制有很大關系。關稅、許可證、配額等傳統貿易壁壘的使用不僅會受到國際公約的限制和國際輿論的譴責,還容易遭到對等報復。因此,未來這些傳統貿易壁壘的發展空間並不大,這就為綠色壁壘等新型貿易壁壘提供了巨大的發展空間。
科學技術的快速發展為新貿易壁壘的發展提供了條件和手段。技術密集型產品在國際貿易中的比重越來越大,尤其是信息技術產品,涉及復雜的技術問題,容易形成新的貿易壁壘。同時,高靈敏度、高科技檢測儀器的發展,大大提高了檢測的準確性,為壹些國家設置新的貿易壁壘提供了技術和物質條件。
5.近年來,由於經濟增長乏力,主要發達國家有貿易保護主義死灰復燃的趨勢,隨著傳統貿易壁壘的削弱,他們紛紛尋求新的貿易壁壘來保護本國產業。
(3)新貿易壁壘的特征。與傳統貿易壁壘相比,新貿易壁壘有以下特點:
1.二元性。新的貿易壁壘往往是基於對人類生命、健康和生態環境的保護,其中有合理的成分,這是可以理解的。此外,世貿組織協定還允許成員在不妨礙正常國際貿易或對其他成員造成歧視的情況下采取技術措施。因此,新貿易壁壘有其合法合理的壹面。但新貿易壁壘往往以保護消費者、勞工和環境的名義進行貿易保護,從而故意刁難或歧視某些國家的產品,這也是其不合法、不合理的壹面。這些負面的東西有時會混淆是非,給國際貿易帶來不必要的障礙。可見,新貿易壁壘是雙重的。
2.隱蔽。傳統的貿易壁壘,無論是數量限制還是價格規範,都相對透明,容易讓人掌握和應對。但由於新型貿易壁壘種類繁多,大多涉及產品標準和產品以外的東西,而且這些復雜的措施也在不斷變化,讓人防不勝防。
3.復雜。新型貿易壁壘大多涉及技術法規、標準和國內政策法規,比傳統貿易壁壘中的關稅、許可證和配額要復雜得多,涉及的商品範圍廣,評估程序也更加復雜。
4.有爭議。新貿易壁壘介於合理與不合理之間,非常隱蔽和復雜。不同國家和地區很難達成壹個約定的標準,容易引起爭議,難以協調,從而成為國際貿易爭端的主要內容,因此傳統的商品貿易戰將被新的貿易壁壘戰所取代。
(四)新貿易壁壘的發展趨勢。隨著新貿易壁壘的出現和發展,貿易壁壘正在發生結構性變化。傳統貿易壁壘逐漸分化,其中關稅、配額、許可證等壁壘逐漸弱化,而反傾銷等傳統貿易壁壘繼續長期存在並有升級強化的趨勢。以技術壁壘為核心的新型貿易壁壘將長期存在並繼續發展,並將逐步取代傳統貿易壁壘,成為國際貿易壁壘的主體。
二、新貿易壁壘的主要內容(壹)技術壁壘。技術壁壘是指壹國以維護國家安全、保障人體健康、保護生態環境、防止欺詐、保證產品質量為由而采取的壹些技術措施。它主要通過頒布法律、法令、法規和規章,建立技術標準、認證制度和衛生檢驗檢疫制度,對國外進口商品設定嚴格的技術、衛生檢疫、商品包裝和標簽標準,提高對進口商品的技術要求,最終達到限制其他國家商品自由進入國內市場的目的。
從表現形式上看,技術壁壘主要是技術法規、標準和合格評定程序。技術法規是規定強制性產品特性或其工藝和生產方法的文件,包括適用的管理法規;這些文件還包括或特別適用於產品、工藝或生產方法的特殊術語、符號、包裝、標誌或標簽要求。標準是指經認可的機構批準的文件,規定了產品或相關工藝和生產方法的規則、指南或特性,這些規則、指南或特性不是為了通用或重復使用而強制執行的;該文件還包括特別適用於產品、工藝或生產方法的特殊術語、符號、包裝、標誌或標簽要求。合格評定程序是指直接或間接用於確定是否滿足技術法規或標準中相關要求的任何程序。
技術壁壘的實質內容如下:
1.安全標準:指為保護人類和國家安全而采取的限制或禁止貿易的措施。主要發達國家頒布了壹系列安全法規,如德國的防爆設備法;控制放射性物質的美國冷凍設備安全法、聯邦危險毒物法和健康安全法;日本的《勞動安全衛生法》、《氧氣瓶生產檢查法》等等。
2.衛生標準:指以人體健康為由,對進口動植物及相關產品實施苛刻的衛生檢驗檢疫標準,以限制或禁止商品進口的貿易措施。烏拉圭回合通過的《實施衛生與植物檢疫措施協議》雖然規定成員有權采取措施保護人類和動植物的健康,但由於成員有很大的自由,往往為了某種目的隨意提高標準或增加程序,從而造成貿易障礙。從發展趨勢看,發達國家將不斷提高食品安全衛生指標,特別是對農藥殘留、放射性物質殘留和重金屬含量的要求越來越嚴格,以至於許多出口產品達不到其衛生標準,被迫退出市場。主要發達國家對包裝標簽制度都有明確的法律法規。美國對除鮮肉、禽肉、魚類和果蔬以外的所有進口食品實施新標簽,食品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必須在成分標簽中如實標明政府批準的專用名稱。美國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要求的強化食品要按要求貼標簽。營養標簽上的信息應包括:食品單位,使用與食品形態相對應的文字(如塊、膠囊、袋或勺);每盒的份數;膳食成分信息,如每日參考攝入量(RDI)或每日參考消耗量(DRV)。修訂後的條例對強化食品標簽的格式、字體大小、線條粗細等作出了明確具體的規定。
4.信息技術標準:指進口國利用信息技術優勢,對國際貿易中的信息傳遞手段提出要求,從而造成貿易障礙。例如,電子數據交換和近年來蓬勃發展的電子商務將成為發展中國家新的貿易壁壘。在EDI和B2B企業電子商務領域,美國等發達國家無論在技術還是業務應用上都處於優勢地位,我們應該密切關註該領域的發展對國際貿易的影響。
(2)環境壁壘。環境壁壘包括以下內容:
1.環境技術標準。發達國家科技水平高,處於技術壟斷地位。他們以保護環境為名,制定嚴格的強制性技術標準,通過立法手段限制外國商品進口。這些標準是根據發達國家的生產和技術水平制定的,對發達國家來說可以達到,但發展中國家很難達到。比如1994,美國環保局規定,在美國九大城市銷售的汽油中,硫、苯等有害物質的含量必須低於某壹標準。對於這壹點,國產汽油可以逐步實現,但進口汽油必須在1995 1生效時實現,否則禁止進口。為了保護汽車工業,美國頒布了汙染防治法,要求所有進口汽車必須安裝汙染防治裝置,並制定了近乎苛刻的技術標準。上述內外差別和明顯的歧視性規定,引起了其他國家特別是發展中國家的強烈反對。
2.多邊環境協定。目前,國際上簽署的多邊環境協定超過150個,其中近20個包含貿易條款。特別是,保護臭氧層的相關國際公約將禁止受控物質和相關產品的國際貿易。這些管制物質多為基礎化工原料,如制冷劑、炔烴化工產品等,用途廣泛,所以影響非常大。隨著多邊環境協定執行力度的加強,其對貿易的影響也將越來越大。
3.環境標誌。環境標簽是印刷或粘貼在產品或其包裝上的壹種圖形標簽。說明產品質量不僅符合標準,而且在生產、使用、消費和處理過程中符合環保要求,對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沒有危害。1978年,德國率先啟動“藍色天使”項目,以帶有藍色天使的標簽作為產品達到壹定生態環境標準的標誌。發達國家紛紛效仿,如加拿大稱之為“環境選擇”,日本有“生態標誌”。美國從1988開始實施環境標誌制度,36個州聯合立法在塑料制品、包裝袋、容器上使用綠色標簽,甚至率先使用“回收標簽”,表示可以回收再利用。1993年7月,歐洲環境標誌正式啟動。任何有這個標誌的人都可以自由通過歐盟成員國,所有國家都可以自由申請。
4.環境管理體系標準。目前,國際買家被要求有ISO9000質量證書,而且要看是否有ISO14000環保證書。對於產品質量相近的企業,通常會優先考慮兩證齊全的企業,因為這說明產品符合國際環保要求,有利於達成國際貿易訂單。不言而喻,沒有通過ISO14000認證的企業的產品將在市場競爭中處於劣勢。
5.綠色補貼。為了保護環境和資源,有必要將環境和資源成本納入成本,使環境和資源成本內部化。發達國家為了降低環境成本,將嚴重汙染環境的產業轉移到發展中國家,但發展中國家的環境成本卻因此增加。更嚴重的是,發展中國家的企業大多無力承擔治理環境汙染的成本,政府有時會給予壹定的環保補貼。對此,發達國家以違反關貿總協定和世貿組織規定為由,限制從發展中國家進口產品。近日,美國以環保補貼為由,對來自巴西的人造膠鞋和來自加拿大的速凍豬肉提起反補貼訴訟。這種“綠色補貼”壁壘正在增加。
(3)社交障礙。社會壁壘是指以工人的工作環境和生存權為借口而采取的貿易保護措施。社會壁壘來源於社會條款,社會條款不是單壹的法律文件,而是國際公約中關於社會保障、工人待遇、勞工權利、勞工標準等條款的總稱。它們補充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上對此關註已久,相關國際公約超過65,438+000項,包括《男女同酬公約》、《兒童權利公約》、《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等。國際勞工組織及其數百項國際公約也對工人權利和勞工標準問題作了詳細規定。為削弱發展中國家企業因勞動報酬低、工作條件差而帶來的產品低成本競爭優勢,在新德裏舉行的1993世界職業安全與健康大會上,歐盟國家代表德國外長金克爾明確提出,將人權、環保、工作條件納入國際貿易範疇,對違反者實施貿易制裁,促使其改善工人的經濟和社會權利。這就是當時頗為轟動的“社會條款”事件。此後,北美和歐洲自由貿易區協定中也規定,只有采用相同勞動安全衛生標準的國家和地區才能參與貿易區的國際貿易活動。
目前社會壁壘的醒目標準是SA8000,源於IS09000體系,以規範企業員工的職業健康管理。通過演示的公司將獲得證書,並有權在公司介紹手冊和公司信箋上印刷SGS-ICS演示標誌和CEPAA標誌。此外,他們還可以獲得壹份SA8000證書,以供推廣。歐洲在實施SA8000方面走在前列,其次是美國。歐美買家對這個標準相當熟悉。目前,SA8000認證企業的產品受到全球大型采購集團的高度青睞,這迫使許多企業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來申請和維護這壹認證體系,這無疑會大大增加成本。尤其是發展中國家,勞動力成本是他們最大的比較優勢,社會壁壘會大大削弱發展中國家在勞動力成本上的比較優勢。
三。WTO與新貿易壁壘(壹)WTO與技術壁壘。為推動貿易自由化,世界貿易組織(WTO)的前身關稅及貿易總協定(GATT)自1949以來,已進行了八輪多邊貿易談判。談判的中心內容是大幅度降低關稅,消除國際貿易中的歧視性待遇,消除各種非關稅壁壘。然而,技術性貿易壁壘作為非關稅的重要組成部分,日益成為國際貿易中的壹個突出問題。東京回合談判達成的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TBT)是關貿總協定(烏拉圭回合談判修訂)九個子協議之壹,其作用是削弱和消除技術法規、標準和合格評定程序等技術因素對國際貿易造成的障礙。《實施動植物衛生檢疫措施協定》和《服務貿易總協定》也涉及技術壁壘。
雖然WTO《TBT協定》的壹項基本原則是,技術法規、標準和合格評定程序的制定應依據國際標準化機構制定的相應國際標準、指南或建議;它們的制定、通過和實施不會對國際貿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礙,但在涉及國家安全、防止欺詐、保護人類健康和安全、保護動植物生命和健康以及保護環境的情況下,可以采取例外措施。這些例外措施在實際應用中難以把握,經常被壹些成員用來成為事實上的貿易壁壘。同時,世貿組織沒有建立壹套強有力的消除技術壁壘的機制和措施,也沒有制定壹套切實可行的技術法規、標準和合格評定程序。這使得最近由技術壁壘引起的貿易爭端成為最頻繁的國際貿易爭端之壹。世貿組織雖然建立了爭端解決機制,但其效果和力度是有限的。世貿組織的裁決只是要求,如果壹個成員不願意修改其法律法規來執行裁決,那麽其貿易夥伴可以依法在其他領域對其采取報復措施。
同樣,技術性貿易壁壘委員會在《技術性貿易壁壘協定》生效後第三年的審議中也指出:雖然不必調整上述協定的權利和義務,但在協定的實施和執行中確實存在壹些困難或問題。例如,根據《協定》第15條第二款,“各成員應在本協定對有關成員生效後,立即向委員會通知為保證本協定的實施和管理而采取的現有措施或措施”。截至1995年底,全球僅有26個成員國的28個標準化機構通知接受《協定》附件三《關於制定、采用和實施標準的良好行為準則》;到1997年7月,接受上述代碼的標準化組織只有63個,僅來自46個成員方,這對於成員眾多的WTO來說顯然是不盡人意的。至於《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強化的通知義務,在實踐中並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相比之下,所有成員都非常熱衷於在各種協議中使用“例外條款”。
由此可見,雖然WTO在消除技術性貿易壁壘方面做了很多努力,但從實際操作來看並不理想。特別是隨著近年來世界經濟區域集團化和南北發展不平衡的加劇,國際貿易中的技術壁壘變得更加復雜,成為世貿組織中最難協調的領域之壹。
(2)世界貿易組織和環境問題。世貿組織對生態環境保護的壹些基本條款做了壹些規定,並在隨後的談判中增加了壹些新的內容。GATT 1947第20條規定的第10條有兩種例外:(b)“為保護人民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措施”;(g)“與限制消費的國內措施相協調,有效保護可能枯竭的自然資源的相關措施”。同時,東京回合達成的《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和《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議》也涉及環境保護。
GATT 1971設立的環境措施與國際貿易工作組在GATT 1991恢復工作。同時,在世界環境與發展大會1992上,GATT就環境與貿易的關系達成了壹些諒解。烏拉圭回合談判之初,由於發展中國家的強烈反對,環境問題沒有被列入談判議程。作為壹種妥協,環境問題適當地反映在世貿組織協定和有關協定的序言中,事實上,環境問題以正式結束烏拉圭回合的馬拉喀什部長級會議所決定的方式被納入多邊貿易體系的談判中。1994 14年4月5日,馬拉喀什多邊貿易談判部長級會議達成的《馬拉喀什貿易與環境決定》將貿易、環境政策和可持續發展之間的關系作為世貿組織的優先事項,成立了開放的貿易與環境委員會,該委員會在貨物、服務和知識產權等多個領域擁有廣泛的職能,並與貿易與發展委員會和可持續發展委員會積極合作。烏拉圭回合的壹些協議,如《建立世界貿易組織協定序言》、《技術性貿易壁壘協定》、《實施衛生與植物檢疫措施協定》、《農業協定》和《服務貿易總協定》等,都涉及環境保護。在未來新壹輪世貿組織談判中,環境問題已被正式納入,很可能達成壹項貿易與環境的多邊協議。環境問題對世貿組織的許多基本原則和規定提出了挑戰,如非歧視原則、公平貿易原則、普遍禁止數量限制原則和發展中國家特殊待遇原則。環境問題將對發展中國家的貿易產生深遠的影響。發展中國家的環保水平較低,大幅度提高環保要求將大大削弱發展中國家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世貿組織在制定相關協議時,必須充分考慮發展中國家的現實和利益,以實現全球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3)世界貿易組織和社會壁壘。社會壁壘的核心是勞工標準問題。在世貿組織中,關於勞工標準和國際貿易之間的關系有壹個長期的爭論。早在烏拉圭回合談判中,壹些歐美國家的代表就提出了勞工標準問題。有代表性的觀點認為,不同國家勞動者的工資、工作時間、工作環境、安全衛生條件的差異,使得勞動標準低的國家在國際貿易中具有較低的生產成本和相對價格優勢,這必然導致發展中國家向勞動標準高的國家的“社會傾銷”。因此,建議在國際貿易自由化的同時,在貿易協定中制定統壹的國際勞工標準,對不符合國際標準的國家的貿易進行限制。發達國家試圖將人道主義和社會問題與國際貿易聯系起來,並將其納入世貿組織的共同標準,但由於發展中國家的強烈反對而失敗。
1996 12、在新加坡舉行的WTO第壹屆部長級會議上,經過激烈的辯論和討價還價,通過了《新加坡部長宣言》,“核心勞工標準”作為新議題被明確列入宣言的23項內容。宣言指出:“我們再次承諾遵守國際公認的核心勞工標準。國際勞工組織是制定和處理這些標準的機構,我們確認支持其促進這些標準的工作。我們認為,增長和進壹步的貿易自由化所推動的經濟增長和發展將有助於提高這些標準。我們拒絕勞工標準作為保護主義目的的作用,具有比較優勢的國家,尤其是低工資的發展中國家,永遠不會成為這方面的問題。”事實上,宣言意味著發展中國家成員認識到勞工標準是壹個“問題”,並承諾解決這個問題。在這次會議上,發展中國家成員做出了巨大的讓步,付出了高昂的代價。1999 12在美國西雅圖舉行的WTO部長級會議上,勞工標準問題再次引起了激烈的爭論。由於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的尖銳對立,在自由貿易等壹些重大問題上未能達成妥協,談判破裂,結果西雅圖會議沒有取得任何實質性成果。這次會議之後,所有成員都意識到勞工標準在國際貿易關系中的重要性。在2000年2月19日閉幕的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第十屆大會上,發展中國家就勞工標準達成重要共識,拒絕將勞工標準納入國際貿易體系,強調發展中國家必須共同努力建立“公平、公正、安全”和非歧視的多邊貿易體系。發達國家也在密切磋商,努力協調立場,統壹行動,進壹步向發展中國家施壓。在WTO新壹輪多邊貿易談判中,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勞工標準等社會術語,勞工標準必然會對未來的多邊或雙邊關系產生很大的影響。
總之,新的貿易壁壘正在發展,對國際貿易的影響越來越大,當然也對中國的對外貿易產生影響。我們應密切關註其發展趨勢,采取積極措施,確保我國對外貿易的順利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