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歷史學家的職責非常廣泛,但記錄歷史事件無疑是他們的基本任務之壹。《國語·楚語》載:“不寫東西,是歷史的失職。”《左傳》第七年,公謂“夫王之會,其德禮儀,無壹國不記。”《禮記》也有“史為筆,大書為策,小事為簡”;“行動留給史書,言語留給史書”等等。《史記·秦本紀》也把秦文公十三年(公元前753年)作為壹件大事來記載,以示其重要性。
隨著史家年譜制度的發展,先秦時期出現了壹批由史家編纂的歷史文獻、家譜和正史。我國最早的歷史文獻集《尚書》,大多包含春秋以前歷代史家保存的重要文獻和政論。《史記》中提到的壹些記載,《春秋》中的間諜,《史本》也應該來自官方的修訂。至於《左傳》中提到的鄭智,《孟子·離婁》中提到的楚堯、晉成、《秋》,《莫歸篇》中提到的《齊、燕、宋春秋》,以及《史記·六國年表》。雖然這些文獻中有許多因秦並入六國而丟失,但我們仍然可以從少數流傳至今的歷史書籍中窺見壹斑,如根據魯國歷史編纂的《春秋》和戰國時期魏編纂的《竹書誌》。
早期史家的記載雖然只是簡單的歷史記載和年代排列,而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歷史,但卻為後人留下了研究古代史的重要文獻(其中有些應該屬於當事人或見證人的記載)。現代學者王國維等人根據殷墟出土的甲骨文,證實了司馬遷《史·尹姬本紀》所載殷世系及事跡的可靠性,因此不能排除《夏本紀》所載的歷史真實性。顧頡剛等人認為《尚書》中收錄的與胡氏之戰的盟誓《石幹》,“很可能是夏朝的壹項重要祖訓?搞定它?沼澤的緯度尖是不是很美很窄?揭開?時代?在這個過程中,我們不能忽視早期歷史學家所起的作用。
需要指出的是,在古代,這種官方編年史制度並非中國獨有。比如在古埃及宮廷,就有抄寫員記錄政府或貴族的壹舉壹動,制作簡單的官方修訂年表和帝王表。在古巴比倫亞和亞述,有官方表格記錄皇帝的名字、代表年份、同名正典和同步歷史。《聖經》中的相關內容也反映了所羅門以來的古猶太國家都出現了王室的歷史,如《所羅門簡介》、《以色列諸王簡介》。然而,由於種種原因,這些東方古國的官方新聞傳統都在中途終結。在古希臘的歷史上,很難找到這種制度的痕跡。只有中國古代的史官制度存活了幾千年。
從中國歷史的發展來看,史官制度之所以成為中國史學的重要源頭並得以延續,是因為它有著更為深厚的文化和政治背景。
種種跡象表明,在中國古代形成之初,巫師群體曾經在統治階級中占據非常特殊的地位。在中國古代,巫術曾經非常盛行,至於周朝,則延續至今。在夏朝中,對於余、夏、殷的遺民以及南楚人來說,更是如此。在當時,女巫被視為能“知人生死,長命百歲,福壽無疆,歲月如神”的人,主持祭祀、占蔔、祈禱、驅邪、祈福避災、預知豐歉、治療疾病的人都有他們的特長。有些人還負責保存和傳播他們自己部落的歷史傳說。例如,過去中國雲南怒族的壹些巫師能夠熟練地背誦他們部落的神話傳說和他們家族歷史的家譜,這就是壹個明顯的例子。有些地方隨著巫術的發展,巫師內部出現了等級分化的跡象。根據中國雲南少數民族的調查資料,在過去巫術盛行的地區,巫師分為“尼瑪仁”(大巫師)和“尼瑪切尼”(巫師)。兩人都有高低貴賤的社會地位和收入,所有涉及宗族和村社的重要活動都由尼瑪仁操辦。獨龍族的巫師中,主持氏族祭祖和占蔔的叫“那姆薩”,專門驅鬼的叫“多姆薩”。前者社會地位較高,有的是宗族村落的首領,後者略居其次。佤族巫師也分大小不同。大的主持大祭祀,小的只能主持小祭祀。春秋時期,楚國的女巫也有大小之分,男性居多,女性居多。
女巫代表著原始宗教和鬼神的權威,所以自然成為早期人類社會極其重要的力量。最初的國家政權是由原始社會末期地位逐漸鞏固的軍事領袖和以巫師為代表的精神領袖組成的。當然,這些最早成為國靈顯貴的人,應該主要是大巫師,他們的知識和技能後來直接演變成了早期國家的官廟文化,比如中國三代時占主流的“史家官文化”。壹些專門驅邪治病的年輕巫師,作為巫術文化的另壹個分支,長期在民間流行,有時也被統治者所利用。這可以說是中國本土文化最早的分流。巫師集團融入早期國家體制的過程,走的是中國古代特有的宗教和神學力量不斷消融,依附於世俗政治的道路。同時也自然地將“尊祖重史”的傳統延伸滲透到整個統治集團的靈魂和主流意識形態中。巫師團體有著重視保存部落傳說和歷史知識的傳統。因此,進入官制後,自然掌管朝廷文書和筆記,並由此發展成為史家的筆記體系。
巫後為官,隨著國家機器和官方禮儀制度的復雜化,內部分工越來越細。到殷末周初,已衍生出諸、宗、蔔、史等名稱。其職能也趨於復雜化,不僅主管宗教事務,還直接褒政,如發布命令、參加團會、聘問、宣政,甚至軍事事務據《史記·殷本紀》記載,吳顯、吳顯在殷初政治中占有重要地位。據《李周·官純宗博》記載,周代史家分為大、小、內、外、禦五史,各司其職。但在當時,史家還是和巫官壹起被提及,同屬壹個系統。就其地位而言,備受推崇。遇有重大國家大事,周天子或各國諸侯都要請教史家,以便吸取前代的歷史。《國語·周·余韶公諫謗》說:“故帝聽政,使官臣獻詩、歌、書、課、詩、諫、之言,官盡而親補。”《楚語·左氏易·沈湘宮子丸》也說:“活動中有史鑒,宴席中有師誦。歷史不丟書,但也不丟,以此來鍛煉它。“而對於貴族的教育來說,熟悉史書和軼事是不可或缺的要素。比如晉悼公讓司馬侯推薦壹個“有德有義”的人做太子表的老師,司馬侯馬上給他推薦了壹個“習於春秋”的羊舌。當向沈叔叔詢問教育太子的事時,得到的回答是:“春秋教他,但為他除惡務盡勸他;“教天下,為顯德,棄幽昏,不懼其動;教詩,導其顯德,以顯誌;教學的禮物讓妳知道從上到下的訓練...教的目的是讓那些懂得浪費和發財的人害怕;教的訓典,使妳知競而行逾義。”在這些教學內容中,歷史知識顯然占據了很大的比重,這說明在古代國家統治者的心目中,歷史與政治活動息息相關。正是這種深厚的重視歷史的傳統,為中國古代史官制度的長期生存提供了堅實的基礎。
這裏還要提到的是,就其本義而言,中國古代建立的史家記筆記制度,不僅在於系統地記錄和保存歷史文獻,還承擔著監督最高統治的責任。商周以來,巫史系統的官員由於特殊的職業要求,必須具備天文、地理、人文等方面的綜合知識。在當時社會文化不發達的條件下,這類人才的再生壹般是通過壹代又壹代巫史家族的積累和父子間的傳承傳授來實現的,這使其在秦國政府中形成了特殊而獨特的官制。另外,當時的統治階級普遍養成了很深的重視史記的意識。史學家及其專業職能受到朝廷和社會的尊重,處於他人不能任意撤換的地位。即使原史家被革職,其繼任者也只能從巫史家甚至其家族的體系中選拔,這就為他們不顧統治者的權威,通過歷史事件的“直書”來監督自己的言行提供了壹定的條件。歷史上說,春秋時齊青的崔堯殺了莊公後,因為對齊大世兄弟接連堅持直書“崔堯殺了齊王”感到憤怒,又殺了三個人,但仍未能迫使對方屈服,最後不得不放棄篡改史實的念頭。晉靈公被殺後,太史公董虎敢於聲討當時當權的趙盾“弒君”,就是在這種歷史背景下發生的。也就是說,先秦諸侯國的壹些史家之所以能夠“直書、避強、抗強”,既取決於他們作為史家的個人道德、修養和操守,也取決於當時的制度和壹般上層社會長期形成的輿論約束。
秦漢以後,史家的政治地位下降,壹般不再世襲,而是完全融入普通官員的任免體系。盡管如此,歷史學家在受命記錄宮廷歷史的過程中,仍然保持著壹定的獨立權威。尤其是歷史學家寫的《菊竹書》,為了保持其客觀性和公正性,連當代皇帝都不允許看,這也暗含著敦促皇帝不要作惡。這壹點在南北朝時期還是有所表現的。比如北魏太武帝主持編纂國史時,崔豪得罪鮮卑貴族,被滅族。高雲,壹個參與編纂歷史的作家,因為受到王子的庇護而活了下來。然而,當太尉當面問他這件事時,他毫不猶豫地說,他冒著生命危險,罵崔浩“直犯錯誤,而不是死”。並對太子說:“夫史書,帝錄,未來之戒;我們之所以看現在,是因為我們知道現在。這完全取決於言行,所以我很謹慎。“雖然崔浩有過錯,但他“寫出了朝廷日常生活的痕跡,講述了國家得失的故事,這也是歷史的總原則,並未違背。“高雲繼承了古代歷史學家的獨立精神。西魏時,史家劉秋也主張將史家獨立記載的歷史事件直接公之於眾。”然後,付給史館,說清楚沒有隱藏的得失;讓聞好的人天天修行,經歷過的人才知道恐懼。“史官的這種功能,讓那些想在後世獲得好名聲的皇帝和大臣們多少有些羞澀。例如,東方的全偉大臣高歡對歷史學家魏壽說:“我將來的名聲掌握在妳的手裏,所以不要說我不知道。”北齊文宣帝的兒子高楊也故作大方,對他說:“好筆,我就不做魏昭帝吳泰的史官了。“但是唐朝以後,這個傳統逐漸被破壞了。第壹,唐太宗晚年,幾次提出要看《聚珠》。起初,褚遂良等大臣還能拒絕他,最後還是想不開,把“居主”作為“記錄”刪掉了,讓他看。雖然本身並無惡意,但這個案子壹開,史家筆記獨立性的最後壹道防線就被攻破了,以至於後來的“記錄”被反復篡改。所以《實錄》難免被後人詬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