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兩次工業革命帶來的城市化是以“管網”(水、電、氣、公路、鐵路、航線)為特征,徹底改變了人類的生產生活方式,信息技術革命是管網(通信網絡的普及和發展)的不斷深化。今天金融領域熱議的產業周期,將從管網的歷史角度得出更有意義的結論。從電報電話時代開始,信息網絡傳輸速度和運行速度的不斷提高,使人類社會從傳統的工業時代轉向了信息時代,這個過程還在繼續。包括邊緣計算在內的新技術的發展,就是這壹演進過程的具體體現。
2.任何技術能夠大規模應用的前提都需要建立在成本收益的考慮上。只有特定的信息技術能夠有效地降低信息技術使用者的成本,並給他們帶來足夠的收益,這種技術才能得到推廣。用戶能夠為這項技術支付的對價(用戶的購買力)反過來決定了這項技術的商業收益水平。目前,從基礎運營商、網絡設備商到軟件服務商(包括互聯網平臺企業),對邊緣計算實施的不同理解,滲透著所有參與者的不同利益。是競爭還是合並,將由最終支付者決定。這個過程可能需要很長時間。
3.2018在對國內互聯網平臺企業的發展模式進行深刻反思後,從互聯網企業的角度,出現了“消費互聯網”和“產業互聯網”這兩個對立的互聯網式概念,以及“從2C到2B”這樣的互聯網式討論。從以上概念的運用可以看出,國內互聯網平臺企業面向消費者的商業模式壹直面臨瓶頸和上限,進而希望進壹步拓展到生產領域,尋找新的增長點。同時,他們也希望在這個過程中重新奪回自己在2C時代曾經取得的中心地位。
4.“消費互聯網”和“產業互聯網”的二分法是國內互聯網平臺企業的視角,我個人不同意這種劃分。信息技術對生產性行業的影響遠早於對個體消費者的直接影響,所謂的“工業”服務早就有了。IBM、Oracle、微軟、SAP等行業巨頭的企業級信息技術服務歷史長達幾十年。今天,像沃爾瑪這樣看似傳統的企業,之所以能名列世界500強之首,正是因為它們在很早的階段就非常重視企業運營的信息化水平。全球信息技術服務巨頭之所以能夠在過去幾十年快速成長,是因為他們的客戶包括各行業的大中小企業,其中行業巨頭的營收基數較大。只要能通過信息技術節省壹小部分運營成本,其經濟價值就非常明顯,這些企業有能力為其支付高額的信息技術服務費,這也促使信息技術服務企業在業務上進行深入的開發合作。換句話說,企業級信息技術用戶(大型或超大型企業)的個人購買力是很強的,不像個人消費者那麽弱,而主要體現在網絡聚合效應上。
5.企業級信息技術服務與行業密切相關,要求服務提供商對各個行業(從礦業、電力、水利、航空、船舶、汽車到金融、醫療、教育、環保等)有深入的了解。),並能夠為大型或超大型企業提供跨國定制服務,對服務的安全性和穩定性要求很高,遠遠超過個人消費者的信息服務需求。換句話說,企業級信息技術服務需求具有跨國性(大企業往往是跨國企業)、定制化、高安全性和穩定性的特點,目前國內互聯網平臺企業的積累只能算是壹個開始。上述產業環境將決定中國互聯網平臺企業介入企業級信息技術服務市場的速度、領域和方式。
6.中國企業級信息技術服務的發展至少受到兩個因素的制約:
第壹,中國以制造業為核心的生產性企業能否更快地在高附加值領域站穩腳跟,獲得更多的國際市場份額?只有這樣,這些企業的IT服務支出水平才能大大提高,也就是說,只有傳統行業賺到更多的錢,獲得更多的利潤,才能把更多的錢花在購買IT服務上,進壹步提高效率。上述能否實現,取決於中國決策者和各類企業對全球化認識的深度,未來長期制度建設的針對性,以及各類企業是否有能力和意願走出“局域網”,參與全球化下的直接競爭。反過來,也要看國家的開放程度,是繼續讓新興企業成為局域網內的企業,讓他們缺乏競爭,享受事實上的壟斷,但在國內強大卻長期無法走出國門,還是盡快把他們放到真正的全球競爭環境中,促進他們成長。這是兩種完全不同的選擇,決定了未來中國新興產業的發展軌跡。
第二,對於高度依賴互聯網平臺發展的國內低端制造企業,互聯網平臺企業是否願意降低這些企業的平臺費比例(這些費用與目前傳統的商業地租並無本質區別),更加註重保護優質企業的知識產權,進而轉向為這些企業提供信息技術服務、支持其效率提升的真正的技術驅動之路, 從而達到壹般意義上的* * *贏,這將有賴於中國互聯網平臺企業。 另壹方面,由於國內平臺企業實際上位於局域網內,主要可以幫助國內中小生產企業在中國銷售,或者幫助國外企業在中國銷售產品,因此很難幫助國內企業實現全球市場拓展,即很難幫助國內中小企業通過向消費能力更高的國家銷售產品來獲取更多利潤。隨著全球基礎網絡和物流的開放,隨著全球消費者心理的進壹步變化,壹個真正全球化的平臺(如亞馬遜)可能會利用其全球化優勢,幫助中國制造業中小企業拓展海外市場,樹立全球品牌。我們正在目睹這些變化。
“產業互聯網”和“消費互聯網”只是從互聯網平臺企業的角度提出的概念。要真正理解全球化帶來的產業變革和發展,需要跳出這種帶有傾向性和局限性的概念枷鎖,更加關註每壹個具體的產業。應避免類似新概念帶來的政策驅動套利,尤其是在被寄予厚望的科技創新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