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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中國歷法的歷史越詳細越好。

中國歷法發展史

縱觀中國古代歷法,包含了大量的內容,包括新月的計算,二十四節氣,閏月的放置,日食和行星位置的計算。當然,這些內容是隨著天文學的發展逐漸充實到歷法中的,它經歷了壹個漫長的歷史階段。如果把這個“相當長的歷史時期”再細分,大致可以分為四個時期,即古歷時期:漢武帝元年以前采用的歷法;中法時期:漢元年至清初。這期間,制定歷法的人有70多人,都被寫進了二十四史或法紀。雖然很多歷法都經過了改革,但是它們的原理並沒有太大的變化;中西法律時期:從清朝蘇聯傳教士湯若望到辛亥革命:公歷時期:辛亥革命後,孫中山先生於1912年宣布采用公歷,即進入公歷時期。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國人民采用了公歷,並考慮到人民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他們還授予中國傳統的農歷。

古代

在我國,相傳黃帝時代就有了歷法,但還不夠。帝堯時代有壹個粗略歷法的傳說,可能略有根據。據春秋時期的古書《尚書·堯典》記載,堯帝曾組織壹批天文官員觀測東、南、西、北四面的星象,用於編歷和預測季節,但至今未發現有關歷法的資料。

成書時間不晚於春秋時期(公元前8世紀至公元前5世紀)的《夏鄭瀟》,按照12個月的順序,記錄了該月的星象、氣象、物候、農業等活動。例如,該書記載:

正月,見弓,昏初參,鬥柄懸於下。

三月,人參將落。

四月長見,初暈南門。

五月,火了就見。

六月,第壹個昏桶柄開了。

七月,漢家第壹個昏織女是東鄉人,鬥柄掛在下。

八月,陳是降,參是丹。

九月,內部失火,陳就在這天。

十月初南門見,織女北鄉。

從《夏鄭瀟》中的記載可以推斷,夏朝歷法的基本輪廓是壹年分為十二個月。除了二月、十壹月和十二月,每個月都由壹些顯著的占星現象的暗光、中天、早晚來代表。雖然這不是科學歷法,但是叫它物候歷和天文歷的結合還是可以的,或者更準確的說是觀測。《尚書·堯典》也記載了古人利用突出的星象在黃昏時出現在南方天空來預測季節的方法,就是著名的“四星”。書上說:“太陽裏的星鳥是殷仲春;太陽永遠火花四射,為的是仲夏;夜中星辰,與陰;白晝短,星在隆冬。”可以推斷,“四星”最遲是商代晚期和周初的實際天文現象。可見,最遲在商代晚期和周初,人們已經相當肯定地用星象來預測季節。

夏朝已經有了用天幹觀測太陽的方法,即甲、乙、丙、丁、戊、己、庚、辛、任、桂反復記錄太陽十天,夏朝末代幾個皇帝的尹嘉、的名字就證明了這壹點。商代在夏朝天幹歷的基礎上發展為天幹地支歷,即甲、乙、丙、丁十個天幹和子、醜、陰、卯十二個地支依次配對,形成甲戌、醜、丙寅、丁卯六十個地支,循環六十天。商代武義出土的壹塊牛肩骨,刻有完整性。還發現有壹組甲骨蔔辭記兩個月* * * 59天,證明商代已分大小月,即大月30,小月29。此外,甲骨文中有很多記載壹年是13個月,證明商朝已經用閏月來調整節氣和歷法的關系。從商代歷法的大量材料分析,學者們有壹個比較壹致的觀點:商代用幹支紀年,用數字記錄日、月;有大有小,大月30,小月29;有閏月,甚至有大月;閏月放在壹年的末尾,稱為三月;季節和月份之間有固定的關系。

“我國歷法的發生,據說是從《堯》開始的,即基於《詩經·堯典》中‘歷如日月星辰’的語言。在同壹本書《石幹》中,它說:“威脅五行,忽視三項整頓。”(即夏征、尹正、周政)《大戴李記》中還有壹篇《夏鄭瀟》。孔子經常稱之為“去夏之時”。據此,也有論者說歷法始於夏。其實歷法的出現應該有壹個大前提,那就是必須是在世界農業普遍繁榮之後。這證明了世界上古代國家的歷史,比如埃及和巴倫比。夏人普遍過著漁獵畜牧的生活,怎麽會有歷法呢?經典之書,虞書,夏樹都是後人的偽作(註21),提到的歷法也不可信...孔子改革古制,說必須稱三代,於是遊歷,取殷之利,並肩侍奉周之勉,卻不知殷周雖有冠,卻無'夏。“三義”說可能始於戰國時期人們對歷法改革的宣傳...因此,歷法的發生並不是始於畜牧業時代的夏天,而是始於農業的繁榮。(摘自黃顯範《中國殷代社會史》,4月1950,黃顯範《古籍解讀初探——黃顯範學術論文選》第286-359頁記載《殷周社會考》壹文,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4年7月)。

周代

周朝在繼承和發展商代觀象計時成果的基礎上,推進了歷法的制作工作。在周代(大雲春秋中期,即公元前600年左右),土貴發明了確定冬季至日(壹年中午影最長的壹天)、夏季至日(壹年中午影最短的壹天)等重要節氣的方法,從而可以更準確地設定回歸年的長度。周朝的天文學家已經掌握了計算日月滿月的方法,可以確定新月,這在《詩經》中可以得到證實,反映了周朝乃至周朝以前的數據。書中《十月之交的瀟雅》中記載:“十月之交,新月有食,若隔月食,則正常。這壹天為什麽不吃?”這是中國古籍中第壹次出現“朔月”壹詞,也是中國第壹次明確記載日期(周幽王六年,即公元前776年)。《周歷》的第三個進步是,從春秋末期到戰國時期,回歸期已經定為365天,並且發現了19的七個閏月的設定方法。在這些成就的基礎上,壹種具有歷史意義的科學歷法——季歷誕生了。在歐洲,羅馬人也使用公元前43年采用的儒略歷中365天的數據,但比我國晚了約500年。19的7閏法是古希臘人默冬在公元前432年發現的,比我國晚了約100年。季歷的出現標誌著中國的歷法已經進入了壹個相當成熟的時期。當時的黃帝歷、顓頊歷、夏歷、陰歷、周歷、魯歷,合稱為古六歷,其實都是季歷。季歷問世後,隨著科技的發展,歷代編年史家多次改革,不斷完善我國古代歷法,豐富其內容。

漢朝

第壹次對季歷的改革是西漢武帝時期、羅等人提出的81分鐘歷。由於漢武帝在元豐七年(公元前104年)下令創制新歷法,將元豐七年改為太初元年,並規定十二月底為太初元年終,即孟春正月至十二月底。這種日歷被稱為太初日歷。這種歷法長達29天,所以叫八十壹分歷,或稱八十壹分歷。

《太初歷》是中國第壹部資料完整的古代傳世歷法。與季歷相比,它有三個改進:以正月為壹年的開始,將中國創造的二十四節氣分布在十二個月中,將沒有中性大氣的月份作為閏月,使月份和季節更加合理;行星的交會周期測量比較精確,比如水星是115.87天,只比目前測量值115.88天少0.01天;采用了135個月的交尾周期,即每年的月食為346.66天,與目前的實測值相比僅相差0.04天。

東漢末年,劉虹(公元158-167年)制定了幹象歷,首次將回歸年的尾數縮小到1/4以下,成為365.2462天。他第壹次將月亮運動的快慢變化引入歷法,成為第壹部具有確定新月算法的歷法。這種歷法還給出黃道與黃道交點約六度的數值,並由此推斷,只有月亮在黃道與黃道交點十五度以內,才有可能發生月食,這實際上提出了“食限”的概念。

中氣與十二月的對應關系

壹月,壹月,二月,三月,四月,五月和六月

春分的谷雨中性雨充滿了夏季的至日熱。

黃經的經度是330 0 30 60 90 120。

月份七月八月九月十月十壹月十二月

夏季,秋分,初霜有小雪,冬季至日,嚴寒。

經線150180210240270300。

晉南北朝

南北朝時,祖沖之首次將東晉(公元281-356)於發現的歲差引入他的《大李明》,確定了45年11個月的年差。這個數值雖然大,但是開創性的成就很大。祖沖之測得的交點月長為27.21223天,僅為目前實測值的千分之壹。隋代的(公元544-610)在推算黃時,采用了更為準確的年齡差,即75歲。劉卓編纂的皇帝日歷也考慮到了太陽和月亮的不均勻性。為了得到新月的準確時間,他創造了等間距二次差分插值公式。這壹創造不僅在中國系統史上具有重要意義,而且在中國數學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隋朝

隋朝的統壹有利於中國天文學的繼續發展。人才和物資都集中在朝廷,國家財力雄厚。天文學家可以利用三國兩晉南北朝的天文新發現來推動歷法的進步。他們還利用所掌握的大量資料,系統地編纂了古代天文資料集,撰寫了許多新的天文著作。另壹方面,手工藝技術的進步幫助天文學家在總結前人經驗的基礎上,開發出功能空前完善的新型大型天文儀器,促進了天文觀測的發展。繼承和發展了中國古代樸素唯物主義的宇宙觀和自然觀。隋代天文學的發展進壹步加強了東方天文學的體系,顯示了中國古代天文學的成熟。

晉代以前,中國天文學家不知道歲差的存在。晉稱帝後,首次提出將50年的冬令時西移壹次。南北朝時,祖沖之首先考慮的是歷法中的歲差,但他認為45年11個月的歲差為1度。在隋朝,劉卓使用的歲差值在歷史上相差75年。這非常接近精確的進動值。當時西方仍使用100年的數值,可見劉卓的“皇歷”在當時是最先進的。

唐朝

唐代值得介紹的歷法有大衍歷和玄冥歷。

《大李巖》初稿在唐代大規模天體測量的基礎上,於開元十五年(公元727年)寫成。這條線死後,被和陳編輯成書。

《大衍歷》編制了空氣不變的太陽運動表,壹個動作就完成了這個計算,發明了不等間隔二次差插值法。大衍歷還利用正弦函數性質的表格和三次差分的近似插值法來處理行星的不均勻運動。大衍歷因其創新而被譽為“唐朝之冠”,因其條理清晰而成為後世歷法的典範。

徐昂的《玄冥歷》發行於長青二年(公元822年),是唐代繼《大衍歷》之後的又壹部優秀歷法。它給出了近點月和交叉點月的天數分別為27.55455天(今天實測值為27.5545503天)和27.2122天(今天實測值為27.27)。尤其著名的是提出了日食的三差,即瞬差、氣差和刻差,提高了計算日食的精度。

宋朝

到了宋代,300多年間共發行了18種歷法,其中以南宋楊仲甫制定的《統壹歷》為最佳。通天裏的回歸年齡為365.2425天,是當時世界上最準確的數值。歐洲著名的公歷,當今世界通行的公歷,也取了365.2425天的回歸年齡(1582年發行),但比通天歷晚了383年。歷法還指出,回歸年的長度是逐漸變化的,它的值在古代是大的,但在今天是小的。

宋代最具創新性的歷法是北宋沈括提出的十二氣歷。在中國歷代頒布的歷法中,十二個月分布在春夏秋冬,每個季節三個月。如果是閏月,閏月的季節是四個月。天文學上把立春、長夏、立秋、立冬四個節氣作為春夏秋冬的開始。所以兩者的矛盾很難統壹在日歷上。針對這壹缺點,沈括提出了以“十二氣”為年的歷法,後被稱為“十二氣歷”。沈括在其代表作《孟茜談》中寫道:“以立春之日為孟春之日,驚蟄之日為仲春之日,大則31日,小則30日;每壹年都結束了,永遠不會有閏月。十二氣往往是壹大壹小,即使有兩個小相,但壹年壹次。”十二氣歷是陽歷的壹種,它不僅符合實際的星象和季節,而且更方便地為生產活動服務。不幸的是,傳統習慣太強大了,無法頒布和實施。

元朝

到了元代,由郭守敬和王詢編撰的編年史達到了頂峰。郭守敬、王勛等人在制定計時歷法的過程中,不僅總結和借鑒了前人的經驗,還研制了大量的觀天儀器。在此基礎上,郭守敬主持並參與了全國範圍的天文觀測。他在全國建立了27個觀測點,它們的分布範圍是前所未有的,從南方的北緯15到北方的北緯65。東起東經138,西至東經102。這些站點的觀測結果為制定優良的授時日歷奠定了基礎。《授時歷》吸取了許多家的長處,如朔、近月、交月等數值,采用了晉代趙誌偉《重修大明歷》的數據;如果回到舊時代,則取“統歷”之值。《授時歷》有許多創新之處,如摒棄了沿用已久的《上元紀年》;取消了用分數表示天文數據尾數的舊方法;用三次差分插值法求得太陽在黃道上的視速度和月亮繞地球的日速度。利用類似球面三角形的矢狀分圓法,可以從黃經上求出太陽的赤經和赤緯,計算出白赤緯的交角。

《授時歷》制作於至元十七年(公元1280年),次年正式頒布實施。壹直持續到明朝(公元1644年)363年,可見授時歷的精密。

明朝

明末,壹批懂天文學的耶穌會傳教士來華傳教,中國學者向他們學習了歐洲天文學的計算方法。萬歷三十八年(公元1610)和崇禎五月的日食(公元1629,21年6月),秦的預測是錯誤的,但徐光啟按照西方方法的預測應驗了。於是,崇禎皇帝接受了禮部的建議,授權徐光啟組織歷局,修訂歷法。徐光啟不僅選擇了中國歷,還聘請了耶穌會士鄧、賈科莫·羅、等人在起源局工作。經過5年的努力,編纂了46種137卷的崇禎歷書,介紹了歐洲的天文知識、計算方法和計量單位,如第谷的宇宙體系、幾何計算體系等。介紹了圓形地球、地理經度和地理緯度的清晰概念。介紹了球面三角和平面三角的精確公式。它采用歐洲通用的計量單位,周長為360,壹天96分鐘,24小時,60度以下的十進制和小時等。徐光啟的歷法編撰不僅是中國古代歷法編撰的壹次重大改革,而且為中國天文學從古代到近代的發展奠定了壹定的理論和思想基礎。

清朝

《崇禎歷書》成書後,明朝幾近滅亡,無法用於編制歷法。清初,湯若望將《崇禎歷書》修訂為103卷,與他的新歷書壹起呈獻給清政府,頒布實施。這種新歷法被命名為《史》。修訂後的《崇禎歷書》更名為《西方新法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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