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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的歷史沿革

夏天

夏朝屬於涼州(豫州交界處)。

周代

西周屬於若方,春秋屬於上中、晉商朔和楚商地區。戰國屬秦楚。

周屬於雍、禹。周昭王五十年,趙浩棋攻楚,不學無術,死於漢水。

周襄王十七年(公元前635年)春,金(商洛)伐譚(夏),學少。周匡王二年(611年前),楚國饑寒交迫,率兵攻楚,秦發兵助楚滅雍。周十四年(前506年),吳、唐、蔡入侵楚國都城郢,楚神在秦哀公處七天七夜呼救。哀公派紫普、紫淵領兵五百車出晉,從楚學得太少。尊王二十九年(491年前)《左傳》:“司馬奇峰,析而帝戎,以面商洛(今晉管轄,今商州地區及孝義古城管轄的漢川佛誕園)。左、右兩軍在,被稱為陰間之命的大夫譏誚說:“晉與楚結盟,有好有壞。如果它不會被廢除,這將是我的願望。否則,妳會學得更少。周元王六年(前470年),商業環境大旱,“淡水絕,三日不流”。周威烈十三年(公元前413年),楚建王攻魏,出兵商洛(今商州市商洛古城,即漢川佛誕公園下的孝義古城)。

周安二十五年(公元前377年),韓、趙、魏分晉時,商洛屬魏。後來魏國和楚國在狼山打仗,魏國怕秦國幫助楚國,就把商洛獻給秦國。從那以後,商朝壹直歸秦國管轄六百裏。

周先旺十八年(前351年)建商城(今丹鳳縣古城村),稱“城商堡”。王獻二十九年(前340年),魏陽打敗魏軍,大獲全勝。攻下公子印,秦王封魏陽為第十五城商,取名“尚軍”,故名“商鞅”。

商洛在戰國時期屬於商鞅的封地,與土地相鄰,統稱為“商鞅”。先後屬於楚、晉(魏)、秦,最後統壹於秦。後來秦孝公因打敗魏國有功,在商朝分封魏陽。該地區從秦嶺山脈到武關周圍的商朝大約600英裏。因此,它被稱為“尚軍”和“商鞅”。它是壹個以物管為中心的文化區域的開始,壹個商業城市。形成該地區第壹個軍事、文化和經濟中心。(考古表明,早在公元前351年,秦國就在這裏建城,地址是丹鳳縣城西2.5公裏的古城紫菱。“整個平臺南北長約1000米;這座城市東西寬300米。(《商州考古第五行》P,070)。出土的帶有“商”字的文物,確認是公元前340年秦朝封給商鞅的封建城市。

秦朝(公元前2265438年+公元前0-207年)

秦統壹中國後,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建立商洛、商兩郡(包括商州區、丹鳳縣、商南縣、山陽縣)。屬於京畿(鹹陽)直轄的關中地區。

西漢(公元前206年-公元24年)

商洛、商(郡)繼承秦朝的設置,增設華陽(今洛南)郡,秦代屬三川。商洛(今漢川佛誕公園孝義古城村)出土的秦代陶罐,有兩枚印章,分別為“洛汀”。尚賢治所仍在上地,即現在的馮丹古城村;以及商鞅完好的“尚義城”池。羅地仍在商洛縣城,也就是現在漢川佛誕公園的孝義古城村。兩個城市大約相隔兩個驛站,這個地方的文化中心就在兩者之間形成。這也是自秦代商鞅以來,商縣向第二文化中心商洛轉變的開始。商縣以下和商洛縣以上的兩個縣,大致相當於今天商洛市所轄的區域。兩縣仍屬弘農縣,縣域面積相當於黃河以南、沂河以西和淅川、丹江流域。其治所在洪農(今河南省靈寶市毛略鎮北),領11縣。包括商洛(今商州區、洛南縣)。商(今、、商南三縣)。旬陽縣北部(今鎮安、柞水縣東南)為漢中郡管轄;淩渡縣以南:(今柞水縣西北)屬荊趙胤管轄。商洛,壹個地名,因水神而得名,這裏春秋為潭水,戰國為潭水,秦為淡水。

東漢(公元25-220年)

《商州大事記》載:“建武元年(25),建武二年(26),商州饑饉,壹斤黃金抵五鬥。商洛改為商洛後國,任命王尊為後國。商洛的轄區還在孝義古城村,也就是現在的漢川佛誕公園。建武十五年(39),劃歸荊趙胤管轄。這塊土地屬於荊所有,現在仍歸隊長部所有。管轄範圍相當於今天關中平原的Xi、渭南、商洛壹帶的東部。尹稚位於長安,仍領10城,其中商洛、商兩縣大致與今天的商洛地區相當。

三國(公元220-265年)

屬於曹魏都城京兆郡。它建立於第五年(公元244年)。位於長安,領導11縣。仍稱商洛郡,曹丕將商洛的“洛”字改為“羅”。管轄範圍包括今天的商州區和洛南。

西晉(公元265-316)

太史二年,晉武帝在京兆南部設洛郡,為商洛州、市兩級建制之祖。標誌著這裏從第壹文化中心向第二文化中心過渡的結束。古時位於商洛(今漢川孝義古城村佛誕園),通往羅尚、盧氏兩縣(盧氏今屬河南),今屬泗州(轄區包括河南省北部、中部、西部,山西省西南部,陜西省商洛地區)。太守位於洛陽,領12郡。。)

南北朝時期(公元317-589)

南北朝時期,中國四分五裂,行政體系混亂。郡縣設置在晚上,系統復雜。從東晉開始的南朝,華僑在轄區北部的商洛設置州縣,用商洛的名稱安置商洛人民,其中就包括商洛的巴人。

北魏(386-534)

屬於洛杉磯。太炎五年(公元439年),在商洛建立荊州;真君太平二年(公元441),商洛北部定為拒郡;太和三年(公元479年),荊州遷至盧氏。太和十壹年(公元487年)遷襄陽,撤商洛郡,設商洛市洛州,轄5郡,其中3郡屬今商洛:商洛郡,轄商洛、拒2郡;尚勇縣、尚領(今馮丹)和鳳陽2縣;統領南商1郡的李和郡,就是現在的南商。

西魏(535-556)

下轄洛州、永州。洛州治所設在商洛(今漢川佛誕公園孝義古城村),通往羅俊(今商州區)、拒縣(今洛南縣)、尚勇縣(今山陽縣、鎮安縣西北、柞水縣東南)、商縣(今馮丹)和楊珊漫川、商南縣。柞水西北屬永州管轄。

北周(557-581)

鄭玄元年(公元578年),洛州改商州;治商洛(今商州市)領導商洛縣(含商州、楊珊、馮丹;商南4縣及左震部分地區);拒絕陽縣(今洛南)。此時的商州新城距離古商洛30公裏。新城的誕生以及縣、州政府遷至新城。據說此時古商洛仍有遺跡。這是近800年後,區域文化中心從古商洛向上過渡到第三軍事、經濟、文化中心忻州城的開始。

隋朝(公元589-618)

黃凱三年(公元583年),退出商洛、尚勇兩縣,保留商州。大業三年(公元607年),撤銷商州,復置商洛縣,並納入商洛郡(今商州區)、商洛縣(商洛為原商縣——今丹鳳縣,隋文帝改稱商洛)、洛南縣、鳳陽縣(今山陽縣、鎮安縣、柞水縣東南)、尚進縣。大興縣東南(今柞水縣西北)仍屬京兆縣管轄。據《隋書地理誌》記載,商洛之名源於商山洛水。歷史上曾有商洛、商州等稱號。歷朝歷代設州縣,或兼州縣,演變復雜。

唐朝(公元665438年)

武德元年(公元618年)改商洛縣設商州,貞觀元年(公元627年)置山南道,開元二十五年置山南西路。天寶元年(公元742年)撤商州,改商洛縣,甘源元年(公元758年)設商洛,轄商洛縣(今商州區)、商洛縣(今馮丹、商南兩縣)、洛南縣(今洛南)、鳳陽縣(今楊珊)、甘源縣(今山陽縣),柞水縣西北隸屬京兆府。

五代十國(公元907-979年)

五代十國的行政體制沿襲唐制,但由於割據,各國疆域並不遼闊,取消了道統壹級,是國家(政府)控制郡縣的兩級制。當時陜南東部經歷了侯亮(907-923)、後唐(923-936)、後晉(936-946)、後漢(947-950)、後周(951-960)五個時期。

在,商州領五縣,即洛、商洛、鳳陽、、。洛南縣改為化州;萬年縣隸屬於東南部的京兆府。後漢時期,商州轄四郡:洛、商洛、鳳陽、。南縣仍屬化州;甘右縣(公元949年由甘源縣改為甘右縣)和位於萬年縣東南部的京兆府。最後壹周,商州領先洛南、商洛、洛南、鳳陽、尚進五縣。東南甘遊縣、萬年縣隸屬京兆府。

北宋、晉朝、南宋(公元960-1279年)

北宋時,商州初屬陜西路,後為永興軍路,設商洛,通往羅羅、商洛、洛南、鳳陽、尚進五縣。晉南宋時期,商州屬晉國京兆府道。北宋淳化二年(991),王禹偁因誣告徐鉉為廬州妖泥道安而被貶為商州副使。金貞元二年(公元1154),商洛、鳳陽兩縣降為鎮,並入商洛、洛南兩縣;靖兆福,屬鹹寧縣東南;旬陽縣(今鎮安縣)西北屬錦州。金元二年(公元1223年)五月改為河南路。統領商洛(今馮丹商州區、商南、楊珊、柞水縣南部),元元年(公元1264年)廢棄商洛郡,改郡為州,直接歸州管轄,取名商州。這個以洛帝命名的“商洛縣、縣、建制”名稱,在1269年後終結。(來自2013)。管轄範圍包括商州、馮丹、商南、楊珊和柞水縣南部,並領導洛南縣。

元朝(公元1279-1368)

商州屬於陜西省安西路,再到豐源路。元朝實行省、道、府、縣行政體制,商州領洛南郡。原來商洛在郭,還沒有別的郡,直接歸國家管轄,但商州管轄的面積和今天大致相當。

明朝(公元1368-1644)

它屬於Xi安州,被稱為商州。其轄區包括商州區和丹鳳縣。明洪武七年(公元1374年)五月,商州降為縣制。成化十三年(公元1477),三月復置州,領洛南、商南、楊珊、鎮安四縣。天啟元年(公元1621),為避諱,改羅為雉。

王闖政權

崇禎十六年(公元1643年)十月,楚莊王攻陷商州。第二年,在Xi安建立大順王朝,永昌元年,任命呂大儒為商州牧,還派了壹個縣令到楊珊(其他郡縣不詳)。永昌二年正月,楚莊王政權結束。

清朝(公元1644-1911年)

雍正三年(公元1725年)升為直隸商州,陜西省直屬,領商南下;洛南、楊珊和鎮安縣。乾隆四十七年(公元1782年),在鹹寧、藍田、鎮安三縣設立孝堂,隸屬Xi安州,即柞水縣的前身。

中華民國(公元1912-1949)

民國二年(公元1913),廢州改為三縣,分別為商縣(今商州區和丹鳳縣西南所轄)、洛南縣(今洛南和丹鳳縣東北)、柞水縣(今柞水縣西、鎮安縣東北),隸屬關中道。楊珊、商南、鎮安三縣屬漢中路。民國22年(公元1933年)廢除道統,省直管縣。民國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在商縣設立第四行政督察署,轄商縣、洛南縣、商南縣、山陽縣、鎮安縣、柞水縣,曾管藍田縣。1998年,龍駒寨成立編制局。7月3日1949,商縣人民政府成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

1949年5月,商洛地區各縣相繼解放,陜甘寧邊區第二分區設在商縣,轄商縣、洛南縣、商南縣、丹鳳縣、山陽縣、鎮安縣、柞水縣。

1950更名為陜西省商洛地區專員公署,仍轄上述七縣。

1955年,縣人民政府更名為“縣人民委員會”。

1958 65438+2月,撤銷馮丹、柞水兩縣(馮丹下轄商南、商縣,柞水與鎮安縣合並),商洛地區下轄商縣、洛南、商南、楊珊、鎮安五縣。

1961年,1月,恢復為7郡。

1964年9月,因“羅”字,經國務院批準,改為“羅”,稱商洛區,行署設在商縣。

1968,商洛專員公署改名為“商洛區革命委員會”,各縣人民委員會改名為“縣革命委員會”。

1969,商洛地區革命委員會更名為“商洛地區革命委員會”,1978,更名為商洛地區行政公署。

1981年1月,縣革命委員會改為縣人民政府。

1988年6月,經國務院批準,商縣改為縣級商州市。

2002年,經國務院批準設立商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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