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網絡不良信息的多樣化趨勢非常明顯:除了各大媒體已經曝光的各類色情視頻、圖片、文學等“低俗內容”,網絡不良信息中還存在賭博、詐騙、欺詐等違法不道德內容。虛擬的網絡世界等同於現實世界。現實世界有美醜善惡,網絡世界也有美醜善惡。在互聯網發展初期,網上的不良信息主要是“知識型”信息,但隨著互聯網的不斷發展,當上網成為人們生活、工作、娛樂中不可或缺的壹部分時,不良信息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尤其是近年來,不良信息開始從單純的“知識型”信息向“營利性”信息轉變,手段多樣,形式復雜,其中不乏違法亂紀的不良信息。導致這種情況的因素主要有三:壹、不良信息賺錢的魔力:互聯網是壹個“眼球”經濟,在殘酷的商業競爭中,很多網站經營者為了達到賺錢的目的,已經開始利用不良信息吸引網民的“眼球”;二是對互聯網信息的制造和獲取缺乏監管:網民既是信息的讀者,也是信息的生產者,但面對不良信息,卻成為受害者和犯罪者;第三,非民主勢力的“別有用心”:互聯網上也存在壹些反人類、反民主的勢力,他們不斷傳播不良信息,以達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不良信息大致可以分為三類:違反法律、違反道德、違反信息安全:1。“違法”信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禁止的各類信息;
2.“違德”信息:違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要求、違背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傳統和習慣以及其他社會公德的各種信息,包括文字、圖片、音像等。;3.破壞信息安全信息:包含病毒、木馬、後門的高危信息,對訪問者的電腦和數據造成安全威脅。
不良信息排名:1、賭博2、辦理假證件3、寫論文4、盜號網站5、色情淫穢信息6、股票證券詐騙7、管理產品交易8、暴力9、毒品10、犯罪技能。這些都對網民有著廣闊的市場空間和巨大的誘惑。
在與不良信息的巨大誘惑的鬥爭中,僅僅依靠用戶自律的方式顯然是不夠的。網康科技發布的報告指出,鏟除互聯網“毒草”,建立不良信息長效整治機制,需要從信息制造、信息傳播、信息獲取三個方面入手,“遏制源頭、監管傳播、控制接入”。第壹,遏制不良信息的源頭。通過立法和執法,嚴懲不良信息的制造者,對發布不良信息的網民或網站進行相應的經濟制裁,情節嚴重的追究其刑事責任。讓他們知道“痛”,感受“怕”,嚴厲打擊那些制造不良信息的不法分子。第二,監督不良信息的傳播。建立嚴格的內容審核制度,要求互聯網從業者進行自律和自查;設立舉報制度,調動網民的巨大力量進行監督舉報。最後,控制對不良信息的訪問。在任何網民可以上網的地方,如公司、學校、賓館、網吧等場所,安裝網頁過濾技術和產品,對不良信息進行屏蔽和過濾,使訪問者無法接觸到不良信息。失去讀者的不良信息,也會失去生存空間。
保護民族傳統節日——守護中華民族節日之魂
“過年過節”是從中國傳統文化中積澱下來的成語。南宋著名江湖詩人戴復古在《新春唱和》壹詩中寫道:
壹夜雨,九州春暖花柳開。假期沒什麽好開心的,開心是必須的。
每年還是舊的,所以換新的。恨酒不能見古人。
這首詩道出了中國春節假期的真正含義:“玩得開心”就是過壹個快樂的假期。早些年,壹個兒童的桑松,“和我們壹起過壹個快樂的假期。”。今天的春節聯歡會也有壹句耳熟能詳的臺詞:“新年快樂”。
然而,現實中,人們在傳統節日中的“尋樂”情緒越來越淡。吃喝、送禮、節日促銷、商業炒作遍布節日。新年的傳統味道變了,節氣發黴了,新年快樂的靈魂在悄然離去。
傳統節日是在中華民族形成和發展的漫長歷史進程中傳承下來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是與人民生活密切相關的文化空間,是中華智慧和文明的結晶,是聯結民族感情和維護國家統壹的精神紐帶,是維護我國文化認同和文化主權的代表性標誌,是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要內容。
“活態傳承”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真諦”,也是中國傳統節日文化的“真諦”。保護和傳承中華民族的傳統節日,必須牢牢把握住這個“真諦”。
業主普遍認可的民間信仰是節日傳承的靈魂。當前,在傳統節日文化的保護中,不可避免地面臨著如何正確對待民間信仰的問題。民間信仰是傳統節日的精神支柱,凝聚著中國各族人民生生不息的生命精神,是壹個民族傳統文化的“靈魂”。“民間信仰”等同於“封建迷信”的說法,是壹個尚未完全消除的“誤區”,應該破除。沒有壹個民眾普遍認同的精神支柱的節日,必然是“失傳”的。
傳統節日的儀式規範決定了固定的節日和相對穩定的節日,制約著節日的“活傳”。隨意更改節日日期或者離開傳統場域,都會破壞節日的“現場傳播”。把固定時間的民間信仰節慶活動或表現形式變成日常的“求財”表演,背離了節慶“求樂”的精神價值取向,勢必褻瀆了節慶的文化底蘊。
每年還是舊的,所以換新的。保護和傳承中華民族的節日文化,就要保護好老百姓喜聞樂見的“尋樂”這壹真正的靈魂,回歸任重道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