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體育教學主體的歷史考察
過去,前蘇聯教育家凱洛夫的“優勢理論”影響了傳統的體育教學模式,使得教師在教學中忽視了學生興趣自由發展的要求,缺乏對學生身心特點的研究,不能因材施教。對於學生來說,處於被動灌輸式的教學狀態,使得他們在對待體育課上缺乏積極性和主動性,課堂地位差,毫無生氣。學生學不到專業知識,對體育課失去興趣。
新中國成立後,中國加強了對學校體育的要求,開始倡導以強身健體和鍛煉身體為重點的體育教育。提出“綜合教育”和“技術教育論”後,學生發展身體的權利仍然被忽視,從而形成了僅限於掌握技術理論知識和增強身體素質的被動體育教育。學生學習的知識內容是由傳統的體育教學模式規定的,而且大多以競技體育為主,這使得學生缺乏自主選擇權,不利於他們在體育教學中的發展。體育教學的組織形式陳舊低效,主要是講解→示範→練習→糾錯→再練習的形式。教育者在系統中起主導作用,所以不重視學生的潛力和主動性。用競技體育的規則來統壹評價普通學生的體育成績是不合理的,會使對普通學生的評價標準更高,造成學生只達到及格標準的低要求,不利於培養他們對體育的興趣。把以前的主體性哲學作為體育教學的理論基礎,是壹種“主體-客體”的體育教學模式,把學生當作客體是極不合理的。這種方式只能用來對待事物。如果在教學中過分註重教育者在體系中的主導地位,學生就會失去教學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得不償失。學生是教學中接受知識和技能的“容器”;教師是教學的主體,是知識的主人和擁有者,是引導學生思考的領導者。我國傳統的教學模式表現為“教師講,學生聽,教師講,學生寫”的單壹局面。
二、體育教學中“雙主體”的內涵和表現
從現代教學的角度來看,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是教學活動的主體,即“雙主體”,都有掌握主動權的權力。體育教學中主體的思維方式演變為現有的雙主體教學,師生行為相對獨立,在教學過程中師生雙方都需要發揮主體的力量。
教師是教學活動的領導者和組織者,也是整個互動教學活動的設計者和操縱者。因此,教師在體育教學中的力量不可低估,學生在教學過程中的主體作用不可過分增強,而教師的主體作用也不可輕視。這種做法和思想既不合理也不合理,也違背了現代教學理論的要求。
第三,構建雙主體互動的體育教學模式
“雙主體”教學模式充分說明了師生互動的產生以及師生在互動中的角色定位。師生互動實際上是壹種人際互動,發生在體育教學中的師生之間。體育教學中教師和學生的身體活動是非常明確的。在參與體育教學時,師生雙方都應處於精神飽滿的狀態,積極參與教學過程。否則,沒有良好的精神狀態,體育教學的意義就失去了,合作與競爭的特點就體現不出來。在師生互動中,不僅可以增進師生之間的情感,還可以通過交流將自己的觀點、想法和態度傳達給對方,從而影響對方的觀念,改變對方的觀念和行為,使體育教學中的“雙主體”觀念和行為趨於壹致。同時,體育教學的目的不僅僅是增強學生的體質,讓他們得到鍛煉,還要努力把學生培養成全面發展的人才,包括學生的意誌力、情感約束力等等。
結論:學生在交流與合作過程中的主動性與他們在體育教學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密切相關。學生必須及時地進行內部交流,而不是無限期地處於人際交往中,然後將交流後獲得的信息和經驗進行整合並運用到自己的學習中,從而提高自己的運動基礎和技能水平,促進學生間自由交流的發展,這也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教師的教學體系和教學計劃,是影響教師主導作用的重要因素。對此,首先應要求教師制定合理的教學計劃,如課時的安排、課堂內容的準備等,同時也要考慮到學生吸收知識的能力,給學生思考和提升自己的時間,讓他們能夠不遺余力地思考和復習所接受的知識。其次,教師要避免脫離實際的教學方法,切記灌輸式教學,這樣只會得不償失。最後,教師要在體育教學中培養學生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激發他們的興趣,培養他們獨立思考、溝通和合作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