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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什麽無話可說——魯迅故裏“失語”新解

在魯迅小說中,人物之間的對話經常被打斷,出現失語現象,而這種現象多發生在代表啟蒙話語的知識分子與落後無意識的群眾之間。因此,許多研究者傾向於認為魯迅的小說旨在表明,中國古代的“厚厚的壁壘”和“鐵屋子”是窒息和扼殺中國人民的罪惡源泉,必須竭盡全力打破它們,以喚醒睡在其中的人們。毋庸諱言,這種觀點雖有壹定道理,但有刻板文本之嫌,忽略了魯迅思想中更為復雜的方面。本文試圖通過分析《故鄉》中的“失語”現象,重新解讀《故鄉》主題的復雜性,從而重新認識魯迅思想的多面性。分析故鄉的“失語”現象,要從故鄉的對話說起。在《故鄉》中,敘述者“我”回國後有兩次重要的談話。第壹次是和嫂子楊二的談話,豆腐之美。楊二夫人先於聲音到達,然後友好地說“我擁抱了妳”,而敘述者的反應是“嚇了壹跳”和“越來越嚇了壹跳”,然後這段對話的主要內容是:“忘了?這真是壹雙高貴的眼睛……”“有這個東西...我……”我站起來,恐懼地說。“所以,我對妳說。荀兄,妳又富又重,動不得。妳還需要什麽?讓我來拿這些破木制品。我們的小家庭需要它。”“我並不富有。我得賣掉這些,然後去……”“啊,妳放了道臺,但妳什麽也不能說?妳現在有三個小妾;出門就是八擡大轎子,不能說寬。害怕,什麽都瞞不過我。”我知道沒什麽好說的,就閉上嘴,默默地站著。以往的研究者大多強調這段對話反映了楊二作為小生產者的無知和自私,進而得出魯迅意在批判“國民劣根性”的結論。但如果我們把這段對話拉到更大的歷史語境中,仔細甄別這段對話所傳達的信息,就會發現,這幾句話其實有著非常豐富的內涵。小說中的敘述者“我”是壹個從家鄉到城市求學,在城市謀生的知識分子。他這次回老家,“心情也不好”,說明我在城市的生活也不如意。但盡管如此,楊二夫人還是把我想象成了城裏的壹名官員,並向我要了壹些舊東西。楊二修女想象小說中的“我”並向“我”索要舊物,這難道不合理嗎?回答這個問題,要從傳統士人在“鄉土中國”社會結構中扮演的重要角色說起。眾所周知,傳統中國社會是壹個以士大夫為中心的“四民社會”。士農工商形成了以儒家價值觀為核心的社會分層。士大夫階層作為社會中心,是通過制度化的“科舉考試”從民眾中選拔出來的精英,保證了精英來源的開放性和競爭性。以士大夫階層為中心,傳統中國社會與國家融為壹體,呈現出有機的融合。在傳統中國,士大夫階層通常身兼兩職:在朝廷輔佐國王治理天下,在鄉村作為道德楷模和地方精英領導人民,是帝制和社會宗法制的中心和紐帶。漢唐儒生走的是向上的政治發展路線,身份更多體現為帝王文人。但由於宋明以後佛教和理學的內部轉移,文人由單壹的上升路線轉向下降路線,註重民間教育功能,身份由文人轉變為士紳。由於傳統中國的政治權力只達到縣壹級,地方權力與鄉村社會之間存在著巨大的權力真空,由地方士紳來填補,從而形成了高度自治於民間的“士紳社會”[i]。士紳嵌入在農村的宗法制度和城市的地域、鄰裏關系中,與中國基層社會有著非常密切的內在聯系。他們通過農村公約、農村研究、社區倉庫、救災、調解和各種公共事業,在農村的公共和私人生活中發揮著不可或缺的作用。這些士紳雖然有著科舉所賦予的官方民族名望,但他們的權威更多地來自於民間,來自於儒家文化傳統所形成的權威。【二】因此,在某些情況下,他們是國家權力向基層社會的非正式延伸,而在另壹些情況下,他們則是地方利益的代表,與國家進行博弈和討價還價。[iii]士紳的產生和發展與科舉制度密切相關,科舉制度是“國家-士紳-市民社會”良性循環的動脈。1905科舉制度的廢除瓦解了士紳的基礎,於是,中國開始出現了壹個被稱為“知識分子”的新階層。臺灣學者章昊認為,與傳統的士紳階層相比,近代中國的知識分子有其特殊性。傳統士紳與他們所來自的地方社會有著密切的有機聯系。他們是地方精英,不僅有影響力,還能起到地方行政領導的作用。而現代的知識分子則大多脫離了他們所在的鄉土社會,生活在長江沿岸、沿海的幾個大城市,成為社會的遊離者。他們居住或活動的組織通常是報紙、雜誌、學校和社團。就他們與傳統文化的關系而言,士紳階層具有較高的文化認同感,而現代知識分子對傳統文化的認同感較弱。他們經常遊走於傳統文化和西方文化之間,帶有強烈的流浪性、模糊性和矛盾性。[iv]他們身份的模糊性和不確定性常常使他們處於壹種合法性的焦慮之中。了解了這個背景,再回頭看這段對話,可以發現楊二夫人認為“我”已經在城市裏“搭臺”了,說明她對知識分子的印象還停留在“士紳社會”裏。所以她也是按照“士紳”的標準來看待“我”。很多傳統的讀書人都是由自己的族人、同鄉資助來獲得功名[v],功名之後回到家鄉,以保壹方平安。【六】正如費孝通所說,“各民族共同努力,供養壹個人上學,成名,兼職,各民族有福。”【vii】大嫂楊二雖然和“我”不是壹個種族,但結合她的自我描述(她曾經抱過“我”)和我對她的稱呼(二嫂),至少是近鄰。即使這樣的關系在“道臺”那裏得不到太多幫助,跟著“道臺”要壹些舊物也是合情合理的,這也說明她潛意識裏還保持著對科舉時代“士紳”的美好記憶。作為壹個在新學校上學的知識分子,“我”在城市空間中掙紮著謀生。20年沒回過老家,基本斷絕了和老家的關系,和傳統的“士紳”形象相去甚遠。作為壹個反思型的“我”,我應該能夠意識到,家鄉的衰落與“我”這樣的精英知識分子的離去密切相關。作為壹個從家鄉走出去的讀書人,“我”最終還是遠離了家鄉,無法給楊二的妻子們任何實際的幫助,哪怕是給她們壹些沈重而破爛的木頭,所以“我無話可說,只好閉上嘴,默默地站著。”《故鄉》第二次重要對話發生在“我”和閏土之間。青春時期的閏土和“我”雖然屬於不同的階層,但卻有著相同的不受階層和倫理“規則”束縛的話語和利益。當兩個進入成人世界的人20年後在家鄉重逢時,我這個海歸依然保留著少年時代的心境、激動和語言,同時作為壹個現代知識分子,我也不再關註自卑感和倫理道德的“規則”。然而,當我滿懷童年的真情和重逢的喜悅,激動地喊出“潤土哥哥”後,他卻壹動不動地站在那裏,臉上帶著喜悅和蒼涼。他的嘴唇在動,但他沈默不語。最後,他態度恭敬,清晰地喊道:“先生!..... "我似乎在顫抖:我知道我們之間有壹道令人悲傷的厚厚的屏障。我也不會說話。為什麽潤土壹定要被如此固執地稱為“我”?是閏土麻木了嗎?潤土忘記了和我的友誼嗎?如果結合前面對楊二《弟媳》的分析,答案應該是否定的,這裏傳達的仍然是家鄉人對傳統社會制度和民間倫理的依戀。“主人”顯然不是潤土對“我”的特別尊重,而是作為壹種符號而存在。作為維護鄉村秩序和倫理的重要壹環,這壹符號給閏土帶來了諸多利益和保護。閏土似乎比“我”更懂得壹個完整的倫理秩序對鄉村的重要性。即使“主人”這個符號已經過期,他還在固執地維護著它。無論他媽媽怎麽糾正,他都不會輕易改變主意。甚至有壹些悲劇性的東西在裏面。雖然“我”意識到舊規則存在諸多弊端,但“我”應該知道,閏土的艱辛並不完全來自於這些舊規則,實際上有相當壹部分來自於以改變舊規則為名加強對閏土的控制和剝削的“近代改革”。這種畸形的“現代改革”破壞了舊的規則,未能形成新的替代力量,使農村陷入無序狀態,使飛躍的土壤無所依托。作為現代知識分子,“我”對此無能為力,只能啞口無言,失語。在《故鄉》中,魯迅沒有采用五四時期流行的“全知全能”的局外人敘事模式,而是采用了第壹人稱的“限制敘事”。雖然在小說中,敘述者“我”仍然是外來的,“看見”與“被看見”之間仍然存在關系,但此時的“我”已經不再是壹個無所不知、持真理的“啟蒙者”,而演變成了壹個面對鄉村文化和意義世界而不斷失語的“迷茫者”。在這裏,魯迅的意圖並不是簡單地批判男權鄉村,讓閏土愚昧麻木,而是用更復雜的方式記錄兩種生活方式和價值體系的特殊相遇,將分析的筆指向現代知識分子的靈魂,傳達對另壹種生活方式和價值體系無法描述的反思。可以說,故鄉的對話中斷和失語現象是魯迅小說的重要敘事模式。這種敘事模式經常與魯迅小說的其他敘事模式相融合,對豐富和深化小說的主題和意蘊起著重要的作用。這是魯迅小說鮮明的詩意特征之壹,也是打開魯迅小說世界大門的壹把鑰匙。透過這把鑰匙,我們可以更深刻地理解魯迅思想的復雜性。魯迅正是通過對“失語癥患者”和回歸故裏的迷茫者等現代知識分子形象的刻畫,揭示了現代啟蒙話語本身的悖論:啟蒙是壹束光,但在試圖照亮世界時卻忽略了其內在的邏輯黑暗。這種邏輯上的黑暗呈現在魯迅筆下的知識分子身上:壹方面,他們認為傳統文化形態壓制了壹個熱鬧的村莊,希望用啟蒙精神去改造它;另壹方面,在無情瓦解農村這些規範理性的話語的同時,卻無力跳出這個話語的陷阱:在猛烈的沖鋒中,他們似乎離開了這些理性的* * *體。但魯迅驚訝地發現,他們轉了壹圈後,又以叛逆的方式回到了起點。他們似乎無法“告別”這種理性同構及其構成部分——鄉紳、禮儀、迷信,等等。雖然他們可以帶著深深的疑惑把這壹切批判得體無完膚,但他們的話語也停滯在這裏,無法跨越這厚厚的屏障,在廣袤而復雜的中國農村找到壹種替代的力量。[i]“士紳社會”的概念最早是由費正清提出的。參見費正清:《費正清論中國》,鐘政書店(臺北)1995,第104-106頁。[二]關於士紳權威的論述,參見費孝通:《中國紳士》,惠海明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6年版,第14-19頁。[iii]瞿同祖:《清代地方政府》,範忠信譯,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326-330頁。[iv]章昊:《章昊文選》,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113頁。[v]直到現代,許多做出傑出貢獻的成功人士都是在家族和宗族內部得到這種幫助的。比如國學大師錢穆,早年喪父,家族壹度依靠宗族中“亦莊”的支持,使錢穆得以完成小學教育。著名表演藝術家於是之來自壹個非常貧窮的家庭。他家有的資助他學費,有的資助吃喝,有的提供住宿。他是通過家人的“集體培養”才讀完中學的。參見錢穆:《父母八十年回憶》,三聯書店,1998版;於是之:幼兒研究編年史,中國青年,第5期,1983。【vi】比如範仲淹在宋朝做官後,在蘇州買了十幾公頃良田,把每年的米租分給同門子弟。到南宋時,範的亦莊已增至三千多畝地。自範亦莊以來,許多官員紛紛效仿,逐漸形成傳統。李瑟娥文誌、姜泰新:《中國的宗法與田義村》,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0年,第44-45頁。[vii]費孝通:《皇權與士紳權》,天津人民出版社,1988,第5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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