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足是中國古代的壹種陋習,即用布帛將女子的雙腳包裹起來,使之成為小而尖的“三寸金蓮”。“三寸金蓮”壹度成為中國古代女性審美的重要條件。但是,古代女子纏足是從什麽時候開始的,為什麽纏足的腳叫“金蓮”呢?但它始終是壹個謎。
纏足起源的傳說
關於纏足的起源,眾說紛紜。有的說始於隋朝,有的說始於唐朝,有的說始於五代。甚至有人說夏商代的禹妻和妲己都是小腳。可以說是眾說紛紜,莫衷壹是。
中國古代神話傳說中確實有這種痕跡。傳說大禹治水時娶了屠山石的女兒,生了孩子。塗山石女是狐仙,腳小;他還說,殷末的妃子妲己也是壹只狐貍,或者說是壹只野雞,但她的腳沒有好轉,所以她用布裹著腳。由於妲己的寵愛,宮裏的女人都以她為榜樣,裹足不前。當然,這些只是民間的神話傳說,更多的是包含了附加的浪漫元素,不足以成為當時女性纏足的證明。
纏足始於隋代,也起源於民間傳說。據傳說,當楊迪前往江都時,他招募了數百名美女為他拉纖維。壹個名叫吳月娘的女人被選中了。她痛恨煬帝的暴政,於是讓身為鐵匠的父親做了壹把三寸長、壹寸寬的蓮瓣刀,用長布包在腳下,同時把腳包得越小越好。然後在鞋底刻了壹朵蓮花,走路的時候壹步就印出了壹朵漂亮的蓮花。楊迪皇帝看到皇後時非常高興,所以他把她叫到身邊,想欣賞壹下她的小腳。吳月娘慢慢地解開裹腳布,突然拔出壹把蓮瓣刀,刺向楊迪。楊迪皇帝快速閃過,但他的手臂被刺傷。吳月娘看到暗殺失敗,於是投河自盡。後來,楊迪皇帝頒布了壹項法令:無論壹個女人有多漂亮,在今後的選美比賽中,“纏足的女人將不會被選中”。然而,為了紀念月母,民間婦女紛紛裹腳。至此,女子纏足之風愈演愈烈。
纏足始於五代,起源於南唐李後主的嬪妃。她美麗多才多藝,擅長唱歌和跳舞。李後主專門做了壹個六尺高的金蓮,用珠寶和絲帶裝飾,並命令她用絲綢綁住雙腳,使雙腳微微彎曲成月牙形狀,然後穿上素色襪子,在蓮花臺上跳舞,使舞蹈更加優美。
纏足在宋代已有記載。
但也有學者通過研究指出,中國古代女性纏足興起於北宋,五代以前中國女性並不纏足。宋代詩人蘇東坡曾寫下“菩薩蠻”壹詞,感嘆纏足。“不愛惜步步蓮,愁穿襪去淩波;只見舞歸空中,無影無蹤。盜宮穩如泰山,雙降;應該很難說很精彩,壹定是從手掌上看到的。”這也可以稱為中國詩歌史上第壹首獻給纏足的詩。需要註意的是,纏足詩的寫作是依賴於纏足習俗的出現,這說明纏足習俗在宋代確實出現過。到了南宋,女子纏足更加普遍,甚至到了南宋末年,“小腳”已經成為女子的統稱。但在南宋,女子纏足並不流行,纏足主要局限於上層社會,纏足的社會觀念還沒有到人人都接受的地步。與此同時,纏足的習俗從北方傳到南方,大約是在宋朝南遷的時候。
宋代的纏足與後世的三寸金蓮不同。據史料記載,宋代纏足是將雙腳“直”而不彎,當時稱為“上馬”。用的鞋子叫“錯到底”,鞋底很尖,由兩種顏色組成。目前考古中已經發現了這種纏足鞋。從考古發現來看,推測這些鞋子包裹的腳比後來的要大。
蒙古貴族進入中原建元後,本來不纏足,但也不反對漢人纏足的習慣。相反,他們仍然抱著欣賞的態度。就這樣,纏足之風在元代繼續發展,甚至在元末出現了不以纏足為恥的觀念。元代女性纏足繼續向纖細方向發展,但仍有不少人不纏足,尤其是蘇南、浙江、嶺南地區。到了明代,女子纏足之風進入繁盛期,在各地迅速發展。明末張侵川時,女子足小,堆積成山,稱為金蓮鳳。由此可見,四川女子纏足之盛。這壹時期對纏足的形制有壹定的要求。女人的腳不僅要小,還要縮到三寸,還要弓著,裹成玉米的形狀。
滿族統治者入主中原後,起初強烈反對漢人纏足的習俗,多次下令婦女禁止纏足。但此時纏足之風難止,不得不在康熙七年(1668)禁止。這壹事件壹度被渲染為“男拒女”——清兵入關,有“理發令”。在武力的壓力下,漢人男子最終不得不屈服,於是男子理發被視為向清廷投降的象征。同時,女子纏足雖然也被清廷下令停止,但並沒有達到禁止的目的,所以有“男降女”之說。由此可見,纏足之風根深蒂固。也正因為如此,女性纏足在清代達到了頂峰,各行各業的女性,無論貧富,都紛紛纏足。甚至西北和西南的壹些少數民族也感染了纏足的習俗。與此同時,女性的腳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和關註。這壹時期,腳的形狀和大小成為判斷女性美醜的重要標準。作為壹個女人,要不要纏足,怎麽纏足,會直接影響到她個人的終身大事。當時各行各業的人結婚都以女人的大腳為恥,以女人的小腳為榮。“三寸金蓮”的理論深入人心,連它都包裹不到三寸。結果就出現了壹個因為腳太小動不了而要被別人抱的女人,這樣的女人在當時還挺受歡迎的
纏足,又稱纏足,粵語中俗稱纏足,是中國的壹種古老習俗,女性從小就用布包緊雙腳,使雙腳畸形,腳趾小,只能用腳後跟行走。在古代,女人的腳是美麗的,但自清末以來,人們開始普遍認為這是壹種壓制女性的手段,這種習俗逐漸消失。
纏足的起源
關於纏足的開始有很多說法。壹說始於南齊,壹說始於南唐李煜編《金瓶梅舞》舞典。舞女纏足婀娜多姿,宮女們紛紛效仿。但這些早期的記載,大多難以確定只是對有腳的小女子的贊美,還是描述了腳的裝飾。直到宋代才有明確的記載。纏足最初被認為在妓女中流行,後來逐漸影響到中上階層的女性。
纏足習俗的興盛
到了明清時期,逐漸蔓延到壹般階層的女性。漢族婦女幾乎都有纏足的習俗,但也有少數例外。例如,客家婦女因為有采茶的傳統,所以不纏足。壹些少數民族也受到漢族風氣的影響,纏足。清朝建立後,朝廷多次下令,不許人們纏足,尤其是滿族人。但由於這種習俗影響很深,效果並不大。
纏足的方式
壹般來說,女孩在5-8歲左右,就會開始纏足。纏足工作多由熟悉纏足方法的母親或婢女進行。纏足時,除拇指外,其余四指向下彎曲,用長布包好,用針線縫好。
纏足習俗的社會文化背景
纏足這種傷害女性身體的習俗,在中國可以延續近千年。有許多社會和文化因素,包括:
審美原因:當時的人們,不管是男是女,都認為小腳很美,尤其是對男性來說,小腳具有性吸引力。比如“三寸金蓮”這個詞,代表的是壹個名詞,把美女的腳給擡起來的美。關於腳的美學,最著名的腳美學著作是清代李煜的《香蓮品造》,該書從形狀、大小、紋飾、氣味等角度對女性的腳進行了分類和評論。
道德原因:纏足的習俗在當時被認為是好女人的手表,所以不纏足的女人往往結婚困難。纏足作為識別女性特征的重要壹環,強化了男女有別的傳統規範。纏足也使女性因行走困難而難以獨立出門。即使出門也需要坐車或者坐轎子,這就強化了當時男女的空間劃分。
民族意識原因:清人入關後,漢族男女的身體觀受到控制。男人必須剃光頭發,女人必須禁止纏足。前者在清政府的大力推動下取得了成功,但纏足禁令失敗了。所以在清朝,纏足往往被視為反抗滿清意識的表現。
反纏足運動與纏足習俗的終結
清朝中後期的太平天國,首先進行了反纏足,但最後失敗了。到了清末,纏足被當時的知識分子視為中國社會落後的標誌之壹,認為纏足使中國女性變得軟弱,進而影響整個民族和國家的實力。於是發起了反纏足運動,成立了很多纏足俱樂部。辛亥革命後,中國的纏足習俗開始從沿海城市消失,並逐漸影響到內陸地區。纏足的習俗直到公元1940年代甚至最遲在公元1950年代之後才完全消失。
日據時期,臺灣省的纏足習俗與鴉片、剃頭並列為三大傳統陋習,被嚴格禁止。當時臺灣省成立了很多“天足會”,鼓勵女性拋棄舊習,壹時成為壹種時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