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FOB、CIF、CFR三種貿易術語下,買賣雙方的責任義務劃分
FOB條件下,賣方責任
(1)提供符合合同規定的貨物
(2)辦理出口清關手續
(3)在約定的裝運期和裝運港,按港口慣常辦法,把貨物裝到買方指定的船上,並向買方發出已裝船的通知
(4)負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為止的壹切風險
(5)提交約定的單據或相等的電子信息。(6)交貨後收款
買方責任:
(1)租船訂艙,並將船名和到港裝貨日期通知賣方。
(2)負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後的壹切風險。
(3)辦理進口許可證、進口清關手續
(4)在賣方按照規定交貨時受領貨物
(5)接受賣方提供的單據,按合同規定支付價款。
CFR價格條件下賣方責任:
(1)負責租船訂艙和支付運費,在約定期限內在裝運港裝船,並及時向買方發出已裝船通知。
(2)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之前的壹切費用和風險。
(3)辦理出口清關手續
(4)提供出口單據或同等的電子訊息。
(5)交貨後收款
買方責任:
(1)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之後的壹切費用和風險。
(2)在指定的目的港接受承運人所交貨物
(3)辦理進口清關手續
(4)接受賣方提供的單據,按合同規定支付貨款
CIF條件下賣方責任:
(1)負責租船訂艙,在規定的裝運港和期限內將貨物裝上船,並支付貨物運至目的港的運費,貨物裝船後通知買方。
(2)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為止的壹切費用和風險。
(3)辦理貨運保險
(4)辦理出口清關手續
(5)提供出口單據或相等的電子訊息。
(6)交貨後收款
買方責任:
(1)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之後的風險和費用
(2)辦理進口清關手續
(3)接受賣方提供的單據或電子訊息
(4)按合同規定支付貨款。
在這裏無法說的滴水不漏,有什麽不清楚的可以繼續發問!
2. 請問海運貨物的“倉至倉”條款,在FOB和CFR貿易條件下有何不同之處
裝運港船上交貨(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縮寫fob)裝運港船上交貨是壹種傳統的常用的國際貿易術語,在采用這壹貿易術語時,賣方需在合同規定的裝貨港和在規定的時間,將貨物交到買方指定的船上,以履行其交貨義務。買賣雙方所承擔的有關貨物的費用和風險均以船舷為界,及貨物在裝運港裝船越過船舷以前的風險和費用由賣方承擔,越過船舷以後轉移於買方,由買方承擔。
裝運港船上交貨條件,要求賣方負責出口結關手續,包括申領出口許可證,報關及交納出口關稅等。
成本加運費(cfr),成本加保險費與運費(cif)賣方需負責簽訂將貨物運輸到目的地的運輸合同,並支付運費,但貨物風險都是在出口國的交貨地點由賣方轉移於買方,貨物在運輸途中的風險均由買方承擔,因此,均屬於裝運合同(shippment
contract)而不屬於到貨合同(arrival
contract)。c
組術語和f
組術語均屬於裝運合同,
成本加運費(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縮寫cfr),成本加運費術語原來的縮寫為c&f,它是壹種傳統的、常用的國際貿易術語,采用這壹貿易術語時,賣方需負責訂立運輸合同,按買賣合同的時間,按買賣合同規定的時間在裝運港將貨物裝運到船上並支付將貨物運到目的地的運費,但貨物的風險在轉貨港越過船舷後所發生的滅失或損壞的風險以及因發生意外事件而引起的壹切額外費用應由買方承擔。這壹點與船上交貨(fob)術語是不同的。
成本保險費加運費(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縮寫cif)“成本保險費加運費”是壹種傳統的常用的國際貿易術語,在采用這壹貿易術語時,賣方除承擔與“成本加運費”(cfr)相同的義務外,還應負責輸貨物運輸保險並支付保險費,但賣方的義務僅限於投保最低的保險險別,即平安險,至於貨物的風險則與“成本加運費”(cfr)和船上交貨(fob)條件是壹樣的,都是在裝運港船越過船舷時由賣方移轉於買方。
3. FOB、CIF、CFR三種貿易術語下,買賣雙方的責任是什麽
買賣雙方承擔的責任(運輸、保險、進出口手續等)及負擔的費用(與上述責任有關的費用)不同。
即,
FOB買方負責海運費和保險費
CIF賣方負責海運費和保險費
CFR買方負責保險費,賣方負責海運費
解釋:
FOB
買方
1、負責派船接運貨物
賣方
1、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裝上買方指定的船只 ,並及時通知買方,貨物在裝船時越過船上,(現在課本中不在說是船舷,註意,如果寫了船舷會錯)風險即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CIF
買方
⑴承擔貨物越過船舷後壹切風險
⑵負責裝船後裝運港到目的港通常運費、保費以外費用
⑶辦理進口
⑷支付貨款
賣方
⑴安排運輸,支付至目的港運費,及時通知買方
⑵承擔貨物越過船舷前壹切風險
⑶辦理保險,支付保費
⑷辦理出口
⑸提供相應單據
CFR
賣方責任:
1、負責在合同規定的日期或期間內,在裝運港將符合合同的貨物交至船上,運往指定目的港,並給予買方充分的通知
2、負責辦理貨物出口手續,取得出口許可證或其他核準證書
3、負責辦理租船或訂艙,並支付至目的港的正常運費
4、負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為止的壹切費用和風險
5、負責提供商業發票和貨物運往約定目的港的通常運輸單據,或商業發票等具有同等效力的電子信息
6、按照買方的要求,提供投保信息
買方責任:
1、負責按合同規定支付價款
2、負責辦理貨物進口手續,取得進口許可證或其他核準證書
3、負責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後的壹切費用和風險
4、按合同規定接收貨物,接受運輸單據
(3)FOB和CFR條件下賣方均應承擔擴展閱讀 :
FOB,CIF,CFR都術語貿易術語。
貿易術語(TradeTerms)也被稱為價格術語(PriceTerms),是在長期的國際貿易實踐中產生的,用來表示成交價格的構成和交貨條件,確定買賣雙方風險、責任、費用劃分等問題的專門用語。
涵義
貿易術語又稱貿易條件、價格術語(priceterms),是在長期的國際貿易實踐中產生的它是用來表示商品的價格構成,說明交貨地點,確定風險、費用和責任劃分等問題的專門用語。
1.有利於買賣雙方洽商交易和訂立合同。由於每壹種貿易術語對買賣雙方的義務都有統壹的解釋,有利於買賣雙方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早日成交。
2.有利於買賣雙方核算價格和成本。各種貿易術語對於成本、運費和保險費等各項費用由誰負擔都有明確的界定,買賣雙方比較容易核算價格和成本。
3.有利於解決履約當中的爭議。由於貿易術語由相關的國際慣例解釋,對買賣雙方在交易中的爭議,可通過國際貿易慣例解釋。
國際貿易術語">外貿專家解析FOB、CIF、CFR等三大國際貿易術語
4. 比較CIF和CFR條件下賣方承擔義務的異同
CIF賣方要買保險而CFR不需要
相同點1、風險劃分點相同都是以貨物越過船舷為分界點,
2、都需要支付運費
3、在裝運完後都要發裝運通知給買方<但是所發的裝運通知的目的不同CIF是通知買方及時收貨而CFR是通知買方及時投保》
4、交貨地點相同都是裝運港
5. FOB CFR CIF的風險劃分均為什麽麻煩告訴我
FOBFOB是國際貿易中常用的貿易術語之壹.FOB的全文是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上交貨(離岸價格),習慣稱為裝運港船上交貨.
按此術語成交,由買方負責派船接運貨物,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裝上買方指定的船只,並及時通知買方.貨物在裝船時越過船舷,風險即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在FOB條件下,賣方要負擔風險和費用,領取出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證件,並負責辦理出口手續.采用FOB術語成交時,賣方還要自費提供證明其已按規定完成交貨義務的證件,如果該證件並非運輸單據,在買方要求下,並由買方承擔風險和費用的情況下,賣方可以給予協助以取得提單或其他運輸單據.
CFR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運費(…指定目的港)是指賣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期內,在裝運港將貨物交至運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負擔貨物越過船舷為止的壹切費用和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並負責租船或訂艙,支付抵達目的港的正常運費。
CIF術語的中譯名為成本加保險費加運費,(指定目的港,其原文為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按此術語成交,貨價的構成因素中包括從裝運港至約定目的的港的通常運費和約定的保 險費,故賣方除具有與CFR術語的相同的義務外,還就為買方辦理貨運保險,交支付保險費,按壹般國際貿易慣例,賣方投保的保險金額應按CIF價加成10%。如買賣雙方未約定具體險別,則賣方只需取得最低限底的保險險別,如買方要求加保戰爭險,在保險費由買方負擔的前提下,賣方應予加保,賣方投保時,如能辦到,應以合同貨幣投保。
都是以船舷為界,買方承擔貨物越過裝運港船舷前的壹切風險和費用,賣方負責承擔貨物越過裝運港船舷後的壹切風險和費用
6. 比較FOB和CFR條件下賣方承擔義務的異同
FOB即裝運港船上交貨
賣方義務:
1 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期限內,將貨物裝上買方指派的船只,並及時通知買方
2 自負風險和費用領取出口許可證等,並負責辦理出口手續
3 負擔貨物在指定裝運港越過船舷為止的壹切費用和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
4 自費提供證明其已按規定完成交貨義務的證件:商業發票、清潔的已裝船單據等等
CFR為成本加運費
賣方義務:
1 負責租船訂艙和運費,合同規定期限內把貨裝上船,並及時通知買方
2 負擔貨物越過船舷以前的壹切風險費用
3 辦理貨物出口清關手續
4 提供有關貨運單據等
主要區別在於買賣雙方在所承擔的手續和費用方面的責任有所不同。
作為出口方選擇CFR或者CIF的風險要低於FOB
7. FOB和FCA,買方和賣方應承擔的費用有什麽不同
買方支付的費用FCA要比FOB 多些。
在FOB條件下,賣方風險承擔到貨物裝上船(越過船舷)為止,風險轉移給買方(因為運費、保險之類的都要買方處理)但裝貨港的裝船費用是不確定的(習慣上,我們都是賣方承擔的,似乎成了慣例)。FCA條件下,賣方風險承擔到貨物交給承運人(客戶指定,因為要承擔風險,地點壹般是承運人指定的倉庫,而不是船)為止,風險轉移給承運人,裝船的費用是由買方支付的。
(7)FOB和CFR條件下賣方均應承擔擴展閱讀:國際貿易術語(Trade Terms of International trade),又稱價格術語。在國際貿易中,買賣雙方所承擔的義務,會影響到商品的價格。 在長期的國際貿易實踐中,逐漸形成了把某些和價格密切相關的貿易條件與價格直接聯系在壹起,形成了若幹種報價的模式。每壹模式都規定了買賣雙方在某些貿易條件中所承擔的義務。用來說明這種義務的術語,稱之為貿易術語。
《199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列出十三種貿易術語,包括EXW,FCA,FAS,FOB,CFR,CIF,CPT,CIP,DAF,DES,DEQ,DDU,DDP。現將幾種常用的貿易術語要點列明如下:
1.工廠交貨( EXW)
本術語英文為"EX Works(... named place)",即"工廠交貨(......指定地點)"。
它指賣方負責在其所在地即車間、工廠、倉庫等把備妥的貨物交付給買方的責任,但通常不負責將貨物裝上買方準備的車輛上或辦理貨物結關。買方承擔自賣方的所在地將貨物運至預期目的地的全部費用和風險。
2.船上交貨(FOB)
本術語英文為" Free on Board(... 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
它指賣方在指定的裝運港把貨物送過船舷後交付,貨過船舷後買方須承擔貨物的全部費用、風險、滅失或損壞,另外要求賣方辦理貨物的出口結關手續。本術語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
3.成本加運費(CFR或c&F)
本術語英文為" Cost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成本加運費(......指定目的港)"。
它指賣方必須支付把貨物運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開支和運費,但從貨物交至船上甲板後,貨物的風險、滅失或損壞以及發生事故後造成的額外開支,在貨物越過指定港的船舷後,就由賣方轉向買方負擔.另外要求賣方辦理貨物的出口結關手續。本術語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
4.成本、保險費加運費(CIF)
本術語英文為"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成本、保險費加運費(......指定目的港)"。
它指賣方除負有與"成本加運費"術語相同的義務外,賣方還須辦理貨物在運輸途中應由買方承擔購貨物滅失或損壞的海運保險並支付保險費。本術語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
8. 與fob相比,cfr條件下賣方增加的責任是
B,條款就是這樣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