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切實加強前期工作。壹是做好勘察設計。項目法人應高度重視勘察設計等項目建設的前期技術工作,給予勘察設計單位合理的工作時間,保證相應的前期工作經費。初步設計必須深入、紮實、透徹。要深,就是設計深度要夠,符合初步設計的技術規範,在設計和審查中要嚴把質量關;實事求是是指概算編制要實事求是,設計要科學合理,工程量計算要實事求是,單價和定額取費要符合標準,嚴禁虛報冒領;徹底就是徹底分析技術問題和安全隱患。二是嚴格初步工作設計資質準入機制。嚴格資質審查,嚴格控制水庫建設工程設計單位的資質。為保證設計深度和質量,大中型水庫初步設計應由具有蓄水安全鑒定資質的壹級資質單位承擔,小型(1)水庫初步設計應由具有小型水庫蓄水安全鑒定資質的二級資質單位承擔。三是完善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制度。全省所有水庫建設項目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必須按照我廳規定實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制度,水庫建設項目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還應具備蓄水安全鑒定資質。四要建立責任制,落實責任追究。為做好上述工作,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的承擔單位應相對固定壹批專家和人員開展相關工作,建立責任制,明確各單位和各環節的責任,實行責任追究制。對因初步設計問題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的單位,要公開通報甚至拒絕市場準入。
三、加強對施工圖和重大設計變更的審查。設計單位要嚴格按照初步設計批復的要求,在確保工程安全的情況下,盡可能優化工程設計,並嚴格按照設計質量管理規定對施工圖進行有效的自審;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應當組織技術力量審查施工圖設計文件,督促設計單位根據審查意見做好施工圖修改工作;監理單位應按照監理的有關規定做好施工圖的審核和簽發工作。未經審查的施工圖不得由監理單位審核簽發,未經監理單位審核的施工圖不得用於工程施工。
設計單位應做好現場服務,及時了解現場施工情況,及時解決設計變更相關問題。壹般設計變更應由設計單位通知。重大設計變更必須報原審批初步設計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未經批準,監理單位不得簽發開工令。
四、繼續落實和完善“三項制度”。壹是完善項目法人責任制。壹是根據國家和部的有關規定,按程序建立健全項目的施工管理機構。項目法定代表人和技術負責人應符合崗位要求,項目法定代表人應熟悉水利工程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具有壹定的組織管理能力和建設管理經驗,並盡可能為專職;技術負責人應具有水利工程師以上技術職稱,具有壹定的技術管理經驗和專業知識,必須是專職人員。二是要明確項目法人的構成和職責分工。項目法人的數量、技術實力和人員素質應與項目的級別、重要性和技術復雜程度相適應;要建立適應項目需要的組織機構,明確成員的職責和分工,建立完善的規章制度。同時,要勇於創新。對於中小型水庫,應根據實際積極探索代建制管理模式。其次,做好招投標。水庫建設項目重要設備和材料的施工、監理和采購必須按照有關規定通過公開招標進行,選擇有資質的施工、監理等單位,打破地區和行業保護,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建設單位(項目法人)應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規範招標、評標、定標行為。全省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監督管理,認真履行招標投標工作的行政監督職能。工程招標備案時應依法加強招標文件的監管和備案。對含有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歧視潛在投標人或者限制投標人公平競爭等歧視性條款的招標文件,應當責令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予以糾正。否則,招標活動不得繼續進行。為規範投標行為,保證承包活動的嚴肅性、公平性、公正性和公開性,投標保證金應在投標入圍者參加投標時從投標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冊地的企業銀行賬戶匯出,未按規定交納投標保證金者,按放棄投標或無效投標處理。全省各地要認真執行水利部頒發的《水利建設工程分包管理規定》。對轉包、違法分包、出租或出借資質,以及允許他人以本單位名義承攬工程的,要堅決按照有關規定查處。第三,進壹步規範監管行為。項目法人必須委托具有相應監理資質的監理單位對項目進行監理。新建和加固中型水庫工程必須由具有乙級以上資質的水利監理單位進行監理。監理單位應配備足夠的、合格的監理力量,所有監理人員應持證上崗。總監必須具有水利部監理工程師證書和監理單位證書。監理單位應按照規範要求編制監理計劃和主體工程監理實施細則,並嚴格按照要求記錄和填寫監理日記、監理月報等監理文件。現場監督人員要切實履行監督職責,按照“公開、獨立、自主”的原則,認真執行規則和技術標準,加強現場監督,確保每道工序的質量。對無原則、弄虛作假、串通承包商隱瞞、虛報、偷工減料,造成嚴重經濟損失和嚴重後果的監理人員,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進壹步加強質量安全管理。要按照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條例》的要求,落實施工各方的質量安全責任,建立健全質量安全管理體系,規範管理行為,確保水庫建設質量安全。全省水利建設安全作業環境和安全措施費用應按《浙江省水利水電工程費用定額和預算編制規定》納入工程預算,不得挪作他用。施工單位(項目法人)應制定質量和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有專人負責質量和安全檢查;施工單位要認真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條文(水利工程)的規定,嚴格執行“三檢制”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監理單位應加強對質量和安全的嚴格控制。中央和省補助項目的質量監督由項目竣工驗收的組織單位負責,該單位的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實施質量監督。質量監督機構應嚴格按照有關質量監督法規的要求,監督檢查承包單位的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和質量安全控制措施,認真監督重要階段驗收和竣工驗收,並提出質量鑒定報告。水庫工程建設應充分體現“項目法人負責、建設保證、監理控制、政府監督”的質量管理體系。水庫工程建設要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管理,提高質量安全事故應急管理能力,及時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防止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汛期水庫建設項目,項目法人應按規定將防洪方案報有關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和備案,同時必須落實防洪責任制,確保水庫防洪安全。項目法人和參建單位要嚴格按照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和防洪方案的要求安排施工,妥善處理施工進度和質量與水庫調度和安全防洪的關系。同時,認真落實防超標準洪水應急預案,確保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的生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工程損失。
六、不斷加大檢查和監督檢查力度。水庫工程建設項目仍將是國家發改委和水利部稽察辦今後的檢查重點,全省各地要積極配合水利部和國家、省有關部委開展稽察、審計和檢查工作。全省各設區市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水庫建設項目的監督檢查,組織力量,重點抓好前期工作、三項制度落實、資金管理、質量管理、工程驗收等環節,大力開展檢查和監督檢查,對違規違紀、存在工程質量安全問題的,堅決予以處理。全省各設區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和項目建設單位認真落實相關整改意見,整改工作要切實解決問題,紮實到位。根據工作需要,我局將組織開展抽查,重點檢查前期工作、三項制度落實、資金管理、質量安全管理、項目驗收等情況。
七、搞好驗收工作。驗收是基本建設程序中的重要環節,是確保水利工程建設質量和安全、有效發揮工程效益的重要措施,也是政府實施監管的重要手段。全省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參建單位要嚴格執行驗收工作的有關規定,加快工程驗收進度,按照《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和程序》的要求,認真做好各階段、各環節的驗收工作。全省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具備驗收條件的,應及時組織驗收或申請驗收。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即交付使用或進行後續施工的,要追究相關單位的責任。因客觀原因確實無法進行竣工驗收的,可以先進行主體工程竣工驗收。工程竣工驗收後,要及時辦理交接手續,落實水庫管理體制改革方案,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確保工程效益充分發揮,努力做到壹次竣工、壹次竣工驗收、壹次正常運行、壹次發揮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