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有許多不同的形式,如B2B、B2C、C2C等。考慮到農村電商參與主體的特殊情況,農村電商根據買賣雙方是直接參與還是通過代理商參與,可以分為三種模式:A2A(代理商)、A2C(代理商)、A2C(agenttoconsumer)。
(壹)A2A模式
這裏的A2A是agent的簡稱,其中A指代理人,A2A指電子商務中的生產者和消費者都通過代理人參與電子商務過程。
這壹模式的應用被譽為“藍田模式”。
藍天模式是基於“世紀村”電商平臺的運營模式。該模式主要由平臺企業、信息工作者、賣家和買家參與。藍天集團公司作為最重要的平臺企業,負責電子商務平臺的建設和運營,交易規則的制定和完善,代理采購渠道的建立和管理。信息員負責交易信息的發布,促進交易活動的成功。壹般來說,多由農產品商或有互聯網接入的農商代理。作為農戶與平臺、消費者與平臺、廠商與平臺之間的橋梁,在形式上是代理。生產農副產品的農戶或合作社,提供農資的生產者或經銷商作為賣家,通過信息員發布自己的貨源消息(可以是特約信息員,也可以自己申請成為信息員),需要農資的農產品商家、普通農戶或合作社作為買家,通過信息員購買所需商品。
從以上案例中,我們可以知道A2A模式下農村電子商務的主要流程。
(二)A2C模式
這裏的A2C,是agenttoconsumer的簡稱,指的是生產者或銷售者通過代理商與消費者發生營銷關系的壹種電子商務模式。在A2C a指代理商,C指個人消費者。
近年來,農產品產地湧現出大量農產品網上分銷商。他們在淘寶等綜合電子商務平臺上開設店鋪,並從農民或農業生產合作社購買農副產品作為自己的來源。當地農民和合作社找到銷售渠道的同時,也帶來了自己的代理收入。這些網絡經銷商是A2C模式的代理商。在A2C的運作模式下,出現了許多成功的案例,甚至有些代理商還創建了許多著名的網店和品牌。在這裏,我們選擇鐘敏宏泰網上商店和趙海玲的網上商店作為案例來分析A2C模式的運作過程。
從以上兩個例子可以看出電子商務模式的運作過程。
C2C模式(消費者對消費者)
C2C,即consumertoconsumer,是指個人賣家和個人買家直接通過平臺進行交易的電子商務模式。這種電商模式並不是農村電商的特色,在電商領域非常流行。據國內最大的C2C電子商務平臺淘寶統計,2010年,C2C市場交易額超過4600億元,淘寶商家數量超過106萬。可以說現在的電子商務非常繁榮。但是農業起步很晚,直到2011才出現。因為C2C中個人參與者的生產能力和購買力不高,涉案金額小,成功案例多,但湧現的著名案例不多。農業C2C中經常提到沙集鎮模式。
所謂沙集鎮模式,是出現在江蘇省阜寧縣沙集鎮的壹種C2C農村電商模式。當地村民自發開起網店,在網上銷售自家的板式拼裝家具。在擴大家具銷售範圍的同時,也極大地促進了當地加工、物流、原材料、電子商務服務等相關產業的發展,形成了產業鏈。有人曾稱之為“自發生成、裂變增長、包容性增長”,這種由農民主導的“農民、網絡、公司”的C2C農村電商模式值得期待。
從這兩個案例中,我們可以總結出農村電子商務的業務流程。
三種電子商務模式的利弊分析
A2A、A2C和C2C是三種農村電子商務模式。下表對這三種模式的特征進行了比較和分析。
從上述特征的比較中,我們可以看出A2A、A2C和C2C各有利弊。
A2A模式的優勢:
(1)惠及全區所有農戶。A2A模式由政府或平臺企業主導。在最初的規劃中,服務的是區域內的所有農民,無論他們的經濟水平和知識文化水平如何,都可以享受這種服務。
(2)信息工作者的介入,彌補了農民線上接入和營銷的低水平,使農村電子商務成為可能。
(3)平臺企業介入,負責采購、托運、集運,解決困擾農村電商已久的物流配送問題。
(4)參與各方基本利益壹致,各取所需,實現* * *雙贏。農民希望通過電子商務解決“買難賣難”的問題,同時增加收入,可以獲得豐富廉價的生產資料,而信息工作者希望通過他們的技術服務獲得提成。平臺企業希望線上銷售能夠繁榮,獲得良好的口碑和用戶覆蓋,從而獲得豐厚的服務收入和廣告收入。政府希望促進當地經濟發展,增加農民收入,有壹個漂亮的業績。
(5)由政府牽頭組織或支持,有利於電子商務和電子政務的融合,在壹個平臺上享受多種功能,節省人力、物力和財力。
A2A模式的缺點:
(1)環節多,不利於監管。在模型中,買賣雙方都可以通過代理商聯系交易平臺,延長了流程,增加了環節,增加了管理和監督的難度。
(2)平臺的建立和維護,交易規則的制定和完善,都取決於牽頭企業或政府。牽頭企業或政府還承擔著代購代銷、物流配送等職責,這些都對牽頭企業或政府的綜合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也給該模型的建立造成了額外的困難。
(3)交易平臺為壹定區域內的農戶或合作社提供服務。這些農戶或合作者在農業生產上有很大的相似性,需求和可能提供的農副產品種類相對集中,使得平臺的經營範圍具有很強的地域特色,產品品類相對單壹,不利於與綜合類電商平臺競爭。
A2C電子商務的優勢:
(1)借助淘寶等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利用相對成熟的交易規則、支付方式和信用評價機制,降低了重新建立和維護交易平臺的成本,更加便捷、安全、廉價。
(2)將部分特色農產品銷售範圍擴大到全國各地,實現區域生產與全國市場的對接。
(3)解決部分農民無法上網參與電子商務的問題。
A2C電子商務的劣勢:
(1)有中間環節。
(2)農戶通過代理商與銷售平臺接觸。農戶和代理商的關系比較復雜,可能是壹次性的交易接觸,也可能是長期的關系。這種關系可能受到合同或只是口頭協議的約束。雙方的關系是由雙方的經營狀況決定的,並不穩定。
(3)對於農民來說,是單向銷售,農民通過這種模式購買,享受不到電商的好處。
(4)大部分代理人是自發形成的,其代理人的範圍往往因為自身的實力和代理意願而局限在很小的範圍內,無法惠及整個地區。
C2C電子商務的優勢:
(1)借助第三方電商平臺,無需自建平臺,降低了平臺建立和維護的成本,利用成熟的交易模式和信用評估機制,降低了交易中出現問題的可能性。
(2)銷售範圍全國,實現部分農產品與全國市場對接。
(3)環節少,生產者通過平臺直接接觸消費者,減少了中間環節的利潤分成,使生產者實現利潤最大化。
(4)更大的自由度和靈活性。賣家和買家都是單壹的企業或個人,經營形式靈活多變。
C2C電子商務的缺點:
(1)解決不了農民因為上不了網而無法參與電商的問題。
(2)農戶兼顧產銷,對農戶營銷素質和電子商務應用能力要求較高,農戶涉足電子商務的門檻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