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朝代的服飾都不壹樣。中國古代的各種衣、帽、鞋襪,在世界上是獨壹無二的,它們的結構和樣式是隨著生產生活方式的發展而逐漸變化的。通過對古代服飾的學習,可以知道歷代人的風格。在鑒定相關文物時,服裝也是重要的測年手段。世界上古裝不多。除了實物之外,古代雕塑和繪畫中的人物往往也是重要的參考資料。在石器時代的舊石器時代晚期,人們已經知道縫制衣服,在周口店的穴居人文化遺存中也出土了骨針。到了新石器時代末期,不同地區、不同民族的人的服裝風格已經不同。以發型為例。大地灣文化有短馬尾辮,馬家窯文化有倒辮,大汶口文化有豬牙做的發帶,龍山文化有骨毛。陜西龍山文化神木石圪遺址出土的壹個玉人頭部,頭頂有壹個發髻,可能是頭發的倒影。在相當於夏朝二裏頭文化的二裏頭型和東峽峰型遺址中均有骨骼出土,其形制與商代同類器物相同。所以知道頭發紮成發髻壹直是古代華夏服飾的壹大特色。商、西周、西周的衣服都是沒有實體存在的。根據安陽侯家莊墓和傅浩墓出土的玉石像,可以知道商代貴族穿領衣,腰系士紳帶,下有襯裙,腹前有城(遮膝)。西周時期留下的畫像比較少。從洛陽出土的玉器和青銅人形車轄區來看,衣服、禮服、腰帶、市集仍然是貴族男裝的基本構成。它的衣服是正色,衣服是中間色,特別註意衣服前面的市場。西周青銅器銘文記載,紂王在登記令禮上賜服,常有“朱軾、蔥黃”(毛)、“施、黃”(荀規)等物。城、黃在古代文獻中是指“衡”,是指蓋膝,而“衡”是指包括縛玉組、玉件在內的壹整套配件。河南信陽長泰關和湖北江陵金安戰國墓出土的俑,腹前都屬於玉佩。另壹方面,貴族在玉佩的統治下被用特殊的顏色突出,從而成為代表他們地位的象征。春秋戰國時期,深衣、胡服開始普及。深衣之所以叫深衣,是因為它把過去上下不相連的衣服連接起來了。它的下擺不開縫,而是將裙擺延伸並向後遮,稱為“續縫勾邊”。戰國時期深衣相當流行,周王室和趙、中山、秦、齊國的遺物中都有穿深衣的人物。楚墓揭示了民間人物的深衣,細節結構更清晰。短袖是楚服的壹大特色。江陵馬山1號墓曾有壹件短袖“衣”。據《說文》說,是短衣。根據曾侯乙編鐘的衣服,應該是短袖衣服。胡夫主要指衣服和褲子,尤其是褲子,是中國北方草原民族的服裝。為了騎行方便,他們穿更窄的外套、褲子和靴子。據《史記·趙時嘉》記載,這套系統最早是趙武靈王用來裝備趙國軍隊的。山西長治流域的青銅戰士雕像穿著長方形的衣領和直排扣的外套,褲子,腰帶和壹把劍,這是壹個使用胡夫的趙戰士的形象。秦漢兵馬俑坑內大量陶俑的發掘,為秦漢時期的武士服飾提供了充分的例證。他們穿的半身衣服比較淺,但還是屬於深的衣服,下面是褲子,腰間是帶掛鉤的皮帶。這種服飾在西漢時期仍然廣泛流行,褲子逐漸普及到整個社會。皇冠制度的建立是在漢代實現的。在古代,華夏族的冠主要從屬於禮制,男性成年後都要行冠禮。漢代的冠治主要是從屬於役制,是身份、官職甚至官階的象征。地位低的人只能戴帽子,不能戴皇冠。冠是加在發髻上的發套,並不覆蓋整個頭部。e就像壹頂帽子。王冠和鬥篷彼此沒有關系。王莽到了,據說是因為他光頭,所以先穿了披風,再加冕。後來這種佩戴方式流行起來,所以東漢時期出現在畫像石上的冠也墊在下面。皇冠和亭子不能隨便搭配。文官戴的升仙冠要配屋頂形的亭子,武官戴的武功大冠要配頂上的平亭。進賢冠前高聳,後斜,外觀斜。冠前有“梁”,根據梁的數量可以區分佩戴者的身份。皇帝戴的田童冠和王公戴的遠冠也是在金仙冠的基礎上裝飾的光彩奪目。吳歌的大皇冠,也被稱為“回(”)最初是由(薄亞麻)下垂的耳朵。後來放在它的下面,再在上面作畫,使它看起來像壹個彩繪的沙籠,所以又叫“籠冠”。甘肅武威磨嘴子62號辛莽墓出土了紗籠冠。此外,武士也戴皇冠。執法人員佩戴著軍刀。金仙冠上的橫梁雖然起到了壹定的區分優劣的作用,但是橫梁的數量不超過三根,等級劃分也比較粗糙。所以在漢代,綬帶作為官階的象征,不同級別官員的綬帶顏色、織法、疏密、長短都不壹樣。此時綬帶雖系官印,但與西周於佩集團關系密切。漢代婦女壹般將頭發向後梳成下垂的發髻,稱為椎髻。常穿深衣,女子深衣以衣裝著稱,其曲折不僅在下半身纏繞數層,在其斜寬上還飾有三角形和長飄帶,文學上稱之為和諧。其形制可見於四川出土的漢代畫像磚。魏晉南北朝、西晉時期的服飾,大體沿襲漢制。只有打褶的衣服受歡迎,更多的被稱為小皇冠的平毛巾被使用。南北朝時期,由於北朝處於鮮卑或以鮮卑為主的統治者統治之下,鮮卑服飾盛行。少數鮮卑男子多穿圓領或有領的衣服、褲子、靴子,腰間系帶扣的皮帶,頭上垂下鮮卑帽。經過長時間的民族雜居,這種服飾也在漢族平民中流行起來。另壹方面,北魏壹些統治者出於政治需要,主張漢化,於是鄂官伯帶來的漢魏“威儀”就出現在皇帝和朝臣的祭祀服和朝服中。這壹點在響堂山石窟的“帝王禮佛”浮雕或《歷代帝王圖冊》的北周武帝畫像中都可以看到。以南北朝時期胡漢服飾相互影響、系統形成的唐代服飾體系,出現了“法服”與“常服”並行的局面。作為壹種大禮服,法服仍然是傳統的冠、冠、裙、服,而常服則是在鮮卑禮服的基礎上改進而來。在唐代,從皇帝到仆人,男人在日常生活中都要穿制服,包括圓領、缺袍、鋤頭、皮帶和靴子。壹件打開時沒有長袍的長袍。窩頭是由鮮卑帽演變而來的。原來是頭巾。裹的時候毛巾的兩個角向前托住發髻,另外兩個角系在腦後,多余的部分自然垂下。起初,饅頭的材料是黑色的紐扣或卷,所以毛巾的掛角也是柔軟的,所以被稱為“軟腳饅頭”。後來在毛巾的壹角用銅絲和鐵絲作骨來支撐,就成了“硬腳鋤”。由於硬腳的形狀不同,擡起的角度不同,所以也有“句腳”、“攤腳”、“天”的方程式。起初,唐朝的皮帶是用壹根窄窄的丁字褲來系東西的,所以這種皮帶得名。許多方形的牌匾被固定在上面。根據官階不同,皮帶有玉、金、犀、銀、玉石、青鐵等材質,使皮帶成為不同官階的象征。此外,“嘗色服”出現於北周,在唐代形成制度,成為中國官服的壹大特色。唐代官員從壹等到九等,紫、紅、綠、青為等差。唐代女裝主要由裙子、襯衫和皮包組成。這樣往往會把襯衫藏在裙子裏,所以顯得很長。碧,又名碧絲,像壹條細長的披肩,受西亞佛教的影響,曾流行於中原。初唐時,女子的服飾也流行胡服,如卷檐翻領的虛帽。安史之亂後,這種趨勢逐漸消退。宋朝宋朝服飾大體沿襲唐制。此時的鋤頭內襯木骨,外覆漆紗,被宋人稱為“鋤頭帽”,可隨意摘下,與初唐時不得不臨時包裹的軟腳鋤頭有很大區別。這時皇帝和高官都穿展腳,腳向兩邊直伸,達數尺。地位低下的公差、仆人等。,多穿點無腳的鋤頭。宋代的婦女也穿裙子和上衣。這時候的罩衫多為雙排扣,罩在裙子外面。裙子很窄,應用了很多褶皺。福州黃帝陵除羅裙外,還有開襠褲和閉襠褲,可見宋代婦女在裙內穿褲子。纏足始於五代,流行於北宋後期。元代蒙古族男子所戴的帽子為圓形和方形或多邊形,俗稱韃靼帽。前者出土於甘肅省張喜安縣汪芫石賢墓,後者見於河南焦作袁墓陶俑。元人的長袍,腰部常編有褶襇,下部有褶襇,稱為辮襖。大部分的高官和貴族都是用納士(織錦)制成的。冬天經常穿絨面革,名字就被忽略了。貴夫人頭戴古古冠,木造,高三尺。它用紅綢包裹,用珍珠和玉石裝飾,頂上有樹枝和羽毛。風格很特別。元初在北京要求穿蒙古服飾,大德以後就任其自生自滅了。所以元代漢族,尤其是生活在江南的漢族,即所謂的“南方人”的服飾,大體上與宋代相同。明清要求衣服恢復到唐朝,衣服樣式和唐朝差不多,只是把金仙的皇冠改成了,又加了鐘的皇冠樣式。明代官服也是用帽子和圓領袍,但此時的帽子是用黑漆塗的,而且帽腳又短又寬,所以叫黑帽,沒有官職的平民是不允許帶的。除了按等級規定上色,公服還在胸前和背上打補丁。公務員飾鳥,軍官飾獸。為了表彰官員們的功勛,還特別贈送了蟒蛇、飛魚、鬥牛等衣服。蟒蛇是有四只爪子的龍,飛魚是有鰭的蟒蛇,鬥牛是在蟒蛇的頭上加上彎曲的角。玉帶是官用的,最好用。所以“繡袍玉帶”就成了此時大官僚最突出的服飾。到了清代,就改成了正裝。官員長袍外穿的袍服多為石藍色,所以不穿彩衣。到了清代,官服分等時,除了繼續使用補品外,還特別註意流蘇的頂端。壹個官方的紅寶石帽頂,兩個珊瑚帽頂,三個藍寶石帽頂,四個青金石帽頂都是平等的。武官中,有至親、有軍功者,也賞以華陵,分壹目、二目、三目。所以清代官服最突出的標誌就是“佩戴壹根花羽毛”。明清漢族婦女的服飾變化不大,仍穿襯衫和裙子。清末,褲子取代了裙子。清代中期以後,婦女的衣裙都是壹層壹層地鑲邊,稱為“滾鑲”。清朝的滿族婦女穿旗裝。她們穿著旗袍,不裹腳,也不裹裙,有時還穿著馬甲。乾隆以後,滿族婦女的服飾中出現了高幫的“花盆底”鞋。鹹豐以後出現了“兩頭”、“大翅膀”等高發型,成為滿族女裝的突出特點。參考書目沈從文:中國古代服飾研究,商務印書館香港分館,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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