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用人單位在錄用勞動者後建立了勞動關系,但勞動關系的類型是廣泛的,不同類型的勞動關系根據其確定的不同標準而存在。也就是說,除了我們常見的法律勞動關系和事實勞動關系之外,還有其他類型的勞動關系。那麽勞動關系的具體類型有哪些呢?下面簡單介紹壹下邊肖對它的具體分類。
勞動關系有哪些類型?
所謂類型,是指根據事物相同的性質和特點而形成的範疇。勞動關系類型是指按照壹定的標準、構成勞動關系要素的某些屬性的相似性或研究目的,對勞動關系現象進行分組和分類所形成的體系。勞動關系的分類沒有固定的模式。由於研究者在分類中選擇和確定的標準不同,研究目的不同,勞動關系可以分為多種類型。
勞動關系的類型通常按照以下標準進行分類:
1,根據是否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可分為勞動合同關系和事實勞動關系。事實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可能要承擔雙倍工資、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等法律責任。
2、根據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可分為全日制勞動關系和非全日制勞動關系。工作時間標準為每天4小時,每周不超過4小時、24小時的為非全日制勞動關系,即小時工;超過四個小時就是全職勞動關系,也就是說如果壹個勞動者工作五個小時就是全職勞動關系,不是我們通常理解的必須工作八個小時。
3、根據是否直接用工,可分為勞動關系和勞務派遣關系。在勞動關系中,雇主只有壹個,勞動者和雇主屬於壹對壹的關系;在勞務派遣關系中,有兩個單位,用工單位和用人單位,兩個單位* * *分享原用人單位的權利和義務。
4、從集體談判制度來看,可以分為個體勞動關系和集體勞動關系。個別勞動關系的標準與集體勞動關系的標準不同時,壹般從有利於勞動者的角度適用。
5.從“適用”或“實施”的表述上,可分為企業勞動關系和事業單位勞動關系。機關事業單位勞動關系形式復雜。主要對象是受雇於組織外的工人,包括受雇於組織外的工人。但是,在很多方面,工人是參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條例》執行的。在簽訂合同方面,外來人員有的訂立勞動合同,有的訂立雇傭合同;在用工形式上,有的是直接與單位訂立合同,有的是通過勞務派遣。
6.根據勞動者是否從事非全日制工作,可以分為單壹勞動關系、雙重勞動關系和多重勞動關系。勞動者僅在壹個單位工作的,勞動者的勞動關系為單壹勞動關系;勞動者同時在兩個用人單位工作,具有雙重勞動關系;勞動者同時在三個以上用人單位工作,即存在多重勞動關系。《勞動合同法》明確允許勞動者建立雙重甚至多重勞動關系,這與勞動關系的認定和社會保險關系的處理密切相關。
7.根據是否是主流用工形式,可分為標準勞動關系和非標準勞動關系。標準勞動關系是主要的用工形式,非標準勞動關系是勞動合同法特別規定的勞務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是非主流的、輔助性的用工形式。
8.根據勞動關系確立的標誌是否為雇傭,可以分為壹般勞動關系和特殊勞動關系。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關系成立的標誌是雇傭,需要雇傭才能存在勞動關系,屬於壹般勞動關系。但由於歷史因素,現實中並不存在雇傭關系,但勞動關系還是應該被認定的,比如退休人員、無薪人員、待崗下崗人員、企業放長假等,都屬於特殊勞動關系。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壹個月不滿壹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每月向勞動者支付二倍的工資。
根據勞動關系確認標準的不同,具體勞動關系分為集體勞動關系和勞動關系。由於勞動關系分工復雜,在實際操作中往往會出現重疊的情況。但是,無論何種勞動關系,為了依法保障勞動者的基本權益,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後,應當及時簽訂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