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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史料記載焚書坑儒?求書中原話

第壹,“焚書坑儒”是兩回事。

很多人把“焚書坑儒”當成壹回事。其實“焚書”和“焚書坑儒”是兩碼事。他們壹前壹後,背景不同,性質不同。

據《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秦始皇統壹六國及壹系列改革都是在激烈的鬥爭中進行的。李斯描述當時的情形說:現在皇帝統壹天下,明辨是非,獨尊法制;而標榜私立學校的,則相互勾結,反對國家的法令。那幫人壹聽到皇帝的命令,就憑著私塾發表狂言。入朝時口是心非,出朝後大街小巷議論紛紛。他們誹謗君主以提高自己的聲譽,通過創新來顯示自己的聰明,並煽動壹些人攻擊和誹謗國家法令。

政治思想領域的不同意見之爭影響了秦始皇改革法令的實施。這場鬥爭爆發於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以儒學博士純於越博士為首的復古派在壹次會議上再次抨擊秦始皇實行的郡縣制。他說如果不能分封,必然有壹天會被大臣篡奪,以此挑撥秦始皇和大臣的關系。他主張廢除郡縣制,恢復分封制,在政治上提出壹切“前車之鑒”,以周為復古的典範。秦始皇把他的意見提交給他的大臣們討論。宰相李斯立即駁斥了這壹謬論。裏斯指出:歷史是發展的。古三代有什麽可以效仿的?時代不同了,治理的方法也應該不同。李斯還壹針見血地揭露儒生“師古而不師今”、“師古而害今”,這是擾亂人心,開倒車。如果不禁止這種行為,必然導致君主權力的下降,而諸侯結黨的活動就會蔓延,統壹性可能被破壞。針對儒家學者和哲學家在政治思想上造成的混亂,李斯建議:

歷史學家燒掉秦朝所有的記錄;如果妳不是博士軍官,敢藏“詩”、“書”、藏天下百種語言的人,都會覺察到它,並且保存著它。敢講“詩”和“書”的,就棄市場而去;那些視過去為與現在不同的東西的人,民族和官員都是同罪;接下來30天不燒,就是壹座城了。不會去的:醫學、占蔔、植樹的書。想學法律,就以官為師。

李四的建議是壹種封建文化專制的思想。秦始皇采納了李斯的建議,並付諸實施。這就是歷史上的“焚書”事件。復古派儒生對秦始皇的“焚書”極為不滿。“焚書”第二年(公元前212年),呂生、侯生等方士與壹些復古儒生勾結,共商國事失敗。盧生和侯生本來是奉命給秦始皇吃長生不老藥的。按照秦律,說了就必須做到,否則就要受罰。他們去哪裏找長生不老藥?他們怕受罰,以攻為守,到處宣傳,說秦始皇“剛愎自用”、“專職獄官”、“以罰為要挾”、“貪權”,不該為他求仙藥。秦始皇聽後非常生氣,就把他們抓起來,嚴刑拷打。朱升的自白違反了禁令(即“偶言“詩”、“書”、“以史為鑒”),涉及460多人。石豐在鹹陽把他們都殺了。這就是歷史上所謂的“坑儒”。

“焚書”和“焚書坑儒”是兩回事。東漢王充是第壹個區分這兩個東西的學者。他在《論於恒增篇》中指出,這是兩種不同背景的東西。“把詩和書燒掉,這是從壹次真誠的勸諫開始的;坑儒生,起於命為妖。”《焚書》是書,沒有人禍;“坑儒”是人禍,卻沒有名字,這在中國文學災難史上是絕無僅有的。

第二,“焚書坑儒”不是秦始皇的發明。

因為秦始皇實行“焚書坑儒”,在歷史上被打上了“暴君”的烙印。有評論者甚至將秦朝的短命與“焚書坑儒”聯系起來,認為是它導致了秦朝的迅速崩潰。

其實從歷史傳統來看,“焚書坑儒”並不是秦始皇的發明。不管是“焚書”還是“埋人”,都是以前用過的方式。

雖然秦國在穆公時代已經被稱為霸主,但它真正的實力始於時代的商鞅變法。商鞅是法家的代表人物之壹。他治國的利器是爵祿和刑,對儒家的詩、書、禮、樂深惡痛絕,嘲笑為“六虱”[1]。韓非還說他“教孝燒“詩”“書”,制定法律”[2]。這大概是歷史上最早的燒書,但沒有證據詳細研究。聯系到秦國的歷史,秦始皇焚書只是為了保持他的傳統,“古已有之,今已兇”。

在秦朝,處決犯人的方式有宰殺、棄市、宰殺、割腰、劈車、割頂、拉筋、鐵鍋煎、拍袋等,都是極其殘忍的死刑。秦始皇活埋違反禁令的“儒者”,似乎是壹種“優待”;但是460多人同時被活埋,真的太可怕了。其實這也是秦的壹個老傳統。據《史記·列傳》記載,秦三十四年(公元前273年),武安的君白打敗了趙的大將,把自己的兩萬將士沈入黃河,是“水葬”;四十七年(公元前260年),田雷又在長平打敗了趙軍隊,俘虜了40萬人,用詭計把他們都殺了。這是“埋在地下”。秦始皇的“坑儒”和白起比起來還是小巫見大巫。傳說中的“福記”並非憑空捏造。《史記》中有明確記載,在驪山腳下的秦始皇墓中安裝了暗器。

三、李斯提出“焚書”是自私的。

“焚書令”十分苛刻:壹談到《詩經》、《尚書》,就要斬城隍曹;據說引用古書和事件批判時政需要全家斬首;知而不報的官員,與違法者同罪;法律頒布後保留賬本超過30天的人,將因修建臉上有紋身的長城而被罰款。李斯提出如此苛刻的“焚書令”看似偶然,實則是以李斯為代表的法家利用手中權力打壓其他學術派別的學術紛爭。

表面上看,這件事是偶然發生的:周在酒席上的獻殷勤得到了淳的忠言,淳的忠言又得到了李斯的建議。最後,秦始皇統治,發布命令。如果周沒有向致敬,或者淳和李斯沒有說話,似乎也就不會有焚書令了。其實這件事的每壹個環節都是由必然主導的。只有得到秦始皇的贊許,周才能向求婚。祭奠是當時的風氣,並不是周壹個人引的。李斯的進貢不亞於周的進貢。春是齊魯學者。受儒家思想影響,向往古代,主張“師古”。他的發言應該說是出自忠誠,但主張恢復過時的分封制是不明智的。秦始皇不治他就便宜了他。李斯不僅是秦朝的英雄,也是著名的朝臣。他和韓非都是荀子的學生。他們是私人敵人,但他們的學術和政治觀點是相同的。他們都尊法輕儒,狂熱支持極端君主制。當有人提出削弱君主專制的觀點時,作為宰相的李斯自然要站出來反駁,提出加強獨裁的建議。

但如果只是為了禁止學者詆毀討論,“古不今,家不家”,這壹條就夠了,完全沒有必要大規模焚書。李斯之所以要提出完整的焚書方案,應該說他不僅有政治上的考慮,還有思想學術上的考慮。既然李斯是荀子的學生,他應該是儒家的信徒,但是儒家思想在秦國是不能吃的,所以他到了秦國以後就拋棄了儒家的思想,改學刑咒之學。現在當了宰相,儒家思想成了他仕途的絆腳石。他認識到,所有學生的詆毀是“苗”,儒家思想是“根”。割草壹定要連根拔起,所以書壹定要燒。他想通過焚書來徹底消滅儒家思想的傳播。

第四,秦始皇沒有把世界上所有的書都燒掉。

後世關於秦始皇焚書的討論很多,其中壹個就是秦始皇到底燒了多少本書。據《史記》記載,按照當時的法律規定,應當焚毀的書籍有三種:除秦國史料外的其他六國的全部史料;儒家詩詞和書籍;《百種語言》。這裏涉及三個問題:

第壹,官書燒了嗎?

《史記》原文:“非博士者,敢集詩、書、百語於天下者,皆知之而存之。”那麽,《博士帖》中除了人民,還有其他的詩詞、書籍、百種語言嗎?如果有,會燒嗎?原文的規定含糊不清。王充認為,法規規定只能燒私人收藏的詩詞、書籍、百種文字,醫生收藏的不能燒。後來的學者追隨他的理論。阿清作家劉達(穆奎)寫了壹本關於焚書的書,證明了官方書籍沒有被燒毀。他認為醫生收藏的書不是秦始皇燒的,是項羽屠城鹹陽燒宮時燒的。所以,項羽才是焚書的罪魁禍首,而不是秦始皇。

摯友章太炎認為王充誤讀了《史記》原文。在《秦·紀弦》中,他說原文“說白了,就是世界上敢集詩、書、百家之言者,非博士也。據說《詩》、《書》、《百語》都不是博士軍官的崗位。”他認為,按照法律規定,除了秦國的歷史文獻和醫術、占蔔、植樹之類的書籍外,其他書籍都可以燒,不存在博士手掌不燒的情況,因為博士從來沒有管過詩、書、百語。

二、《百種語言》是什麽書?

壹般認為《百家語》是百家之書。朱彜尊甚至認為李斯的本意是要燒諸子百家的書,但如果只燒諸子百家的書而不燒詩書,就會附上諸子百家的歪理邪說,只好和詩書壹起燒了。

在《論衡·舒潔》中,王充認為“雖秦無道,不焚諸子。諸子皆書,文章皆有。”劉勰在《文心雕龍·齋藤優子》中也認為“秦之火烈,危昆岡,煙之毒不及”。現代人範文瀾對劉勰的這些話做了筆記,認為諸子百家之書不重,巖宅之墻易藏,不至於陷入秦火。這個解釋似乎脫離了劉勰的本意。但從道教、佛法、功名、墨家、陰陽家的書籍流傳來看,秦始皇並沒有焚燒各派的書籍。

有學者認為“百家之術”指的是兵家之書,因為漢代人常把縱橫之術稱為“百家之術”,正如《史記》、《甘茂列傳》所說。

三、焚書令效果如何?

雖然法院下達了“焚書令”,但要真正把所有的書都燒掉,其實難度很大。司馬遷指出:除秦外的六國史書燒得最透,詩書尚有余燼。史記·六國年表三曰:“秦自傲,焚詩書遍天下,尤其是諸侯史記,為之恥笑。”因此,那些看到詩和書的人又多躲起來,而史書卻把周的房間單獨藏起來加以破壞。“後世學者認為秦始皇沒有也不可能燒掉天下所有的書。宋代的鄭樵、近代的康有為、章太炎都對此作過證。鄭樵甚至說:“秦人焚書坑儒,儒家因貧而亡。”[3]這句話的意思是,秦始皇的“焚書”並沒有把世界上所有的書都燒掉。相反,漢代學者搞章句之學,把儒學毀得面目全非。

5.秦始皇坑了什麽“儒學”?

“坑儒”是方士對皇帝的“汙蔑”造成的,所以有學者認為秦始皇是“坑方士”而不是“坑儒”。因為儒生在秦朝的地位比過去有了明顯的提高。秦朝的時候,並沒有大規模屠殺儒家的記載。秦始皇更加重視儒生的作用,允許他們當醫生,掌握經典,準備禮樂,準備咨議,還可以參與朝議,實行“尊奉多多”的優惠政策。所以漢初儒家批評秦“焚書”,卻很少提到“葬儒”這件事。比如賈誼和董仲舒,都是有壹段時間的著名儒者,距離埋殺事件也就幾十年或者上百年的時間,應該是知道的。如果秦始皇真的坑殺了壹大批儒生,賈先生、董先生壹定會站出來批評,但他們從來不談“坑儒”。

據《史記》記載,侯生、陸勝、徐福、韓仲等人都是方士,不是學者。他們的職業是迎合秦始皇的迷信,為他祈福訪仙,尋找長生不老藥。然而“花了好多錢”,仙藥卻沒了。秦始皇被騙,不得不找借口殺人報復,於是坑被埋了。司馬遷第壹個建議殺“方士”“方士”,顯然指的是神仙派。東漢班固在寫《漢書·儒生傳》的時候,如果發現司馬遷不知道殺害儒生的史料,就會在壹部合適的傳記中加以說明或者補充,但是沒有這樣的材料。他提到的時候還是叫“殺術士。”之後也有壹些大學者對“詐儒”的說法有所保留,如唐代的韓愈、宋代的司馬光,他們說的是“詐學士”或“屠夫”,而不是“詐儒”。

但儒生也可能涉足煉丹,方士更可能涉足儒學。以侯生、魯生為例,他們是方士,當然是為秦始皇求長生不老藥,但他們“謗”秦始皇的話卻充滿了儒生的味道。這只能這樣解釋:真正的煉金術士只有騙人的方法,沒有感人的理論。他不研究儒學,打儒學的招牌,不足以擴大影響,號召弟子;從儒生的壹面來說,很明顯,純粹的儒家思想是不能吃的。既然秦始皇迷信煉丹術,那麽儒生同時研究煉丹術或者棄儒專攻煉丹術也是必然的。侯生和陸生的稱謂都是“生”,可見他們是方士,也是研究儒學的。所以歷史上通行的觀點是,被秦始皇殺死的人大多是儒生。

司馬遷同時代的金融專家桑弘羊在《鹽鐵論》中明確指出,秦始皇是“坑儒”。看司馬遷的原文,也是很清楚的:李斯在《焚書》之前就說過“今之學生,當學古而不學今”,這裏的“學生”顯然指的是儒生而不是方士;《坑儒》後,太子傅肅說“諸子誦孔之教,今皆重法之教”[4],亦是儒士。西漢學者孔安國,漢武帝時期的醫生,離“焚書坑儒”事件不遠。他在《尚書·序》中明確指出:“與秦始皇毀古書,焚書坑儒,成天下學士,逃亡而溶。”東漢哲學家王充在《論於恒曾篇》中也詳細描述了秦始皇欺儒,奸殺的人數為“四百六十七”。他進壹步總結說,秦始皇“燒詩書,騙儒生。”

還有壹點也可以作為“詐儒”的旁證。據《說苑反質》壹文記載,“詐儒”的作惡者呂生、侯生逃跑後,呂生沒有被抓獲,侯生後來被抓。秦始皇欲分車侯生,細數秦始皇奢靡、害民之罪,指出其危害性。秦始皇默默地聽著,放了他。

正因為“焚書”和“焚書坑儒”是針對儒生的“汙蔑”而采取的嚴厲措施,所以雖然是兩碼事,但人們習慣稱之為“焚書坑儒”。

6.秦始皇到底“坑”了儒家多少次?

據史書記載,秦始皇不僅騙過儒家壹次,還制造了更大的殺害儒生的悲劇。唐代作家顏師古寫道:

新豐縣的溫湯地方叫如香。溫塘西南有個馬谷,谷西岸有個坑,所以老傳說說秦坑儒。魏宏《中國古代文學書序》曰:“自秦焚書,天下不從其所患而變其法,生者拜為郎,周圍七百人,密令於立山坑谷冬中溫種瓜。正如趙博士和所說,每個人都是不同的,所以把它當作謊言是命運的安排。聖賢與儒者皆紛至沓來,難分高下。因為機遇,他們從上面灌了土,都壓著,最後卻沈默了。”這是儒家之地,並不荒謬。

與顏師古同時代的孔英達在其《尚書正義》中引用了魏宏的《古文字序》,也有類似的記載。

如果這個記載是真的,那麽700多名儒生將瞬間變成鬼,這是秦始皇更大的“坑儒”。只是因為是“機關”做的,手段極其隱秘,所以當時不為人知。直到2560年後,魏宏才揭示出來。魏宏是東漢光武帝時期的文學家和訓詁學家。著有《漢官舊見》、《訓令》等著作。,他的學術態度嚴謹。雖然他沒有指明第二次坑儒的具體時間,也不知道用什麽材料來揭露這個秘密,但他的說法並不是廢話。同時,顏師古和孔也是著名的治學嚴謹的學者。他們在註釋《漢書》、《尚書》時,選擇了非常嚴格的例證,尤其是註釋都是經過重新審核的。他們可以把這件事寫在自己的筆記裏,肯定有壹定的依據。

但是,很多人並不認同秦始皇的二次葬儒。他們認為魏宏的故事相當傳奇。他用“機關”壹次殺了700多人,不符合秦始皇的作風,而且幹脆快速,不留痕跡。此外,保密工作如此成功,令人難以置信。而且秦漢時期的其他史料也沒有包含此事,僅憑魏宏之口,說的是2560年後的事。沒有具體時間,也沒有其他證據,難以置信。

七、“焚書坑儒”的歷史評價

秦始皇的“焚書坑儒”,歷史上有過討論,幾乎都是聲討。作為秦始皇的暴虐措施,被千古譴責,這幾乎是毋庸置疑的。

“焚書坑儒”是秦始皇推行的壹項重要政策。並不是壹個巴掌拍不響的輕率決定,而是經過深思熟慮後采取的必要措施,具有壹舉兩得的目的。首先是實行愚民政策,統壹人民思想。西漢的賈誼看清楚了這壹點,他在《論秦》的文字中說“百家之言,焚為愚言。”秦始皇想把文化知識收歸皇族所有,實行嚴格的輿論控制,然後統壹思想認識。二是鉗制儒生,不讓他們說三道四。知識分子能了解古代的東西,經常用古書來批判國家大事。如果他們不問,就會擾亂人心。對此,我們不能無動於衷,應該堅決打壓。私底下聚在壹起談“詩”“書”斬首,和過去失敗的人壹起滅絕民族,焚書坑人的矛頭都指向儒生,殘忍、嚴厲、無情。

但是,秦始皇沒有把所有的書都燒了,也沒有把所有的儒生都抓了。應該說他的“焚書坑儒”很有針對性。只有秦國的歷史是光榮的、正確的,其他國家的歷史記載當然沒有保留的必要;當然,擾亂人們思想,為“誹謗”提供理論依據的詩、書、語言的百家爭鳴是不能保留的。膽敢公開“誹謗”朝廷和皇帝的儒生、方士,當然要從肉體上消滅。其他書籍需要保留,聽話的儒生要繼續為朝廷服務。事實證明,“焚書坑儒”之後,大量的書籍依然存在,中華文化得以傳承,大量的儒生依然生活得很好。陳勝起義和劉邦創業都是有大量儒生附會的,其中孫同、陸賈、李詩琪、傅盛等人都是秦時期的儒生或博士。

“焚書坑儒”固然不對,但情有可原。如果就事論事,“焚書坑儒”並不是秦始皇壹貫實行的大政方針,而是鞏固新政權,加強中央集權的措施。任何統治階級都知道輿論控制的重要性。秦朝以後,壹些朝代也有大規模的“焚書坑儒”。秦始皇恐怕會因為文字獄而被燒的書和被殺的儒生的數量而大吃壹驚。比如清朝乾隆年間,壹方面吹噓文治,壹方面推行文字獄。在編纂《四庫全書》的十年裏,只要看到詆毀清朝人物的書籍,或者認為有不守規矩的文字,就要銷毀,甚至壹些與政治無關的古籍也難逃壹死!

但是,有誰指責過乾隆皇帝這樣的人“焚書坑儒”呢?說白了,就是因為秦朝是短命王朝,它的迅速覆滅與其“暴政”有關,“焚書坑儒”是最讓知識分子反感的暴政。事實上,秦始皇在中國歷史上第壹次建立了統壹中央集權的帝國,要求實行分封制的反對聲音也是最強烈的。作為統治者,秦始皇沒有做什麽過分的事情。當然,正如《新唐書·文藝誌義》所言:“自秦焚六經而歸漢,其師傳之道絕失,而簡本無亂誤,士不能得其真性,故諸儒家章句之學盛。“從文化傳承的角度來說,秦始皇的‘焚書坑儒’確實是中國歷史文化的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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