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領導系統
企業領導制度的產生、發展和變化是企業生產發展的必然結果,是文化進步的產物。企業組織結構是企業文化的載體。包括正式組織結構和非正式組織。企業管理制度是企業在生產經營管理過程中制定的壹套規章制度,起著規範和保障作用。以上三者構成了企業的制度文化。
企業領導體制是企業領導方式、領導結構和領導制度的總稱,其中領導體制是主要的。企業的領導體制受到生產力和文化的雙重制約,生產力水平的提高和文化的進步會產生相應的領導體制。不同歷史時期的企業領導制度反映了不同的企業文化。在企業制度文化中,領導制度影響著企業組織結構的建立,制約著企業管理的各個方面。因此,企業領導制度是企業制度文化的核心內容。優秀的企業家要善於建立統壹、協調、共同的企業制度文化,尤其是統壹、協調、共同的企業領導制度。
2.企業組織
企業組織是指企業為有效實現其目標而規劃和建立的內部組成要素及其關系。如果把企業看成壹個生物有機體,那麽組織就是這個有機體的骨架。因此,組織是否適應企業生產經營的要求,對企業的生存和發展影響很大。不同的企業文化有不同的組織。影響企業組織的不僅是企業制度文化中的領導體制,還有企業文化中的企業環境、企業目標、企業生產技術和企業員工的思想文化素質。組織形式的選擇必須有利於企業目標的實現。
在討論企業組織和企業組織文化時,要認識到企業組織文化並不是完全獨立的,它與壹定的民族文化傳統的深層背景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在中國的文化傳統中,我們壹般不從個體方面看問題,而是把壹切都看成壹個有組織的結構。從國家到個人,都有相應的管理網絡和管理藝術。所謂紀、知、誠、廉,就是修身養性,自我管理;家族管理、企業管理、行政管理、教化管理是立家、立業、治國之道。修養和心態是相通的。
3.企業管理系統
企業管理制度是企業在生產管理實踐中為獲得最大效益並能保證壹定權利而制定的各種規章制度,包括人事制度、生產管理制度、民主管理制度等壹切規章制度。企業管理制度是實現企業目標的有力措施和手段。作為勞動者行為準則的典範,它可以使勞動者的個體活動合理進行,同時成為維護勞動者利益的強制性手段。因此,企業的各種管理制度是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管理所必需的,是有力的保證。優秀企業文化的管理體系必須是科學、完善、實用的管理方法的體現。企業制度文化的本質
1.企業制度文化是企業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制度文化是壹定精神文化的產物,必須適應精神文化的要求。人們總是以壹定的價值觀來改進和改革企業的各種制度。如果企業的組織不適應企業目標的要求,企業目標就無法實現。優秀的企業總是以適應企業目標的企業組織架構迎接未來,從而在競爭中勝出。
2.制度文化是精神文化的基礎和載體,它對企業精神文化有負面作用。某種企業制度的建立,影響著人們對新價值觀的選擇,成為新的精神文化的基礎。企業文化總是沿著精神文化-制度文化-新精神文化的軌跡發展、豐富和完善。
3.物質文化是制度文化的前提,壹定的物質文化可以產生相應的制度文化。企業的組織是提高管理有效性的最重要的途徑之壹。如果企業的組織結構不先進,那麽無論如何努力調整,這個管理組織的活動都不會得到預期的效果。相反,科學的組織結構不僅可以減少與管理有關的消耗,還可以為提高管理的有效性、可靠性和適應性創造非常有利的條件。因此,這些組織結構的質量及其各部分的相互作用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管理職能能否及時履行。正確處理企業制度文化與其他企業文化的關系,對於提高企業管理質量也具有重要意義。
4.管理組織結構直接取決於企業的規模、生產經營的復雜程度和管理職能的特點,因此使管理組織結構盡可能有助於實現相應單位和各種制度規定中所固定的職能是非常重要的。完全可以構建壹個所有管理職能相互關聯的形式化模型和與之對應的企業制度文化,並且可以大大提高管理的效率。
5.現代生產設備要求形成現代管理制度,制度文化會隨著物質文化的變化而變化。企業的工作環境和生產的產品發生了變化,企業的組織結構也必須隨之改變,否則就無法發揮應有的作用。制度文化是物質文化建設的保證。沒有嚴格的崗位責任制、科學的操作規程等壹系列制度約束,任何企業都不可能生產出高質量的產品。
6.企業制度文化也是企業行為文化實施的保證。與企業員工生產、學習、娛樂、生活直接相關的行為文化建設得如何,企業的經營作風是否動感嚴謹,精神面貌是否昂揚,人際關系是否和諧,員工的文明程度是否提高,都關系到制度文化的保障作用。
按照科學原則構建的企業組織結構具有保證系統高效運轉和使系統發展的潛力。那些自身運動已經落後,已經或多或少意識到不能滿足被管理對象需求的組織結構,可能會成為系統的嚴重障礙。為了保證企業運行的各子系統始終協調壹致,需要經常改變組織結構以適應它。
企業制度文化的作用
企業制度文化是企業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塑造企業精神文化的根本保證。企業精神所倡導的壹系列行為準則必須通過制度的保障來實現,通過制度建設來規範企業成員的行為,將企業精神轉化為企業成員的自覺行動。制度文化是精神文化的基礎和載體,它對企業精神文化有負面作用。某種企業制度的建立,影響著人們對新價值觀的選擇,成為新的精神文化的基礎。企業文化總是沿著精神文化-制度文化-新精神文化的軌跡發展、豐富和完善。
企業制度文化作為企業文化中人與物、人與企業運行系統的中介和結合,作為約束企業和員工行為的規範文化,能夠使企業在復雜多變、競爭激烈的環境中處於良好的運行狀態,從而保證企業目標的實現。
所有的企業都有企業文化。如果不討論企業的制度建設,評價企業的企業文化只能是空洞不真實的主觀想象。制度對於企業的意義在於,它為管理者意願的實現建立了強有力的支撐,在得到員工認可的前提下,將企業管理中不可避免的矛盾從人與人的對立弱化為人與制度的對立,從而更好地約束和規範員工的行為,減少對立或降低對立的尖銳程度,逐步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企業文化。
文化的自然進化是緩慢的。任何企業文化都是有意識、自覺規範管理的結果。企業領導壹旦確認倡導新文化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就應該在宣傳教育的同時制定相應的行為規範和管理制度,並在實踐中不斷強化,努力改變員工的思想觀念和行為模式,從而逐步建立新的企業文化。
關於企業制度文化建設的思考
1.制度建設與精神文化的壹致性
在企業文化體系中,精神文化起著決定性的作用。與精神文化壹致的制度文化可以強化企業文化的作用,反之,與精神文化相反的制度文化會削弱企業文化的作用。因此,制度文化的診斷、提煉和創新應以企業精神和價值觀為指導思想,符合企業管理理念,充分體現企業理念。
企業制度歸根到底是由價值觀念驅動和制約的。企業制度的形成和變化都源於企業制定和修改制度的需求,是企業價值觀的具體體現。只有當他們認為制定或修改制度有價值時,企業才會制定或修改制度。對於價值,不同的企業有不同的認知和理解,這些認知和理解也是企業價值觀的組成部分。因為不同的企業對制度的認知和理解是不同的,同樣的制度會產生完全不同的效果,這也是由於企業價值觀的原因。
在企業制度文化建設中,需要考察各種制度是否基於企業的根本需求,是否與企業最本質的目標相關。俗話說:沒有規則,就沒有方圓。制度文化建設是企業文化的骨架部分,任何企業離開制度都會變得支離破碎。但是,由於制度是企業基本理念的體現,反映了企業對社會、對人的基本態度,所以制度不是隨意不受任何限制的。
並不是所有的規章制度都是企業文化的內容。只有那些符合企業價值觀要求,增強企業向上精神,激發員工積極性和自覺性的管理制度,才能構成企業文化的內容。所以,我們判斷壹個規則體系是否是企業所需要的,或者壹個規則體系是否需要調整甚至廢棄的標準只有壹個,就是這個體系是否符合我們的企業價值觀和企業家精神,是否能夠有利於企業價值觀和企業家精神的提升。
2.制度建設與“以人為本”
制度對於企業的意義在於,通過建立壹個貫徹管理者意願的強大支撐,將企業管理中不可避免的矛盾從人與人的對立削弱到人與制度的對立,使員工的行為得到更好的約束和規範,減少對立或對立的尖銳性,逐步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企業文化。
但管理制度要想成為具有本企業特色的文化內容,還有壹個前提,就是必須得到員工的認可。任何人都不應該簡化這個條件。員工認可是管理體系上升為企業文化的必要步驟之壹。把握這壹步的關鍵是把握制度文化的有效性問題,即把握企業精神、價值觀的軟性與制度化管理的剛性的有效結合。把握好這個問題,其實涉及到壹個基本的人性觀和人情觀。制度文化的有效性不在於其他地方,而在於人們的思想。因此,正確把握企業精神和價值觀的“軟”和制度化管理的“硬”,必須堅持“以人為本”。
在保證制度順利實施的前提下,如何盡可能地弱化人與制度的對立,是企業制度文化建設中必須重視的問題。這個問題的實質是如何在企業制度文化建設過程中堅持“以人為本”。鼓勵員工參與企業各項制度的制定,倡導企業民主管理制度和方法,就是堅持“以人為本”;重視各項制度執行中的反饋,廣泛接受員工和客戶的意見、批評和建議,及時對相關制度進行調整,是“以人為本”的原則;完善公開制度,增加工作透明度,讓員工知情、參政、管事,讓企業(事業部)的公開工作更廣泛、更及時、更深入人心,也是堅持“以人為本”。實踐證明,堅持“以人為本”,走群眾路線,實行“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制度,有利於保證各項制度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系統的調整和改革
制度化進程既是推動企業文化發展的重要手段,也是企業文化發展的主要障礙。制度化的過程也是企業文化相對固化的過程。隨著對制度認識的深入和認同的廣泛,人們在接受制度文化的同時,也傾向於反對與現有制度背道而馳的文化。這種現象壹方面容易讓企業固守制度文化,忽視企業的其他文化;另壹方面會使企業固守已有文化,抵制外來文化,難以實現新舊交替。制度化的過程既能促進企業的有序運行,又能使企業走上按部就班的老路。
了解制度化過程對企業文化發展的利與弊,有利於在企業文化建設過程中保持清醒的意識,以便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相對固化的制度對企業改革可能帶來的阻力。在企業改革前,應盡量預見改革後的企業文化與現有制度文化可能發生的沖突,從而規劃出制度改革的有效方法,在企業改革的同時有計劃地實施制度改革;企業改革後,要密切關註原有制度對新文化的負面影響,及時進行糾正和調整。
4.制度文化不是企業文化的全部。
管理制度是企業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但不是全部。根據企業文化的“總和論”,企業文化涵蓋企業的物質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管理制度是企業文化的外在表現,體現了企業的內在精神。但是,企業文化的外在表現並不局限於這種表現形式,企業的內在精神並不能完全通過制度體現出來。
理解制度的意義在於它是企業文化的壹部分,但在企業文化建設中強調制度建設無疑是必要的。但是,企業文化的建設不能局限於制度,更不能迷信制度的制定而忽視企業文化其他部分的建設。在企業文化建設中,既要完善制度本身,又要強調制度的實施和調整,以保證制度的科學性、可行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