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物:具有突出和普遍價值的建築、雕塑和繪畫,具有考古意義的構件或結構,銘文、洞穴、聚落和從歷史、藝術或科學角度看的各種文物;
2.建築群:從歷史、藝術或科學的角度來看,由於其建築形式、身份和在景觀中的地位,具有突出的和普遍的價值。
3.遺址:從歷史學、美學、民族學或人類學的角度看,具有突出和普遍價值的人造工程或人與自然的傑作以及考古遺址。
歷史文化遺產保護中的主要問題
1,不了解,保護意識弱。在城市建設中,經常聽到“這些東西毀了,還要保護!”拆除它。“他們(包括壹些領導幹部)認為保護古街區、古建築就是保護‘落後’。”這也保護,那也保護,怎麽能發展呢?“這種說法把保護和發展對立起來。事實上,我們擁有的歷史文化遺產不是太多,而是太少。根據1994的統計,中國有1500個博物館,總收藏量剛剛超過800萬件。都說美國沒有歷史(只有200多年的歷史),但這個短命國家的歷史博物館卻有17萬件文物,是中國博物館總藏品的兩倍多。中國的國家文物保護單位只有印度的十分之壹。
2.歷史文化遺產家族背景不清,很多歷史文化遺產沈睡在地上地下。在快速城市化的過程中,涉及到歷史文化遺產,就說不清楚了。很多珍貴的歷史文化遺產根本沒有經過調查登記,更不用說文保單位公布了。面對舊城改造和城市建設,沒有具體的依據。在“保存”與“拆除”的爭論中,我們不得不眼睜睜地看著它被拆除。
3.“建設性破壞”令人震驚!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歷史文化遺產的破壞程度令人擔憂:襄樊宋城墻壹夜之間被夷為平地;遵義會議會址周圍的歷史建築被拆除;福建三坊七巷名存實亡;0.8平方公裏的定海古城被拆除,只剩下0.13平方公裏。在舊城改造中,大拆大建,使得很多歷史傳統街區和歷史建築遭到破壞。
4、片面追求旅遊經濟效益,導致歷史文化遺產遭到嚴重破壞。壹是為了迎合旅遊熱潮,不惜拆除傳統歷史街區,打造清代承德壹條街、開封壹條“宋街”、沛縣壹條“漢街”等仿古建築,使許多有價值的歷史街區淪為“假古董”。擅自改變歷史文化遺產管理體制,導致“三孔”、“秦始皇兵馬俑”等事件發生,難以保證歷史文化遺產得到有效保護。
5.保護規劃的滯後嚴重影響了歷史文化遺產的有效保護。從1982開始,我國陸續公布了三批99座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各省也公布了近百座省級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滯後是普遍現象。約90%的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沒有編制保護規劃。
6.保護經費的缺乏直接影響了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發展。很多歷史文化遺產處於自然消亡狀態,沒有專門的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基金。尤其是貧困地區,文物專業幹部只有壹兩個,日常開支都難以保證,更不用說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了。
7、非物質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沒有引起重視。我國目前只註重有形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非物質歷史文化遺產並未納入保護範圍。《文物法》也沒有提到非物質文化的保護。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和現代文明對傳統文化的沖擊,非物質文化遺產正在迅速消亡,搶救非物質歷史文化遺產成為當務之急。
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對策
1,加強宣傳,提高認識。在繼續大力堅持宣傳《文物保護法》和《浙江省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的同時,還要宣傳優秀歷史文化遺產的價值、內涵和地方文化。既要向廣大人民群眾宣傳,也要向各級各部門領導宣傳,讓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的意識傳遍千家萬戶、深入人心,動員全社會參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
2.摸清家底,依法保護。做好城市化進程中的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首先要知道歷史文化遺產是什麽,分布在哪裏,這樣才能有效地保護。2001年,浙江開展了全省歷史文化遺產普查,將古鎮、村落、街區納入普查範圍,發現了大量有價值的歷史文化遺產。在普查的基礎上,根據歷史文化遺產的價值,公布不同級別的歷史文化保護區、文物保護單位和文物保護點。
3.正確處理保護與建設的關系,走可持續發展之路。壹些領導把高樓簡單理解為城市現代化,在舊城改造中大拆大建,不重視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這是歷史文化遺產遭到破壞和拆遷的主要原因。“人是有感情的動物。他們需要在環境中欣賞自己的歷史,尋找生活的記憶,觸摸過去的痕跡。沒有歷史和傳統的城市是沙漠,有情懷的人是受不了的。”(阮)保護歷史文化遺產就是保護精神情懷。可以借鑒國外“保護古城,建設新城”的成功經驗,將有價值的傳統街巷、古村落整體保護起來,再開發新的區域,避免城市化進程中的“建設性破壞”。改善被保護傳統街區的環境,保持立面原貌,更新室內配套設施,提高人們的生活品質,滿足人們對現代生活品質的需求。
4.在保護好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歷史文化遺產。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目的是發揮其作用,這是事實。問題是如何使用它。歷史文化遺產是壹種特殊的不可再生資源。如果旅遊開發只註重經濟效益而忽視保護,無疑是“殺雞取卵”、“竭澤而漁”。“歷史不可再現,文物不可再生。”當歷史文化遺產遭到破壞時,它所包含的歷史信息也就丟失了。文物“有效保護、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原則同樣適用於壹切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只有在有效保護的前提下才能不斷發展。片面追求旅遊經濟效益,不合理開發和過度利用,在壹些歷史文化名城和歷史文化保護區已經表現出來。在保護區內,壹些他們認為毫無價值的歷史建築被拆改,建造所謂的仿古建築和旅遊設施,很大程度上破壞了歷史文化遺產。歷史文化遺產不是“搖錢樹”,壹味追求旅遊收入及其回報,破壞歷史文化遺產,將成為歷史的罪人!應從“三孔”事件中吸取教訓,依據《文物法》等法律法規理順管理體制,在保護好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歷史文化遺產。
5.盡早準備好保障方案,做到有章可循。歷史文化遺產保護規劃具有嚴肅的科學依據,是多學科綜合研究反復論證的產物。是對《文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補充和細化。同時也是規範歷史文化遺產所在地政府對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法規,可以避免來自不同方面的幹擾,尤其是來自領導層面的盲目行為,提高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效率。在做好歷史文化名城和歷史文化保護區專項保護規劃的同時,還要抓緊編制各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點等歷史文化遺產專項保護規劃。只有把它們納入城市總體規劃或村鎮總體規劃,有了“保護傘”,才能有章可循,依法保護。
6.多渠道籌集歷史文化遺產保護資金。第壹,主要是國家投入。第二,廣泛動員全社會參與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維護、修繕、展示和科學研究,吸引國內外企業、團體和個人捐資、贊助,建立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基金。
7.在加強有形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同時,要高度重視無形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調查。非物質歷史文化遺產,因為它是非物質的,無形的,附著在人的身體上。人壹旦死了,這種非物質文化也會消亡。人是非物質歷史文化遺產的載體,非物質文化只有有人傳承才能傳承發展。保護非物質歷史文化遺產,首先要保護非物質文化持有者(老藝術家等。)並鼓勵他們“師徒相教”,培養接班人,傳承優秀歷史文化遺產。其次,要進行廣泛的調查,挖掘和搶救優秀的歷史文化遺產,邀請專門從事這方面工作的人進行現場表演,並通過錄像、錄音等高科技手段加以保護。如:《滁州亂彈》、《松陽高腔》、《遂昌石蓮樊氏》等具有麗水地方特色的優秀戲劇、音樂,畬族的“聚頭”(師徒)。第三,在全球化背景下,必須拓展博物館的收藏功能,大力收藏和保護非物質歷史文化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