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理學作為壹種新的思想體系,無疑具有多方面的內容。但總的來說,它至少有以下兩個主要特點。
(壹)思辨儒學
與先秦、漢唐時期的儒學不同,宋明理學的壹個突出特點是思辨性。
佛教傳入中國後,中國的哲學深深吸引了佛教知識分子,刺激了佛教和中國本土宗教——道教和儒教的發展。但相對而言,儒家的反應普遍滯後。到了唐代,韓愈、李敖等儒生中的有識之士意識到,儒學正面臨著來自佛道尤其是外來佛教的嚴重文化挑戰。但是,他們處理這個問題的方法比較簡單。韓愈主張“人書為火”,用政府的行政幹預來禁止佛教的傳播和發展。李敖深思,主張援佛入儒,以儒抱佛,解決佛教文化的沖擊。
宋代理學認識到,儒學受到佛道挑戰的壹個主要原因是儒學本身在玄學方面嚴重不足。孔子創立的時候,儒家只是壹些倫理原則和教條。由於孔子本人很少說“天人合壹”,如何從哲學本體論上論證儒學的正當性和必然性,成為儒學的重要課題。孟子從“四端”的角度論證了儒家的性善論,荀子從性偽的角度論證了性惡論,董仲舒把儒家的道德嫁接到註重陰陽災害的世界觀上,對儒家思想進行了神學論證。在宋明理學家看來,以前的這些論證,要麽是“未備”(不充分,如孟子),要麽是“不明”(糊塗或錯誤,如荀子、楊雄),而東施的陰陽禍水、神化之說,則更為表面化,實際上誤入歧途。
為了建立儒家的形而上學,新儒家壹方面在哲學本體論上借鑒道家甚至道家、佛家的成果,另壹方面在傳統儒家中尋找可以用來建構哲學形而上學的因素,如被列為六經之首、最具形而上學性質的《周易》的道家、工具觀,孔子的仁學,孟子、中庸的性天觀等。新儒家在吸收和利用外來和傳統文明成果的基礎上,創造性地提出了許多獨具特色的儒家形而上本體論概念,並給出了系統的哲學論證,如周敦頤、邵雍的太極、張載的太虛、二程和朱的、王安石和的陶、陸九淵和的……“心”,等等。傳統儒學被新儒學改造,道德信條的理論體系最終成為以哲學形而上學為基礎的哲學理論體系。在這方面,它體現了宋明理學所創造的哲學智慧。
(二)以倫理為核心的儒家思想
從儒學自身的發展來看,理學作為壹種哲學思潮或儒學復興運動,強調義理論,是對漢唐儒學的壹種反動,表現出漢唐拋棄訓詁理論,直接面向經典,回歸聖人之道的勢頭,頗有點“文藝復興”的意味。理學把自己的學說標榜為“實學”、“說真話”,把佛老的學說批判為“虛學”、“虛論”以及漢唐章句之學、詩詞之學。真實與虛假的區別在於是否強調儒家的正義。理學所強調的義,本質上是儒家的倫理道德理論,包括儒家所提倡的僵化的人倫關系,以及其中所包含的“為什麽”和“為什麽”。
就其內容而言,與漢代《東史》中的儒家相比,理學所強調的正義不在政治哲學中,而在倫理道德中。與先秦儒家相比,它對倫理道德的論述更側重於哲學的表達。宋明理學對儒家倫理道德理論提出了壹系列極具邏輯層次的哲學範疇和理論結構。各種理學本體論、作為道德基礎的人性論、“存理除欲”或“刻意除欲”的修身理論、“重物”或“重心”的認識論、聖人成聖的境界論、修平太平的功能論,都是以倫理道德為核心的。
看宋明理學,心學對倫理之外的東西不感興趣。由於“重物而窮理”的理論指導,新儒家似乎有壹種超越倫理學狹隘範圍去理解萬物之理的傾向。但其理論目的仍然是指對儒家倫理的必然性、普遍性和絕對性的把握。因此,無論是理學的宇宙觀、本體論還是認識論,都可以簡單地與西方哲學相提並論。它思考的對象不是自然和萬物,而是倫理和道德。其理論旨趣不在於人類理性對自然物和人類理性本身的把握,而在於人類對社會倫理價值和規範的正當性的認識和個體主體道德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