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倫理原則是醫學倫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壹,行善原則
行善原則是醫學倫理的根本規範和原則。
(壹)行善原則概述。
所謂行善原則,就是要求醫學界的醫療行為符合良好醫德的宗旨。
(二)行善原則與醫學倫理目的的關系
行善原則是醫學道德的總原則和宗旨,即醫學道德的終極標準。兩者既有聯系又有區別。
1,它們之間的聯系
2、兩者的區別
遵循行善原則的意義
行善原則調整整個醫療領域中所有由醫療行為引起的倫理關系。它是醫學倫理學普遍的、根本的道德原則,管轄全面,貫徹始終,綱要全面,其他原則是它的衍生物和延伸。
第二,優勢原則
有益原則是壹項古老的醫學倫理原則。有些人認為行善的原則是有益的。我們認為受益原則只是行善原則的壹個方面——如何善待當事人是行善原則的延伸和衍生。
(壹)有利原則概述
所謂有利原則,就是要求醫療行業對當事人實施有利的醫療行為。
(二)遵循有利原則的意義
有益原則是善待病人的首要原則,它成為如何對待病人的其他倫理原則的前提和基礎。
第三,不傷害原則
醫療領域如何對待病人的基本道德原則是利益原則,但這個要求還有壹個方面,就是不傷害原則。不傷害原則也是壹個古老的醫學倫理原則。隨著醫學的發展和人們認識的深入,人們越來越重視它。
(A)不傷害原則概述
所謂不傷害原則,也稱不傷害原則,要求醫療行業盡量減少對當事人的傷害。
(B)遵循不損害原則的意義
與有益原則壹樣,無害原則是善待病人的道德原則的另壹個方面,它也成為如何對待病人的其他倫理原則的前提和基礎。
第四,公正原則
行善原則要求平等合理地分配衛生資源,使每個公眾都能得到平等合理的醫療,這是正義原則的要求。
(壹)公正原則概述
所謂正義原則,要求醫學界平等合理地分配衛生資源。
1,壹般意義上的正義
(1)正義的意義。壹般意義上的正義是“等利(害)交換的行為”,“等利(害)交換”是衡量壹切行為是否公平的原則。
(2)類型。根據公平行為交換的對象,可以分為分配正義和報復正義:前者是平等的利益交換;後者是等害交換。
根據公平行為的性質,可分為根本正義和非根本正義:前者是權利與義務互換的正義;後者是非權利和義務交換的正義。
根據行為人的性質,可以分為個人正義和社會正義:前者是作為行為主體的個人的正義;後者是以社會為行為主體的正義。
(3)公正原則。因為每個人對社會最基本的貢獻是完全平等的——每個人生來都是創造和締結社會的股東——都應該完全平等地享有基本權利(基本權利完全平等);每個人都應該因為具體貢獻的不平等而享有不平等的非基本權利,但比例應該是完全平等的(非基本權利比例平等)。
2、醫療公正原則
(1)完全相等。健康權和醫療保健權是基本人權。根據“基本權利完全平等”的原則,醫療保健權在初級衛生保健領域是完全平等的,即“人人享有初級衛生保健”。
(2)合理差異等。
目前,人們認為至少應考慮以下因素:
生活質量、需求緊迫性、社會價值、其他。
(二)遵循公正原則的意義
正義原則是醫學界對行善原則的貫徹,協調當事人之間的關系。
動詞 (verb的縮寫)人性的原則
(壹)人道原則概述
所謂人道主義原則,又稱醫學人道主義原則,要求醫務人員尊重、同情、關心和幫助服務對象。
(二)遵循人道原則的意義
人道原則是醫學倫理學的基本原則,它在最基本的道德意義上實現了行善、有利、無害的原則。
第六,重生原則
(壹)重生原則概述
所謂重生原則,要求醫學界珍惜當事人的生命。
遵循重生原則的意義
重生原則是醫學倫理學的基本原則,是對醫學職業的基本要求,它在更基本的道德意義上實現了人道原則。人道主義的第壹要求是珍愛生命——珍愛和重視人的生命,並在此基礎上同情、關心和幫助遭受疾病折磨的病人。
七、自主性原則
(壹)自主原則概述
所謂自主原則,要求醫學界尊重當事人的自主權。
(二)自主性原則的實施
自治的概念已經深入人心,但在現實中實施自治原則是非常復雜的。
1.尊重患者的自主權是否會降低患者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我們認為,尊重患者的自主權並沒有降低患者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相反,對醫務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醫患雙方對醫療信息掌握的不對稱,決定了醫務人員應該尊重患者的自主權,不應該無所作為,這就要求為患者的自主選擇提供充分的條件,即(1)向患者詳細說明病情;(2)告訴病人治療或不治療會發生什麽;(3)告訴患者各種可能的治療方案;(4)提出醫務人員認為的治療方案;(5)告訴患者將要實施的治療方案中的註意事項,以及如何配合治療。
2.醫護人員提出的“方案”被患者拒絕怎麽辦?
(1)確定患者是否具有自主決策能力。
(2)遵循以下原則:首先要考慮患者及其家屬的意願,這裏的家屬要和他最親近。如配偶、父母、子女等。
其次,在患者有選擇能力的情況下,在患者和家屬意見不能統壹的情況下,要強調患者自己的意見。
再次,當患者不具備或喪失決策能力時,決策權轉移給其家屬。
最後,當醫護人員的方案被正常自主選擇的患者及家屬拒絕時,要努力找出拒絕的真正原因,然後有針對性地做出解釋。如果這個努力失敗了,他們應該尊重這個選擇,做詳細完整的病歷。
3.病人的自主權是絕對的嗎?
根據公益論的醫學倫理學理論,患者的自主權不是絕對的,它是建立在不違反法律、法規、政策和社會公共利益、道德的前提下的。如果患者的自主性與上述前提相沖突,就不應該尊重患者的自主性,而應該拒絕患者的“非選擇性”。如果妳有權拒絕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患者的生育要求;有權拒絕傳染病患者的行動自由請求,等等。
八。保密原則
(1)保密原則概述
所謂保密原則,就是要求醫學界保守醫療秘密,即要求醫學界不要泄露工作中可能造成不良後果的信息。
(二)保守醫療秘密的內容
1,對社會和他人保密的信息
(1)“病人”隱私
(2)國家法律和其他相關法規
2、對患者保密信息
(1)壹些不良條件和不良預後
(2)胎兒性別
(3)醫院和醫務人員信息
(三)遵循保密原則的意義
保密原則是對醫療職業的特殊要求,是行善、有益、無害、人道原則的特殊落實。保密原則是中國法律規定的,是國際醫學界古今中外的職業道德,是取得患者信任與合作的需要,是保護性醫療制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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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倫理的原則是相互關聯的。
在整個醫學道德原則體系中,行善原則是壹個醫學道德原則。
有益原則、無害原則和公平原則是善待病人(委托人)的壹般原則。
醫學道德原則之間經常發生矛盾和沖突。在醫學道德原則的沖突中,由於基本醫學道德原則決定並產生其他非基本醫學道德原則,壹方面,基本醫學道德原則與非基本醫學道德原則之間存在沖突,應首先考慮基本醫學道德原則,以協調它們的矛盾;另壹方面,通過基本的醫學道德原則,我們可以調節不存在的決定與已確定的醫學道德原則之間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