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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求新時期鄉村治理的問題(論文)

市場經濟下的鄉村治理與工業化發展

65438+2005年2月6日12: 27農博。com

——以山西、河北農村為例。

賈大猛路胡翔(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摘要:在中國市場經濟蓬勃發展的今天,鄉村治理過程中出現了許多新問題。比如政府可以直接把農民推到市場頂端嗎?如何解決發展中的農村穩定問題?鄉村治理能否實現真正的村民民主治理?等等,這些問題是客觀存在的。筆者通過對山西、河北農村的實證調查,總結了目前鄉村治理中存在的幾個問題,提出了鄉村治理發展中的幾個難點,最後提出了相關的實證建議。筆者認為,在當前的鄉村治理中,基層政府(筆者也包括村級)是主導因素。由於市場經濟的影響,其理念和壹些做法引發了鄉村治理的危機,動搖了農村的穩定,質疑了政府行政的合法性。對此,筆者在實證調查的基礎上,探討了市場經濟條件下鄉村治理的問題、難點及對策。

關鍵詞:市場經濟,鄉村治理,基層政府,農村穩定

1簡介

市場經濟在中國已經進行了十幾年,帶來的巨大變化有目共睹。而市場經濟的壹些重要理念和理論也是中國人所認同的,比如競爭、效率、逐利、“經濟人”假設等。作為中國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農村不可避免地受到影響。根據筆者近兩年的農村調查,筆者認為,這種市場經濟在農村的蔓延逐漸從經濟領域轉移到農村管理領域,進入農村政治層面,觸及農村的穩定,表現為農民參與度的下降和基層政府政策合法性的動搖,這就不可避免地引出了市場經濟下的鄉村治理的話題,即如何在市場經濟下進行鄉村治理。

近兩年來,筆者在山西、河北的農村進行了大量的農村調查,觀察和思考了鄉村治理過程中的壹些問題或現象。本文將在實證調查的基礎上,探討當前鄉村治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市場經濟下鄉村治理的困境,並在實證調查的基礎上提出相關的對策和建議。

2個問題

鄉村治理是指如何管理中國農村,或者說中國農村如何自主管理,從而實現鄉村社會的有序發展(何雪峰,2004年6月)。農村市場經濟的發展破壞了中國傳統村落的發展秩序,也打破了中國傳統的基層管理體制,導致發展中出現了很多問題,有些是可以預見的,有些是實踐中“造成”的。當然,這本身並不能證明市場經濟在農村的發展是錯誤的,因為市場經濟已經被中國近十年的發展證明是中國發展的必由之路,所以我們必須從其他角度審視中國鄉村治理中存在的問題。筆者認為其中壹個角度是我們農村的制度層面和基層政府的觀念。首先要明確是讓市場經濟適應我們傳統的管理體制,還是讓管理體制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筆者提出這樣壹個問題,是為了給後面的問題提供壹個思考的平臺。

2.1鄉村治理中的權力壟斷

我在河北省壹個農村做調研的時候發現,當地村委會決定村務的權力極強,村裏的所有事務都是村委會的幾個“領導”說了算,比如收多少稅費,村裏的錢怎麽用,誰是村委會成員等等。但《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村民代表大會形同虛設。當地村民說,他們已經很多年沒有召開村民會議了。這就在當地形成了權力真空,外人根本進不去。村民自治作為鄉村治理的核心,實際上已經演變為村裏幾個人的管理,形成了鄉村治理中的權力壟斷現象。

進壹步分析表明,村委會的權力壟斷與鄉鎮政府有關。在上述村莊中,村長、村支書其實並不是法律的產物,而是鄉鎮政府地方權力擴張的象征。換句話說,村委會與鎮政府關系密切,或者說,鎮政府是村委會權力壟斷的保護者和支持者。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筆者認為,主要是權力壟斷帶來的巨大利益造成的。我們知道,村長、支部書記、崗位本身並沒有太大的好處,但在現行農村體制下,村長支部書記職務的權力所帶來的巨大好處,在正常意義上是不可知的。比如村公* * *資源控制權、使用權、掌握政策信息的優勢等等。千百年來,由於中國農村“官高人壹等”思想的束縛,村民普遍對這種原本屬於自己權利的權力漠不關心,更不知道這些權力背後隱藏的權利保護(利益),助長了他們(村民)的權力代理人(村委會)奪權。再加上平時和鎮政府打交道過程中形成的“默契”(或者勾結),他們(村委會)侵占了權力。最終會導致治理過程中的權利壟斷。

權利壟斷為基層政府尋租創造了條件。尤其是在市場經濟中,政府作為壹個假定的經濟人,也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於是農村腐敗層出不窮,農民與政府的對立加劇,這不得不引起我們的重視。

2.2村民參與不足

鄉村治理的壹個很重要的內容就是村民自治,就是村民要自主管理自己的事情,前提是村民要廣泛參與。然而,根據筆者在山西、河北農村的調查結果,大部分地方的農民參與意識還很薄弱,農民普遍表現出恐懼和缺乏自信。

村民自治壹直被學者們視為中國最廣泛的民主,但現實中村民的冷漠使政府和學者們美好願望的制度設計大打折扣。分析造成這壹問題的原因,筆者認為有兩個方面:壹是農民缺乏權利意識。第壹部分分析了村民權利意識的缺失為權力壟斷創造了機會。在這壹部分,筆者認為村民權利意識的缺失直接導致了參與的缺失。而政府壟斷權力後建立的“權威”讓村民感到恐懼。村民認為誰是村長與“我”無關。反正都壹樣。讓想當官的人當吧。大多數村民害怕或不願意在公共場合展示他們的權力。第二個原因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民變得越來越失落,變得不自信。農村地區的發展是相當不平衡的,即使在壹個村莊裏,由於接觸外界信息的差異,不同村民的能力、氣質、自信也是大相徑庭的。市場經濟下豐富多彩的世界,讓壹部分人適應了環境,很容易吸收壹些新的理念,所以想在鄉村治理的過程中把這些新的理念表現出來。然而,大多數農民無法接受這些新思想的入侵。當他們面對這些新生事物時,他們更加新奇和迷茫,與他們所生活的現實相比,他們逐漸變得不那麽自信,所以他們不想出來參與鄉村治理。

村民參與的缺失影響了鄉村治理的效果。比如,作為村民自治重要組成部分的村民選舉,成為了鄉村精英的博弈,失去了原本的制度欲望。

2.3村兩委的關系

村委會與村委會的關系是村民自治過程中的壹個突出問題,也是學者們經常提及的問題。《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已經規定了村黨支部是領導核心,但對壹些具體事項並不明確,所以在操作上存在很多問題,這也是造成村兩委關系的重要原因。筆者認為這只是從制度的角度來說,我們也可以從村長和村支部書記的角度來說。其實,目前村兩委關系的問題,也就是村長和村支部書記的問題(不包括兩者合二為壹的村),是兩人權力之爭產生的問題。因為權力帶來的利益的巨大誘惑,兩人在爭鬥,拒絕接受對方。村支書說我是黨委書記,是壹把手,妳要聽我的,但村長也不示弱,說我是大家選出來的,我最能代表大家。兩個委員會之間的權力之爭造成了兩個委員會之間的緊張關系。筆者發現,山西省左權縣某村的村長已經準備了4年多的黨員,但村支書拒絕轉正,怕自己的權力被奪走。因此,筆者認為首先要處理好村委會與村支書的關系。其實在操作層面很難說清楚,更多時候需要兩個委員會的配合。

2.4鎮與村的關系

村民自治實施後,農村權力格局發生了變化。村委會成員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而不是由鄉鎮任命。《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也規定,鄉鎮關系是指導與被指導的關系。對於壹些鄉鎮幹部來說,這種變化仍然把他們之間的關系看成是領導和被領導的關系,到處幹預村務,導致農村自治流於形式。

筆者在山西省左權縣麻田村調研時還發現了另壹個現象:麻田村由7個自然村組成。但在聯村後的很長壹段時間裏,聯村黨支部壹直空缺,每個村還是原來的黨支部或者壹群人。這樣,按照村委會組織法,村支部在村的發展中起主導作用,這樣,村並後的麻田村就有了7個領導核心。這樣,聯合村委會在開展工作時要照顧7個黨支部的意見,其難度可想而知。根據《村民小組法》,村委會在村支部的領導下工作。這樣,麻田就有了壹個有7個領導的村委會。其實麻田鎮政府壹開始就犯了壹個錯誤,就是應該在聯村委選舉之前成立聯村黨支部,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鎮黨委要出面整合支部成員,維護聯村後的正常治理秩序。但由於對這種權力意識認識不清,導致治理混亂。筆者認為,鎮村關系應遵守村民小組法的相關規定,鎮壹級政府應明確職權,變領導為引導,同時轉變觀念,處理好鄉村治理中引導與自治的關系。

2.5村民與基層政府的對立

筆者在河北農村調研時,很多農民反映當地政府太腐敗,處理問題粗暴,以至於很多農民把當前三農問題的根源歸結於農村腐敗,認為只要中央根除農村腐敗,農村問題就解決了。我在全國各地的農村調查中聽到最多的也是農村腐敗問題。以前聽到這些事件的時候,我壹直以為是農民過激的話。但是經過反復的調查,特別是當壹些農民在我面前哭訴他們的遭遇,並長時間握著我的手時,我覺得有必要寫出來,以便吸引更多的實證研究者更多地關註農村的這些事件。

筆者認為,村民對農村腐敗的痛恨,很可能造成農村不穩定因素的積累。現在壹些地區農民集體上訪,很多都和基層政府有關。這種農民對農村腐敗深惡痛絕,尤其是越來越多的村民受到農村腐敗的困擾,這種不穩定因素會逐漸走向另壹面,比如以自殺的方式對抗政府的不合理對待。因為農民是弱勢群體,在與政府的博弈中處於劣勢,所以農民自己對這種腐敗無能為力。然而,在這壹過程中,政府的合法性受到質疑,這直接影響到農村的穩定。這是鄉村治理過程中的壹個重要問題和障礙。

2.6鄉村精英的缺乏

在農民素質普遍提高之前,真正在農村實行鄉村治理的應該是農村中的精英。根據效率和節約成本的原則,這也是可取的。但在市場經濟下,農村的精英更多地流出去了,按照資源優化配置的原則,這也是可取的。筆者將這種情況稱為市場經濟下鄉村精英缺失的悖論。

我在河北、山西農村調研的時候,發現村裏還是有很多人才的。他們大多有壹技之長,比如農業種植,家庭養殖,經商。但是,這些有才華的人和我這裏說的鄉村精英還是有壹些區別的。這裏的村莊精英主要是指能夠組織領導村民進行有效自治,具有壹定的領導和管理能力,在村民中有壹定威望的人。現在農村這樣的人太少了,這樣的人在農村很難施展才華。第壹個原因是他們的存在直接威脅到村裏壹些有權有勢的人的利益。而且作為上級鄉鎮政府,不喜歡精英治理,因為那樣他們會失去原有體制下的壹些特權,比如新當選的村長聽不進鄉鎮的話,村民自治意識強,鄉鎮權威下降。總之,鄉村精英的存在會受到多方面的排擠,造成大量精英外流。正如筆者前面所說,這也是資源優化配置的結果。既然這個地方不適合他們,他們當然要離開。但是,我想強調的是,這並不是真正的資源最優配置。這些地方也需要他們,但由於種種限制,精英們的才能得不到充分發揮,所以我們必須消除這些障礙,實現真正的資源優化配置,這樣市場經濟下鄉村精英匱乏的悖論才會消失。

2.7鄉村治理的區域差異

鄉村治理的區域性意味著鄉村治理的質量與村莊的位置密切相關。比如鎮政府所在地的村治,就比兩地交界處的村治好。區域差異導致的村莊治理效果差異很大。我在山西麻田村和河北壹些農村看到的情況很不壹樣。麻田村是鎮政府所在地,村莊治理相對較好,村民對基層政府的抱怨相對較少;我去過的河北農村,大多在兩縣或三縣交界處。這些地方幹群矛盾緊張,幹群對立嚴重,上訪多。鄉村治理的這種區域性差異,可以解釋為什麽有的地方鄉村治理好,有的地方鄉村治理差。知道了這壹點,政府在決策時就應該多考慮“偏遠農村”的村莊治理問題,然後著力解決,這樣才能減少上訪村和“釘子戶”的數量。

以上是筆者在農村調研後對當前鄉村治理中存在的壹些問題的總結。當然,鄉村治理還有很多問題,比如村財政問題,農村不平衡嚴重,這裏就不多討論了。

3困境

除了上述問題之外,筆者經過調查還感到市場經濟下的鄉村治理存在諸多困難:

3.1現代化與鄉村治理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的目標是實現現代化。現代化的含義是豐富的,可以簡單地分為兩點:壹是人的物質富裕,二是精神富裕。同時,依靠良好的制度設計,人類和社會的發展才能可持續。按照目前的鄉村治理水平,離現代化還有很大差距。鄉村治理有賴於村民的合作和參與,同時需要有壹定的財力來提供鄉村發展所需的大量公共資源,包括目前城市中的社會保障等社會福利制度。然而,在調查中,筆者看到這些在農村是非常缺乏的。就連作為村裏重要公共資源的水利交通設施也十分落後,村民的參與合作意識也不容樂觀。再加上這幾年城鄉收入差距越來越大,農民錢少,物質上不富裕。相反,有些村民因為大病或者孩子上學而貧困。同時,中國農村的各項制度還不完善,現代化進程中的壹些問題找不到合適的解決辦法,比如農村。這些現狀造成了鄉村治理的困難,但這些是現代化進程中不可避免的,因此必須處理好現代化與鄉村治理的關系。中國農村還有很多傳統因素。從傳統到現代的治理過程中存在著許多不確定性,存在著政府的治理風險。因此,政府是僅僅通過強制控制為現代化鋪路,還是在發展實踐中尋求現代化與鄉村治理的良好平衡,是鄉村治理的壹大困境。

3.2穩定與發展:市場經濟下的艱難選擇

穩定和發展本來應該是壹對並列詞。穩定才能發展,發展才能更好的穩定。然而,在農村,這種相互依存的內容被扭曲了,有時甚至是倒退。我們黨的工作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在當前的農村,地方基層政府也在積極呼籲努力發展當地經濟。但是,由於市場經濟下的制度缺陷和逐利行為,很多地方以辦展為名掠奪民富,腐敗成風,嚴重影響了黨的基層政權在農民中的形象。壹些地方政府還與農民爭奪利潤,導致農民投訴沈重,大量農民上訪,增加了農村的不穩定因素。

筆者在河北順平縣某村調研時發現,村裏保留的村集體全部被村支書承包出去了,美其名曰發展村裏經濟。但這些私人承包的土地上蓋著民房(按協議要建工廠),村裏明眼人壹看就知道有問題。還有壹點,村子北面有壹條大河,河床比村子的地勢高。過去,壹有洪水,村子就經常被淹。於是村民們築堤疏浚河道,十幾年不再發洪水。看到這麽多年沒水了,村裏就開始琢磨河床沒水的地,把河床承包出去了。現在河床上長滿了莊稼,原來的河道只有幾米寬。村民反映,壹旦發生洪水,河水會很快漫過河岸,整個村莊都會因為河道不暢而被淹沒。當地村民就此事幾次上訪,都沒有消息。村民對基層政府怨聲載道。

因此,筆者思考壹些問題:在農村發展過程中,能否讓農村完全按照市場慣例自由發展經濟?農村地區有自由發展經濟的資源嗎?包括有效的政府和防止利益尋租的有效機制。如何在發展中處理好發展與穩定的關系?這是鄉村治理過程中必須做出的選擇,但這個選擇是非常艱難的。

3.3弱勢農民和市場力量

農民是壹個弱勢群體,這是我在調研中深切感受到的。說農民是弱勢群體有很多方面,筆者在這裏總結為兩點:壹是農民對政府,二是農民對市場。農民是政府的弱勢群體,主要表現在農民與政府的對話地位上。兩者差別太大,農民根本沒有力量和政府抗衡,包括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農民在市場面前不堪壹擊,這意味著單個農民在面對市場時往往無能為力。市場激烈的競爭機制很容易讓小農戶破產。由於小農經濟的弱質性和長周期性,經不起市場風暴的沖擊,壹旦小農被沖走,恢復起來相當困難。作者稱這種市場與弱勢農民之間的差距為市場力量。市場力量越大,農民的壓力越大,農民面臨的風險也越大。筆者在調查中發現,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市場勢力逐漸增強,出現了很多破產的小農戶。下面,筆者重點講講農民和市場力量弱的問題。如果農民能夠通過合法的程序或途徑解決來自政府的壓力(主要指個人的違法行為),那麽農民面對市場就真的無能為力了。

我在河北順平調研時(2004年7月),遇到過這樣壹件事:這裏的農民大多種著桃樹,走在山路上,兩邊都是桃樹,仿佛進入了壹個世外桃源。我們到達那裏時,正是桃子成熟的季節。碧綠的桃葉上點綴著紅桃,真的很漂亮。當時我心裏想,這裏的產業結構調整很好。今年的桃子壹定是大豐收,農民的收入也會上去。在北京,像這樣的桃子至少要1到2元壹斤,農民還不賺錢。然而,事實並沒有我們想象的那麽樂觀。當我們走到柴各莊時,發現這裏的村民並不快樂。相反,他們的臉上布滿了愁雲。經過調查,發現今年桃子太便宜了。最大最好的桃子只賣五毛錢壹斤。普通桃子成功的話能賣3、4毛錢,但大部分都在3毛錢以下。

有個桃農,至今只賣了20塊錢,連成本的五分之壹都沒到。他給我們介紹的時候,指著壹筐剛摘下來的桃子,無奈地說:“這筐桃子最多賣兩元錢。桃子不值錢,像往年,大概能賣1.5元。”當時我們都驚呆了。令人難以置信的是,這籃桃子至少有50斤重,卻只賣兩塊錢。

接下來的采訪讓我們相信這不是壹個玩笑。壹個桃農給我們看了幾筐不同價格的桃子,最便宜的不到3毛錢壹斤,桃子上還有裂紋。有1毛,2毛,3毛,5毛。除了大小,我看不出有什麽不同。據桃農介紹,今年桃子普遍豐收,加上近年來種植桃子的農民增多,導致附近幾個水果交易市場爆滿,而收桃子的商販卻寥寥無幾,導致桃農之間相互壓價,惡性競爭。最後,賣桃子就夠了。桃農說賣了總比爛在家裏好。他們普遍反映,今年種桃不如種糧。但這是山區,糧食收成不好,很多農民左右為難,但很多農民都表示明年要把桃樹砍了,不再種了。我們知道農民很不情願。畢竟這些桃樹都種了五六年了,不容易,但是真的沒有別的辦法。

當我們離開當地的時候,聽說附近村子的壹個老農,因為忙了壹天卻連壹個桃子都沒賣出去,回家後氣得不行(後來被他在河北農業大學做社會實踐的同學證實)。因為時間關系,我們沒有詳細了解情況。

廉價的糧食會傷害農民,就像廉價的桃子會傷害農民壹樣。農民也知道,東西太多就不賺錢。但是,農民目前的能力還不能根據市場做出合理的決策。凡是有價值的,大家就壹起種,最後不賺錢,也不會再種,充分說明了農民面對市場的盲目性。

我們在當地住了兩個晚上。每天晚上11之後我們睡覺的時候,都會聽到村裏農用三輪車的聲音。我們知道有農民連夜出門賣桃(因為農用車沒有牌照,白天不敢上路)。他們通常早上五六點回家。

這是作者親身體會到的事實,那麽市場經濟給農民帶來了什麽?能不能讓個體農戶直接面對市場?在這種情況下,政府是否應該為農民做點什麽?其實桃子可以賣到1元壹斤,只要能運出去。雖然當地的桃子市場已經飽和,但是在全國市場上,桃子並不多,畢竟才幾毛錢壹斤。關鍵是單個農戶運不出去。成本太高了。不賺錢反而會虧的更多。所以我們必須思考如何解決這些事情(作者將在第三部分討論)。

簡而言之,市場力量的存在打破了傳統體制下的農村發展模式。在目前制度不完善的情況下,農民的弱勢和市場力量的壓力,加大了鄉村治理的難度,形成了困境之壹。

4對策

基於近兩年的經驗調研,筆者在思考問題和現象的同時,也思考了相關對策,概括如下:

4.1提高農民應對市場的能力

在市場經濟下的鄉村治理中,我們首先要解決的問題之壹就是提高農民應對市場的能力。無論市場力量有多強大,市場風險有多大,我們都必須提高農民應對市場的能力,這對降低治理成本、提高治理效率具有重要作用。

那麽如何改善呢?筆者認為有兩點:壹是加快農村的信息流通,二是讓農民合作。(這兩點將在下面兩部分詳細討論)。

筆者認為,提高農民應對市場的能力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鄉村有效治理的基本前提,否則任何鄉村治理都會大打折扣,因為提高農民應對市場的能力帶來了壹系列外在的積極效應,如農民自信心的建立、農民素質的進壹步提高、農民保護自身合法權益意識的加強等。事實證明,與市場和諧的村莊,在鄉村治理上也做得更好。但是現在我們大部分的農民朋友還是很弱小的,抵擋不了市場的大浪。因此,社會各界應盡力提高農民應對市場的能力。但我反對壹開始就把農民直接推向市場。如果是這樣,我認為是對農民的不負責任。畢竟幾千年的小農思想還是很重的。我們需要慢慢來。我們需要慢慢改變農民的觀念。我覺得現在有些學者建設新鄉村是個好辦法。

4.2建立農民自己的組織

通過對河北順平桃農的調查,我認為有必要把農民組織起來,成立合作社。個體農戶很難面對市場,激烈的市場競爭很容易讓小農戶破產。市場的不確定性太多,存在信息不對稱。在這種情況下,個體農民難免會做出錯誤的決策。因為農業生產周期長,壹旦決策失誤,就會影響壹年甚至更長時間。這樣農民就不會根據市場來做決策,而是觀望我的鄰居在種什麽,別的村民在種什麽,必然會出現桃子便宜,農民吃虧的現象。但如果把農民組織起來組成合作社,水蜜桃的價格就不是1毛、20毛甚至幾毛錢壹斤,可能變成1元壹斤。主要是因為個別小農戶面對市場容易吃虧,卻無力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就像壹個人不可能經營壹個大企業,需要股份制壹樣,農民也必須成立自己的組織。

從市場的角度來看,組建農民合作社是提高農民應對市場能力的好辦法。大家共同承擔市場風險,交易成本,收集市場信息,既提高了市場效率,也降低了個體農戶的成本。從農民對政府的角度來看,農民合作社的組建提高了個體農民與政府談判的信心和成功率,有利於維護農民權益。因此,有必要成立合作社。我們在定縣寨城村(溫鐵軍先生創辦的顏鄉村建設學院所在地)做了調查,發現農民對合作社還是很歡迎的,積極性也很高。我們需要政府盡快通過立法來規範合作社,用制度來保障合作社的發展,讓農民從合作中受益,同時減少鄉村治理的阻力。

4.3加強農村市場信息的宣傳和流通

在農村,由於各種條件的限制,農村的信息資源嚴重匱乏,但當今社會是壹個信息高度發達的社會,信息量大,信息傳遞和更新速度快。誰更新、信息多,無疑就能在市場中立於不敗之地。這是農民所缺乏的,這大大降低了他們面對市場的決策能力。所以現在大部分農民都很迷茫,導致信心不足,久而久之治理效果不佳。因此,我們必須加快農村信息的宣傳和流通。

這裏的農村市場信息包括農業科技信息、法律信息、農產品市場供求信息、農村政策信息以及其他與農民切身利益相關的信息。在農村調查時發現,農民相當缺乏這些信息,但同時又需要這些信息。信息不對稱是農民在與市場打交道時做出錯誤決策的重要原因。為此,我認為政府作為信息的主人,有責任介入農村信息市場,最大限度地減少農村的信息不對稱。地方政府應該本著“壹切為了人民”的執政理念,真誠地為農民做壹些事情。比如政府可以通過各種媒體向農民宣傳自己需要的信息,也可以通過媒體幫助農民向外界宣傳自己的產品。還可以利用制度規範農產品市場流通秩序,真正實現農民增產增收。在這壹點上,政府的作用是關鍵。同時,非政府組織和各界誌願者也要加入進來,大家壹起努力,逐步讓農村信息對稱。

4.4政府的執政理念要轉變。

本文作者隱含的壹個重要假設是,基層政府在鄉村治理中起主導作用。在目前的鄉村治理秩序下,農村的其他組織很難發揮自治治理的作用,也就是說,在農村實現真正的自治治理之前,政府的作用不可低估。但是,正如筆者前面所說,在市場經濟下,政府符合經濟人假設,有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需求,所以農村的權力尋租事件較多。這些事件大多與農民利益直接相關,所以政府與農民之間往往存在利益博弈,但農民對政府是弱勢的。即使農民組建合作社,由於現行合作社制度的嚴重不完善,合作社往往無力抵禦政府權益的侵害。所以政府經常發給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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