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在全社會開展了普法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績。與過去相比,中國公民的法律意識有了很大提高。人民群眾掌握了壹些法律知識,對如何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了壹定的了解。他們開始有了依法辦事、依法執政的意識,人們的法制觀念初步形成。但是,這些成績與現代法治國家的要求還有相當大的差距,公民的法律意識還處於較低水平。因此,如何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仍然是壹個具有時代意義的課題。1.當前中國公民意識缺失的原因。公民意識在建設法治社會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然而,在現實生活中,中國公民的公民意識還不是很強,還存在壹些影響公民意識形成的消極因素。主要原因有:(1)主體意識的影響。從歷史上看,中國古代的基本政治形式是君主專制,維護皇帝的權力、地位和尊嚴,確立皇帝至高無上的地位,是中國古代社會壹切法律制度的出發點。此外,法律的至高無上被皇權的絕對神聖所取代。皇帝壹句話就可以立法和廢法,使中國古代形成了系統嚴密的官僚體系。這種封建專制制度培養了適應封建政治和文化發展的主體意識。近代以來,中國有過幾次啟蒙思想之旅,但由於種種原因,大都是短暫的。新中國成立後,人民翻身當家作主。然而,反復的政治運動造成了嚴重的後果。尤其在思想文化方面,人權、自由平等、個性解放等現代價值觀都被視為資產階級的東西而被拋棄,而包括主體意識在內的許多與現代文明格格不入的封建東西卻壹直存在。改革開放後,人們的思想得到了極大的解放,但由於缺乏系統的公民教育和法制教育,家長制、特權思想和主體意識仍在壹些人的大腦中根深蒂固。(2)權利意識淡薄公民意識的核心是權利意識,但在中國古代,人們的權利意識極其淡薄。這主要是因為:1。客觀上,由於自然經濟、宗法制度和中央集權專制三位壹體,商品經濟發展困難。與之相聯系的權利、自由、平等等概念就無法正常發展壯大。這是傳統社會人們缺乏權利意識的客觀原因。2.主觀上,儒家總是重義輕利。受其影響,壹些公民今天仍然羞於談論利潤。當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時,會因為訴訟中涉嫌貪欲而不願意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這不是現代公民應有的意識和行為。(3)公民教育的滯後市場經濟的發展證明了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現代市場經濟的實踐需要現代法治理念和倫理精神的支撐,需要相應的思想教育理念和運行體系。然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我們的思想政治教育仍然沿襲著計劃經濟時代的教育模式,沒有及時轉變思想。改變以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識和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道德標準。這也是公民意識缺失的壹個重要原因。(四)社會轉型期制度的不完善目前,中國正處於從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轉型、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的過程中。制度建設取得了很大成績,但還存在壹些不完善的地方。這主要表現為:1。有制度空場,也有制度沖突。所謂制度的空市場,就是制度的供給滯後不到位,人們有了新的活動卻沒有相應的活動規則。所謂制度沖突,就是不同制度之間存在矛盾和沖突。比如在法律法規方面,壹些人鉆法律的空子,做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活動。2.現有的系統效率低下或效果不佳。制度的效率是指制度對人的行為約束的大小。如果制度對人的行為沒有約束力,那就是無效的。比如制度對公款吃喝消費行為的規定,基本無效。如果制度對人的行為有壹定的約束力,但在制定制度時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那就是低效率的。如制度中關於造假、偷稅漏稅等行為的規定。在現階段,存在著許多社會制度無效或低效的現象,甚至出現了造假者挨打、索賠者得不到賠償、納稅人競爭力不足以逃稅等壹些現象。制度的不完善影響了國家和社會的正常運轉,抑制了公民意識的形成。2.培養和提高我國公民的社會主義法律意識是時代的呼喚和歷史的責任,也是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的基礎性工作。基於我國公民法律意識的實際情況,筆者認為應做到以下幾個方面:(1)必須營造適合社會主義法律意識形成和發展的外部環境和內部環境。所謂外部環境,主要包括經濟環境、政治環境和文化環境。在經濟環境方面,要大力發展社會主義商品經濟,因為現代法律意識是商品經濟充分發展的產物。在政治環境方面,要大力提倡科學的政治制度、民主的身體、政治活動程序和政治理念。因為法制是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法律意識是在民主意識的基礎上產生的。在文化環境方面,要大力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法律意識作為精神文明的壹部分,必然受到精神文明整體發展水平的制約,公民法律意識的完善和提高也有賴於整個社會精神文明的完善和發展。所謂內部環境,主要是指法律制度本身。包括兩個方面,壹是確立和制定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基本理論和政策;二是努力形成知法、守法、用法的社會氛圍。(二)深入持久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社會主義法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廣大人民群眾共同意識的體現。它的創立和實施有賴於廣大人民群眾的自覺參與。但是,廣大人民群眾對法律知識的掌握,法律觀念的增強,正確法律觀的樹立,都需要通過廣泛的宣傳教育來完成。1985以來,經過幾次普及法律知識的活動,取得了很大的成績,對進壹步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將起到重要的作用。(3)堅定不移地實行依法治國、嚴格執法來自實踐。社會日常法律實踐對公民法律意識的形成和提高具有重大而現實的影響。如果國家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能夠嚴格依法行政、依法辦案,就能真正顯示出社會主義法制的權威和力量。它顯示了法律制度的嚴肅性和強制性,使廣大人民群眾自覺遵守,並獲得他們的信任。經過長期的反復實踐,會形成固定的習慣和觀念,公民的法律意識會不斷提高。(四)重視法學教育,開展法學研究社會主義法律意識是否發達,直接關系到法學教育和法學研究的繁榮。法學教育是培養法律人才的重要途徑,法律人才是宣傳、傳播和深化法律意識的使者。法律研究是培養良好法律意識的重要條件。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法律也需要發展,在運用法律改造社會的過程中還有很多未知的領域。在法律實踐中,壹些新經驗、新觀點也需要及時總結推廣,這些都離不開法學研究。研究成果通過法學教育被壹部分人接受,再由這些受教育者通過各種方式傳播、普及並付諸實踐,從而促進全社會法律意識的不斷更新和提高。(5)充分利用大眾傳媒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公民法律意識,是覆蓋面最廣、應用最多、影響最大的壹種方式。所謂大眾傳播,就是通過某種媒介(如廣播、電視、報紙等)向許多對象傳遞思想和觀點的過程。).大眾傳播具有信息來源的廣泛性、時效性和敏感性強、普及面廣和公眾教育功能等特點。隨著社會的進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大眾傳媒的普及程度有了很大的提高。只要充分利用大眾傳媒,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就會產生迅速而廣泛的影響,同時也非常容易在社會上形成強大的輿論和氛圍,使社會主義法律意識深入人心。(六)強化或確立具體法律觀念1。權利的概念。樹立公民權利觀是對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義務本質”反思的結果,也是發展社會主義商品經濟、建立民主政治和法治社會的需要。強化權利觀念,才能真正體現廣大人民當家作主,在廣泛的經濟社會活動中充分運用自己的權利,發揮自己的創造性,尊重和維護他人的權利。樹立正確的權利觀應包括正確理解權利的概念、性質和來源;自我意識和權利意識;行使權利時的求實態度和自律精神;建立健全權利行使機制的使命感和創新精神。這種權利觀首先是公民,不同於以往只重視國家權力(利益)的觀點。它是人民當家作主的具體法律表現。2.契約的概念。商品經濟的交換活動是通過契約聯系起來的。合同具有平等、自主、自願、互利、相互制約的特點。樹立契約觀念,可以減少交換過程中的不確定、不安全因素。其法律意義在於通過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使人們清楚地認識到自己的法律作用,從而有效地選擇自己的行為。契約概念的普遍化意味著這壹概念延伸到更廣泛的政治和社會領域,使整個社會活動充滿活力和必要的約束,從而達到和諧有序的狀態。3.正確的訴訟觀念。程序法是保護實體法的手段。訴訟是適用法律的必要方式,是解決矛盾糾紛的正當途徑。由於傳統法律文化的影響,人們對訴訟有很深的偏見。不管有沒有道理,都被認為是壹件很不光彩的事情。而且經常把訴訟和懲罰聯系在壹起。這在很大程度上使得人們不是通過正當的法律程序來解決各種社會矛盾和糾紛,而是尋求法律以外的途徑,使自己的權益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護。社會秩序是壹種法律秩序。如果只通過不正當的手段解決社會矛盾糾紛,往往會破壞正常的法律秩序。因此,樹立正確的訴訟觀念不僅是維護個人權益的需要,也是維護正常社會秩序的需要。三。結論人們的法律意識受到物質生活條件和其他社會意識的制約和影響。社會生活的變化必然導致法律意識的變化。當前,中國正處於大變革時代,人們的法律意識尤為復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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