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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中常見的法律問題

法律主觀性:

婚姻家庭生活常識1。結婚離婚都是自由,妨礙自由的都要受到制裁◆禁止包辦婚姻和買賣等於涉及婚姻自由的行為。包辦婚姻主要是父母無視當事人意願,強迫其結婚、離婚的行為。買賣婚姻是以索取大量財物為目的,強迫他人結婚的包辦婚姻。近年來,由於經濟利益和落後觀念的刺激,在壹些農村地區甚至壹些經濟發達的地方,買賣婚姻的數量越來越多,拐賣婦女的現象越來越嚴重。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也表現為多種形式,如:父母幹涉子女婚姻,子女幹涉喪偶或離異父母再婚,幹涉離婚自由,幹涉再婚自由,幹涉男方到女方家定居,等等。《民法典》第1042條關於禁止婚姻和家庭的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通過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配偶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之間的虐待和遺棄。◆禁止利用婚姻索取財物◆嚴重幹涉婚姻自由的,將受到刑法的制裁。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規定:“以暴力幹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第二,《婚姻合同法》沒有規定,不容易處理糾紛。◆婚姻合同引起人身關系糾紛,法院不予受理。法律不保護婚姻契約,也不強制執行。雙方同意解除婚約的,可以自行解除。如果壹方要求解除婚約,可以不經對方同意單方面解除。因此,如果訂婚壹方到法院請求法院保護或解除其“未婚配偶關系”,甚至要求強制履行“婚姻義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贈與的財產應當酌情返還。解決因訂婚引起的正常財產糾紛的壹般原則是:(1)以結婚為目的贈與的財產(包括訂婚信物)價值較高的,應當酌情返還;(2)訂婚期間,受贈人可以拒絕返還雙方壹般的經濟往來或價值較低的贈與。◆“青年補償費”,法律不支持所謂的青年補償費,沒有法律依據,無法得到法律支持。當然,如果因過錯方給無過錯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可以要求過錯方賠償其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但絕不是精神損害賠償。騙取財物將受到法律的制裁。現實生活中,壹些犯罪分子通過談戀愛、訂婚等方式騙取當事人財物。對此,壹旦發現,不僅要將騙取的財物返還給受害人,還要對行為人給予壹定的制裁。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據此,如果行為嚴重,將受到刑法的制裁。3.只辦酒席不領證能結婚嗎?大多數人都把盛大的婚禮儀式視為婚姻生活的開始,但沒有領結婚證只舉行婚禮儀式並不是合法婚姻。◆需要結婚登記。我國《民法典》第1049條(2021.1生效):“男女雙方要求結婚的,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完成時,婚姻關系成立。未登記結婚的,應當重新登記。“婚姻登記是使婚姻合法有效的程序。只要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領取了結婚證,婚姻就成立了,在法律上就是合法夫妻,受法律保護。如果沒有結婚登記,即使雙方都認為是夫妻,包括婚禮、同居關系、財產的享有,這些都是法律不承認的,當然也不能享受法律對夫妻關系的保護。四、辦理結婚登記,有多少門檻?婚姻是人生中的壹件大事。在結婚過程中,結婚登記是最重要的環節。那麽登記結婚需要辦理哪些手續呢?◆申請結婚登記時,雙方必須親自到場辦理結婚登記,雙方必須親自到場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結婚登記時,應當持有下列證件: (壹)本人身份證和戶籍證明;(2)單位、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出具的載明本人出生日期和婚姻狀況(未婚、離異、喪偶)的證明;(三)離婚後申請復婚的,還須持有離婚證(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調解書);(四)實施婚前健康檢查的地區,必須持有指定醫療保健機構出具的健康檢查證明;(五)申請結婚的當事人在父母壹方戶籍所在地婚姻登記處登記的,還須持有父母所在單位或村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身份證明。◆教妳壹招:如何補辦結婚證?領結婚證不容易,丟了真的很頭疼。其實沒必要頭疼。我國《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當事人遺失或者損壞結婚證、離婚證的,可以持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向原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認定婚姻關系。“因此,他可以申請夫妻關系證明書,而不是結婚證。夫妻關系證明和結婚證的法律效力是壹樣的。5.結婚也要符合條件。無條件的法律不僅禁止通過必要的登記程序結婚,而且禁止雙方結婚。符合條件的,婚姻登記機關才會進行婚姻登記。那麽當事人應該滿足什麽條件呢?◆結婚必須達到法定年齡。我國《民法典》第1047條:“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周歲,女性不得早於20周歲。“這是我國法律對結婚年齡的基本規定。《民法典》規定的法定結婚年齡適用於所有在中國結婚的中國公民、華僑、港澳臺同胞和外國人。但是,在壹些特殊情況下,為了國家和社會的根本利益,法律也允許有特殊規定。比如,少數民族地區可以適當降低結婚年齡,但男性不得早於20周歲,女性不得早於18周歲。同時,由於壹些相關因素,壹些行業對業內人士的結婚年齡也有特殊要求。比如民航飛行員(包括飛行、駕駛員、通信、機務、機務等。)因工作需要應適當提高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6周歲,女性不得早於24周歲;解放軍士兵在服完現役之前是不允許結婚的;大學生在校期間壹般不允許結婚。這些特殊規定值得我們註意。◆同性和幾種近親禁止結婚。我國民法典沒有明確規定結婚必須是“壹男壹女”,但婚姻法在很多地方都提到了“結婚的男女雙方”。基於此,我們認為我國法律不允許同性婚姻,婚姻雙方必須是壹男壹女。近親結婚的危害這裏就不用說了。法律明確規定不得結婚的近親屬範圍是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具體來說,直系血親包括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孫子女、孫子女等;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包括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叔侄輩、姑侄輩、叔侄輩、姑侄輩等。特殊疾病禁止結婚。目前,根據我國《母嬰保健法》的規定,禁止結婚的疾病主要是指: (壹)尚未治愈的麻風病和性病;(二)嚴重遺傳性疾病;(3)精神病主要指精神分裂癥、躁狂抑郁癥、癡呆患者。六、近親結婚需要區別對待,能不能結婚還有待闡述,但這只是壹般規律,有些問題還需要詳細說明。不能生孩子的堂兄妹可以結婚◆公婆可以結婚嗎?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公婆是因婚姻產生的親屬關系,公婆之間沒有血緣關系,即不存在近親結婚對後代的傷害。所以,同輩公婆之間的婚姻,法律上是沒有限制的。而不同代公婆之間的婚姻,比如喪偶媳婦嫁公公,在壹般人心中是典型的亂倫,很難被所有人接受,而且如果有了孩子,也會造成壹系列的繼承上的混亂。所以對於要求結婚的不同代的公婆,婚姻登記機關壹般會盡量勸其不要結婚。◆寄養親屬或繼親之間結婚要慎重。”“養父母”是因收養關系而產生的親屬關系,養父母之間壹般沒有血緣關系。我國《民法典》第111條規定:“...被收養的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子女與父母近親屬法》的規定。“按照這個外延,因為收養形成的旁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的任何人都不允許結婚。但是在中國的傳統習俗中,對於同代之間有收養關系的人的婚姻是不反對的。比如養子女可以和自己的親生子女、養父母的養子女結婚。司法實踐也承認了這壹點。但仍禁止不同代的養父母之間結婚。”繼父母”是指再婚配偶與父母壹方的親屬形成的親屬關系,如繼子女與繼父母、繼兄弟姐妹等。我國《民法典》第1072條第2款規定:“繼父、繼母與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據此,如果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形成撫養教育關系,他們就像父母與子女壹樣,當然不能結婚;如果沒有形成撫養教育關系,不同代的繼父母之間的婚姻關系解除後仍然可以結婚。同代的繼親屬,如繼兄弟姐妹,可以結婚,因為他們沒有血緣關系,不違背倫理道德。以上是邊肖整理的內容。有網上的律師。如有疑問,歡迎隨時咨詢。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1條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實行婚姻自由、壹夫壹妻制、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殘疾人的合法權益。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四十條國家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四十壹條國家保護婦女的婚姻自主權。禁止幹涉婦女的結婚和離婚自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條婦女與配偶平等享有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的權利,不分雙方收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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