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調查內容
完成了主要比例尺為1∶20萬的全國區域水文地質調查,在我國北方幹旱地區開展了1∶5萬農田供水水文地質調查。調查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含水巖組、水量、地下水位、地下水水質和開采現狀。
區域工程地質調查主要在主要河流的沿岸地區、部分交通幹線、部分主要城市和地區以及沿海地區進行。內容主要包括巖土的工程地質類型、物理力學性質、人為工程地質現象和外部動力地質現象,為工程建設提供基礎數據服務。
除少數省區外,各省區的區域環境地質調查已基本完成。在局部範圍內開展了1: 20萬~ 11: 50萬區域環境地質調查,在經濟發達地區開展了1: 1萬~ 1: 20萬區域環境地質調查。
開展了專門的地質災害調查,在市縣行政區開展了大規模的地質災害調查,在長江三峽地區、京津唐地區、沿海城市、西南、西北等交通幹線沿線開展了大規模的地質災害調查,摸清了地質災害的位置、規模及相關因素,為區域地質災害防治提供了依據。調查的地質災害主要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沈降。
地質學家在分析了地質學與農業的關系後,提出了“農業地質學”的概念。此後,農業地質學作為地質學的壹個分支不斷發展,地質學為農業經濟的服務也得到了農業部門的認可,特別是在壹些地區的土壤、果實品質、水土關系、土壤結構的調查中。90年代開始的1∶5萬地質調查是第四次。
二、新壹輪水利環境地質調查的具體內容
經國土資源部和有關部門地球科學家充分論證,1999啟動的新壹輪國土資源大調查對加強生態環境保護、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提出了更高的標準和具體要求。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和環境地質調查內容變更如下:
1.水文地質學
在總結全國區域水文地質調查成果的基礎上,對水文地質條件變化較大的地區進行了補充調查,摸清了西北、西南主要缺水地區地下水資源形成條件,開展了全國水資源和水環境評價,重點開展了華北、西北、西南地下水資源潛力試點調查。
2.工程地質學
開展沿河堤防加固工程地質調查、重要城市和主要經濟區重大工程地殼穩定性調查、軟土地基穩定性、河床沖刷和動力學問題、新構造運動和區域地殼穩定性調查與評價。
3.環境地質學
繼續開展1: 50萬~ 1: 1萬全國區域環境地質調查、1: 25萬近海海洋環境地質調查、沿江地區環境地質調查、三峽庫區及移民區環境地質調查、脆弱地區生態環境地質調查。
4.地質災害
摸清我國重大地質災害的類型、時空分布、規模和危害程度,重點做好重要經濟區、重要交通幹線和人口密集區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發性地質災害的調查、預警和防治工作;調查和預防地面沈降、土地沙漠化、鹽漬化、水土流失等緩變災害。
5.生態地質學
生態地質調查主要在長江和黃河流域經濟區、沿海地區和東北經濟區開展,重點是長江沿線工程地質和環境地質調查、三峽地區環境地質和地質災害、黃河流域西部地區生態地質問題、沿海城市和海岸帶生態地質。
關於新壹輪國土資源大調查在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和環境地質方面的主要內容和工作安排,未來中國水環境調查的發展趨勢是進壹步緊密結合國家經濟建設目標和社會需求。西部缺水地區地下水調查、三峽地質災害調查、長江黃河兩大流域生態地質調查、西部生態脆弱地區生態地質調查、首都經濟區資源環境調查、東北經濟區農業生態地質調查,都表明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調查與國家經濟建設直接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