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的民俗文化很獨特,比如婚俗,很有研究價值。壹、吳恙苗族的婚禮禮儀F. I .吳恙村實行壹夫壹妻制。這個村的張氏,吳氏,王氏四大家族可以通婚,同宗同宗不可以。解放前基本都是他們自己家。從解放到改革開放,家鄉的親戚還是很多的,異族通婚的範圍也略有擴大,伴隨著少量的族際通婚(主要是與水族通婚)。改革開放後,從65438年到0986年,(當地最有威望的長者、鬼師、文化社團領袖)率先進行婚俗改革,廢除了與“不坐家”、不同屋有關的“忌鍋竈”習俗,經濟條件的改善加速了族際通婚,使村的水族媳婦結婚人數逐漸增多。與此同時,吳恙村的許多青年男女外出打工,這帶來了更廣泛的通婚和跨縣跨省的婚姻。跨省結婚6個,跨縣結婚5個。(2)在傅制度中,叔伯叔伯近親之間的姻親和早婚現象更為嚴重。在過去,母親和叔叔有絕對的優先權嫁給姑姑,俗稱“還新娘頭”。民國時期,變化開始出現。如果壹個女孩因為年齡懸殊不想嫁到舅舅家或者選擇了另壹個配偶,男方給她壹筆彩禮錢,另壹筆l-3銀元的彩禮給舅舅作為替代。隨著科學知識的普及和計劃生育政策的實施,歸還新娘頭像的方式已經不再流行,但是用錢代替的方式還在繼續傳承。現在“洋禮”壹般是200-300元,和禮金同時送到女方家。民國時期結婚年齡壹般為15.16歲。解放後很長壹段時間內,16.438+07歲仍占相當比例。近年來,隨著學校教育的普及,計劃生育政策的宣傳和實踐,國外思想的影響,出國留學、參軍、工作的人數增多,平均結婚年齡延長,壹般在20歲以後。3)吳恙村的年輕人擇偶交友主要有三種方式。壹是通過“九·九”和春節等傳統節日,比如跳月亮、玩過年,二是通過及時壹起唱歌、玩耍,三是通過在外學習、工作、打工。(4)在吳恙村的歷史上,大多數婚姻是自由和獨立的。民國以後,包辦婚姻成為主要形式。20年來,以自由婚姻為主,即使父母牽線,也要征得子女同意。自由婚姻有的人自由戀愛,自己結婚,俗稱“偷婚”;還有的是選擇後自由告訴父母,遵循傳統的結婚程序,這是最常見的情況。(5)想象壹下結婚的程序和禮儀。壹般有做媒、訂婚、結婚、“再喝”四個程序。牽線搭橋:青年男女通過各種社交場合找到滿意對象後,男方告知父母委托媒人提親,父母通過調查了解女方性格和家庭情況後才同意提親。也有青年男女壹起去女方家求婚。壹般來說,求婚攜帶十斤糖、酒、肉,女方家準備酒、米招待,稱為“開飯”。請媒人到女方家提親,不是壹次就能成功的,通常要經歷很多波折。第壹次去做媒,女生即使心裏同意,嘴裏也會說不,表現得矜持自負,壹開始就同意就太掉價了;第二次去做媒,女孩說語氣已經開始隨著父母的意願緩和,也表現出對父母的尊重。第三勢力可以說是。2.訂婚:在吉日,男方請媒人隨男方父母壹方前往,請其中壹家挑選訂婚禮物,即糖、酒、肉壹二十斤,米壹二百花,衣服壹套(或壹塊布),到女方家。女主人招待了酒和飯,在公婆的陪同下把糖給了家人,並煮了肉招待客人。晚飯前,拿些熟肉和米飯,放在女家的神龕前祭祖。女方會回贈鞋子、襪子墊、壹個大約兩升的糯米飯團(用琵琶形的稻草包裹的糯米袋子)或壹個糯米小竹籃。如果未來的新浪跟她走,女方也回贈壹套衣服。那人把糯米帶回分配家庭。因此,婚姻被宣布為成功,並得到雙方家庭的承認。3.嫁娶:主要表現為“迎親”和“送親”的交織。提前要個八字,媒人會把男方的生日發給女方拿回自己的生日,然後讓算命的選個婚期提交給女方。如果女方認為選定的日期對她不利,她有權要求改變。求八字的時候,媒人帶的禮物壹般是4斤酒,5斤豬肉。吉日定下後,雙方協商禮物,開始準備。臨近婚期,男家的門窗上都貼著紅對聯,準備新房。第壹天,男方的媒人(舅舅)立下誓約,舅舅和妹妹(或表妹)作為婚禮的代表,壹些攜帶禮物的人走到女方家慶祝婚禮。新郎也可以和他壹起去。新郎的著裝沒有特別的規定。壹般他可以穿新衣服,款式不限。禮金沒有吉利數字,金額視時代和家庭條件而定。民國時期,禮金壹般是三兩大洋;80年代壹般200-300元。作者簡介:祖明(19601),男,漢族,安徽人,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文化藝術研究所所長助理,黔南民間作家協會副主席,研究方向為民族民間文化。18L-萬芳數據《茂森民俗人民幣》2008年第9期;90年代壹般是500元到3000人民幣;目前吳恙村壹帶普遍在3000元左右,家境不好的也在2000元以上。除了禮金之外,還有大約100公斤的壹只豬或豬肉,每只有30.50公斤的糖、酒和大米,300到500朵大米和壹只紅公雞。糖、酒、米的具體數量壹般根據女方家的人數來定,禮金壹般根據女方結婚的人數來定。新娘家在大門口,準備了兩桌酒招待新娘的客人。新娘家姐妹敬酒,新娘家的客人喝了兩角(或兩碗)酒才準進屋。在過去,雙方代表(承諾禮物)必須舉行儀式支付彩禮。女方代表故意拿錢說,先裝少說,再裝多說,並誓死要男方代表喝兩碗酒。第三次,據說雙方各喝了壹碗酒,表示儀式完成。目前,吳恙村的大多數人已經停止喝酒送禮,大多數禮物都是在選定吉日之後、婚禮之前送出的。結婚那天,女方家請客人喝酒。第二天,新娘穿著禮服,銀飾品,壹條裙子,流著淚出去了,以表達她對父母的感激和依戀。這種哭嫁的習俗由來已久,但現在已經很少哭嫁了。有櫃子,被子,墊子,布等。為了新娘的嫁妝。條件好的話,送壹臺電視機(帶鍋蓋),壹臺打稻機等。,和新娘結婚的人負責扛。壹般結婚儀式前都有兩個紅雞蛋。在婚禮前的壹次飯局上,女方村的女青年用蘿蔔筐蓋著婚禮現場“搶蛋”,俗稱“蓋雞取蛋”,必須讓他身上的紅蛋從兩條褲腿滾落到地上。“搶蛋”的過程非常積極熱情。送別隊伍有三個:舅舅(新娘的哥哥)、爸爸和兩個爸爸,俗稱“四爺壹定要圓”;有壹個人送母親的奶(奶奶),還有壹個人送母親。為新娘新郎送行要由老壹輩的人來照顧,壹般是爺爺或叔叔,奶奶或阿姨或姑姑。送別父親母親的年齡沒有限制,可以是已婚的,也可以是未婚的,壹般是家裏的兄弟姐妹。舅舅背著壹個兩升左右的“芒雕”(琵琶形草包裏的糯米包),放在兩個圓竹籃裏,壹頭綁壹塊肉,另壹頭綁兩只雞。準新娘負責用刀或槍在前面開路,準新娘為新娘撐壹把紅紙傘。送親迎親的隊伍多為壯年男性,帶著刀,蘊含著自古傳承下來的保護防範之意。新娘和婚禮隊伍壹起走。出家門的時候,女人在門上貼了個草簽,委托幾個族人捧著三碗酒和三碗肥肉。伴娘來取草簽了。如果被抓到拉“標簽”,她得把那女的準備的三碗酒三碗肥吃完才被放出來。拔下吸管標簽,意味著姑娘結婚了,整個婚禮儀式終於結束了。禁忌婚禮途中,新娘應避免回頭,表示會壹心壹意去男方家;不要踩其他新娘的腳印。如果兩個新娘在同壹天經過同壹條路,後壹個新娘應該有人攙扶著或者走來走去。更重要的是不要走當天載死人的路。如果兩位新娘在路上不期而遇,會互送手帕,說壹些吉祥的祝願,以免受到傷害。當新娘進入男方家時,她也應該根據女孩的生日來選擇時間。如果新娘和迎親隊伍到了男方家門口,選定的吉祥時間還沒到,只能在門口搭個棚子,讓新娘和迎親隊伍暫住,等待美好壹天的到來。當新娘進入男方家時,有兩個儀式。第壹,進門必須舉行跨火儀式,俗稱“踩火”。村民對此非常重視。也就是在婚禮之前,男方要選擇壹個有福氣的女人作為婚乳。早上,人們在提水之前,要從井裏裝滿壹罐淡水,放在門邊,準備壹把稻草。新娘到了,待嫁奶媽會從村裏接手,整理好新娘的衣服,打傘歡迎她進村。當新娘要進門時,她會把淡水壺遞給新娘,點燃稻草人,放在門檻裏。男方家所有的人和動物都要在屋外,放鞭炮,然後幫新娘用左腳提著水罐開始放煙花,預示著未來會繁榮昌盛,也標誌著男方家正式接納了壹名新成員。有的“踩著火”,旁邊放著竹子和魚。新娘進門的那壹刻,特意在門邊抖落了兩個隨身攜帶的紅雞蛋,表示以後可以生孩子。讓所有的孩子都搶到紅蛋,以搶到的人為榮。同時,送別舅舅會帶著壹個“芒雕”和壹塊肉去男方家的神龕祭祖。“踩著火”後,公婆用壹個銀手鐲和三五十塊錢把新娘送走,條件不錯地給了她壹個項圈、手表等。俗稱“認妻之禮”。二是祭拜儀式。即新娘進入房間,背對神龕而坐,送別新娘的牛奶和迎接新娘的牛奶圍坐,表示新娘是當天最重要的事情。然後讓新娘在神龕前滴酒,掐魚脖子,把糯米拿到地下祭祀祖先。祭奠完祖宗的靈柩,準備為他送行的客人可以用筷子吃喝了。男人和女人還交換歌曲,喝了幾杯酒,放了鞭炮。“踩火”那天,吃完飯,新娘帶著送她的人回到門口。出發前,男方給送新娘的人送錢。壹般30-50元給舅舅,65,438+00元給舅舅送行,65,438+0元給舅舅和他媽送行,6元給他送行(壹般取65,438+0,6,8的吉祥數字)。那人還用紙包了壹升糯米,放了壹塊幾公斤重的肉,送到他叔叔那裏,背回家。舅舅扛回來後,把糯米和家裏的孩子壹起撒。4.“復飲”認親:回房後第二天,新娘只穿便服,和家裏幾十個人壹起,男女老少來男方家吃酒。村民們通常稱之為“審查”。男家為客人準備3至6桌,不舉行隆重儀式。同時男方家裏的親戚都來陪他,俗稱“認親”,方便下次互相拜訪。婚後第壹年的第二天,出嫁的大媽回f-IN,新婚夫婦需要特別註意禮節,給女方公婆帶點糖和糯米糕。女方家的親戚輪流請他們吃飯,俗稱“認親戚”。待了壹兩天,女家公婆給新叔叔送來了“芒雕”和壹塊糯米糕。二、文化特征分析(1)雖然吳恙村苗族的婚姻禮儀有簡單化的傾向。但仍然沿襲了傳統的婚禮元素,保持了這壹地區婚禮習俗文化的‘核心’部分,主要表現在:l .祭祖。男女之間的婚姻是繁衍後代、家庭和血緣關系的重要事件,尤其是在農業社會。所以要祭祀雙方的祖先,才能獲得祖先的認可和保護。2、求好運驅邪。在婚禮中,幾乎所有的儀式都貫穿了這條。其實這是傳統社會村民的壹種普遍心態,每當遇到大事,都希望用超自然力量來保護自己的安全和順利。3.締結婚姻不僅是男女雙方的事,也是男女雙方所屬的所有氏族成員的大事。在婚禮期間,男女互贈的禮物——糖和“芒雕”——只有他們的父母代表他們的宗族接受,並在他們的家人之間分享。同時,婚禮具有兩個公婆群體密切溝通的功能,“認親”、宴飲娛樂成為必然。4.新娘作為A氏族成員的角色轉變為B氏族成員的角色。男女雙方家庭對新娘的權利、責任和義務是通過“拔草”和“踩火”聯系在壹起的。5、新娘必須穿傳統服飾“大花衣”(又稱“窩衣”)。新娘進男方家,必須“踩火”,穿“大花衣”,既有驅邪求福的需要,也反映了民間根深蒂固的傳統文化。(2)隨著政治、經濟、文化的發展變化和對外開放的擴大。以及外來婚姻禮儀的滲透,吳恙村的婚姻禮儀既保持了傳統元素。物質和精神方面都發生了不同程度的重大變化。1,廢除“姨媽姨夫婚”。雖然仍然通過“婚禮儀式”以變形的形式體現出來,但實際上已經失去了作用,無疑是婚俗上的壹次重大改革。2.“不在家坐”的消失。三十年前,“不坐在家裏”的習俗仍然在吳恙村流行。現在這個習俗已經消失了,我們“檢討”後就住在壹起了。這種習俗與早婚密切相關。隨著青年男女結婚年齡的推遲和實體家庭的建立成為主流,與“不坐在家裏”相關的禮儀也相應發生了變化。這是吳恙村婚姻習俗的又壹次重大改革。3.消除通婚的障礙。傳統上,吳恙村的苗族不與水族或其他民族通婚。吳恙村所屬文化社區的領袖張桂枝率先廢除了阻礙婚俗進步的“忌鍋忌竈”的禮儀,獲得了鄰近水族壹定程度的認同。現在,與其他縣和省的水族和其他民族的通婚逐漸增多。這是吳恙村婚姻習俗的第三次重大改革。4.彩禮的增長。5.壹些禮儀的簡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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