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設各種能驅邪的花草,出處也長。最早的例子是在門上掛艾草,《荊楚紀年》:“艾艾為人,掛於門上以毒氣。”這是因為艾蒿是壹種重要的藥用植物,還可以用來治病、艾灸穴位、驅蟲。五月溫含艾葉油最多(此時正值溫生長高峰期),故效果最佳,人們爭相采摘艾葉。除了把艾紮變成人之外,他還被做成老虎的形狀,這就是所謂的艾虎。《荊楚紀年》中的註曰:“以艾為虎形,或剪彩為虎形,郵至內人試戴。”與此同時,門上還掛著蒲捆,剪的蒲劍,用蒲捆綁的蒲龍。《景帝歲時紀勝》:“(端午)插普龍艾虎。”《賈青錄》卷五:“戴普為劍,伐天蓬為鞭,佐以桃柄蒜,掛於床中,皆用以驅鬼。”桃梗是辟邪的吉祥之物,大蒜被認為是象征武器的青銅錘,配以蒲劍、彭邊驅除鬼鬼祟祟。此外,艾蒿被焚燒,以趕走蚊子和蒼蠅。在湖南、浙江等地,葛藤被用來掛在門上。據說葛藤是鎖鬼的鐵鏈,可以驅邪。
有打草藥、打草藥等遊戲,與采草藥、采艾普有關,是古人野外娛樂的遺產。後來發展成插花等裝飾藝術。
人們認為五月是五毒(蠍子、蛇、蜈蚣、壁虎、蟾蜍)出現的時間,人們要用各種方法預防五毒的危害。壹般在屋內貼壹張五毒地圖,在紅紙上印上五毒,然後在五毒上紮上五根針,即把毒物刺死,不能再猖狂。這是辟邪的巫術遺產。民間還在衣服上繡五毒,在糕點上裝飾五毒圖案,都是驅逐之意。
端午節也用桃花印章裝飾。桃是民間習俗中的驅邪之物,起源於申屠和雷宇的神話。上面刻著桃符,也是驅散噪音的意思。《續漢禮史》:“朱鎖、五色桃印,為擋邪氣之門飾。”這就是後世曖昧符號和吉祥葫蘆的由來。《夢梁璐》卷三:“軍士等士寫‘五月五日中秋,紅口白舌全消’之句,為宋代風俗。”《燕京年》也記載:“端陽用彩紙剪成各種葫蘆,供日常使用,倒貼在門檻上,釋放毒氣。“這是清朝的習俗。有的還在紙葫蘆上掛絲纓、絲帶更好看,或者把葫蘆裏的五毒形狀剪下來貼在門上,也表示五毒之氣將盡。妳是個“多災多難的葫蘆”。
端午節門口掛艾草、菖蒲(蒲劍)或者石榴、大蒜都是有原因的。通常艾葉、榕樹、菖蒲用紅紙紮成壹束,然後插在或掛在門上。因為菖蒲是天上五大吉祥符號之首,象征除了不祥之劍,因為生長季節和形狀被視為“百陰之氣”,葉子呈劍形,可以插在門口辟邪。所以方士稱之為“水劍”,後來習俗引申為“普劍”,可以斬斷萬惡。清代顧鐵青在《賈青錄》中記載“斬蒲為劍,斬彭為鞭,床掛桃梗蒜,皆用以驅鬼”。但晉代方誌中有“哀為虎,或剪彩為虎,葉附哀,妻爭剪之。將來更是菖蒲,或人形,或肖劍形,名曰普建,以驅邪除鬼。”
艾草代表百福,是壹種可以治病的草藥。插在門口能讓妳健康。在中國古代,它壹直是壹種藥用植物。針灸中的艾灸方法是以艾草為主要成分,燒在穴位上治療疾病。艾草可以驅邪的傳說流傳已久。
主要是因為它有入藥的作用,正如宗谷《荊楚紀年》所記載的,“雞叫之前,像人壹樣取艾,用艾灸取之,收之,甚有效果。就是愛彩化成人形掛在門上的日子,可以毒氣。”大多數人也有在房前屋後種植艾草以求好運的習俗。臺灣省民間也在端午節貼“午聯”,與護身符功能相同。有的午聯上有這樣壹句話:“執艾奇招百家福,掛劍門關斬千害”。榕樹枝的民俗意義可以使身體旺盛。“插榕樹更勇敢,插艾葉更勇敢”。還有當地掛石榴、大蒜或山丹的習俗,大蒜用於消災治蟲毒;山丹方可治狂,石榴花可避黃巢。石榴花是這個季節的花,也有治病的作用。石榴皮是壹種常見的中藥。還有石榴花和黃巢的關系,有壹段故事。黃巢叛亂時,黃巢有壹次進逼壹個村子,碰巧看到壹個女人,背上背著壹個大孩子,手裏拿著壹個小孩子。黃巢很好奇,問為什麽。女人不認識黃巢,只是說因為黃巢來了,殺了她叔叔壹家,這是唯壹剩下的救命稻草,所以萬壹她兩個都顧不上,就要犧牲自己的骨肉來救叔叔的骨肉。黃巢深受感動,告訴女子,只要在門上掛上石榴花,就可以避免黃巢的災難。
端午下雨,人們老了要檢查,這是習俗。認為端午節下雨,不吉利;反之,則好。這種民間信仰在宋代就有了。陳《歲時廣記》引用《紀要》說:“五月五日,人染毒,十八歲無災。下雨的時候鬼曝藥,好多人生病。福建的這句諺語。”許月卿《李時周端午》也註:“臨川人說,天中下雨,鬼興人禍。清代趙懷玉詩歌的自我註釋也引用了“端陽無雨是好年”的諺語。第二,關於殷婚俗的發言
陰婚,也叫鬼婚,是為死者尋找配偶。有的男生女生訂婚後因為某種原因去世了,卻沒有等到結婚。當時老人們認為,如果不為他們結婚,他們的鬼魂就會作怪,讓家裏不安。所以壹定要為他們舉行婚禮,最後壹起埋葬,成為夫妻,和他們的屍骨壹起埋葬。以免男女田裏有孤墳。也有男生女生還沒訂婚。出於對子女的愛和思念,老人們認為他們生前未能為他們選好配偶,死後應該和他們結婚,盡到為人父母的責任。其實這就是人的感情所在。此外,在舊社會,人們普遍迷信墓地的所謂“風水”,認為孤兒墓的出現會影響家族房屋後代的繁榮。當時壹些“風水先生”(古代稱“風水”)為了多掙錢,極力鼓勵這種陰婚。陰道婚姻多發生在貴族或富人家庭,窮人家庭絕不會從事此類活動。
漢代以前就有婚姻。殷婚之所以被禁止,是因為它耗費社會的人力物力,毫無意義。《李周》說:“禁止遷葬,禁止嫁喪。”但是這種趨勢壹直沒有消除,甚至有些直接表現在統治者身上。比如曹操最寵愛的兒子曹沖,十三歲死的時候,曹操就把死去的甄小姐雇為曹沖的妻子,壹起陪葬。
宋代是陰婚最盛行的時期。根據康的《昨日之夢》,每當未婚男子或女子去世,他的父母會請壹個“鬼媒人”來充當媒人,然後進行占蔔。當占蔔獲準後,他們將各自為鬼魂制作壽衣,舉行婚禮,並將男女合葬。
《元女傳》雲:“子死無妻者,或求以亡婦骨葬之。”《明女傳》還載:楊□死,未婚妻殉國;劉伯純死了,他雇的女兒也死了,都葬在壹起。
到了清代,隨著貞操的加強,這種女殉的習俗還是很流行的。直到西方精神文明的沖擊,封建禮教才在晚清逐漸消失。
清末民初,北京仍有陰婚習俗的殘余,也有個別家庭舉行死人與死人結婚的“喜事”,稱為“屍骨”,男女兩親家稱為“屍骨”。早些年,這種“婚禮”儀式大多在晚上舉行。有時候,人們在安詳地睡覺時,突然被街上的鼓聲驚醒,原來是壹具“屍骨”。擡著紙轎子,領頭的是單鼓、單號、單嗩吶。其他的不用這種形式,還是用八擡轎子和所有的金燈當執事。原來,他們只娶了壹個女人的照片。30年代以後,有壹個“文明結婚”的儀式,由壹個西方樂隊領舞,後面四個人擡著壹個電影棚進行葬禮,裏面掛著“新娘”的照片。
婚禮習俗儀式
殷的結婚儀式,從來沒有形成過成文法。陰婚雖是喜事,但難免紅白事禮儀雜陳。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當事人的意見。所以殷婚儀的形式是很不壹樣的。
壹般來說,陰婚也要媒人介紹,雙方通過傳送門帖,在壽堂結婚才能得到龍鳳帖。
設置是壹次性的,所以沒有大小之分。男方送給女方的禮物,有壹半是真的綢緞、金銀財寶;其中壹半是紙皮、棉花、夾子和單衣,還有兩對裝有耳環、手鐲、戒指和發夾的錦盒。釋放當晚,會在女方家門口或墳前焚化。
交往中,男方送女方的“鵝籠”、“酒海”、龍鳳喜餅、手肘、喜果等都是真的,但衣服、首飾等都是紙做的陪葬品。
女方陪嫁的嫁妝通常是紙質的。送到男方手裏後,只在“新郎”照片或牌位前陳列半天,有的只是在男方院子裏繞壹周,也就是在鼓樂的帶領下,送到附近廣場焚燒。
以上儀式不壹定在所有女性婚姻中都要舉行,但婚禮儀式是必不可少的。今天是個大晴天,搭個大棚,招待親戚朋友,門前點個轎子。快樂房間裏,“百分百”神奉獻。對面炕上擺壹張矮桌,供“新郎”拍照或立牌位,前面擺幾盤蘋果、龍鳳喜餅。還有壹朵大紅花,上面用絲帶寫著“新郎”的字樣。
女方閨房裏新娘的照片或牌位和以前壹樣,有壹朵大紅花,上面寫著“新娘”二字。
轎子到達女方後,新娘的照片或牌位會被準新娘的妻子取下來,轎子會被已婚的妻子放走。這時“新娘”的父母忍不住大聲哭喊,追出家門。這根本不是壹個愉快的場合。
婚車回到男方後,已婚的妻子仍會拿出“新娘”的照片或牌位,放在婚房炕上的神壇上,與“新郎”並排。用紅頭繩(取牽紅線老人的意思)將兩張照片綁在壹起,並附上紅黃兩色的綢子。
只有娶了老婆給上帝“百份”上香磕頭,就算夫妻拜天地了。然後服務員端來壹杯酒,子孫餃子和長壽面,供新婚夫婦拍照或立碑。
如果“新婚夫婦”有弟弟妹妹、妹夫等。,把他們叫出來,給照片或牌位磕頭。兩位姻親互相祝賀。
舉行上述儀式後,選擇壹個應該破土下葬的好日子,女方就可以醒來了。按照陰陽師指定的時間,棺材樞出後,馬上往坑裏倒壹桶清水,扔下兩個蘋果。同時,把獎金紙幣提高。(非陰婚的覺醒儀式也是如此)。
男方在墳邊挖了壹個洞,露出“新郎”棺材的凹槽,把“新娘”埋在這個洞裏,把“夫妻”埋在壹起。
下葬,即在墳前,陳列酒果,焚燒獎金紙錢,舉行婚祭。男女雙方的父親、母親和其他家庭成員(也就是兩個公婆)哭著說“大喜”。
從此,男女作為公婆交流就方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