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強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教育。各級教育部門和中小學校要深入開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教育,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引導學生增強民族文化自信和價值觀自信。要深入淺出地講清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歷史淵源、發展脈絡和基本走向,讓學生逐步了解中華文化的獨特創造、價值理念和鮮明特征。要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宣傳教育活動和中國夢主題教育活動,探索愛學習、愛勞動、愛祖國教育活動的有效形式和長效機制。改進時事教育,在中小學舉辦時事課堂展示活動,用生動的事例教育學生,引導他們逐步樹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尊重學生的個性發展,幫助學生樹立積極的個人理想,引導他們自覺地將個人理想與祖國發展聯系起來,為個人幸福、社會進步、國家富強而不斷成長。
2.加強公民意識教育。各級教育部門和中小學校要大力開展公民意識教育,培養公民美德,弘揚社會公德,增強國家認同感,引導學生了解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要認真落實《中小學法制教育指導綱要》,促進學生樹立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義的社會主義理念,養成遵紀守法的意識和行為習慣。認真落實《中小學文明禮儀教育指導綱要》,引導學生養成誠實守信、孝順感恩、團結友善、文明禮貌的行為習慣。
3.加強生態文明教育。各級教育部門和中小學校要普遍開展生態文明教育,以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為主要內容,引導學生養成勤儉節約、低碳環保的習慣,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要深入推進節糧、節水、節電活動,繼續開展“光盤行動”。加強空氣、土地、水、糧食等資源的基本國情教育,組織學生開展調查體驗活動,參與環保宣傳,使其認識到環境汙染的危害性,增強環保意識。加強海洋知識和海洋生態保護的宣傳教育,引導學生樹立現代海洋觀念。
4.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各級教育部門和中小學校要認真落實《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2012修訂),全面推進心理健康教育。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的各項規章制度,規範和推進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加強課程建設,保證心理健康教育時間,合理安排教育內容,創新活動形式,科學有效地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加強場所建設,有條件的學校要在中小學設立心理咨詢室,保證心理健康教育必要的活動空間。加強隊伍建設,每個學校至少配備壹名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關心他們的生活狀況和專業發展。加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的專業培訓,同時提高全體教師特別是班主任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的能力,培養學生積極健康的心理素質。加強生命教育和青春期教育,促進學生身心和諧發展。
5.加強網絡環境下的道德教育。各級教育部門和中小學校要不斷探索網絡環境下德育工作的有效途徑,引導學生正確對待網絡虛擬世界,合理使用互聯網、手機、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加強網絡道德教育,引導學生文明上網,樹立網絡責任意識,增強辨別不良信息的能力,防止網絡沈迷或受到不良影響。加強網絡法制教育,培養學生依法使用網絡的意識,自覺抵制非法網絡行為。加強網絡正面引導,推進德育信息化建設,充分利用國家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和積極健康的網絡教育資源,團結師生,形成良好互動。鼓勵積極向上的校園網絡文化活動,組織以“中國夢”、“三愛”、“三節”為主題的微視頻創作和展示。
二、準確把握規律性,完善中小學德育的關鍵載體
6.完善課程以育人。各級教育部門和中小學校要充分發揮課程的德育功能,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內容和要求落實到各學科的德育目標中。加強道德與生活、道德與社會、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課的教育教學。推進學科統籌,特別是加強德育、語文、歷史、體育、藝術等課程的管理和評價,提高綜合教育效果。開發有效的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豐富學校德育資源。開展德育精品課程展示活動,引導各學科教師根據課程標準和學生實際情況設計相應的教學活動,在傳授知識、培養能力的同時,將積極情感、正確態度、正確價值觀自然融入課程教學全過程。
7.提高實踐教育。各級教育部門和中小學校要廣泛開展社會實踐活動,充分體現“德育在行動”,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細化為貼近學生的具體要求,轉化為實際行動。要普遍開展以誠實守信、文明禮貌、遵紀守法、勤奮好學、環保節約、團結友愛為主題的系列行動;組織學生參加“學雷鋒”等誌願服務和社會公益活動;教育學生主動承擔家務;組織學生參加農業生產中至少1次的體驗勞動,農村學校要推廣適當形式的種植或養殖。要廣泛利用博物館、美術館、科技館等社會資源,充分發揮各類社會實踐基地、青少年活動中心(宮、家、站)等校外活動場所的作用,組織學生定期開展參觀體驗、專題考察、研學旅行、紅色旅遊等活動。逐步完善中小學生開展社會實踐的制度和機制,將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的情況和效果納入中小學教育質量和學生綜合素質綜合評價。
8.提高文化教育。各級教育部門和中小學校要挖掘地域歷史文化傳統,因地制宜開展校園文化建設,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校園物質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和行為文化。要加強圖書館建設,提高館藏質量,開展經常性的讀書活動。學校要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24個字貼出來或者寫在墻上,讓學生熟練背誦。要利用升國旗、入黨入團等儀式和重大紀念日、民族傳統節日,開展主題教育活動,傳播主流價值觀。要加強校風建設,組織豐富多彩、生動活潑的文藝活動、體育活動和科技活動,支持學生社團活動,充分利用黑板報、櫥窗展示、走廊、校史陳列室、廣播電視網絡等設施,營造體現主流意識、時代特征和學校特色的校園文化氛圍。
9.改善管理,教育人民。各級教育部門和中小學校要積極推進學校治理現代化,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要求落實到學校管理制度的每壹個細節。學生行為規範管理、班級民主管理以及為學生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要充分體現友善、平等、和諧。要明確學校各崗位教職工的教育職責,統壹教育要求和崗位職責,把學生的全面發展作為學校壹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要加強班主任培訓,提高班主任工作能力,探索實施德育導師制。加強師德建設,落實教育部《關於建立健全中小學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引導教師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愛崗敬業,教書育人,做學生健康成長的引路人和引路人。
第三,大力增強實效性,夯實中小學德育的基礎保障。
10.改進的方法。各級教育部門和中小學校要加強德育規律的研究,從中小學生的身心特點和思想實際出發,註重循序漸進,因材施教,潤物細無聲,真正做到德育在學生心中。要突出知行結合,註重培養學生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客觀真實地記錄學生的行為表現,引導學生將道德認知轉化為道德實踐。要勇於改革創新,探索德育新途徑、新方法,開展經常性的德育教研活動,提升教師的德育專業能力。
11.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教育部門和中小學校要將德育工作納入教育發展規劃和學校工作計劃,確立年度德育目標和任務,明確相關責任主體。保障德育經費,納入年度教育經費預算,滿足學校德育工作需要。
12.加強協調。各級教育部門和中小學校要主動聯系綜治、公安、民政、* *共青團、婦聯、關工委等相關部門,切實加強對流動兒童和農村留守兒童的關愛教育。對流浪未成年人和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開展教育救助,做好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大力推進家庭教育,普及中小學家長委員會和家長學校,完善家訪制度,鼓勵家長參與學校管理,樹立科學理念,運用良好家風,促進孩子成長成才。要積極爭取地方黨委政府的支持,整合社會資源,凈化社會環境,形成育人合力,共同發揮正能量。
13.改進監督和評估。各級教育督導部門要加強對中小學德育工作的督導檢查,將其納入教育綜合督導的重要內容和責任區督學的工作範圍,並使之制度化、規範化。督導評估結果應當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教育部將定期表彰全國中小學優秀德育教師、優秀班主任、優秀德育工作者和先進德育集體,探索表彰優秀德育學生的激勵機制。各地教育部門和中小學校也要完善相應的表彰激勵機制,發揮示範作用,努力促進青年壹代的全面發展和健康成長。
教育部
2014四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