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代新技術革命逐漸從導入期過渡到擴張期的歷史時期,世界主要國家都把培育新興產業作為占領未來經濟發展制高點的重要途徑,並相繼出臺了各自的發展規劃。《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將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作為“發展現代產業體系、提高產業核心競爭力”的重要舉措之壹,要求“科學判斷未來市場需求變化和技術發展趨勢,加強政策支持和規劃引導,加強核心關鍵技術研發,突破關鍵領域。積極有序發展新壹代信息技術、節能環保、新能源、生物、高端裝備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等產業,加快形成主導和支柱產業,切實提高產業核心競爭力和經濟效益。”但從實際國情看,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還存在自主創新能力不強、市場需求不足、體制機制不完善等諸多制約因素。這就決定了政府必須充分發揮職能,引導和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健康發展。明確技術方向,做好產業選擇和產業布局,其實質就是發展什麽產業及其空間布局。壹般來說,戰略性新興產業屬於新興技術產業化發展的潛在形態,其經濟效應和市場前景並不十分明確,尤其是支撐產業的核心技術體系是否具有開創性和戰略性,是否能夠推廣應用更是不確定。因此,產業選擇的正確與否成為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和成長的前提。如果產業方向錯了,不僅會耽誤發展機遇,還會造成巨大的資源浪費。例如,1980年代末,日本沒有意識到個人計算機的市場潛力,把信息產業的戰略重點放在了大型計算機的研發上,導致錯過了以信息技術革命為核心的第三次浪潮的機遇。中國的產業稟賦不同,發展階段不同,生產要素的聚集能力也有很大差異,這就帶來了壹個問題,在哪裏發展什麽產業最合適。但從近幾年各地的發展戰略來看,產業選擇上的同構性現象,“有條件就上,沒創造條件就上”,可能會導致分成兩派的問題,以及未來產能過剩的問題。因此,政府必須把產業的選擇和布局作為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首要責任。在產業選擇方面,各級政府要以敏銳的世界眼光和科學的戰略思維,深刻把握國際技術研發動態和產業發展趨勢,嚴格遵循是否有穩定發展前景的市場需求、是否有良好的經濟技術效益、是否有較強的產業帶動效應等基本原則,在尊重市場選擇、充分吸收專家意見的基礎上做出正確選擇。在產業布局上,要綜合分析不同地區的客觀實際,明確不同地區的遠期功能定位,圍繞各地區的產業基礎和要素集聚能力,科學規劃產業布局,形成重點突出、產業互補、優勢明顯、定位明確的產業發展格局。拓展市場空間,做好市場引導和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市場空間是該產業產品的消費能力和消費前景。“不需要,不生產。而消費是需要再生產的。”壹個行業的誕生和成長與該行業的市場收入密切相關,只有當該行業有足夠的市場需求時,收入才能發生,新的產業分工才能建立。國內壹些先進適用的技術之所以沒有發展成成熟的產業形態,壹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沒有形成足夠的市場空間。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不是內需升級導致的內生驅動型產業升級,而是國際市場競爭誘發的政府驅動型產業跨越,這就要求政府承擔起新興產業的市場拓展責任。培育新興產業的市場需求,不僅需要加強新興產業對傳統產業的替代,還需要更新全社會的消費觀念。要增強新興產業的替代性,政府應努力彌補工業化初期規模優勢尚未顯現和產品成本高的缺陷,增加對新興產業的消費補貼,降低進入市場的價格門檻,形成對傳統產品的價格優勢。更新社會消費觀念,必須加強輿論引導,加強新興產業的普及和宣傳,提高公眾對新興產業的理性認知,培養使用新興產品的消費習慣。完善科技創新路徑,提高科技創新能力。戰略性新興產業是由技術創新推動、以技術應用為支撐的新興產業部門。原始技術的深度創新、新技術的不斷突破和新技術的快速產業化是新興產業產生和發展的基礎。是否有科學的技術創新路徑是提高綜合研發能力的決定性因素。從創新方式來看,技術創新的路徑可以分為自主創新和引進吸收兩種方式;從創新主體的角度來看,技術創新路徑可以分為企業主導型創新和國家主導型創新。根據世界科技創新規律和我國實際情況,必須形成以自主創新為主、引進技術為輔、政府主導下充分發揮企業主體作用、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路徑。中國必須充分利用國內國際兩種資源,在自主創新的基礎上,積極引進、消化、吸收國際同類先進技術。必須明確,要想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占領新興產業的技術制高點,完善科技創新路徑的最終目的必須是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同時要分門別類、分層次地開展國際技術合作。戰略性新興產業技術投資風險高,研發周期長,學科領域廣,單純依靠企業很難完成。而且企業由於對傳統技術的依賴和大量沈澱成本的拖累,往往不願意積極研究和采用新技術。因此,有必要完善政府在核心技術創新中的責任。在提高企業研發新技術積極性的同時,各級政府要加大對基礎性、戰略性研究領域的研發投入。要探索建立政府、企業、科研機構共同承擔、相互作用的科技創新體系,形成政府主導基礎研究、企業致力應用研究、政企協同、產學研結合的多元創新主體。同時,政府要重點加強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平臺建設,引導風險投資基金、財政資金和民間資金進入新興產業,積極推動先進科研成果進入實物形態,提高科技成果向產業應用轉化的速度。完善體制機制,形成有利於新興產業培育的有效模式。“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面臨體制機制障礙,幾乎每個領域在發展過程中都遇到明顯的體制機制障礙,比如汽車準入、新藥審批、生物藥進入醫保目錄、風電接入互聯網等。這成為機構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的重點和突破口。”政府要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成長規律和現代市場經濟體系的運行規律,不斷創新體制機制,探索適合中國國情的產業發展新模式。改革和完善產業發展的體制機制主要有兩個目標:壹是引導生產要素向戰略性新興產業轉移;二是防止形成新壹輪產能過剩。在產業發展的運行機制上,政府要與市場機制協調配合,形成市場選擇和政府支持相互配合的機制。市場是盲目的,政府也不是萬能的。只有政府和市場有效結合,才能為新興產業的發展創造良好的運行機制。政府要尊重市場規律,捕捉市場動態,放寬準入門檻,簡化審批程序,為各類資本進入新興產業掃除體制機制障礙,為新興產業進入市場創造暢通的無障礙通道。在產業發展的調控機制中,政府要充分發揮行政手段和經濟手段的作用,形成“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產業調控機制。政府要不失時機地出臺有利於促進新興產業發展的鼓勵性政策法規,形成惠及不同性質和規模經濟主體的政策支持體系。充分運用產業政策、財政政策等經濟手段,促進資本、技術、人才等生產要素向新興產業轉移,鼓勵金融資本和產業資本結合。繼續形成新興產業發展的保護體制機制,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嚴格新興產業技術標準,確保創新者利益。針對全國各地壹哄而上、盲目發展的行為,應未雨綢繆,綜合運用經濟和行政手段,加強引導,加大監管力度,避免新產業同構、產能過剩等“負外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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