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繆爾森用熱狗公司的例子來說明他的經濟學中的機會成本概念。熱狗公司的老板每周工作60個小時,但他們沒有報酬。到年底,公司獲得了22,000美元的可觀利潤。但如果這些業主能找到其他收入更高的工作,他們的年收入將達到4.5萬美元。那麽這些人的熱狗工作就會產生壹個機會成本,說明他們因為從事熱狗工作而不得不失去其他更賺錢的機會。對於這件事,經濟學家的理解是,如果從他們的實際利潤22000美元中減去他們損失的機會收入45000美元,他們實際上是在虧損,虧損是45000-22000美元= 23000美元。雖然事實上他們是盈利的。
那麽如何理解上述現象呢?
我們假設他們仍然從投資熱狗工作P(用自己的勞動力)中獲得22000美元,從投資某項工作Q(用同樣的勞動力)中獲得45000美元。那麽根據人們理解的機會成本概念,他們工作P的機會成本就是工作Q的收入,也就是4.5萬美元。同樣,他們工作Q的機會成本就是工作P的收入,也就是22000美元。工作P和Q的收益是彼此的機會成本。
但實際上,因為任何單位的投資(無論是勞動投入還是資本投入)都是有側重點的,所以不可能想象投資會得到兩次註入的收益(所謂“兩次註入”是指同時分兩次或兩次以上註入,比如1單位投資分兩次註入,這是不可能的。1單位的投資,同壹時間只能專註於某個行業的某個點,這就是“投資重點”)。通俗地說,1投資不能假設同時獲得兩筆(或以上)投資。所以在計算機會成本的時候,不能用1投資的雙註收益來疊加,也不能用它的雙註成本來疊加。比如,我們不能計算出他們在做熱狗的過程中,同時想獲得工作Q的收入,這樣如果不能獲得這個收入,就認為他們有機會成本。如果他們真的能獲得這樣的二次投註收入,他們應該獲得22000美元+45000美元的二次投註收入,而不僅僅是22000美元或45000美元。
然而,人們通常認為的“工作P和Q的相互收入的機會成本”似乎具有投資和收入的二重性,因為它想在獲得工作P的收入的同時獲得工作Q的收入,當它不能獲得工作Q的收入時,就被認為是虧損。尤其是在已經有較高收入的情況下,還想獲得較低的收入。比如,當妳在Q工作獲得了比在P工作更多的收益時,妳還想著在P工作損失更少的收益,這種情況下,對機會成本的理解就是錯誤的。
其實機會成本應該是這樣的:工作P對工作Q有機會成本,但工作Q對工作P沒有機會成本,因為工作P的收益小於工作Q,所以所謂的機會成本其實只是“相對機會成本”,沒有絕對機會成本。當壹個人的工作收入相對較低時,與妳能做的收入較高的工作相比,機會成本就產生了。比如壹個人可以做經理,也可以做老師,經理工作的收入明顯比老師大。所以,當妳從事教師工作的時候,相對於管理者的工作存在機會成本問題,但我們不能反過來說,從事管理者的工作會讓妳失去教師工作的較低收入,從而產生機會成本。與收入低的工作相比,收入高的工作沒有機會成本,因為妳找到了更好的機會,讓妳獲得更好的收入。這裏所謂的“機會”,其實就是尋求更大利益的機會。既然獲得了更大的利益,那麽機會喪失帶來的利益損失就相對沒有了。
那麽,由於在P工作的收入小於在Q工作的收入,機會成本就是在Q工作的收入減去在P工作的收入,即45000-22000 = 23000美元。結果他們損失了23,000美元。如果他們來自工作P的收入逐漸增加,從22000增加到40000,那麽他們損失的機會成本只有45000-40000 = 5000美元。如果他們工作P的收入增加到4.5萬等於他們工作Q的收入,那麽他們工作P的機會成本等於零,即4.5萬-4.5萬= 0。如果工作P的收入增加到比如說50000,他們工作P的機會成本相對於工作Q是45000-50000 =-5000美元,機會成本為負。負的機會成本意味著什麽?說明他們的工作P和他們的工作Q相比不僅沒有機會成本,還大大“抵消”了!由於成本作為壹種成本總是趨向於最小化,所以壹項工作的機會成本越小越好,其最小值自然包括0以下的負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