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的社會習俗。在古代母系氏族社會,母親受到尊重和崇拜,人們知道有母親但沒有父親。女性在氏族公社中占據主導地位,實行母系繼承制和男娶女並與女性同居的婚姻居住制度。此時相當於舊石器時代晚期到新石器時代。當宗法社會建立後,男性逐漸在主要生產部門中占據重要地位,而女性則退居生產的次要地位。母系根據父系計算,開始實行女嫁男=夫住的父系繼承和婚後居住制度。此時大約相當於青銅時代和鐵器時代早期。由女陰崇拜逐漸轉變為男根崇拜,男尊女卑意識由此而生。從中國的華夏族到周朝,形成了男權社會,男人從屬於家庭,女人從屬於男人。東周以後,貴族階級實行多妻的妾制,並嚴格分開。儒家倫理對女性的行為做出了各種規定。到了漢代,贊美貞節的法律有了進壹步的發展。東漢女學者班的《女誡七條》系統闡述了男尊女卑觀念、夫為妻原則、三從原則、四德之儀。從此,男尊女卑的觀念滲透到整個社會,廣泛表現在思想意識和現實生活的方方面面,給女性帶來了深深的壓迫、歧視和無盡的痛苦。直到近代,啟蒙思想產生,西方民主思想輸入,這種思想禁錮才逐漸被打破。《易經上》:“天敬地,幹坤定,卑以陳,貴以位....................................................................................................................................韓班昭的《女誡》。夫妻》:“夫有再婚之意,夫妻二人是兩適之父,故謂夫亦天;天道不可逃,夫不可違...丈夫的故事就像妻子,他和孝子、忠臣是壹樣的。《列子·田瑞》:“男人和女人是不同的,男人優於女人。”。"
習語
言語男尊女卑。
解讀尊重:地位高;卑微:低下。在封建社會,男性地位高,女性地位低。這是壹種不平等的重男輕女的封建禮教。
出處袁佚名《以為例》第三折:“雖未娶富婆,只知男尊女卑。”
三從四德
拼音:三從四德
“三從四德”是儒家倫理為適應宗法家庭的穩定,維護宗法-夫家(族群)的利益,根據“內外有別”、“男尊女卑”的原則,在道德、行為、修養等方面對女性生活的規範要求。
“三從”壹詞最早出現在周漢儒家經典《禮記·哀——傳》中。在討論嫁女喪年(夫三年,父壹年)時,曾說“女子有‘三從’之意,無道‘特用’,故不娶父,而嫁夫死子”作為女兒、妻子、母親,女子應服從男子。但女性長期以來都是順從的,“女”字是商代甲骨文中彎腰下跪的形象。《易經》中有卦言,主張女子順從專壹,永遠侍奉丈夫。後來要求婦女殉道守貞,限制寡婦再嫁。
“四德”壹詞見於《李周天官內載》,這是壹個教授後宮女子的官職,負責逐級教授後宮女子“李因”和“婦職”,其中職位較高的“九妻”則“掌管女科,以教九女言、貌、德”最初是宮廷女子教育的範疇,後來被稱為“三從”,成為女子道德、行為、能力、修養的標準,即“三從四德”
所謂“三從”,就是:不從父嫁,從夫嫁,夫死於子。意思是女孩子結婚前要聽父母的教導,不要隨意反駁長輩的指示,因為她們的社會知識豐富,具有根本的指導意義;婚後要對丈夫禮讓,持家與丈夫修行,尊老愛幼;如果丈夫不幸先於自己去世,他應該堅守自己的職責,想辦法撫養孩子,尊重孩子的人生哲學。這裏的“服從”不是表面意義上的“跟隨”,而是與工作性質“從事”的本質。(禮·喪·傳自夏)。
所謂“四德”是指:德、容、言、行,也就是說,做女人,首要的是道德,要能堂堂正正;然後是長相(指出自己要端莊穩重,不能輕浮隨意)、言語(意思是和人說話要能自由附加意思,能聽懂別人說的話,知道自己該說什麽不該說什麽)和治家之道(治家之道包括照顧丈夫教育孩子、尊老愛幼、勤儉節約等生活細節)。(《禮記·天官九妻》)
婚前三從、婚後三從、守寡三從與中國古代女性的四德(德、言、謙、勤);封建社會女性受制於順從和美德的精神枷鎖
三、從四德奴役和壓迫女性的道德標準之壹,即封建禮教。第三個順從是‘不嫁從父,嫁從夫,夫死從子’。四德是‘婦德、婦言、婦貌、婦德’(婦德、辭、禮、婦工)。
淺析原始儒家的“三從四德”
桂梨笛?易海秋
應該說這個話題比較大,我不能容忍壹個連半桶水都數不過來的年輕人在這裏發言。不過好像很少看到這個名字的文章,心裏也覺得挺委屈的,就敢動筆了。
“三從四德”是儒家對現實社會管理理念的描述之壹,也是五四以來壹直為社會所詬病的命題。作為“封建統治階級歧視壓迫婦女倫理”是可鄙的。女性地位在某些歷史階段是比較低的。我承認,帝子所敬重的東坡居士,曾經做過以妾換良馬的蠢事。但這是生產關系決定的,和儒家有什麽關系?有的島國還把不能生育的老人扔到山裏等死!
提前看壹下出處,先看看原始儒家的“三從四德”最初的思想是什麽,是不是我們現在所知道的“壓迫女性的工具”。
在儒家的原始經典中,“三從”和“四德”是分開的,不是壹個概念。
“三從”是指《禮記》?郊特祭:“壹女隨人,少婦隨父兄,已婚女隨夫,夫死隨子。”和《禮卷·Xi》?《喪服》夏傳:“女子有三從之意,並無特別之道。所以,不從父嫁,從夫嫁,夫死於子。“禮記?郊區特別祭祀是關於祭祀的。禮記卷XI?《盛夏喪》講的是喪事。”《喪》是壹部完整描述周代古代喪葬的專門著作,記錄了服飾、喪期、官職、親屬、社會階層等方面的情況,“婦”的禮儀只是其中的壹小部分。那麽,這段話是什麽意思呢?語境是指女性因為家庭關系復雜,沒有壹個特別的規則,所以還沒結婚的人,會和父親的家人走壹樣的喪禮;如果妳結婚了,妳丈夫還活著,妳會和妳丈夫壹樣參加葬禮;如果丈夫死了,他會按照和孩子壹樣的規則參加葬禮。至於“郊特祭”的描述,也屬於這部分社交禮儀,屬於同壹類型的概念,我就不羅嗦了。
現在看來,這也是壹個非常完整、非常科學、非常人性化的規定。從古至今,女性都在扮演著人類母親的角色,負責人類的生育和繁衍,而不是社會生產的主要角色——這對於任何女權主義者來說都是無可辯駁的事實!不然為什麽女性擁有比男性更需要的子宮、乳房、脂肪結構、身體結構來繁衍人類?!
也正因為如此,我們的祖先才定下了“三從”的規矩,讓人有法可依。試想,如果我們的祖先不遵守“三從”,讓女人像男人壹樣為長輩操辦喪事,社會會變成什麽樣?!
結婚後,有了孩子,父母去世,有了“三年下滑”。我父母六歲了。我的丈夫和孩子呢?誰來管呢?丈夫去世,孩子還小(可能有幾個孩子),妳不“聽話”,孩子會怎麽樣?
所以,原本儒家的“三從”思想,真的是壹種非常合理的、有建設性的社會管理方式。
但後來有人把“跟隨”解釋為“跟隨”和“服從”的意思,從而反駁,這就更是天大的笑話了!“在家聽父親的,結婚聽丈夫的”可以解釋得壹般,但“丈夫死了聽兒子的”呢?從論據和論據上都站不住腳!
中國歷來講孝道不講仁義(不是聖人不講,而是仁義無從談起)。只有兒子壹直孝順父母。父親壹死,母親就要聽兒子的,這不是真的。而且,歷史上兒子“順從”母親的例子比比皆是。先不說二十四孝的例子。隨便舉幾個例子:中國的皇帝劉歡,當國王的時候對母親非常孝順,當了皇帝之後也經常恭恭敬敬地請教母親;宋太祖·趙匡胤因為母親的話,把王位讓給了弟弟;的母親改嫁後,改姓李?甚至強盜被英雄抓住求饒的時候,都說:反派上有個八十歲的老母?
這些足以解釋“順從”的謬誤嗎?!
我們來看看“四德”。“李周的“四德”語言?天官?九妻:“掌握女學之法,以教九女之德,女之言,女之貌,女之功。“漢代班固的妹妹班昭寫過壹篇《女誡》,做了比較完整的解釋:“女人有四行:壹是女德,二是女言,三是女容,四是女功。妳不壹定要清晰獨特才算賢惠;女人的話,不必爭辯;女人的臉不壹定要顏色好看。(這叫女人臉。)滿是灰塵汙穢,衣服清新幹凈,洗澡時身體不臟不丟人。);做女裝不壹定要有技巧。"
很抱歉笛子學問淺薄,但我真的看不出其中對女性的輕視。想想春秋時期的女人有多熱情,多自在。要明白這壹點,看《詩經》中的國風部分,這裏就不說了。對了,周朝開國元老姜尚,80多歲被他的黃臉婆追!
帝子認為,即使在當今世界,女性也應該遵守“四德”,這有利於和諧社會與和諧家庭的構建。妳想想,女德是對女德的要求。沒有道德能做到嗎?妳能忍受每天和父母長輩吵架嗎?女人的話,不要太快嘴,到處得罪人是很不好的。女人,穿得像裙子,別裝得像惡魔。女人的工作,最好,要有壹技之長。
這哪裏是對女性的輕視?被壓迫?被壓制?
當然,我們不能否認,自漢儒以來,尤其是宋明理學發展之後,壹些儒家人物出於各種原因,甚至是因為家財萬貫,有意無意地曲解了“三從四德”。而帝子認為原始儒學就是原始儒學,儒學就是儒學,理學就是理學。這些不能混為壹談。畢竟儒家人物中,被稱為聖人的只有壹個,聖人教導的弟子應該不會太多。
這是另壹個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