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發展
城市規模
城市總體布局
衛星城鎮建設
城市地區的調整和改造
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與發展
住宅和社區建設
城市交通
外部交通
城市能源
城市水源與給水排水
城市通信和廣播
城市環境與綠化
城市防災
近期建設
實施措施
通則
20世紀80年代,在國家改革開放的有利形勢下,北京經濟、社會發展和城市建設取得了巨大成就,實施了中央和國務院原則批準的北京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從65438年到0983年。根據我國現代化建設三步走的發展戰略目標和北京市委、市政府關於加快改革開放步伐、促進經濟發展的戰略部署,對原規劃方案進行必要的修改,以適應新的形勢。
《總體規劃》修訂的重點是:
(1)調整城市發展規模,開辟新的城市發展空間。
(2)優化城市布局,建立完善的城市體系。
(3)保護和發揚歷史文化名城的優良傳統,創造中國社會主義首都的獨特風貌。
(4)完善城市規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5)改善城市環境,構建完整的城鄉綠化體系。
(6)提高城市基礎設施現代化水平。
總體規劃周期為20年(1991年至2010年),部分重大事項考慮到21世紀中期的長遠發展需要。
近期建設規劃期是本世紀末。
城市發展的基本目標是:
進壹步加強和完善全國政治中心和文化中心功能,建設全方位對外開放的國際化城市,成為文化、教育、科技最發達、道德最好、民主法制建設最好的城市;建立以高科技為先導、第三產業發達、產業結構合理、高效優質、適合首都特點的經濟。到20l0年,北京社會發展和經濟、科技綜合實力在某些方面達到或超過中等發達國家首都城市水平,人口、產業和城鎮體系布局基本合理調整,城市設施現代化水平大幅提高,城市環境整潔優美,歷史傳統風貌得到進壹步保護和發揚,為21世紀中葉將北京建設成為壹流現代化國際城市奠定基礎。
城市的指定功能
北京是偉大的社會主義中國的首都,全國的政治文化中心,世界聞名的古都,現代化的國際城市。
北京的建設要保證黨中央、國務院在進壹步改革開放的形勢下領導全國工作和開展國際交往,為首都人民創造便利條件。
充分利用北京深厚的文化基礎,進壹步發展文化教育和科技,加強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設,走在全國前列。
北京是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北京的建設要體現中華民族的歷史文化、革命傳統和中國社會主義首都的獨特風貌。
北京作為首都,要積極為國家經濟建設服務,同時大力發展適合首都特點的經濟,對經濟發展提出更高的質量要求。
經濟發展
北京的經濟發展要加快改革,擴大開放,面向全國,面向世界,不斷邁上新臺階。力爭國民生產總值在20年內翻兩番以上。
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運行機制,形成與國際經濟運行相適應的多層次、全方位的對外開放格局,為建設現代靈活的市場體系提供發展空間。
集中力量發展微電子、計算機、通信、新材料、生物工程等高新技術產業,辦好北京新技術產業開發試驗區,建設上地信息產業基地、豐臺、昌平科技園和亦莊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同時促進各區縣經濟技術發展。
9.大力發展第三產業,建立服務首都、面向全國、面向世界的功能齊全、布局合理、服務壹流的第三產業體系。適應進壹步擴大國際國內經濟活動的需要,建設具有國際水準和現代化商務服務設施的商務中心,逐步形成發達的消費資料市場、生產資料市場、房地產市場、金融市場、技術文化市場、信息服務市場和勞動力市場。同時,北京將建設成為壹流的國際旅遊城市。
按照技術密集度高、產品附加值高、能耗低、水耗低、排汙低、交通量小、占地少的原則進行產業調整,廣泛運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加快技術結構和產品結構的調整和改造,形成適合首都特點的產業結構。重點發展電子和汽車工業,積極發展機械、輕工、食品、印刷等工業。冶金、化工、建材行業要嚴格控制發展規模,積極治理汙染,在控制能耗、物耗、水耗、汙染物排放標準和排放總量的前提下爭取發展。
逐步改變工業過度集中於城市的狀況。20年內,在防止汙染轉移和產生新的汙染的條件下,基本完成城區被人汙染的工廠和作坊的改造和搬遷。進壹步調整改造通惠河兩岸工業區、鐵匠營、宋家莊等。,騰出壹些土地來發展第三產業。大力發展遠郊工業,在縣(區)建立工業區,在建制鎮或鄉重點建設鄉鎮工業社區,努力改變“村村通,處處冒煙”的局面。
加強農業基礎地位,調整結構和布局,搞好基礎設施建設,引進和運用先進技術,大力發展農副產品深加工,使農村經濟走上高科技、高質量、高效益的發展道路,在服務首都的同時,積極拓展國內外市場。
積極開發山區,註意保護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加強道路、供水、供電、通信等基礎設施建設;大力造林綠化,把山區建成首都的生態屏障;因地制宜發展符合山區特點的副業林牧業、旅遊業和鄉鎮企業,盡快改變山區落後面貌。
利用首都的科技和人才優勢,按照自願互利、平等協商、優勢互補、協調發展的原則,促進和加強與天津、河北的經濟技術合作,為區域經濟的繁榮和發展做出貢獻。
社會發展
北京的社會發展要與首都地位和加快改革開放的形勢相適應,與經濟建設相協調,不斷提高人口素質,改善生活質量,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
充分發揮首都科技優勢,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突出科技攻關和新技術研發及產業化。發展科普事業,建立各類科技館。加強自然科學的基礎理論研究,以及哲學社會科學的理論研究,使科學技術水平保持在全國領先地位,部分科學技術領域接近或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切實加強教育,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質量,為現代化建設培養各類人才。積極鼓勵社會辦學,充分發揮首都作為國家高等教育基地的作用,加快地方高校調整建設步伐,為全國培養和輸送高級人才。完善幼兒教育體系,在城鄉全面實施九年義務教育的基礎上普及高中教育,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提高全民教育水平。受過高等教育的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從1990年的10%左右上升到20%以上。
進壹步發展文化體育事業,繁榮社會主義文學藝術,弘揚優秀民族文化,擴大國際文化交流,積極發展廣播電視、新聞出版事業。在重要的城市地區,逐步建設國家大劇院、國家藝術宮、青少年宮和各類博物館等大型國家和市政文化設施,為國際和國內文化活動提供場所,充分展示中國和世界的優秀文化成果,增強國家文化中心的功能。在區縣、街道和鄉鎮(鎮),要普及和完善文化館、圖書館、科技館、影劇院等文化設施和娛樂設施,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群眾文化活動,搞好精神文明建設。
繼續完善大中型體育設施網絡,建設壹批體育場館,努力發展基層體育場館,廣泛開展群眾性體育活動。
加強醫療衛生工作,進壹步提高醫療衛生水平。繼續建設各級醫療設施,完善市、區(縣)、街道、鎮(鄉)三級醫療、預防、保健網絡,發展休養事業。
發展和完善社會化服務和社會保障體系。
進壹步發展社會化服務體系,逐步改變“單位辦社會”的現象,建立和完善社區服務中心,發展適應現代生活需要的各種新興服務業。
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改革社會養老制度,發展社會福利事業、各種公共服務設施和居民區、住宅建設,充分重視老年人和殘疾人的特殊需求。
城市規模
在未來的50年裏,北京的人口將繼續增加。2040年左右,北京市戶籍人口將達到峰值約14萬,流動人口將達到300萬左右。
對北京人口實行有控制、有引導的發展政策,特別是嚴格控制城市人口規模。
嚴格依法管理計劃生育,使人口自然增長率從80年代的平均9‰逐步下降到2-4‰。
(2)通過指令性計劃和經濟手段嚴格管理人口的遷移和增長,逐步控制總量。
(3)適應郊區經濟發展和產業布局調整,制定和完善各項優惠政策,鼓勵城市人口向郊區城鎮轉移。
北京未來20年的人口控制規模為:2000年,全市常住人口由1990年的1032萬人增加到約1160萬人,流動人口由127萬人增加到約200萬人:2010年,常住人口由125萬人增加。2000年,全市常住城鎮人口由1990年的640萬增加到750萬左右,其中城鎮人口由1990年的520萬控制到600萬左右。2010年全市總量約850萬,其中市區控制在650萬左右。
城市用地規模應當與人口和經濟發展相適應,實行緊湊發展、節約用地的方針。根據城市人口發展規模的估算,全市城市建設用地將由1990年的600多平方公裏增加到2000年的750平方公裏左右,2010年達到900平方公裏左右。規劃城市建設用地由1990年的420多平方公裏增加到2000年的500平方公裏左右,2010年的610平方公裏。這是城市建設用地的可能上限。
未來20年,年竣工建築面積保持在10萬平方米左右,新建住宅約2億平方米。除去每年拆除的房屋,城市擁有的建築物數量(不包括農村建築)將從65438+190萬平方米增加到2000年的2.8億平方米和2010年的3.6億平方米。隨著城市產業的疏散和遠郊城鎮的發展,遠郊每年竣工的房屋建築面積占全市新建房屋總數的比例將從目前的20%逐步提高到40%。
城市總體布局
北京市城市規劃區是北京市的行政區域,包括規劃城區和遠郊,總面積16800平方公裏。其中,規劃城區東起定福莊,西至石景山,北至清河,南至南苑,方圓1040平方公裏。中心城區壹般在四環左右,面積近300平方公裏。
城市總體布局的基本原則是:改變人口和產業過於集中於市區的局面,從現在起,城市建設的重點要逐步從市區轉向遠郊,城市建設要從外延式轉向調整改造式;大力發展郊區城鎮,實現人口和產業的合理布局,進壹步加強與環首都城市和區域的協調發展。
在全方位對外開放的形勢下,以市區為中心的鮑靜、靖宇、京津塘、史靜、靖城、經開等對外交通幹線兩側城鎮具有良好的發展條件。根據縣(區)的地域或資源優勢,因地制宜發展經濟,促進城市建設發展。
城市東部和南部平原,東部有通往天津新港、秦皇島港、唐山港、黃葉港的高速公路和鐵路,南部有通往中原廣大腹地和東南沿海經濟發達地區的主要鐵路和公路幹線,優勢明顯,將成為北京城市發展的主攻方向。京津唐高速是城市的主要發展軸。
北京的城市規劃區按照四級城鎮體系進行布局:市區(即中心城)、衛星城(含縣城)、中心鎮、壹般鎮。
(1)城區是城市的主體部分,集中了政治文化中心功能和各種經濟功能。按照“分散組團”布局原則,由城區中心區和周邊10個邊緣組團組成,包括北苑、酒仙橋、東壩、定福莊、包頭、南苑、豐臺、石景山、西苑、清河。2000年規劃常住城鎮人口600萬(其中中心區460萬,邊緣群體654.38+0.4萬),2065.438+00年規劃常住城鎮人口650萬(其中中心區450萬,邊緣群體200萬)。舊城區常住城市人口要由1990年的1.75萬人逐步疏散到2000年的1.6萬人和201.00年的1.5萬人以下。到21世紀中葉,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口逐漸向遠郊疏散,城市人口將逐漸減少,城市綠地將大幅增加,城市環境質量將顯著改善。
(2)衛星城不僅承擔從市區延伸出來的部分功能,而且是郊區縣(區)政府所在地,是所轄縣(區)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具有相對獨立性。計劃確定14個衛星城,分別是:通州鎮、亦莊、黃村、良鄉、房山(含燕山)、長辛店、程門鎮、沙河、昌平(含南口、碾頭)、延慶、懷柔(含子喬、廟城)、密雲、平谷、順義(含牛欄山、馬坡)。
2000年,衛星城規劃常住人口由1990年的1.08萬增加到約1.6萬,其中城鎮人口由80萬增加到約1.2萬,城鎮建設用地由1990年的1.55平方公裏增加到約200平方公裏。20l0年規劃常住人口增加到200萬左右,其中城市人口約654.38+0.6萬,城市建設用地約250平方公裏。到21世紀中葉,衛星城的總人口可能會增加到300萬以上。
(3)城鎮是所轄區域的政治、經濟和文化中心。現在全市有77個鎮,未來20年計劃增加到140。其中,除衛星鎮外,根據各建制鎮的交通條件、經濟發展水平、水土資源和對周邊城鎮的輻射作用,選擇30個左右的建制鎮作為中心鎮,平均每個縣(區)2至3個,其他為壹般建制鎮。2000年中心鎮常住人口約20萬,建設用地約30平方公裏:2010年人口約30 ~ 40萬,建設用地45 ~ 60平方公裏。到20世紀中葉,可能會有50個左右的中心鎮,人口約1萬。
(4)城鎮以下的鄉鎮是農村,也會容納壹定數量的城鎮人口。28.各縣(區)要在城市總體布局的指導下,按照立足全市、發揮縣(區)優勢的原則,制定適合本地特點的縣(區)區域規劃,作為各項事業發展的基礎。
縣(區)規劃應確定各鎮的性質和功能,提出社會經濟發展綱要和城鄉人口、產業及各項建設的空間布局。
昌平、延慶、懷柔、密雲、順義地區,發展工業要防止汙染城市水源。在各種風景名勝區采礦和發展建材工業應防止破壞自然景觀。
確保城市總體規劃中的道路、鐵路、機場、電力、電信、廣播、燃氣、供水、汙水處理、河湖、引水、排水渠道等城市基礎設施網絡和站點用地。
衛星城鎮建設
衛星城的建設要根據不同的情況和條件,形成規模相當、相對獨立、設施齊全、各具特色的新城。20l0以前,衛星城的人口規模壹般在65438+萬到25萬左右。從長遠來看,預留發展到15萬到40萬人的可能性,有條件的衛星城規模可以更大。
每個中心鎮的人口規模為65,438+0,000至50,000,視具體情況而定。
未來20年,所有衛星城都會有大發展。確定位於二環路與京渝、京津塘、京開等對外公路交匯處的通州鎮、亦莊、黃村為全市重點衛星城,加大綜合開發力度。其中亦莊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是北京發展新興產業的重要基地,近期要集中力量加快建設。
衛星城鎮的建設和發展必須調動市、縣(區)、鎮(鄉)加快建設采伐的積極性。
(1)要制定和完善各項優惠政策,積極吸引各方投資,大力促進經濟發展。
(2)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有比較完善的交通、通訊、能源和各種市政公用設施,使衛星城與市區之間有便捷的聯系,有良好的企業發展環境和條件。
根據農村規劃,調整市區範圍內農村的土地使用功能。
(1)劃定綠地地帶(包括公園、綠化帶、菜地、糧田、果園、水面等。).公路壹環以內,每個鄉鎮的綠地不低於該鄉鎮總用地的60%;四季青、胡阿祥等壹環路以外的鄉鎮不低於該鄉鎮總用地的70%。在規劃的綠化隔離帶,特別是中心區與邊緣組團之間,以及邊緣組團之間的隔離帶,要優先植樹綠化,適當安排公園、遊樂設施等,加快建設步伐。
(2)大力節約土地。鄉鎮企業要逐步向骨幹企業集中,集中分散的廠點,建設鄉鎮工業社區。農村居民點要相對集中,逐步由無計劃的分散建房過渡到鄉、村統壹規劃、集中建設。提倡建設農村住宅,建設必要的市政設施和生活服務設施,形成環境優美、居住舒適的新農村。
(3)保障城市規劃確定的交通和市政設施場站用地,保障城市對外交通要道暢通,落實城市主幹道兩側綠色隔離帶和城市水源保護區。
(4)鄉鎮企業應積極控制三廢汙染,並將其納入全市環境保護統壹管理的軌道。
(5)適時改變行政管理體制。隨著城市建設的發展,壹些實際上沒有耕地的鄉、隊會及時合並,農村建制改為城市建制。
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與發展
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重點保護北京的珍貴文物、革命紀念建築、歷史遺跡、風景名勝及其環境,保持和發展古城格局和風貌,繼承和發揚優秀歷史文化傳統。對於新建築,要體現時代精神、民族傳統和地方特色,根據不同情況提出不同要求,使新舊建築、新建築與周邊環境協調融為壹體,形成中國當代首都的獨特風貌。
要繼續在老城區和廣大郊區劃定各級歷史文化保護區。對於歷史文化保護區之外的零散四合院,在城市改造中要盡量保留並合理利用。47.要從整體上考慮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特別是從城市格局和宏觀環境上考慮。
(1)保護和發展傳統城市中軸線。壹定要保護好永定門到鐘鼓樓的明清北京中軸線的傳統風貌。繼續保持天安門廣場在中軸線上的中心位置,並在擴建和改建中增加綠地和完善設施。鼓樓錢潔和前門大街應建成具有傳統特色的商業街。
中軸線南延長線要體現城市“南大門”的形象;中軸線北延長線應保持寬闊的綠化帶,中軸線兩側和北端的公共建築應作為城市軸線的高潮和終點,突出21世紀首都的新面貌。
(2)註意保持明清北京城的“凸”形。沿城墻舊址保留壹定寬度的綠化帶,形成象征城墻舊址的綠環。原城門入口處的建築應體現“城門舊址”的標誌性特征。
(3)保護好長河、護城河、六海等與北京城市演變密切相關的河湖。
(4)舊城改造應基本保持原有棋盤式路網骨架和街巷格局。
(5)註意吸收傳統民居特色和城市色彩。保持皇城藍灰色房屋映襯下紅墻黃瓦的宮殿建築的傳統褪色。
(6)以故宮和皇城為中心,分層次控制建築高度。老城區要保持平緩開放的空間格局,由內向外逐漸增加建築數量。除皇城內傳統風貌保護區外,建築高度應分別控制在9米、12米和18米以下。允許在長安街、前三門大街兩側、二環路內側以及部分主幹道沿線建設壹些高層建築。建築高度壹般控制在30米以下,部分地區控制在45米以下。老城區以外,壹般不超過60米。
住宅和社區建設
未來20年,要大力開展城市住房和社區生活服務設施的配套建設,逐步提高生活水平,不斷改善居民的居住條件和社會環境。
每年新建住宅平均建築面積約500萬平方米,20年後新建住宅約6543.8億平方米,相應建設各類生活服務設施約2900萬平方米。根據這壹目標,2000年,北京城市住宅總套數將由1990年的1.8億平方米增加到1.4億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積將由1990年的1.6平方米增加到1.6平方米(居住面積7.7平方米)。2010年房屋總套數190萬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積約16.5平方米(居住面積約11平方米)。基本上,每戶都有壹所房子,顯著改善了居住條件。
城市居住區建設要以新區開發為主,向新區開發和舊區改造轉變,加快危舊房改造。按照就近居住的原則,在老城區以外的國家機關、工廠、科研、高校等場所的工作用地附近開辟新的居住區,實現人口的合理分布。隨著衛星城的建設和城市人口、產業向遠郊的遷移,遠郊住宅建設的比重應逐步提高。
住房標準應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隨著住房商品化的發展,住房標準和住房設計應增加多樣性和選擇性,以滿足現代生活的需要。住宅層數以四、五、六層為主。老城區內嚴格控制高層住宅建設,老城區外適宜區域可建設部分高層住宅。居住建築的容積率和建築密度應滿足日照、通風、綠化、停車和消防的要求,既要節約土地,又要為以後居住條件的改善留有必要的余地。住宅造型要豐富多彩,避免千篇壹律。居住環境要精心設計,創造方便、安靜、舒適、美觀、風格各異的居住條件。
將居住區建成組織居民生活的基本單元。新建居住區規模壹般在654.38+0萬戶以上,3-5萬人,由若幹個小區組成。在建房的同時,還會根據居民生活和社區管理的需要,建設各種配套設施。居住區建設應與街道辦事處、派出所等基層政權建設相結合;基層政權的劃分盡可能與居民區的劃分保持壹致,形成壹個能夠行使各種城市管理職能、設施較為完備、基本滿足居民日常生活要求的較為完整的社區。
到2000年,城市貨運總量將由1990年的65438+3100噸(其中汽車貨運2.3億噸)增加到4.6億噸(其中汽車貨運3.5億噸);2010年為6.2億噸(其中汽車貨運5億噸)。
在未來的20年裏,民用汽車的數量將會有很大的增長。預計2000年全市民用汽車保有量將達到70萬輛左右,2065.438+00年達到654.38+0.3萬輛。20年內,城市的自行車數量將保持在600萬輛左右。
城市道路系統由四條環路、10主輻射路和15次輻射路,以及貫穿老城區的六條東西向幹道和三條南北向幹道組成,輔之以次幹道和支路。
(1)城市路網包括快速路、幹道、次幹道和支路四個結構層次。
(2)城市規劃路網平均密度為每平方公裏2.44公裏,規劃道路土地利用率為11.1%。三環以內路網密度為每平方公裏4.64公裏,規劃道路土地利用率為21.18%。舊城區規劃道路土地利用率達到25.85%。
(3)城市快速路系統由環路和幾條主要的放射狀幹線組成。高速公路壹環以內的主要放射狀幹線城市段為城市快速路,外側為快速路。
(4)城市道路紅線規劃寬度:主幹道60m-80m,次幹道40m-50m,支路30m,快速路不小於80m,特殊主幹道較寬,如東西長安街120m。道路橫斷面的布置不僅為合理組織交通和人流創造了條件,也為街道綠化、地上桿線、地下管線和各種道路附屬設施留下了適宜的空間。三環外的主幹道和部分次幹道,遠期應保留發展地面軌道交通的可能性。
(5)互換形式要規範,避免簡單化。在交叉口,入口車道應按要求加寬,紅線也相應加寬。各類路口周邊建築要按規定退到紅線內。
郊區衛星城的道路壹般分為三級:主幹道、次幹道和支路。主幹道寬30至60米,次幹道寬25至40米,支路寬15至30米。
無論是舊城改造還是新區開發,都要安排足夠的停車設施。新建居住區除配套建設自行車庫外,還應預留小汽車、政府機關、事業單位、旅遊設施等大型公共建築的停車位,還應按規定配置社會車輛停車場。在市區主要交通集散點,開辟相應規模的地上、地下公共停車場(庫)。2000年計劃安排公共停車場(庫)201個,停車位2.3萬個;2010年,停車場數量將增加到219,停車位34000個。
貫徹優先發展公共客運的方針,用20年時間初步形成以快速軌道交通為骨幹、多種客運方式相結合的綜合客運體系。
(1)遠期,快速軌道交通網絡應覆蓋通州鎮、亦莊、黃村等城市用地和衛星城,形成12線、約300公裏的軌道交通網絡。運營線路預計2000年達到70km,2010年達到120km。
為降低建設運營成本,三環以內區域采用淺埋地下線路,三環外盡量建設地面線路或架空線。
(2)充分利用現有的公共交通和汽車優勢,努力提高公共交通服務水平。通過深化改革、完善管理體制、完善線網結構、調整車輛構成,既滿足幹線交通走廊快速大容量客流要求,又照顧中心區小街小巷分支客流需求。充分利用現有道路條件,發展地面準快速客運系統。
(3)按大修及高級維護場、作業場、樞紐站(含首末站)三級布置站場用地。2010前,新建改建10高級維修站場,新建運營站場20個,市區安排換乘樞紐22個。各類車站特別是首末站的建設必須納入新區發展規劃,同步實施。
(4)統籌小巴和出租車站點,加強運營管理,真正成為小巴客運的輔助方式。
加強道路交通管理設施建設。繼續完善交通指揮、控制和實時監控系統。進壹步完善道路標誌標線和安全誘導及安保設施。優化城市道路交通組織方案,合理利用道路空間。
外部交通
北京的公路網系統由國道、市政公路、縣道、鄉道和專用公路組成。高速公路與城市道路的交叉口在高速公路的壹環內。
(1)國道系統是國家公路網和戰略高速公路系統的組成部分。鮑靜(至包頭)、靖宇(至山海關)、京津塘(至塘沽)、史靜(至石家莊)四條公路為國家幹線,規劃標準均為高速公路。京承(至承德)、京唐(至唐山)、京濟(至濟南)、京開(至開封)、靖遠(至原平)、京蘭(至蘭州)、京豐(至豐寧)等7條公路為普通國道,規劃標準為除京開公路和京承公路北京至密雲段為高速公路外,其余為壹級或二級汽車專用公路。
(2)城市道路系統是市區與遠郊、北京與周邊省市的主要通道。由京津(至天津)、張箐(至張家口)、京平(至平谷)、京淮(至懷柔)、景宜(至易縣)、黃靜(至黃村)、沂南(頤和園至南口)七條放射線和三條公路環線組成。壹、二環規劃標準為快速路,三環為次幹道,其余道路為壹級或二級汽車專用道路。
(3)縣道、鄉道體系是遠郊區縣與鄉鎮之間,縣城與鄉鎮中心、中心鎮與壹般鎮之間的地方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